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百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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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百笑-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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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成浩司吩咐两个服务生将我送到酒店楼上房间休息,我才算安静下来,真丝的缎面柔滑入心,象清凉的泉水在抚摸肌肤,我从来没睡过这么舒服的觉。 
虽然我从生来没有喝母乳的福份,可我眷恋人体的温度,小时候,再仿真的奶嘴我也不愿意入口,没办法爷爷只好用手指蘸上奶汁,一次次塞进我嘴里让我吮吸。 
爷爷的手指一点也不好吃,残留着洗不净的豆腐味道,上面有粗糙的纹理,岁月的苦难留下的斑斑痕迹。 
跟这个男人的味道完全不同。 
这只手指修长,纹理细致,温软、还带着一点点烟草味道。 
我用舌尖贪婪地吮吸着,恋恋不舍,然而再是不舍,我终究不是那个吃奶的小孩儿,我狠狠一口咬下,打破这个梦境。 
有人因疼痛惊叫一声,迅速把手指抽回去,我嘴角扬起笑意,睁开眼睛。 
“我记起你来啦。”成浩司说:“小柯。” 
在我就读的那所大学,我也算是个知名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从进校门的那一天起,所有人就一副跟我八辈子前就认识的亲切面孔,热呼呼地唤我:“小柯。” 
可现在,没什么比这两个字更加陌生。 
我从床上翻身起来,头象被门挤过那么痛,我跌跌撞撞走到洗手间,用冷水洗把脸,出来后,发现成浩司还坐在桌前,百无聊赖地把玩一只烟灰缸。 
我本想打趣他一句,洞房花烛,春宵苦短哪,可看他放在轮椅上的双腿,我不忍出口。 
一个下肢瘫痪的男人,在新婚之夜,恐怕没有勇气去面对他娇艳的新娘。 
想到这里我就难过,成浩司才是那个该难过的人,可他却比我大方多了,他拍拍身边的座位,对我爽朗笑道:“坐坐!那么多大学同学,只有你最难碰到,今天可要好好干一杯!” 
成浩司是典型北方男人性格,不拘小节,相比下我这南方男人的胡思乱想乱倒显得小家子气。我当然不甘示弱,坐下后用手拍着他的膀子,边拍边抖大腿,说话舌头都在打卷,冒出的话京味十足。 
成浩司带来几瓶二锅头,不是酒楼卖的那种精装版,而是我们大学时期,校门口的小摊上卖2块钱一瓶的那种,包装粗劣,却感性无比。这种二锅头非常容易上头,很快就勾起我大学时代感伤的回忆,那呛人的后劲逼得我眼泪鼻涕一块儿流。 
我想,今天我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标严重,一定会做出我终身后悔的事情,虽然意识到这一点,我还是无法控制自己颤危危的左手去掂起酒瓶,向口中灌去。 
酒于我,就象水一样,只是一种用来冲洗记忆的工具。 
可酒却也能刻上新鲜的记忆。 
我的酒量很差,在宿舍里有口皆碑,千杯不倒是真的,可酒入口的那瞬,所有人都知道,我已经醉得一塌糊涂。 
而且我的酒品很差,现实中我是个小心翼翼的人,喝醉后我就壮着胆子去做我平时不敢做的事情。大四的时候,同班同学都毕业了,只有我还在留级,极讽刺的是他们还热情地邀请我去参加毕业晚会,那晚我表现得兴致高亢,就跟今天的喜宴一样。可是酒阑人散后,我发疯地跑到大学教师宿舍去,扯着嗓子嚎啕大骂,痛斥教育制度的低劣性,我的词句摘取自某少年作家的成名之作《在棉袄里洗澡》。 
那位少年作家写完这篇文章后被免试录入B大,可我却一连四年考试红灯。 
所有当我的红血球被酒精臌胀的时候,我已经预感到自己会做什么啦。 
可怜的成浩司还犹然不觉,他左手拿着酒瓶,很温和尔雅地一口口小嗫,右手燃着一只烟,有一下没一下地点在烟灰缸上。 
那火红的苗头在我眼前晃晃悠悠,十分碍眼。 
我象打桩一样重重地拍着成浩司的肩膀,他长得可真壮实,居然一点不觉疼,那没事儿人似的表情令我怒不可遏,我合掌成拳,以猛虎之势向他脸上擂去! 
