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 1999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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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 1999年第五期-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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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国容易理解也应该理解的一条思想结论或情感原则吗?
  常常因为别人忘了自己偏偏记牢的事而感到惊诧莫名,如果几次三番提醒后还不认帐,就简直要出离愤怒了。然而轮到自己,无论那遗忘多么〃不该〃,被遗忘的事多么〃重要〃,也无非拍拍脑袋,至多嘴角再加以几声〃唉唉〃。记忆靠不住,对失忆的提醒也未可全信,宽以待己,厚责于人,也真是人类的一种天性罢。但既然如此,自以为清醒时讲讲记忆力如何重要,强调某些事情不该忘记,也不算怎样狂悖的。在那几个考生的评分表上,我还是坚持打了自以为恰当的分数。
  然而离开考场仔细想想,又悔愧了。那悔愧,并不下于《风筝》作者踏烂风筝以后。这样考问还没有离开中学课堂的学生,似乎比单纯测验记忆力轻松许多,实际上却是把自以为轻松的问题加给了也和我少年时代一样蒙在鼓里的少年。今天蒙他们的鼓比昨天蒙我们的实在要精致得多,也荒诞得多。《风筝》作者希望弟弟记住幼年时自己兄弟加给的精神创伤,这在今天或许确实有点奇怪罢,但那些大的明显的创伤又如何呢?别的不说,历史上无数〃国耻〃和〃国难〃,在鲁迅认为只知道向外来强敌要求和平的大人先生们那里,首先就被遗忘了——或者并未遗忘,只是出于〃向前看〃的愿望,和对当面的恶敌讲仁义的宋襄公式的迂阔,有意掩盖了起来。中学生将〃孤岛〃和张爱玲一起提前几年,寥寥小者而已,何足怪也。
  这也不独现在,和创伤记忆连在一道的民族国家思想之淡薄,实在是〃古已有之〃的一个传统。我们从来就是〃国家天下主义〃,天下亡了,还有君国(不等于民族国家);君国亡了,还有家;家败了,还有集天下家国于一身的世界上为数最多的〃我〃——萧红长篇小说《马伯乐》早就把这种永远也打不倒的灵魂揭发得淋漓尽致——在这种信仰支配下,民族国家的思想很难开花结果。翻开历史,激烈主张民族国家思想的时候一共能有几页?我们有爱天下思想,爱国爱君思想(无国即无君无君即无国故须一起爱着),爱家思想,和比这一切都更厉害的自爱,惟独缺乏热爱种姓的民族国家思想。这种传统培养起来的国民,当然容易忘记别人加给自己的屈辱了。对西方或日本,我们实在太容易轻视他们曾经、正在或将要加给我们的痛苦与耻辱——尤其刚刚在经济技术方面得到他们一点甜头的时候,更是做梦也要端着笑脸。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极端和平的〃国粹〃。可惜,世上别的地方的人们太少这样的〃国粹〃了,落后的力争生存权的蛮族小国无论矣,他们几乎一切事物,政治,经济,文化,都和民族意识有关,就是发达的欧美大国,也几乎一刻不曾放松其民族国家的认同,时时伸张爱国爱群精神,在纯粹商业文化制品中,也处处渗透着这种强烈的认同感,对不管怀着怨恨的莠民,力量均衡的对手,还是拥有极端和平的〃国粹〃并虚心向学的良民,都一律视为〃非我族类〃,时时施以防范、制裁和打击。欧美许多大国都是移民国家,初无所谓民族国家意识,然而其一元化的民族融合,恰恰是在种族灭绝的事实与多元文化的口号相互配合下实现的。为了达到这种融合,今天的一些新移民国家如澳大利亚,甚至还不惜采取公开的民族压制民族歧视手段(最近甚嚣尘上的〃单一民族党〃就是一个显例);相反,对拥有自己根本不敢梦想的悠久历史渊源的别的多民族国家,则利用种种借口,必欲离析削弱之而后快。这大概是双脚跳起来欢呼全球化的国际学者们难以解释的罢。
  这遗忘还是双重的,即同时也容易忘记他们的文明与进步,忘记他们许多地方实在比我们更好。在骤然来临的屈辱面前,因为同样骤然而起但根据历来经验肯定也要骤然而逝的愤怒与不解(我希望这一次的使馆爆炸案能够记得更久一些),特别容易忘记现代中国的先驱者们忍着巨大的鞭子抽在背上的屈辱坚持向他们学习的弯腰撅臀并不雅观的身影,忘记他们在反抗外辱的同时一直高度警惕因此而愈益加强的〃自己人〃的奴役的彻底的主体性,重新闭起关来,自己消化。
