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潜流-水浒灰社会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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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潜流-水浒灰社会解密-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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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潭。涉及胡长清案的一位国家工作人员在交代问题时就说,随着交往的加深,胡一次次给他送钱,他都当成了朋友间的馈赠。当胡处在困境时,碍于情面,他觉得作为朋友有义务提供帮助,于是就做出了违反法纪的事情。  
  与济州缉捕使臣何涛一块吃早茶的郓城县押司宋江,也碰到了这个难题。他的难题不是何涛要找麻烦,而是好友晁盖抢了当朝太师蔡京的生辰纲,成为朝廷缉拿的要犯。如果说宋江的人生是一场悲剧的话,那么根源就是他在情理法的冲突中迷失了方向。综观宋江的人生历程,他是不愿意与朝廷为敌的。即使在被刺配途中,被接到梁山上,他都不愿意落草。后来上了梁山后,他力排众议,主张“暂居水泊,只待朝廷招安,尽忠竭力报国”。临死前,他还对李逵表白:“我为人一世,只主张忠义二字,不肯半点欺心。”尽管他自负“自幼曾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抱怨自己的人生经历“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但体制内良性生存一直是宋江的人生信条。  
  何涛作为一个缉捕使臣,既不聪明又不称职。晁盖一个小小的“村长”既然敢抢劫生辰纲,肯定是有一个庞大的势力集团和关系网做支撑。他不调查研究就准备下手捉拿,显然不聪明;他不等到郓城县衙上班时,直接与县官沟通情况,就轻易把如此重要的机密,透露给一个素不相识的值班人员,显然不称职。宋江听何涛介绍完案情之后,吃了一惊,肚里寻思道:“晁盖是我心腹弟兄。他如今犯了弥天大罪,我不救他时,捕获将去,性命便休了。”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一种差序格局,是一个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每一个网络都以一个“己”作为中心,社会关系是私人联系的递加。也就是说,中国的乡村社会是典型的熟人社会、半熟人社会,在此基础之上形成了人际关系网络。“陌生人”是很难融入熟人社会中去的,建立相互信任就更加困难了。一个新的负责人到一个地区或者一个组织之内,往往在短期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受制于旧有的熟人圈子。何涛作为从上面下来的差官,宋江当然很尊敬。但是作为一个外人,他根本没法进入郓城的熟人社会。  
  熟人社会也可称为关系社会或后门社会,无数事实反复证明了熟人好办事,以至一些人把它视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自古至今,无论办什么事,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找熟人。办一件事情,不是凭制度和原则来处理,完全看来人情的生与熟,关系的深与浅。何涛不明就里地和宋江谈论捕拿晁盖的事,这样办事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事实上,对于宋江来说,决定向晁盖等人通风报信的时候,已经做出了抛国法而选人情的抉择。熟悉公文报送程序的宋江很冷静,对何涛递过来的公文,他先是表示“公文须是观察自己当厅投下,本官看了,便好施行发落,差人去捉,小吏如何敢私下拆开”,利用程序化规则一下子把自己撇清,然后嘱咐何涛“这件公事非是小可,勿当轻泄于人”,显示自己对这项工作很认真。已经“轻泄于人”的何涛只是一名武官,哪懂得小胥吏的这些弯弯绕?还一个劲儿猛夸“押司高见极明”,恳请宋江“千万作成”。  
  这个时候的宋江是否偷笑何涛的呆傻,已经无从可考。但宋江接下来能以回家“分拨了些家务便到”的借口脱身,然后立即飞马报于晁盖,说明何涛等公人的办事素质,实在不敢恭维。等到县衙上班后,宋江领着何涛见了知县做了汇报,并以“日间去只怕走了消息,只可差人就夜去拿”为由,为晁盖等人赢得了充足的时间。在泄密问题上,宋江处理得冷静、合理而又富于智慧,显示了日后梁山“一把手”的基本素质。有这样一个把知县、缉捕使臣玩于股掌的能吏与朝廷为敌,也算是那些庸官的不幸了。  
  奠定宋江一生命运走向和日后江湖地位的泄密案就这么发生了。宋江终身恪守忠义信条,临死宁愿拉着李逵垫背也不愿意背叛朝廷,应该说表现出对国家法理的无比忠诚。但为什么在捉拿晁盖的问题上,却毫不迟疑地站在了情的一面呢?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软约束的人情之所以能够战胜硬约束的法理,是因为人们在处理与能够获利的人脉关系相关的问题时,往往采取博弈的心态。  