他完全没想到这一招,离得那么近躲都躲不及,被我重重打在脸颊上,身体向后倾倒,可他坐在轮椅上,自然倒不下去,只是车轮向后滚了两下。 
如此我当然不解恨,我掐起他掉在桌子上的烟头,咬牙切齿地向他的大腿根按去,在脑中自行配音,皮肉冒烟的“哧哧”声,然后我就象清朝时手持红烙铁的刑讯官那样邪恶地哈哈大笑起来。 
我的这个动作,就象一个机敏的按掣,一个神秘的咒语,一旦启动,便是足以颠覆世界的奥妙。 
很快我就体验到这种奥妙。 
成浩司平静无波的脸上迅速闪过痛苦的表情,这真让我吃惊,更让我吃惊的是,他突然扑了过来。 
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个半身瘫痪的病人,一下子吃了灵丹妙药似的突地站起身来,象只狡健的黑豹一样朝我扑过来。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动物世界》这个节目,这是我去香港后唯一能够看得懂的中文节目,伴着极有磁性的男音,那些大型猫科动物,以迅猛的去势、曼妙的身姿向猎物俯冲过去,精准无比地咬上对方的咽喉,一击致命。 
那一瞬间真令人血脉沸腾。 
我爱极了那个男音,爱极了那些猫科动物。 
我甚至在洗完澡后,关上门,赤身裸体地趴在地面上,对着穿衣镜也呲牙咧嘴地做出这种凶狠的架势,可再怎么看,对面那家伙还是象家里养的那只大懒猫。我将手中食物抬得高高的,故意逗它时,它非常不甘心情愿地冲我张牙舞爪,只觉得滑稽。 
我那时怎么就没想想,如果我是那个被咬着喉咙的猎物,或者是猫嘴里叨着的食儿时,会作何感想? 
成浩司一定跟我一样喜爱收看这个节目,他将这捕猎的动物模仿得入木三分浑然天成,他扑过来的时候,我真的以为自己是一只花斑羚羊。 



03。 
他的牙齿准确捕捉到我的颈动脉,在上面狠狠地咬了一口,我发出了绝望的惨叫声,身体向地上倒下去,脑袋还撞上地面,这使我的凄厉的惨叫尾音变调,成了小猫一样的呜咽声。 
成浩司抬起头来,眼神变得非常可怕。这可不是跟小猫玩耍,让它在我胸膛上蹭来蹭去,这个高大的家伙压在我身上时,不说体重,单是那压迫感已经足已令我翻白眼,真想就此晕死过去。可这样必然逃脱不掉尸骨无存的下场,我是很怕死的,所以我搏命反抗。 
我先是一个左勾拳,向他的右眼,被他挡下,我再一个右直拳,打向他的鼻梁,却被他攥住拳头,我只好跟他拼了,干脆拿脑门直接向他撞去。这招真管用,异军突起,他完全没想到,我的脑门正中他的下巴,我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然后头痛欲裂,头晕眼花向后倒去。 
我一副软绵绵的样子,令得成浩司放松了警惕,正所谓兵不厌诈,我趁机抽出被他夹着的右腿,奋起就向他脸上踢去! 
哈哈哈,这一下真是全中。他成浩司的脸再硬,也没有我的鞋底硬吧!我正在得意之时,却发现我脚上根本就没鞋子!连袜子都脱得干净!我痛恨那些服务周到的服务生! 
