《佛法总学+太虚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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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总学+太虚大师-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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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覺而立名。合聲聞獨覺二者,謂之二乘。獨覺係僅有者,故言小乘重在聲聞。其果
有四,謂之四沙門果:初、須陀洹,即預流果;謂其豁破邪迷、明見道真、超出生死
預於拢饕病6⑺雇雍匆粊砉粯I報未盡仍須一來人間。三、阿那含,即不還
果;住色界天不還人間。四、阿羅漢,即無生果;乃小乘最高果位。到究竟涅槃即得
圓滿寂滅也。
三  有餘依涅槃
雖得涅槃仍有餘報為依(如身體仍在是),謂之有餘依涅槃。涅槃者,寂滅也。雖
曰有餘依,但已具戒定慧三無漏學,而解脫一切生死煩惱;且有解脫之真正知見,即
無生智盡智,決無更起生死故云涅槃。

四  無餘依涅槃
遺棄身心而入滅度,一無所依,惟有真常妙性,謂之無餘依涅槃。如阿羅漢於滅
度時入滅受想定,從之起十八種變化,最後以慧火自化其身而入滅度是。滅受想定謂
受想已滅常在定中。此與無想定不同,無想定僅伏前六識之想念令其不起,不出人天
三有中,而滅受想定則非出世拢卟荒艿靡病
第五節  宗本之四諦
宗本者、根據也,主要也。小乘之主要根據在四諦,故稱宗本之四諦。
一  四諦
四諦者:「苦」謂世間一切果報之苦,如生、老、病、死、求不得。怨憎會、愛
別離、五取蘊等。苦從何生?曰集,集、即和合生起義,謂苦非一法所生,乃由煩惱
妄業因緣和合而有,故稱曰「苦集」。集為因而苦為果也。知苦之為煩惱妄業集合而
有,則知欲了生死須斷煩惱染業,煩惱業滅生死亦滅,故稱之曰「苦集滅」。然而滅

之必有能滅之方法,故進而求「苦集滅之道」。於後二諦,又以道為因而滅為果也。
諦者,即「真理」義。
二  三十七菩提分
甲、四念住──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
乙、四正勤──未斷惡斷、已斷惡不起、未生善生、已生善增長。
丙、四如意足──欲、念、進、慧。
丁、五根五力──信、進、念、定、慧(此五者根力均各具)。
戊、七覺支──念、擇法、精進、喜、輕安、定、捨。
己、八拢些ぉふ姟⒄季S、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此三十七菩提分即上所言之苦集滅之道,亦即小乘之三十七功德。四念住、已見
本章第二節,四正勤,本文自明,言正勤者揀於不正之精勤(如戒取之類)。如意足者
,力能進行之謂。五根五力者,根謂根幹,力謂能力,五者名相相同。蓋具此五種淨

善之根幹而後發為能力,有根幹故不為一切法所轉,有能力故能轉一切法。覺支、即
覺之支位。拢校^從真理以起行,揀於不正之行而言。
第六節  小乘的內容及定義
本章所言之小乘,係純對佛乘以言小,聞者不可因名小而小之。玆故舉其內容及
定義:
一  小乘即聲聞獨覺
本論所云小乘之內容為聲聞乘與獨覺乘二者,又稱為二乘。其果位已超出三界不
落人天,非世間所傳之上生天堂、與白日飛昇等諸有漏因果所能擬其萬一!不可輕視。
二  對大乘故名小乘
此明小乘之定義乃對大乘佛法而立此小乘之名,非就世間法而言也,若就世間法
言,則小乘已大不可及;何以故?以世間一切善因福業皆有漏故,皆無常而有盡故。

第七節  小乘與出世出家及人天善法
本節就出世出家及人天乘諸點,以觀察小乘之法而明其體用。分四項說:
一  小乘祇為出世法
小乘純為超出世間的佛法。對於世間因果甚為明了,如本章各節所言觀察世間一
切所有法,六道輪迴、三世流轉、生死因緣、乃至我執邪見情欲等,無不一一透徹明
晰無餘。惟其目的純在出世,故觀察結果均為解脫之方便。譬如了知生死煩惱一切之
法皆不出乎因果,則必從果尋因明其所自,然後將因解脫使不發生,此為小乘之不二
法門,故祇為出世法。
二  小乘有出家的必要
欲明小乘與出家之關係,須先明小乘果位。小乘分聲聞獨覺二乘而所重仍在聲聞
,以四沙門果為果位。就四果言之:其初二三猶在半途,至四果阿羅漢始為極果,但
至三果則已斷貪欲,故知非不出家者所易成辦(裕Ф7虺黾抑x謂捨離眷屬與財產