  往者已矣,但〃文革〃那样最近的历史,在虚构的经济主义意识形态及其文化产品中又有多少〃反映〃?〃余生也晚〃,是在已经被人制成旗帜的〃六十年代〃末,偶尔向自称〃过来人〃的父兄辈提起自己的文革经验,往往会招来异样的目光,而当得知我来自内地,他们才又恍然大悟:除了内地,哪还有这种落后的不幸?先进的地方,不幸也先行解脱了。〃过来人〃的记忆大抵如此。
  但自己也常常会忘得一干二净。去年在《北京文学》上读到王毅先生关于〃文革〃中〃吃人〃的报告,说南方某地,春耕前总要从地富反坏右中抓一个熬成肉汤浇在地里以求丰收。猛一看,以为又是什么新的古史辩,却浑然忘了自己也被吃过,后来和现在还时时被吃,也忘了读书更少的时候感受更深的被吃的忧患。前几年更可笑,竟然跟着专家学者们对普鲁斯特的〃玛德兰点心〃——一次大肆张扬的记忆力表演——惊叹不已,似乎正常的心理能力只有不正常的艺术天才才应该具备。
  在欣欣向荣的一年四季,我确实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加浅薄了。忘记忧患,也忘记欣喜;忘记悔愧,也忘记创伤;忘记感谢,也忘记鄙视;忘记对自己的期待,也忘记对别人的许诺;忘了恨,也忘了爱;忘了过失,更轻易忘记了喜人之过的魑魅所做的连篇累牍的文章。今夕何夕、此地何地之类形而上的遗忘,还在其次。一直以记忆力自得的,却没有想到刚刚迈向中年的门槛,就如此健忘,以至当记忆稍稍复活时,会惊讶得不敢正视。这个年纪,浮士德还没有和梅非斯特菲勒斯定约,壮烈的旅程尚未开始,离喊出〃你多美啊,请暂留驻!〃的一刻则更远,但我——尽管现在和以后都不会喊出他那句话——却已经把灵魂的大半交给遗忘的恶魔了。这恶魔又绝非前路的先导。
  但记住一切吗?不怕被〃一切〃压住吗?无从回答。
  《风筝》的问题,无须死记硬背,却向我们要求着记忆力以外的理解。这理解之所以超乎记忆力之外,是因为它必须由成年人世界的某种集体记忆来培养。如果成年人的集体记忆不能培养这种理解,凭空要求少年人,不就过分了吗?而且这问题的难以作答,不仅因为它要求着某种集体记忆和理解,还在它甚至超出了记忆与理解,指向理性、言语和情感之外的别的什么。但这是提问时绝想不到的。
  真不该自以为是地刁难那些肯定比我有出息的未来的学者。不知道他们考试结果怎样,但愿没有被那只夭折的风筝所误,我这样长久地怀着悔愧,也就不必。剩下的,可以完全留给自己了。
  为着记忆的驱迫,或遗忘的诱惑(自然还有别的目的),这阵子总在流徙,一会儿是南方袋鼠国,一会儿是北方千岛之邦,难得有静对孤灯、闭门思过的时候。其间可以聊聊的人越来越少,记忆的神经似乎也愈加松弛了。四近的天空,有时是奇怪的湛蓝,有时还是熟悉的昏茫一片。无论湛蓝或昏茫,总好像飘飘荡荡的有一只风筝盘旋不去,既不肯消失,也不肯索性变得分明。
  这就是我的悔愧了吧。
  我望它早点飘落。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晨

  裁书刀下:张承志的界限

  
  ? 周泽雄
  专栏集萃
  在一篇名为《西宁街上走过》的文章里(见深圳《街道》1994年8月号),作者叶舟见到“一个披戴了黑色盖头正在叫卖的穆斯林妇女”。“知道张承志吗?”叶舟问。“呕喳喳,知道呗,他是为我们回回写书的那个,知道呗。”“读过他的书吗?”叶舟再问,“不认字。”穆斯林妇女答道。
  “他是为我们回回写书的那个。”这句出自女文盲之口的断语,抵得上一打教授博士的联名推荐,抵得上一百万发表在报刊上的“印刷垃圾”(张承志语)。虽然张承志对自己的语言非常自豪,但他显然更在乎自己在回回百姓眼里的地位和身份。作为自命的回回教护法使者及哲合忍耶教派的宣示者,他会很高兴得到这种超出文学之上的尊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理解在其随笔里频频流露出的那副匡济危世、非我莫出的气概,以及所谓与“‘个人读者们’之间关系的深刻”。将文学事业的成败归之于是否得到文盲的赏识,这标准也许会让别的文学家感到泄气和不公平,就张承志而言,又确实是他迥异同侪之所在。