  宋江和晁盖是心腹兄弟,两者又都有仗义疏财的美名。仗义疏财需要坚强的财力作为后盾,他们之间肯定少不了经济往来。完全可以设想,宋江在对待是否通风报信问题上,有这样的考虑:如果不被发现,他将获得更广泛的人脉关系和经济利益;如果发现了,尽管可能有牢狱之灾作为代价,但此举会让他获得良好的江湖名声。熟于基层政务运作的宋江,私下里认为被发现的可能性极小。事实上,如果宋江不包养阎婆惜,或者刘唐不冒冒失失地来酬谢宋江,抑或宋江早早把晁盖的密信付之一炬,他这个通风报信的“深喉”很难浮出水面。在任何时候,以侥幸的博弈心态处理问题,都难免会付出代价。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不透风的墙,宋江作为泄密案的主角,最后还是被阎婆惜发现了。  
  探讨宋江的博弈心态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今天的社会依然是熟人半熟人社会,很多人特别是握有一定公共权力或者资源的人,都会面临情理法之间的冲突,当冲突来临时就有可能选择博弈的心态去处理问题。宋江博弈心态的产生,有时代的背景。中国古代社会是礼法社会,国法是以纲常伦理为指导原则和基础制定的,反映亲族血缘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伦理法,与同样是以纲常伦理为基础的人情具有一致性。当国法与人情产生冲突时;统治者是法情允协,综合为治,使人情法律化。在司法上则是执法原情,依照情理裁断,因而使国法、天理、人情相互协调统一,情理和社会道德既是立法的基础,又是国法的价值衡平的标准。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司法者为了达到合理的结果,往往是屈法以伸情。因此,在中国古代官吏眼里,为了道德情理的实现;在很多情况下可以不顾成文的律法而实行经义决狱。  
  熟人社会中,由于人际关系非常紧密,律法被搁置在了边缘位置,而情理、面子等则成为人际关系的黏合剂。在古代,人们首先是认为完美的秩序应该是情理法的结合,但当三者发生冲突的时候,律法的地位相对较低。也就是说,在我们中国人的习惯中,天理、人情甚至重于国法,如果在国法与人情冲突的时候,前者往往会被后者切换。不了解这一点,就无法理解为什么陈文昭会改文书轻判武松、郓城知县会一味地开脱宋江。这就造成了宋江博弈心态的最底线:即使被官府发现,他也不可能掉脑袋。  
  前面说过,在熟人社会里,握有公共权力及其他资源的人,在碰到情理法的冲突时,都有可能采取博弈心态。在这个问题上,宋江绝对不是孤例。朱仝、雷横开脱晁盖和宋江,雷横犯事后被朱仝私自放走,花荣明知道宋江犯法还予以收留,孙立能允许家人与山大王结交,都是情理法冲突下国法与人情切换的案例。  
  大量事例的发生,既说明情理法冲突的广泛存在,也说明博弈心态的随处可见。这的确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柴进不是冤大头     
  亡国之后最忌讳的是不安分,韬光养晦才是安身立命之本。  
  在任何时代,柴进这类人都是不安定因素。他的存在,本身对社会就是一种威胁。即使不是高俅集团成员的迫害,柴进早晚也会栖居梁山,走到官府的对立面。只因为肇事者是高俅集团里的恶人殷天锡,而柴进一贯任侠好义,颇有孟尝之风,像个正人君子,所以这个没落贵族受人欺负,被迫放弃家业落了草,才令人感到同情和惋惜。  
  柴进先祖柴荣,以螟蛉义子身份接了郭威的班,成了后周的世宗。柴荣命不硬,死得过早,留下了七岁的儿子柴宗训坐上了皇位。五代十国是中国的乱世,纲纪不能维系,礼法全部荡然无存,篡位是家常便饭。在戏文小说中,与柴荣结义的赵匡胤,对“侄子”的位置很有想法。后周显德七年(公元960年)春,归德军节度使、禁军统帅赵匡胤在陈桥,以一出半推半就的黄袍加身戏,夺得了政权,建立大宋帝国。  
  赵匡胤以侠武闻名,平时也喜欢读书,考虑到自己是以兵取位,怕有人照葫芦画瓢,登基后采取了崇文抑武的政策。赵匡胤为人慷慨爽直,是条汉子,并没有像历史上很多夺位之人那样,对前统治集团的人赶尽杀绝。宋太祖以后,朝廷一直强调慎法,具体表现为实行“大度兼容”、“保全柴氏子孙”、“不杀士大夫”等政策。尽管这些政策造成了国家积弱而衰,但士大夫却获得了历史上较宽松的生存环境。终宋一朝,士大夫很活跃,党争不断,奸人也很享福,绝大多数都得以善终。按照赵匡胤的说法,只要柴氏后人不谋反,干什么都行,“凡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中赐尽,不得市曹行戮,亦不得连坐支属”,“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有这样的圣旨做保护,便有了前朝后裔柴进现在的幸福生活。  
  林冲在刺配途中,准备在一家酒店里喝一盅,哪知道店小二不答理,林冲很生气。小二解释说:“俺这村中有个大财主……专一招接天下往来的好汉,三五十个养在家中。常常嘱咐我们:‘酒店里如有流配来的犯人,可叫他投我庄上来,我自资助他。’”柴进的这种做法实属有病。柴家虽然没了皇位,但还保有财富和安全,享受着统治阶层的待遇,应该说做个安安分分的贵族,是不成问题的。问题就出在柴进把自己从圈子里分离出来,使贵族的身份边缘化,成了一个不安分的大款。  
  亡国之后最忌讳的是不安分,韬光养晦才是安身立命之本。  
  五代十国时吴越王钱氏之后,如钱唯演、钱唯治等都是小心翼翼,以书法诗词自娱,借以避祸。已经退化为大款的柴进花天酒地也就罢了,而他却借着律法的保护伞和官府的优惠政策,不但家里养着一帮子打手,还广泛资助犯了法的囚徒,把自己家搞成了黑社会分子的招待所。这种不断挖朝廷墙脚的行为,显然与主流社会和统治阶层不能相容。尽管柴进资助收留的人中,不乏林冲这样的受迫害的忠义之士,但更多的恐怕还是对社会破坏很大的犯罪分子。这种做法使他赢得了很多追随者和好声誉。流浪江湖的赌徒石勇曾经说:“老子天下只让两个人,其余的都把来做脚下的泥。”两个人中,就包括柴进。我们现在可以想像,如果徽宗或者蔡京等人听了,自己在一个赌徒眼里,不如一个大款,甚至如同其脚下的泥巴,心里会作何感想?!  