,二者均我所有法;出家之廣義則謂捨離一切我所有法。在家者我所有法未捨,其所
證不出初二三果,若出家者依法修習即可以證最高果位,故謂小乘有出家之必要也。
且小乘之特伲卸湟弧t限於天人類:此謂天人類以外如諸惡趣無小乘法,故比
丘比丘尼極重戒律,戒律強半屬於人事;又如心不決定、六根不全、及有精神病者不
能出家皆是。其二、則一生成辦:此謂今生即得證果。故比丘比丘尼須年在二十以上
,父母許可或已故、而無障礙者,始得依法受持戒律、修習禪定、由聞思修而生真慧
,得拢饷摗<创耸澜裆愕米C果是也。
三  出家在家各有所宜
出家所宜者:因出家之人,一方面、則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以自利;一方面
,則住持佛法,攝化眾生而利他。如教中言:「佛子住持,善超諸有,嚴淨律儀,弘
範三界!」住持佛法,攝化眾生,故須有出家分子,佛法乃得不隨世變國變而轉。蓋
出家者,唯依我佛遺制嚴守清規,無論世變如何,所有律儀不能更改。是故僧眾之相

、在於離俗持戒(威儀具足),僧眾之德、在於修行弘法,此皆出家者對於佛法所有
事也。在家人之所宜者:一曰、持戒行善,二曰、布施護法。了知因果業報,嚴持五
戒修行十善為己福業,免墮惡趣或生天類以為自利;又行布施,以為利他。布施有三
,曰財施、法施、無畏施──以己之財資人之生,或捐助一切慈善公益皆為財施;宗
依佛法,以語言文字教化他人皆為法施;救人之危,拯人於難,或以種種方便使人離
於疾病痛苦(如紅十字會醫院等),皆無畏施。此皆在家信奉佛法者所有事也。
四  小乘兼有人天善法
依上所言,在家者之所宜多在人天善法。蓋因小乘佛法本有階梯:其一、因人生
無常,而輪迴六道不能預定,再世而後未必能保其身,故須廣種善因,對治惡果。是
以修行人天善法斷除惡業,惡業既無自無惡報,超出三惡之上常在人天,其權實操在
己。其二、人天善法雖種善根,縱成天仙未離欲界,故須修習禪定為增上緣,則可離
欲而生色無色界。其三、人天三有未了生死,福業雖高有時而盡,定力雖固有時而銷

,必證無生(阿羅漢果)始超三界。以上三者,一則以善度惡,二則以禪度欲,三則以
無生而度三界生滅;能行其一可保善根,一二兼行常居天界,三者圓滿了脫生死。而
小乘之體用備。故小乘兼有人天善法也。
第三章  大乘
上章說小乘。本章說大乘佛法,分十二節於下。
第一節  大乘的宗要
大乘佛法,為超脫世間而又適應世間的。則其宗要:在先有超脫世間的大覺悟,
而後以護念眾生的大慈悲、施其適應世間的大方便。其說如下。
第二節  菩提心為因
菩提即覺義,因即種子,言可依之以得果故。此所云覺,非世間覺,如理想等;
蓋謂臁鞫磸丶耪請A滿之妙真如性,即首楞嚴經所謂獲本妙心,唯識宗所謂真唯識性

。是故非心外得,即心當體,所謂不生不滅之本覺真心。悟此真心,則自己與萬有鎔
融一性,四相俱無,我法皆空。心經云,「依般若波羅密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蓋依大智慧,而得澈底根本究竟之大覺悟也。
第三節  大慈悲為根本
眾生迷妄,非大慈悲無以度之。慈使得樂,悲使離苦,菩薩普修十度萬行皆為枝
幹花葉,唯大慈悲心乃為根本。大慈悲者,乃由上節所言發明之真覺,見物我同體自
他平等而興。非如世間由於我愛,所謂家國社會,大至人類,皆依我愛之關係而生。
依我則有伲K有形對,故有時與我不相容者,則不愛隨之以起,非大慈悲也。如耶教
侈言博愛,而與回教不相容,故戰爭數百年殺人數千萬。依其教義固無不愛之言,然
而戰爭殺人斷難名愛,非其言行相摺瑢嵠渌灾異垡晕覟橐拦识7鸱ù缺阂
人我之相澈底已無,故自他之對待不起,依平等智發同體悲,自利利他無二無別!乃
為佛法大慈悲義。

第四節  方便為究竟
方便二字,解有多義:其一、方謂方法,便謂便利,即以方法而求便利義。其二
、謂善巧,善乃善能之善(如善於語言善於文字等),巧即適當。其三、謂權巧,權即
經權之權,故必德有餘而後可行權巧,又方可訓為方位、方所,即空間一一處。但言
空間,則時間之關係必相連而著,換言之即世界。便訓便宜、便利。故方便可溃殡S
順世界利導眾生之便宜法門。其最簡義則可以一妙字釋之,所謂不可思議也。大乘佛
法,必先之以菩提心,繼之以大慈悲,而後始成方便。故知方便者,佛果位上之妙用
、神通、三昧、辯才、智慧等等胥在乎是;倘無大慈悲心以為根本,則方便或非利樂
眾生之用矣。須知方便之義:全在利樂眾生(非自利)!故可稱為大乘之究竟。由是可
知大小乘究竟之義有不同之點:小乘之究竟惟在取得無餘涅槃,所謂滅盡是;大乘之
究竟則在隨順世間(方)利樂眾生(便),盡於未來方便無盡。
第五節  大乘的涅槃菩提法身

