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中的艰苦岁月 作者:苏珊娜·穆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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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中的艰苦岁月 作者:苏珊娜·穆迪-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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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珊娜·穆迪还有几部英国题材的小说,其中比较重要的是《马克·赫道斯通》(Mark Hurdlestone,1853)。1869年丈夫去世后,穆迪夫人移居多伦多,直至1885年4月8日逝世,享年八十有二。

  《丛林中的艰苦岁月》1852年1月首版于伦敦,当年6月在纽约重印,多年里却没出一个加拿大版本。直至加拿大自治领土国成立(1867年)后,于1871年才有了加拿大版本。穆迪夫人为这第一个本国版本写了序言,这时和作者所记述的丛林时代已相隔四十年。1962年,应加拿大读者的广泛要求,由著名文史学家卡尔·克林克重新编辑了该书,取掉了由穆迪先生写的几章以及虽由穆迪夫人所写、但主题较散、内容不完整的几章,从而形成这个比较紧凑的版本,由麦克里兰与斯图亚特出版公司出版,1987年重印,列入加拿大新文库丛书。中译本便是根据1987年这个重印本译出的。

  19世纪早期的加拿大文学基本上都是移民、拓荒、探险、旅游等方面的资料性记述,到《丛林中的艰苦岁月》才具备了比较完整的文学性。它是一部自传性的作品,但出自一位小说家的手笔,有了许多精心策划的虚构情景,突出了人物描写,在那个时代可算是文坛一个高峰。虽是随笔集,但讲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不少章节都可以单独成篇,因而全书可看做是一部短篇小说集;又因前后贯穿着拓荒生活的主题,当做一部长篇小说来读也未尝不可。所记都是在丛林那个封闭的环境中自己和周围之人的常情俗事,各有各的愁肠,各有各的算计,各有各的见识,各有各的个性,时不时利用随笔比较自由的笔调,插入作者的观察与思考,饶有趣味。随着时间的推移,体现着文学艺术特点的生活内容同时又折射出遥远的过去,鲜明的艺术性和厚重的历史感为这部作品不断增添价值,使之越来越受到读者的喜爱和研究者的重视。

  1970年,加拿大当代著名作家、诗人、评论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根据苏珊娜·穆迪的拓荒经历写了组诗《苏珊娜·穆迪日记》(Margaret Atwood,The Journals of Susanna Moodie,Oxfor University Press,Toronto,1970),从穆迪夫人身上总结出了加拿大人的性格特点,称之为“极度双重性”,一种精神分裂症,出自对加拿大这片充满自由也充满艰辛的大地又爱又恨的复杂感情。这似乎说得严重了些,然而却是独具加拿大特色的深刻思考。历来的移民拓荒,是掠夺、征服殖民地的同义语,拓荒者总是建功立业,大获全胜,回首往事,满怀自豪。可是在加拿大独特的自然环境中——广袤无垠的大地,人迹罕至的森林,冰天雪地的荒野,桀骜不驯的环境,人在其中如一棵弱草,微不足道,无比渺小,无限悲哀,何谈征服,何谈豪迈。能苦苦挣扎存活下来便是万幸,所体验到的除了拓荒人要共同经受的艰难困苦和自然灾害外,就只有无可奈何的失败感。尤其是穆迪夫人这样的拓荒移民,来自己进入工业文明的欧洲宗主国,过惯了中产阶级的优裕生活,带着上流社会的传统价值观和主人公的优越感来到加拿大的蛮荒之地,而这片荒野不接受她的文明,不承认她的主人地位,人与自然处于冲突状态,由此造成心理和精神上的巨大压力。如果说艰难困苦造成的生理压力尚可忍受的话,与生存环境格格不入而引起的心理压力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重则精神分裂,轻则形成爱恨交织的双重性格。加拿大是个移民国家,每个移民都有类似于穆迪夫人的经历或感受;即使是出生在加拿大的后辈,对这片他们无法完全了解的过于广阔的大地仍然像陌生人一样怀着恐惧心理,除非离它而去,否则势必与苏珊娜·穆迪一样选择对它又爱又恨的双重性。这种双重性可以看做加拿大人的集体无意识,苏珊娜·穆迪也就成了全体加拿大人的原型。

