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筐下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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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筐下的阴谋-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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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丝普兰扎在哪儿?”他问。
“温很聪明。”
“她在哪儿?”
“温好像认为这件事很重要。”
“我只是——”
“你应该去见温。”辛迪打断他。“你当然不是在检查你那最有用的助手。”甜蜜的微笑。
“我不是检查,我只是想知道——”
“想知道温的办公室在哪儿,两层楼上。”她喝了一口咖啡,发出来的声音可以大致标识为“吧吧”声,好像散布在三角地区的赤鹿在寻找配偶时发出来的。
“告诉她我就冋来。”米隆说。
“当然。”她眨着睫毛。这睫毛看上去就像临死前痛苦挣扎着的多毛大蜘蛛。“祝你愉快。”
温那位于角落里的办公室面对第52大街和公闶路。为洛克一霍恩证券公司的这位黄金单身汉提供了纽约市最昂贵地区的最好的景色。米隆陷坐在豪华舒适,颜色如勃艮第(位于法国中部)红葡萄酒的皮椅里。镶着各色装饰板的墙上有几幅有关猎狐的油画:十几个精力充沛的男人骑在马上,戴着黑帽子,穿着红色上衣、白裤子和黑靴子,只带着来福枪和猎狗,正放马急追着一只长毛的小动物,直到抓住它并杀掉它。啊,真有运动精神。也许有点小题大做,好似用一个火把去点一枝香烟。
温在敲着手提电脑——这个东西在被他称为桌子的惟一平面上显得孤零零的。“在从格里格家复制的磁盘上,我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东西。”
“哦?”
“看来我们的朋友唐宁先生在‘美国在线’上有个Email地址。”温说。“星期六他下载了这封特别的邮件。”温滚动屏幕,以便让米隆看到。
主睿⌒
日期 3月11口14:51:。6东部时问发于 9月宝贝
发至 唐宁22
今晚十点见面。我们商定的地方。来吧。我保证给你一个最快乐最美妙的夜晚。
——F
米隆抬起头。“最快乐最美妙的夜晚?”
“她很有写作天才,不是吗?”温说。
米隆做了个鬼脸。
温把一只手虔诚地放在心口。“即使她不能兑现这个诺言,”他继续说,“人们也要敬佩她冒险的能力和对工作的热忱。”
“哦,”米隆说,“那谁是F?”
“网上没有这个网名为‘9月宝贝’的档案。”温解释说。“当然那并没意义。许多用户都没档案。他们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们的真名。但我猜‘F’是我们那刚刚献出宝贵生命的卡拉的又一个假名。”
“现在我们知道卡拉的真名了。”米隆说。
“哦?”
“利兹·戈尔曼。”
温皱起眉头。“什么?”
“利兹·戈尔曼。‘渡鸦组织’里的那位。”他把弗雷德·希金斯的电话内容告诉了温。温倚靠在椅子上,手指顶着手指。同往常一样,他脸上没有露出任何反应。
米隆说完,温说:“真奇怪,真奇怪。”
“那么,”米隆说,“格里格·唐宁与利兹·戈尔曼之间可能有什么样的关系呢?”
“很有关系。”温说,朝着计算机屏幕点点头。“有那个‘最快乐最芙妙的夜晚’的关系——如果谁会相信这个夸张的话。”
“与利兹·戈尔曼?”
“为什么不是?”温的口气听上去像在辩解。“你不应该因为年龄或那个假胸腩而歧视她。这是不对的。”
真是位提侣平等的右翼先生。“我不是那个意思。”米隆说。“我们假设格里格很迷恋利兹·戈尔曼,尽管没有人认为她看起来……”
“你真肤浅,米隆。”温说,不欣赏地摇摇头。“你曾想过另一个可能性吗?格里格可能会看到其他方面。她毕竟确实有个大胸脯。”
“与以前讨论关于性的问题时一样,”米隆回答道,“你漏掉了一点。”
“哪一点?”
“首先,他们是怎么联系上的呢?”
温又手指顶起了手指,指尖轻敲着鼻子。“哦。”他说。
“对吧。这是个已经隐姓埋名了二十年的女人,走遍了全世界,也许从末在某个地方呆过太久。两个月前她在亚利桑那抢劫了银行。她死前在迪克曼街的小餐馆里当女招待。这个女人怎么与格里格·唐宁取得联系呢?”
“很难。”温向意。“但不是不可能。有许多证据可证明那一点。”
“比如呢?”
温朝计算机屏幕歪歪脑袋。“这封EMAIL是说上个星期六的事情,这正是格里格与利兹·戈尔曼在纽约的某个小酒吧里会面的同一个晚上。”
“在一个低级酒吧里。”米隆纠正道。“为什么要在那儿?为什么不去旅馆或她的住所?”
“也许因为这个酒吧很偏僻,也许,如同你所暗示的,利兹·戈尔曼想要避人耳目,这样的酒吧是个很好的选择。”温不再顶手指,而是用手指轻敲起桌子来。“但你,我的朋友,却忘掉了其他的事。”
“什么事?”