大乘的涅槃有四:一者、本性淨涅槃,二者、無住處涅槃,三者、無餘依涅槃,
四者、有餘依涅槃。前二不與小乘共,後二雖共而不同。一、本性淨者,謂一切法不
生,即本不生滅之心真如體。二、無住處者,譬如小乘既了生死則住於不生不死,一
若靜水保持其常靜;大乘不然,無所凝住,謂依大慈悲行大方便,現八相利益眾生─
─所謂從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轉法輪、入於涅槃是也。三、
無餘依者,謂五住究盡,二死永空,不起應化,不現他受用身,本不生滅,本無一切
相,故云無餘。四、有餘依者,非同小乘有餘身體依於夙業,此謂菩薩報身、盡亦無
盡,不盡亦盡,大乘起信論所謂「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常能住持
,不失不毀」者是也。
菩提者,覺也。菩薩因地修行,由始覺之名字覺、相似覺、分證覺、以至究竟覺
、乃至唯一平等真覺,實即本覺非由外得。成唯識論所謂轉識成智:以在凡有迷有染
則謂之識,在拢Q唯善則謂之智,實則無二無別本來平等。即此真覺,覺行圓滿,

則為無上正等正覺。
法身者,法、謂智慧慈悲方便等。身、謂依持。為智慧慈悲方便等之所依持者,
名為法身。即此一真如心具足無量稱性功德之淨法,一名如來法身功德之藏,一名一
真法界,皆依一心耳。
第六節  大乘教理行果的經論及宗派
大乘之宗派甚多,可以教、理、行、果、四門歸迹e之為教門之宗派,理門
之宗派,行門之宗派,果門之宗派。
教之狹義,即謂言教。所重者在於經論之言文,名身句身文身等。而教之廣義,
則包括律儀制度行為等為言。今取狹義,謂能詮表乎義理,依此而能轉迷成悟、轉惡
成善、轉染成淨、轉苦成樂、轉凡成拢⑥D眾生成佛故。理者、教之所詮,隨諸文言
分別,若千若萬乃至無量;但即其真際,則一道清淨,一理平等,離言說故。行、乃
依理起行,自此達彼如行路然。理惟平等,行有漸次,一步二步一里二里乃至萬里,

凡夫成佛亦復如是。其位次:則有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以至登地,已成果矣
,果未圓滿故仍進行,一地二地乃至十地而登等覺、妙覺、覺行圓滿獲成就故。果者
、謂理虛玄,果則充實;理以起行,行以成果,果則事事圓融而理亦全顯,唯真實故
。以上四者,教、即經法,理、即真菩提心平等不二,行、即大慈悲而起十度萬行,
果、即萬德圓滿,一味無礙,依大慈悲而起方便善巧妙用也。
四門宗派各有經論為所宗本。各經論中於此四門平均周圓無所偏倚為人所習知,
而最流通者,以大佛頂首楞嚴經及大乘起信論為最能提綱挈要而有完全系統。茲就印
度、中華、日本所倡立之各大乘宗派,分釋於下。
第七節  大乘的教門派
教門派皆依言教為宗,以經論為主要法門,藉以闡發學說,究明義理。又以所顯
之義各有主要故,而有各宗如下:
一  三論宗

三論宗亦稱大乘空宗,一名般若宗,一名四論宗,一名法性宗。言三論者,以其
主要之論為中論、十二門論(均龍樹菩薩造)、及百論(龍樹弟子提婆造)故;後加大智
度論名四論宗。又以所依教義大都依於般若,如大般若經、金剛經、般若波羅密多心
經等,故又名般若宗。其所顯為大分空義,故亦名大乘空宗。如法性宗所明一切法一
相無相。金剛經所言「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又「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三論
法門以破為顯,即破一切法而顯一切法之性,且並佛法中一切法亦破之。大佛頂首楞
嚴經前三卷,破妄心、妄見、妄法、而顯妙性無相,亦同此旨。
二  唯識宗
此宗依於言教;以顯三性三無性一切法真如之理。其立說則曰三界唯心,萬法唯
識,故名唯識宗。其主要者為成唯識論,此論係唐三藏法師玄奘糅譯所成,宗本之經
論甚多,故其義廣而理博。亦稱法相宗,以諸法之法相通明,則一相無相之法性見:
所謂恆沙煩惱與夫無量功德總在心源,但轉識成智即為妙行。故此宗雖重言教而意在

明理起行;一切世出世間之法,剖析無餘。
三  華嚴宗
華嚴宗、以大方廣佛華嚴經為主要,即依此經為宗本而立教義,故曰華嚴宗。至
唐法藏法師發摚Ч獯蠖俗诖笫ⅲ敶髻浄◣熞再t首之名,故又名賢首宗。實則
此宗開自杜順,乃為第一祖師,二祖為智儼,三祖始為賢首。於論則有天親菩薩所造
之十地論,唐李棗柏大士所造之華嚴合論,其義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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