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赢了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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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赢了工商银行-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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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两则媒体报道中至少反映出两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工行的人宣称补卡收费标准“是物价局定的”,另一个是“手续费是交管局让收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工行的人说的都不是事实,等于信口开河,或者说拉大旗作虎皮,吓唬补卡人。至于“想做司机就要承受这笔费用”的说法,更有一些蛮不讲理的味道。    
    戚先生自己也给多个部门打电话询问但没有结果。他说,他已经再次找了工行的工作人员,对方已经答应在7天之内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解释不合理,我将诉诸法律。”戚先生表示,北京有那么多司机,如果每十个人就要补一张卡,那么这笔收入是多么可观!而消费者在补卡的时候,银行一句“高科技产品成本就是高”就想把消费者搪塞过去,消费者的知情权去哪了?“我就想知道这张卡的‘高科技’到底高在哪?”    
    从当时的媒体报道来看,戚先生的确是一位爱较真儿的人,但他并未履行“诉诸法律”的诺言,因为此后再没有他打官司的报道。北京工行曾经透露过一个数字,即这些年的补卡人有1万多。我相信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会认为100元的收费偏高,肯定有不少人还与工行理论过,也有人为此投诉到新闻媒体,但他们最终都没有向法律求援。这倒给了我一个机会,使我成为告“牡丹交通卡补卡收费不当得利”第一人。    
    戚先生的遭遇见报3个月后,我走进了宣武区法院的大门。


第二部分:怒写起诉状平生第一遭法庭唇枪剑一人战群雄(1)

    “呜!”随着汽笛的一声长鸣,K183次列车从北京西站缓缓开出。    
    这是开往河南省南阳市的一列客车,我在7号车厢里找到了自己的铺位。离“五一”黄金周还有半个月的时间,车上并不拥挤。    
    我是从宣武区法院递交完起诉状后赶到北京西站的。此前,南阳市工商局的朋友发出邀请,说他们要举办一个通讯员培训班,让我前去讲课。好歹赶在起程之前,我在宣武区法院办完了立案手续。    
    这一天,是4月15日。    
    在上火车之前,我还从法院赶回报社,发了几封电子邮件。邮件是发给《北京青年报》记者李罡、《法制日报》记者穆东升等人的。我告诉他们说,已经拿到了案件受理通知书,立案的消息可以报道了。    
    我必须依靠舆论的力量。要打赢这个官司,立案是第一步,第二步则是把案件进行曝光。能引起社会的关注本身就是一种胜利。    
    “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在南阳著名旅游景点卧龙岗,我看到了这则对联。是啊,能攻心当然好,谁都想不战而屈人之兵,但对工商银行来说,向他们晓以利害,央求他们退还多收的100元钱显然已经不可能,只能与他们法庭上见了。我想,只有把这件事推上司法解决的途径,再通过媒体的报道,才可能有一个较完满的结局。    
    不过,当我3天后从南阳回到北京时,媒体的报道一篇都没有见到。相反,我很快就见到了两个陌生人。    
    5月初的一天中午,我吃完饭后,拿起网球拍,准备与几个同事一块去附近的网球场打球。    