“格里格家的女人衣服。”温说。“你的调查使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唐宁有个情妇,但他不想公之于众。当然,问题就是:为什么?为什么他如此费劲地保守这段恋情。一个可能的解释就是,他的秘密情妇是那个臭名昭著的利兹·戈尔曼。”
米隆不知道该想些什么。奥德丽曾在饭店里看到格里格与一个女人在一起,但是她所描述的女人并不像利兹·戈尔曼。那究竟意味着什么呢?那只是格里格的另一个约会,或只是件无辜的事情,是件不搭界的事情。谁知道呢?而且,米隆仍难以相信格里格·唐宁与利兹·戈尔曼之间的罗曼史。其中有些事真叫人难以相信。“肯定有办法查出这个名字,并找出那个使用者的真实身份的。”他说。“让我们确信,这个名字就是利兹·戈尔曼或是她的个假名。”
“我会看一看我能做些什么。我在‘美国在线’里没有内线,但我们肯定认识人。”温走到他身后,打开小冰箱的门,扔给米隆一罐“哟嗬”饮料,给自己倒了一杯“布如可林”淡啤酒。温从不喝啤酒,只喝淡啤酒。“格里格的钱很难确定有多少,”他说,“我不敢确信有很多。”
“那与爱米莉所说相一致。”
“但是,”温继续说,“我确实发现了一次大笔提款。”
“提了多少?”
“五万美元现金。这笔钱费了些时间,因为这是从马蒂·费尔德为他打理的账户中提走的。”
“他什么时候取走的?”
“失踪的前四天。”温说。
“交付一笔赌债?”
“可能。”
温的电话响了。他拿起电话。“请讲。好的,接过来。”两秒钟后,他把电话递给了米隆。
“我的?”米隆问。
温给他一个白眼。“不是。”他说。“电话给你是因为这个电话对我来说太重了。”
谁都不是笨驴。米隆接过电话。“喂?”
“楼下有辆巡逻车。”是戴蒙特的怒吼。“你现在就滚进去。”
“出什么事了?”
“我在他妈的唐宁家里。就是那儿出了事。我实际上是不得不拍着法官的马屁才得到那张特许证的。”
“想像力好极了,罗利。”
“不要他妈的损我,波利塔。你说房间里有血迹。”
“在地下室。”米隆纠正道。
“好,我现在就在地下室里。”他反击道。“这儿就同婴儿的屁股一样十净。”

第二十一章

地下室确实很干净,哪儿也没有血迹。
“应该有痕迹的。”米隆说。
戴蒙特嘴里的。牙签看上去要被他紧闭的牙齿咬断了。“痕迹?”
“是的。用显微镜或其他的东西看的话。”
“用显……”戴蒙特脸涨得通红,挥舞着双臂。“究竟这些痕迹对我有什么好处呢?他们证明不了一件屁事。你没法测试痕迹的。,’
“但那会证明这儿曾有过血迹。”
“那又怎么样呢?”他大叫道。“你检查美国的任何一家房子时都带着显微镜,然后你就一定会发现那些血印。谁会理你的废话?”
“我不知道该跟你讲些什么,罗利。血迹曾在那儿。”
大概有五位法警在检查房间。没有制服,也没有警察局标志的车子。克林斯基也在其中,手里的录像机刚刚关掉,胳肢窝里好像塞着马尼拉纸文件。米隆指向那些文件。“那是法医的报告吗?”
罗兰德·戴蒙特跨前一步,站在两人中间,挡住米隆的视线。“那不关你的事,波利塔。”
“我知道利兹·戈尔曼,罗利。”
一听到此话,戴蒙特的牙签掉到了地上。“你究竟怎么……”
“这并不重要。”
“鬼才不重要。你还知道什么?如果你瞒我,波利塔——”
“我没备瞒你,但我想我可以帮忙。”
戴蒙特眯起眼睛。怀疑先生。“如何帮忙?”
“只要告诉我戈尔曼的血型,那就是我想知道的,她的血型。”
“为什么我非要告诉你呢?”
“因为你并不是一个全然无动于衷的人,罗利。”
“不要对我讲那种废话。你为什么想知道?”
“还记得我告诉你地下室发现血迹的事吗?”米隆问。
“记得。”
“我还忘说了一件事。”
戴蒙特怒目而视。“什么事?”
“我们验了一些血。”
“我们?他妈的谁是……?”他的声昏渐渐没了。“哦,上帝。不要告诉我那个搞心理研究的雅皮士也对这件事了如指掌?”
如果温听到这句话一定会喜欢他的。“我想做个小交易。”
“什么样的交易?”