  苏珊娜·穆迪移民加拿大时带着两个自身固有的明显特点:一是上流淑女的高贵气质,二是维多利亚时代的浪漫情调。高贵气质使她与周围的人构成的社会产生冲突,浪漫情调使她与加拿大的蛮荒自然产生冲突。她以上等人的眼光看待一切,受到惟利是图、精明务实的美国移民的嘲笑和愚弄。养尊处优的习惯使她离不开仆人女佣,没有丝毫独立劳作的泼辣精神,甚至因怕牛而得求别人替她挤牛奶(第10章)。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使她不理解人人平等的“共和”精神,对仆人与主子平起平坐深恶痛绝;虽然她对主仆关系的变化有深刻论述(第11章),但她始终放不下淑女的高贵架子,无法变成真正的拓荒人,这也是她认为绅士淑女拓荒只会失败不会成功的主要原因。她对自然的了解是早期浪漫派诗歌中迷人的英国式田园风光,而加拿大的自然带给她的主要是一系列的灾难:瘟疫、疟疾、火灾、芽麦,还有冻得她直哭的严冬(第8章)、野熊恶狼造成的恐惧,如此等等,自然对她换上了严酷陌生的面孔,甚至屡屡威胁她的生存。她出于热爱自然的天性,能欣赏别人不以为然的美景,经常赞叹加拿大自然的壮阔和土地的肥沃,深信加拿大的美好前景,渐渐把加拿大当故乡一般依恋,可是一到实际生活中,大自然的惨烈往往挫败她的浪漫,她心灰意冷,不由得感叹她“对加拿大的爱是一种近乎死囚对监牢的感情。死囚想逃出牢房,惟一的希望只能是通过坟墓的门。”(第7章)

  然而穆迪夫人毕竟是个坚强的女性,拓荒近八年并没有进入坟墓之门,而是顽强地存活了下来。最后放弃在场,作为拓荒人是失败了,但作为一种生存过程中的奋斗者,她还是成功了。全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以穆迪夫人与周围人构成的社会冲突为主,第二部分以穆迪夫人同自然的冲突为主,贯穿在两部分中又有另一层次,即穆迪夫人同自己的冲突。在这三个层次的冲突中,穆迪夫人在表现英国淑女的高贵架子的同时,又表现出加拿大人特有的宽厚胸襟和尽力适应自然的忍耐精神。在描写周围的人时,穆迪夫人做到了真实、客观、公正。她毫不掩饰自己的观点和态度,尤其不掩饰等级观念;她笔下的英国移民,如半疯的汤姆·威尔逊,沉默的猎人兼怪人布赖恩,赖在她家不走的马尔科姆,都出身高贵,但她真实地记述了他们的怪异之处和失败的移民经历,并由此客观地得出绅士淑女不适合于移民加拿大、更不适合于丛林拓荒的结论。她受到周围美国移民的欺骗和嘲弄,讨厌他们,也从意识深处看不起这些下层人,但她对他们的勤劳与智慧给予尊重,对他们移民的辛酸心怀同情,同时认为能适应自然又能苦干的劳动阶级才是未来加拿大的主人。他们没有传统文明的心理沉积,没有陈规定见的束缚,一切从实际出发,强壮的体格和精明的头脑足以保证他们的成功。特别是她和仆人女佣的关系,随着她在与社会、与自然、与自身三种冲突中磨练进步,平等意识不断增强,到后来的约翰和詹妮时,她已经动手干活,在劳动中与下人结成了朋友。可见艰苦劳动能一定程度上消除阶级障碍和阶级偏见,这不仅是加拿大的一个特色,而且也是一条普遍真理。

  放下臭架子,甘当小学生,实乃解决与社会、与自然、与自身诸多冲突的至善良方,当穆迪夫人“与自己的自尊心狠狠斗争一场,才勉强答应到地里干点小活儿”时(第14章),她就实现了精神上的实质性飞跃。劳动是适应自然,锻炼自己的最好方式。这个道理对于劳动者来说简单不过,但对于一个资产阶级的高贵淑女来讲,无异于脱胎换骨的世界观改造。穆迪夫人走出了这一步,虽是迫不得已,但意义相当深远。她发明了蒲公英咖啡,学会了耕作捕捞,像男子一样经营农场,这些不仅是认识自然,适应自然的成果,也是她战胜原来的自我的成果。劳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生存环境对她造成的压力,火灾之时她竞能奋不顾身力挽危局,暗示着她获得了一种“拯救”能力,不但能解救自然灾难,而且能排除心理压力,解救精神危机。她没有在与社会、与自然、与自身的三种冲突夹击下患上精神分裂症,也没有完全放弃她的文明与浪漫,她通过劳动达到中庸,在绅士淑女的移民与劳动阶层的移民之间尽力协调,保持自己的·独立个性。可以说《丛林中的艰苦岁月》中有两个穆迪夫人,一个是对加拿大又爱又恨的双重性格原型,另一个是通过自身努力。不断补救双重性格的分裂倾向、在各种冲突中力求平衡的加拿大理性原型。

  《丛林中的艰苦岁月》出版距今将近一个半世纪,在加拿大文学史上素享经典名作之誉,在整个英语文学中也占有一席之地。但也有人经常批评该书没有固定的形式,大部分内容是互不相关的零散轶事。全书是存在这一类的问题,不过如今读来应当理解穆迪夫人当年写作的背景。她虽有很长的写作经历,但她主要是加拿大的拓荒移民,是贤妻良母,家庭主妇,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专业作家。更为重要的是,她写作是出于经济原因,要用笔挣钱贴补家用,那么拉大篇幅,插入离题之论也在情理之中。仔细考察,穆迪夫人算得上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好手笔,在《丛林中的艰苦岁月》中述事写人客观公允,写景抒情奇特浪漫,表达个人的看法真实坦直,毫不掩饰。即兴而来又略带幽默的笔下涌淌着真人、真事、真景、真情、真性格汇成的涓涓细流,观之平淡,品之有味,这大概是这部作品的艺术魅力所在。