    我最喜欢的体育项目就是网球,最擅长的体育项目也是网球。上大学的时候,我经常练习万米长跑,曾参加过几届成都市的元旦越野赛。现在年龄大了,跑一万米已经力不从心,但打起网球来却是生龙活虎,能坚持打3个小时不下场。近两年,我还参加过几次北京市及全国性的比赛,虽然赢少输多,但重在参与,倒也乐在其中。    
    当我们正准备出门时,一辆小轿车驶进了报社的大门,车里坐着的一位不速之客打乱了我们的计划。    
    这位客人稍胖,50来岁,穿一件白衬衣。他就是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张总经理。他就负责牡丹交通卡的相关工作。10个月后,他也成了新闻人物,在报纸上向人们介绍牡丹交通卡价格将下调的情况。    
    他来是找我的。我放好球拍,接待这位特殊的客人。寒暄几句后,他说:“你起诉的事情我们已经知道了。我们今天来,就是想跟你沟通一下。有些误会是可以消除的。”    
    “好好好,”给客人倒上一杯水,我礼节性地应着,“不过,我们之间有什么误会吗?”    
    “是、是……这个牡丹交通卡是我们与交管局联手推出的。当时我们为了弄这个系统,投入了差不多一亿元资金。补卡收的那一点钱,实际上很少。而且,驾驶员在第一次领卡时,我们一分钱都没有收。”他喝了一口水,解释道。    
    “其实我倒觉得你们向司机第一次发卡时,可以收一点工本费,这是合情合理的。”我倒替工行打起了圆场。    
    “是啊,但我们没有收。当时我们有一种考虑,就是不增加领卡人额外的负担。当然我们也希望这些领卡人拿着这张卡去消费,这样呢我们就能得到一些回报。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好些司机都不知道这张卡还能消费,他们只把它拿来作违章刷卡记分用了,所以……”    
    “是啊,我就从来没用这张卡消费过。”    
    “唉,我们也有我们的难处。这几年补卡量只有一万来张,总共才100来万元。这与我们的投入比起来,真的是很少。”    
    张总叹着气。他说的这些我能理解,但我想,这不能怪持卡人,要怪也只能怪你们工行经营策略有问题。    
    “那你们为什么把补卡标准定为100元呢?”我接触到正题。    
    “是这样,我们第一次发卡是免费的,如果丢了再来补,显然就不能再免费了。根据这两次的成本,我们把价格定在了100元。这其中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防止某些司机恶意补卡。”    
    “恶意补卡?”我一下子没听明白。    
    他马上解释道:“就是有人实际上没有丢卡,却找我们补发,他们手里拿着两张卡,以此逃避交警的处罚。”    
    哦,原来还有这种情况,我倒没有听说过。    
    “但是,你们不应该因为第一次免费发卡,就在补卡时新旧账一起算吧?”    
    “是是,我们最近也想调整一下收费标准。所以我们今天来,就是想与你多沟通,增加了解。你说这打官司吧,挺花工夫的,你也很忙,时间上可能也赔不起。你看这样行不行,你撤诉,我们给你一些补偿。”    
    他的谈话也进入了正题,但他点到为止。    
    “怎么个补偿法?”我问。    
    “你拿个方案行吗?我们再商量。”    
    “我考虑考虑吧。”我至少不想当面回绝,让别人怪没面子的。    
    送他出门时,他拿出一个纸包装的小东西,递给我:“这是我们的一个小礼品,你收下吧。”    
    这是一个薄薄的、书本形状的东西,但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我往外推:“谢谢,不用客气。”    
    礼让一番,我终于没收,张总也没强求。他坐上车,走了。    
    这是我与北京工行的管理者第一次接触的情况。在这期间,宣武支行的韩副行长也到报社来找过我一次,谈的内容也大致差不多。总之,就是希望能庭外和解。    
    我没有当面回绝他们的要求,但我觉得和解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为什么?因为如果我撤诉,他们肯定要给我一定的“经济补偿”,但这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二部分:怒写起诉状平生第一遭法庭唇枪剑一人战群雄(2)