“你告诉我报告中的血型,我告诉你我们在地下室发现的血型。”
“放屁,波利塔。我可以用干涉警察调查取证为由逮捕你。”
“干涉什么?没有什么调查。”
“我可以咬定你这个混蛋打扰并插手此案。”
“如果你可以证明的话,而且,如果格里格要坚持上诉的话,瞧,罗利——”
“AB+,”克林斯基说。他没理睬戴蒙特的又一记怒视却继续说,“这很少有,约占美国总人口的4%。”
他们都把注意力转向了米隆。米隆点点头。“AB+,一样的。”
戴蒙特举起双手,皱起眉,显出一副迷惑相。“喔,等会儿,你究竟想说什么?她在这儿被杀,然后被移走了?”
“我没这样说。”米隆说。
“因为我们没有看到任何尸体被移动过的证据,”戴蒙特继续说。“什么都没有不是我们在找这个证据,而是流血的方式——我的意思是,如果她在这儿被杀,那在她的公寓里就不应该有那么多的血。你也看到那乱七八糟的样子了。是吧?”
米隆点点头。
戴蒙特的眼睛无目标地乱转着。米隆几乎可以看出他脑袋里的齿轮转得停不下来。“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波利塔?”
“不,罗利,为什么你不启发我一下呢?”
“那就是说,杀人者在谋杀后又来过这里。这是惟一的解释。你知道这开始指向了谁?你的伙伴唐宁。首先,我在被害人的公寓里发现了他的指印——”
“这是什么意思?”
戴蒙特点点头。“就是那样。门框边有唐宁的指印。”
“但不是在门里面。”
“是的,里面,门框里面。”
“但不在其他地方?”
“那究竟有什么区别呢?指印证明他曾在现场。你还需要什么?不管怎么说,这肯定就是事情如何发生的解释。”他在嘴巴里又衔了一根牙签。新牙签为新的理论而叼。“唐宁杀了她。他回自己的家里拿行李或干其他事情,然后就逃跑了。几天后他又回来,把血迹洗掉了。”
米隆摇摇头。“为什么先到地下室呢?”
“洗衣房。”戴蒙特回答道。“他下来洗衣服。”
“洗衣房在楼上,厨房外面。”米隆说。
戴蒙特耸耸肩。“那也许他带了皮箱。”
“箱子在卧室的壁橱黾。这只是间儿童游戏室,罗利,他为什么要来这儿?”
这句话令戴蒙特停顿了良久,也使米隆停了下来。这一切都没有太大的意义。利兹·戈尔曼在这儿被杀,然后被拖冋她在曼哈顿的公寓里去了?但从她流血的实际情况来讲,这好像也没什么道理。然后——怎么样了呢?——在一条相当热闹的街上,杀人者停下车,把她受伤的身体拖上楼,进入她的公寓,杀了她?
那讲得通吗?
突然楼上一个声音大叫道,“探长,我们发现东西了!快来。”戴蒙特舔舔嘴唇。“打开摄像机。”他告诉克林斯基。摄下所有相关的东西,正如米隆所告诉他的那样。“呆在这儿,波利塔。我不想去解释你这个丑陋的家伙为何在录像上。”
米隆跟着他们,但保持着一段距离。克林斯基与戴蒙特上楼进人厨房。他们向左拐弯。进人洗衣房。印着白色小鸡的黄色墙纸贴满了四壁。爱米莉的风格?也许不是。他了解爱米莉,她也许从未见过洗衣房的里面“在这儿。”有人说。米隆仍呆在后面,他可以看到烘干机已从墙边推开。戴蒙特弯下腰,朝烘干机后面看去。克林斯基也弯下去,以便将整个经过都摄下来。戴蒙特后退一步,站起来。他竭力装作很很严肃的样子——对着摄像机笑可不好——但是他憋了好久才装出来。在他戴着的橡胶手套发出的“啪啪”声中,取出的物品被展示在众人面前。
染上血迹的棒球棒。

第二十二章

米隆返回办公室时,艾丝普兰扎正坐在接待桌边。
“辛迪哪儿去了?”米隆问。
“吃午饭。”
米隆眼前立即闪过动両片中弗雷德·富林斯顿的小汽车被他的午餐——恐龙排骨——压翻了的情景。
“温已详细地告诉了我发生的事。”艾丝普兰扎说。她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衬衫,领口开着;戴着一条细细的项链,链子上的一个金心在她黑色的皮肤上骄傲地悬挂着。她平时总是乱糟糟的头发今天变成了一个个波浪披在肩上。她用一个手指把头发推到脑后。“格里格的房子里发生了什么事?”
他解释了那被清除掉的血迹和那个棒球棒。艾丝普兰扎经常是一边听他讲话一边干其他的事情。但她现在没有。她直接盯着他的眼睛。她如果那样看着你,目光总是炯炯有神的,有时简直令人不能回看她。
“我想我还没懂。”她说。“你和温两天前在地下室发现的血迹。”
“是的。”
“从那时起,某个人清除了血迹——但是他们又留下了杀人武器?”
“看起来是这样。”
艾丝普兰扎思考了一会儿。“会是女佣人干的吗?”
“警察早就査过了。她已经三个星期没去那儿了。”
“你有什么看法吗?”
他点头。“某个人正准备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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