  张承志有着较为独特的经历,在说不上漫长的岁月里,他身历目验的生活场景也非他的泛泛同行所能企及。他似乎同时置身于汉人和回民两个生活领域里,一方面汲取了丰厚的汉文化素养,一方面又以回民自命,可以掷地有声地写道:“我有十足的理由说我是蒙古草原的义子,黄土高原的儿子。”(《语言憧憬》)因此,就像尼采看重在但泽的波兰贵族血统一样,张承志也声情并茂地看重自己的身世,差不多在他所有作品里我们都能获得由他本人提供的传记素材。对一位主要以小说名世的作家,这便有了点特别。看来他尤其喜欢用宣言式口吻介绍自身,所用语言通常也气冲霄汉,值得房地产广告商揣摩借鉴。在《语言憧憬》里他接着写道:“我要说,那些先天不足的小文痞子是不配和我谈论《海骚》的,《海骚》是Keramⅲi,是神藉我的诗降喻的警告和暗示。”——他似乎想让我们这些可怜的读者感到正面对着一座青铜巨神。他也希望我们知道这样一些事迹:他曾“骑过上百匹马。拥有过上十匹马。害死过两匹马”,曾“300里空山绝谷,一路单骑”地“放浪于幻路”。他之所以“永远地怀念着阿勒泰大山”,是因为坚信“没有人知道它,只有我和那些牧人想着它”,(《荒芜英雄路》)因此,他更一发不可收地宣称:“是我使艺术真正和底层人民的心贴在了一起——这一点任何人都望尘莫及。”这里的“底层人民”当然是那些让张承志萦系于心的回回百姓,多半还包括“不认字”的穆斯林妇女,正如他得意的油画《光复洪乐府礼拜寺》——惜未—睹——也只憧憬着“挂上兰州东川拱北或银川东寺的墙壁”一样。据说在那里而不是在博物馆,“几十万誓死的哲合忍耶将是我最棒的欣赏者。他们在舍命保卫清真寺的同时,也将守卫我的艺术。”(《语言憧憬》)虽然我觉得说此类无法证实的话有点无聊——中国既没有发起一个焚烧张承志作品的运动,他如此尊崇的哲合忍耶目前也非生存在大清国曾国藩的军刀下——但我还是愿意对能在人间吼上这么几句豪言的人表示羡慕,因为让我学这种调门讲话,只有一个前提:我脖子上横着把利刃。我个人谈不上顺遂的区区经历也提醒我,应该在任何时候都不轻易指责他人狂妄。视别人为狂徒是容易的,但在我们这个艺术人才遭致压抑几成常例的国家,它也有可能成为可耻的帮闲,反使天才悲愤的呐喊更加不幸地转为折戟沉沙的屈辱。
  初读张承志《北方的河》已是十五年前的事了,这部自传气息相当浓厚的作品,开篇即有着那时文人惯于亮开的“大任”意识和忧患情结:“我相信,会有一个公正而深刻的认识来为我们总结的,那时,我们这一代独有的奋斗、思索、烙印和选择才会显露其意义。”不用说,这样的文字用于一篇小说的开头多少有点奇怪,它除了表明当时的时代亢奋外,还暗示作者的别有寄托。作为代价,《北方的河》在艺术上遂大显粗糙,不少文字都像作者走过的人生路那样硌脚。作者与主人公交叠地抢着话筒,以至我们每每忘了是在读小说还是读一位热血青年的浪漫日记。弥漫全篇的倾诉欲望,表明小说只是一个被借用而未必被尊重的手段。小说构成法里的诸多要素被忽略了,所见只是主人公“慨当以慷,忧思难忘”的匹夫心志。也正因此,留在记忆中的便不再是小说印象了,依稀记得的乃是主人公独自泅渡黄河时的桀傲雄心,就像金庸笔下断臂英雄杨过在黄河滩头苦练武功那样。
  作者分别由宁夏和台湾两家出版社出版的小说集,题目都以中篇小说《黄泥小屋》命名,该小说在作者心目中的地位便可见一斑了。小说似乎一上来就想吓唬一下读者,个中不时出现的“竹笔老满拉”、“乃玛子”、“俩依俩罕”等词汇,充盈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个人色彩。不怕见笑,读他另一部《西省暗杀考》,我碰上的语言障碍甚至超过我用蹩脚英语读原版小说的程度。读原著时,我还能借助字典粗通文意,而在这篇小说里,面对那些说不上是蒙古文还是阿拉伯文音译的字眼,我只有束手无策的份。我自命算得上一位在别人从事语言探险时不轻易闭上眼睛的人,我饶有兴趣地读着小说,尽可能争取被他那闪烁着“异端之美”的情境所打动。有完美的小说,也有不无特色的小说,我希望《黄泥小屋》属于后者,前提是张承志先生除了大语震人奇语耍人之外,还能拿出点别的东西。
  《黑骏马》是另一部张承志感觉非常了得的小说(这么说一方面是由于他入选长江文艺出版社“跨世纪文丛”的小说集即以“黑骏马”为题,另一方面则是张承志自我感觉不佳的作品我几乎没有发现过),似乎也是他把小说写得最像那么回事的东西。小说虽不足五万字,却有着相当的底蕴和厚度,背景宏阔,气息沉雄,男主人公的阳刚正气与复调般出现的女性柔美,如一支幽绝的唢呐,吹奏出悲怆的旋律。黑骏马“钢嘎·哈拉”的美妙步点更为小说平添一股脆生生的节奏感。他笔下的索米娅,通体焕发着饱含本真色彩的沧桑丽质,大俗大美,常常还伴以揪心之痛。这部小说我不忍释手地读了两遍,它让我感到:把小说写得一如生活本身,仅有才情是不够的,更需要对人生的深沉咀嚼和够格的理解。他若老是向世人牵出一匹又一匹“钢嘎·哈拉”来,作为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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