心中惨叫一声,这一击将会威力大减,我就此放弃,把腿收回来,迅速从地上爬起来,向门口逃去,为今之计,英雄逞不得,保身才是最重要的。 
有句话叫一寸长一寸强,我动若脱兔,可成浩司长胳膊长腿,只消轻轻一伸,就把我从房间的这一头拽到另一头去,我的身体划个大大的弧度,被抛向一个方向。 
看着冷硬的墙壁,预感自己的脸象饼一样贴上去的惨状,可成浩司在抛物之前显然经过精密的计算,连我的坠落都掐得精准,我扎扎实实地一头栽进床中央。 
我还未来得及庆幸,身后那怪物又压了过来,我恼怒地一巴掌扇过去,这次他本可轻易避开,却是没有。 
他脸色苍白,却眸黑如漆,他的一面脸因为我的巴掌一片红肿,他的眼睛定定地望着我,比起香港天空那混混沌沌的星空,他的眼睛要亮多了。 
居然让我心生感动的错觉。 
错觉就是错觉,当他张牙利爪再来咬我的时候,我所有感动一扫而空,只剩屈辱跟委屈。 
他的牙齿啃咬着我的嘴唇,血腥的液体流入我的口中,再被他的舌尖掠夺而去。 
我想咬牙切齿,可是下颌被他捏得不得动弹,我只能张开嘴合着他的节奏,可我不甘心,虽然身体不得动弹,可我尽力将右手向一旁移动,一点点向床头柜挪过去。 
菜刀,没有,剪刀,也没有,连裁信刀都没有!这是什么破酒店! 
我一把抓起床头柜的台灯,向成浩司脑门上摔去! 
灯体是瓷制的,可撞着成浩司的头嘣得就碎裂开来,他一定是极其惊异的,可惜我已经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 
因为我把灯打碎了,失去照明,房间陷入黑暗中。 
我本应趁着黑暗遁逃,成浩司不会阻止我的。 
可我没有离开--脸上滴滴答答落下奇妙的液体,温热细腻,沿着我的脸颊滑落进衣襟,我象被施了定身术。 
成浩司的呼吸,波澜不惊,平缓地一舒一平,他知道我已经逃不掉了。 
他的吻如蜻蜓点水,轻而柔,他的吻如蜜蜂采蜜,总伴随那么点入侵的刺痛,当他的舌尖细致地描过我受伤的唇瓣,那种酥麻入骨令我不寒而栗起来。 
成浩司将手指拂在我的颈间,轻轻拔弄,沿着领口,探向我的胸膛,一路往下,停在我的小腹间。 
我之前没有告诉你,这是我的死穴。 
脐带是我跟素未谋面的妈妈唯一的联系,也许我的意识还缠绵在羊水中依依不舍,一旦有人触碰到我的肚脐,那感觉就如同将幼小的我温柔地包容起来,令人舒适得不忍离去。 
这个时候我已经退化得没有智力了,惶论理智? 
我可以感到成浩司用那种粘腻的液体涂遍我的全身,我哪里都是他的味道,以至于他的进入,不是一种入侵,而是一体的交溶。 
以前看过先锋派的一种怪异的表演,叫“在碎玻璃上跳舞”,我们这种,应该叫“在碎瓷器里做爱”。 



早上醒来,我象被吨位级的大卡车在身上反复辗压过那么干瘪憔悴,所有的水份都被榨得一干二净。 
我在想,我要告他。 
我要告他--诈欺。 
他装疯卖傻,装瘸扮瘫,博取我的同情心,欺骗我的美好心灵,诈取我的--身体。 
什么?你说我应该告他强奸?拜托,新世纪新青年,有点法律常识好不好? 
虽然看这满床的凌乱痕迹,谁都知道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我的某位律师朋友告诉我,在香港,强奸这个罪名很难成立。首先是取证工作非常困难,谁也没办法再回到案发现场,去把那些毛发呀精液呀口水呀纤维什么的搜寻回来。其次是当今社会,一夜情象凉白开,入口就没味。警官打个哈欠,请问你怎么证明你在发生性关系的时候,是被他强迫的,而你在同时,只有痛苦,没有快感? 