  该书的翻译得到加拿大驻华大使馆文化处的大力支持,出版得到敦煌文艺出版社的鼎力相助,在此一并深表谢忱。

                        1997年2月于兰州大学

              第一版作者原序

  在多数情况下,移民是环境所迫,而非自愿选择。尤其对有相当社会背景的人来说,或者对有地位、有身份的人来说,移居他国更是不得已之事。对习惯了欧洲社会高雅和优裕生活的人来说,除非迫于当务之急,是很少有人会自愿放弃优越的生活条件而远走他乡,置身在故国悠久传统的呵护之外。的确,移民一般被认为是迫不得已的行为,实施起来要以个人快乐为代价,还要牺牲对故土的依恋之情。我们在故乡生,故乡长,一草一木印在心头,永难割舍啊。那些古老却已衰落的家庭,子女都受过良好的教育,贫困使他们身处逆境,高傲而受伤的心灵备受折磨,这时候他们才会痛下决心;用不屈不挠的毅力武装起自己,准备勇敢地迎接令人心酸的磨难。

  这类人移民的一般动机可以简单地归结为一句话——就是希望改善处境,逃避炫耀财富的庸俗之辈向不如他们富有的人频频投来的冷嘲热讽。不过,还是有比较高尚的动机,其根深扎在对独立自主的挚爱之中;但凡灿烂文明之邦心胸高阔的孩子自然都会从心底萌发对独立自主的向往。他们出身高贵,具有做人上人的教养,不能在故国为人奴仆,做牛做马。那些比他们幸运的人,原本和他们没什么区别,同是一个人种,血管里流着同样的血,起着同样的名字。同是一脉相承的子孙后代,他们和那些命运的宠儿之间横着不可逾越的障碍,惟一的原因就是他们没有财富。于是他们背井离乡,为自己创造新的名分,别开天地,抛弃过去,面向未来,怀着喜悦的心情期盼着他们的后代独立自主,接纳他们的地方富饶丰足。

  他们欲把才华和精力投向何处,并不完全取决于自身的财力,主要取决于看大家都往哪里移,也就是哪里有名往那里移。1826年到1829年之间,澳大利亚和斯旺河①风靡一时,世界上别的能住人的地方似乎都不值得注意。这是当时的埃多拉多②和歌珊地,③所有的体面移民蜂拥而去。他们满怀希冀而去,结果大失所望。这些冒险家中最乐观的人,有不少返回故国,上岸时景况反不如离去之时。到1830年时,海外移民的大潮又向西流。对希望颇高而钱包不鼓的人来说,加拿大成了伟大的路标。公开发行的报纸和私人之间的信件都在谈论这个极受推崇的地方,大肆宣传去那里定居会获得的闻所未闻的优厚利益。

  ①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州西南部季节性河流。

  ②传说中的黄金国,后为任何可以迅速发财致富之地的代名词。

  ③《圣经》上记载的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居住的埃及北部的肥沃牧羊地。

  加拿大空气清新宜人,土地肥沃,商业发达,水资源丰富,离宗主国也近,还有最后一条,却不是最不重要的一条,那就是那里几乎全面免税——于是这个怪物逗得老实的约翰牛①持续地躁动不安。人人都在谈论移民加拿大,用尽了赞美之词夸它。公众的兴趣一旦激发起来,就有热衷于宣传的人出版宣传品,不遗余力地使公众兴趣保持发展势头。当时主要宣传的是在加拿大丛林地区定居会获得多大好处,同时却有意掩盖了欲获得那些好处必将经受的辛勤劳作和艰难困苦。他们说那里的土地每亩产四十蒲式耳,但他们闭口不提多年来那里的土地精耕细作也只产十五蒲式耳的情况。由于离森林上空的湿气太近,庄稼易染锈病和黑粉病,常常使可怜的移民辛苦一场劳而无功,甚至收不回糊口的粮食。他们大谈丛林中的木头房,说只要朋友和邻居慷慨援手,一天之内就建得起来,但他们从不敢描述建房期间表演的“幕幕令人恶心的狂乱了流的闹剧。他们也不敢写木头房建起后的居住状况——就是肮脏破烂的窝而已,其中很多连英国的猪圈都不如。生活必需品被写得极其便宜,但他们忘了补充:偏僻的丛林移民区通常离有集市的城镇二十英里,有些甚至离最近的有人家之地也要二十英里,在这样的情况下,欧洲人视为必不可缺的生活用品在那里要么根本得不到,要么只能派专人赶上马车循着刻在树皮上的路标穿越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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