    过了几天,我在下班的路上接到一个电话,是北京工行法律事务部的工作人员小夏打来的。我本不认识他,因一个我曾经的同事是他的大学同学,由此他知道了我的手机号。此后几个月里,我俩成了法庭上的对手。    
    “喻先生,您好!我的领导让我作诉讼代理人。其实我们都是朋友,你看是不是我们见个面,坐一坐,好好谈一谈?”    
    “咱们谈什么呢?”我想探探底。    
    “嗨,打官司怪麻烦的,我们就庭外和解吧。”    
    “怎么个和解法呢?”    
    “我们给你一些补偿吧。”    
    “给多少?”    
    “这个好说。你拿一个方案吧。”    
    拿个方案?我觉得这个方案不好拿。    
    “可能再过些天就要开庭了,我们还有和解的必要吗?”    
    “嗨,喻先生,领导让我接这个差事,弄不好对我也有影响。咱们都是朋友,你就帮帮我行吗?”    
    听了他这句话,我的心里动了一下。是啊,都不容易,他毕竟是我的同事的同学,也算朋友。如果他官司没打好,也是一个问题。但是,让我撤诉可是一个大问题……    
    “我想想吧。”我还是不想当面驳别人的面子。    
    我终于没与他“坐一坐”,没有“帮”他,直到广外法庭开庭时,我们才第一次见面。但今天写这本书时,我在“帮”他——我始终没有说他的名字。    
        打定了上法庭的决心,我便不再多想,一心盼着能早点开庭。    
    对法庭,我并不陌生,从区法院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乃至最高人民法院,我都进去过。不过,每一次我都是坐在旁听席上进行采访。旁听是比较省事的,不用全神贯注,不用舌战群儒。但这次不同了。    
    后来得知,我的案件将按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简单的民事案件由一名审判员审理,适用于简易程序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同时我也被告知,我的案子已交由宣武法院广外法庭,由温铁成法官审理。    
    这个消息是广外法庭的书记员蔡琳打电话告诉我的,那是5月上旬的一天。她还告诉我,说法庭准备于5月13日开庭审理。    
    自从立案以来,我天天盼着法院早点开庭。从这一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这一点来看,法院并没有觉得案子有多复杂,我也是这么想的。工商银行违规收费,那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法官稍加审理就能认清,我胜诉将是必然的。所以,自从立案之后,我也没再往这上面花什么心思,每天照常上班,只等着“摘桃子”。    
    一些同事听说案子快开庭了,纷纷给我打气:开庭那天我们一定去,我们去声援你!    
    说起声援,倒是已经有过了。案子立起来后,我就把这一消息告诉了几位同行朋友。5月12日,即开庭前夕,《法制日报》就以《100元牡丹交通卡补办费引发官司,北京一消费者起诉银行收费无据》率先作了报道。而本报则在更早的时候,以《本报记者状告工商银行,诉称被告收取高额牡丹交通卡补办费于法无据》为题,对本案作了详细的披露。    
    但在开庭前,舆论总体上还是比较平静的,不像后来这样翻江倒海。    
    开庭的头一天晚上,我想了许多。我想到了庄严的法庭,想到了法庭上可能出现的唇枪舌剑。自然,我也想到了《威尼斯商人》。在萨翁的笔下,那位固执而贪婪的犹太人得理不让人,非要“履约”从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的身上割下一磅肉来。这大约是文艺作品中反映法庭交锋激烈程度最强烈的一幕了。我也想到了香港电视剧中法庭辩论的场面:戴着假发的律师口若悬河,一会儿走近法官侃侃而谈,一会儿又走到被(原)告前,很有逻辑性地问这问那,那律师好不威风!    
    可我没有请律师,我得一个人单枪匹马上法庭。我打这个官司,标的额一共才100元,律师费该付多少?当然,这不是主要的,主要是我认为本案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我自己已经基本掌握了,不用再劳律师的大驾。一个人出庭自然势单力薄,但赵子龙一个人不是照样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后来,在官司进行过程中,曾先后有几位律师朋友表示愿意免费做我的诉讼代理人,都被我婉言谢绝。    
    广外法庭对我来说又是一个新的地方,新的舞台。5月13日,我早早地起床,早早地出门。把妻子送到单位后,我立即赶往广外法庭。    
    从白纸坊桥往北两公里左右,就是广安门桥,这是二环上又一座有名的立交桥。从桥上调个头,走了不到几百米,路的右手边是一条小胡同。往里一拐,马上就能看到广外法庭的牌子。    
    出乎意料的是,我没想到广外法庭的办公条件是如此的差。    
    从外表看,法庭的几间办公室都是平房,而且房子的年代久远,估计不下二三十年,甚至都给人破旧不堪的感觉。走进大门,里面更显拥挤。六七间办公室面积窄小,光线昏暗,走廊也窄得连并排行走两三人都困难,“错车”自然也属不易。并且,走廊里没有椅子,等候开庭的人无地方可坐,只能站着。有几间屋子里还正开着庭,温铁成法官那间办公室也不例外——都在办公室里开庭审案。    
    法庭应该是严肃的,怎么能在办公室里审案呢?我有些纳闷儿。    
    其实,这种情况我也不是第一次遇到。4年前,我在朝阳法庭出庭为一位记者朋友作证时,也是在法官的办公室。办公桌上的电话一会儿响一下,法官不停地接,法庭的庄严性几乎荡然无存。没想到,这回我碰上了。


第二部分:怒写起诉状平生第一遭法庭唇枪剑一人战群雄(3)

    我大约提前了半小时到的。为了保持自己的形象,我一改往日随便的衣着,特地穿了件西服,还打了领带。但此时,我只能傻傻地站在走廊里,等着温法官审完前一桩案子。    
    “你好,是喻山澜吗?”一个柔和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回头一看,是一个小女孩,大约二十三四岁,长得比较娇小,有点像江南水乡的小家碧玉。我不认识她。    
    “我是《北京晨报》的记者代小琳。”女孩大方地伸出手,跟我握了握。    
    哦,想起来了,代小琳是我的一个同事的大学同学。她听说我打的这个官司后,十分关注,曾表示要到法庭旁听。代小姐真是有新闻敏感,十分了解此案的社会意义。是她,在开庭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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