快感这东西,就象射精一样,是闪瞬即逝的,就象我没办法证明我是被强奸一样,我也无法证明,我是被强迫射精。 
天。 
而且令我惭愧不已的是,我一点受害者的样子也没有,充其量就是纵欲过度。 
我头晕,目眩,耳鸣,盗汗,我的神经痛到打战,可是我浑身上下光滑无比,别说伤痕,连一个吻痕也没有。 
成浩司他不是人,他是禽兽,只有禽兽才没有前戏。 



于是我放弃了,没有必要去给那些小报记者增加猛料,如果被我爷爷看到那份报纸--“同性恋”在我爷爷那儿是根导火索,他会象九号风球一样杀过来把我刮到银河系去。 
房间里空无一人,当然,除了我。我要迅速清理现场,把被单枕头全都打包,以免有人整理现场的时候发现到处血淋淋,以为这里昨晚发生碎尸案,而尸体不知去向。 
我扛着一大包东西,象个偷内衣的变态,从门口偷偷溜出去,匍匐前进,还好,我起了个早,还没人起床,畅通无阻,我一路爬到电梯里,按下“1”,重重地呼出一口气。 
成浩司再没有出现,冷笑一下,反正这也不是第一次了。 



04。 
下午我到城中最大的洗浴中心蒸桑拿,蒸得皮开肉绽,直到确定自己每个毛孔层都脱胎换骨后,我才从里面爬出来,头晕眼花,被一群赤身裸体的家伙抬到救护车上。 
那医生看到我一脸绝望的神情,就调侃道:“小伙子,失恋了吧!这年头,什么新鲜的死法儿都有,倒没听说过蒸桑拿自杀的,你有什么想不开的?” 
我瞥到这家伙怀中捧着一本《现代人的心理1000问》,翻个大白眼,把被子一抖,钻进去大睡起来。晚上我有点发烧,被灌了一大堆药,睡得更加昏天黑地,可是再醒来,就群魔骤散,精神抖擞。 
我打算回香港,在机场却被人拦下。 
阮温明也许因为职业的关系,对穿梭于口齿之物尤其在意,在S城,他只喝一家咖啡馆的东西。我不喜欢黑咖啡苦涩的味道,仅用小勺蘸了一小口吞下,过了片刻,果然是齿颊留香。 
我怀疑阮温明去了非洲,短短几天,居然晒得肤色黝黑发亮,他说:“这世间多得是阳光明媚的好地方,只是需要好心情。” 
我说:“是人家结婚又不是你,怎么轮到你去渡蜜月?” 
阮温明呵呵笑道:“到了这个年纪,别人的婚礼一个接着一个,真是感叹年华老去,可以用来逍遥的时间不多啦!” 
我装模作样叹气,帮他配音,此时若是有夕阳西下,更是应景。 
阮温明眼明心细,一举一动很少逃得过他的眼睛,可他嘴巴却极少是非,有这种人做朋友,原是非常可靠的,可是我们的关系也就仅限于在咖啡厅叙叙旧。 
“小柯,你莫要责备我,雨晨说她的婚礼希望邀你到来,可由她出面又怕你不来,只好……” 
对,我跟阮温明无法深交的原因就是,他与宁雨晨是极好的朋友,知交莫逆。两人都是顶尖聪明的人,令吾等凡夫俗辈望尘莫及。 
我笑两声,毫不作假:“这倒不是最令我吃惊的,可是宁雨晨……会与成浩司结婚,这倒真叫人不解。” 
敢与那蛇女同床共枕,他成浩司也算有胆有识。 
阮温明抿一口咖啡,呵呵笑道:“我比你更吃惊呢!宁雨晨这女人,天晓得要什么样的男人才降得住她,最后居然投入成浩司的怀疑,缘份这东西,真是奇妙无比。” 
的确奇妙,两人可能无数次擦肩而过,漠然视之,可只需要一瞬间视的交集,就可以佳偶天成。 
就象成浩司跟宁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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