  估计柴进的嘴巴比较碎,经常向别人介绍自己的身份和地位,阿Q似的到处炫耀老子也曾经阔过。朱仝问他为什么把杀了人的李逵藏在家里,柴进丝毫不客气地说:“容禀。小可平生专爱结交江湖上的好汉。为是家间祖上有陈桥让位之功。先朝曾敕赐丹书铁券,但有做下不是的人,停藏在家,无人敢搜。”这些话要是让善于捕风捉影人听到了,至少可以弄出三条罪状来:一是毫不谦虚地宣扬“有陈桥让位之功”,有蔑视当今皇上之嫌;二是自豪地声明“专爱结交江湖上的好汉”,把收纳江湖匪类、窝藏罪犯当成业余爱好,无异于破坏社会秩序;三是骄傲地炫耀有“敕赐丹书铁券”,“无人敢搜”,根本就不把国家法度放在眼里。  
  宋江经常和柴进有书信往来,可惜一直没有见面。宋江以杀阎婆惜获罪之身第一次见到柴进,还没寒暄几句,柴进就拍着胸脯说:“兄长放心!遮莫做下十大罪恶,既到鄙庄,但不用忧心。不是柴进夸口,任他捕盗官军,不敢正眼儿觑着小庄。”宋江小心翼翼地说自己杀了阎婆惜后,柴进竟笑起来,再次忽悠宋江道:“兄长放心,便是杀了朝廷的命官,劫了府库的财物,柴进也敢藏在庄里。”这一切都表明,拥有特权的柴进,完全践踏着现行的国家律法制度,将自己和主流社会对立起来。  
  按道理讲,颁给柴进家丹书铁券,是用公文的形式来保障其财产和生命安全,这是朝廷给予的特权和信任。而柴进不珍惜和尊重这种待遇和荣誉,却用来作为践踏律法的保护伞,就有点出格了。柴进的特权和朝廷的存亡应该是共生的,朝廷赋予了柴进家丹书铁券,他却在不断挖朝廷的墙脚。柴进在毁人的同时,也在自毁。这样看来,作为前朝后裔的柴进和作为高俅义子的高衙内,除了人品质素上的差异外,其实没有什么区别。他们同样是利用特权满足一己之私,同样是以统治阶层一分子的身份,吞噬着大宋帝国的根基。所以,柴进被高俅集团整治,并不是冤大头。朝廷要治他的罪,是早晚的事。只是因为柴进的所作所为,尽管已碰到赵匡胤所划定的“纵犯”界限,但还没有达到“谋逆”而受“赐尽”的程度,所以正式的律法拿他没有办法。历朝历代,祖制都是很难逾越的。  
  如果柴进没有个叫柴皇城的叔叔,如果他的叔叔没有个漂亮的花园,柴进留在体制内的时间还要长些。偏偏柴皇城有个漂亮的花园,而偏偏又是被同样拥有特权的殷天锡看上了眼。柴皇城没有子嗣,就委托黑白两道通吃的柴进进行交涉。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徽宗宠信高俅,高俅与高廉是叔伯兄弟,高廉是高唐州的“一把手”,殷天锡是高廉的小舅子。尽管柴进拥有高于律法的豁免权,但裙带关系衍生出来的势力,根本就没把正式的规则当回事。势力是因超脱于规则而获利的。一向不习惯遵守律法的柴进,这次企图依靠律法解决问题,可算是打错了算盘,因为他正好碰上了更不遵守法度的硬茬。帝国有法不依的现实,连李逵这样的粗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条例,条例,若还依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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