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似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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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似劫-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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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好久好久,我却一直没有等到要来接我的那个人。
我猜,我可能是被抛弃了。我的死活,根本没有人在意。
我还那么小,我还不想死。可是,我该怎么活下去?
虽然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但我知道,一定不能再被困在这个宅子里了。再待下去,我可能会饿死。我已经有三天没有好好吃过一餐饭了。
怜姨过世后,我就靠着之前还剩的一点白面馒头度日。可是夏天天气闷热得很,到了第二日馒头就已经发酸了。可我没有办法,只好将就着吃,结果就是刚吃进去没过多久又把它全都吐了出来。
然后,我就更饿了。
怜姨说,我是卫国的公主,卫国金碧辉煌的宫殿就是我的家。因为我母后有不得已的原因,所以不得不把我暂且寄养在这儿。但是,怜姨很肯定地说,终有一天,母后会把我接回去,会好好地补偿我。
可是,这一日是哪一日呢?我不确定我是否能活着等到那一日的到来。
一瞬间,我又想到了怜姨。她算得上是这世间对我最好的人了,她会在我冷的时候替我加棉被,在我饿的时候替我煮饭菜,嘘寒问暖,不厌其烦。
对我这样好的一个人,就这样死了。她是全心全意地照顾我,可我对她的了解实在是太少。至今为止,我只晓得她的姓名中有一个怜字。
怜姨要我活下去,我就要想方设法地活下去。我收拾了一个包袱,里面装了一些我觉得比较值钱的首饰,第一次,离开了那个宅子。
走了几步,我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自己生活了七年的那个宅子,宅子上高高悬挂着一块牌匾,上面题了两个字:何府。
何怜。这应该就是怜姨的全名。
走出去后,我才发现外面的天地那么广阔。天高海阔,总会有我容身之处的。
我没有想过要回到卫国的皇宫,找那些所谓的亲人。他们都已经抛弃我了,不是吗?
孤身一人在外,衣食住行样样都得花钱,很快,我就花光了自己身上所有的积蓄。
客栈老板在得知我没钱以后,不耐烦地招呼伙计把我往外哄:“走走走!没钱还住什么店啊!要是都像你这样,我还不得亏死!”
我抓住他的衣袖,央求道:“再宽限我几日吧,我一定会想办法筹到钱的。”
那个伙计一脸嫌弃地甩开我,力气太大,一下子把我摔到了地上,“你这么小的年纪,能做啥挣钱的营生?快走吧,别在这挡道了。”
看热闹的人把一圈一圈的围住,有人同情,有人嘲笑,有人指指点点,还有人叹息着说:“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就流落在外了呢?她爹娘也真是太狠了。”
看热闹的人看够了热闹也就三三两两地离开了。
最后,一个中年的女子走过来,伸手把我拉起来。
细腻白嫩的一双纤手,长长的指甲上染上了兰蔻,一看就知是不用为生计辛劳的。她脸上涂了淡淡的胭脂,除了眼角细细的尾纹使她看起来不如妙龄的女子,其他一切都还是那么摇曳多姿。
她细细端详了我一阵,对我道:“模样生得还不错,既然没有人要你了,你就跟着我吧。跟着我,虽不是什么好的出路,但终归也不会把你饿死。”
我说:“我不要死,我要跟你走。”
后来,等我长大了,我才知晓她口中的出路是什么。的确,不是什么好的营生。
起初,我每日练舞后还要做一些打杂的事。
她说,要不想被赶走就好好地练舞。我不喜欢跳舞,可是为了吃饱饭为了有一处容身之所,我只有拼命地练习,白天黑夜,严寒酷暑。
旋转,翻飞,一甩袖一回眸,每一个动作我都做到了极致,无懈可击,没有一丝瑕疵。
练到最后,和我一起跳舞的那些女孩子都以为我是真地喜欢跳舞,才会这么努力地练习。每到这时,我只有苦笑。其实,我只是不想让自己的境地更悲催而已。
那时我已经知道了,我所在的地方,叫做花楼,也叫做妓~院,是男人寻欢作乐的地方。
这里,纸醉金迷,日日笙歌。恩客们财大气粗,一掷千金。这里的女子,看似得钱容易,其实也是赚的辛苦的皮肉钱。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人尝。这样的日子,能好大哪去呢?
我若想不干这恶心的营生,就必须有一技傍身。唯有如此,我才能清清白白地在这里呆下去。
后来,等到我十五六岁的时候,当初带我来这的女人找到我,面露得意地道:“果真当初我眼光不错,等眉眼都长开了之后,还真有倾国倾城的姿容。说不定你以后就是我们万花楼的摇钱树了!”
她又笑吟吟道:“你以后不必待在这个破地方了,我会给你安排一间上好的厢房,再指派两名贴身的婢女伺候你。对了,这些年你舞练得怎么样?”
我低着头,小声地说:“很好。”
“那就好!”她满意地点头,又问:“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我,还没有名字。”没有父母,自然就没有名字。
“啊?”她有些疑惑,但一想起我是被捡来的也就释然了。她想了想,笑着道:“这样吧,你就叫倾颜。你生得美,肯定能倾尽天下的容颜。”
“倾何。”我道。
“什么?”
“我不要叫倾颜,我要叫倾何。为何的何。”我声音虽小,但却十分地坚定。
她显然是未曾料到我会要改名字,愣了一下,也没很在意,反而很感慨地说道:“谁能想到啊,当初在路边捡的一个丫头,竟比真金白银买了的还要好!”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七章 倾何番外(中)

终于,我有了自己的厢房,不用和七八个人挤在一张硬邦邦的床上;我有了贴身的婢女,那些脏活累活也再也不需要我亲自动手。
看上去,一切都十分的顺心如意。
但我心中了悟,这样并不好。她不可能无缘无故给我这样大的好,她必定是有所图的。
果然,在某一天,她走到我的房间,身后跟了三四个人,每个人手中都抱满了东西,胭脂水粉,绫罗绸缎……
她招呼人把东西放下,笑得妩媚,“倾何,今日,你就登台吧。初次露相,能否给各位恩客留下好的印象,就倚仗你今晚跳的这支舞了。你的容貌如花似玉,舞技若也一流的话,那沧州第一花魁的名号可就非你莫属了啊!”
我看着累叠如山的一堆东西,推辞道:“是,不敢辜负您多年的栽培,我会好好跳的,只是这些东西,我确实是不需要。”
她拿起一个脂粉盒,打开,用小拇指挑了一点,抹在我双唇上,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你的容貌已是绝佳,若再衬上这些胭脂水粉,那就更是锦上添花了。”
说罢,又教导道:“我看啊,你平时打扮得还是太素净了,我知道你不好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可是干我们这一行的,从来都不可能把自己的喜恶当做行事的标准的。”
我抿了抿嘴唇,把涂在上面的胭脂弄匀后,做出一副受教的表情,垂首道:“多谢提点,我知道了。”
“哎呀!”她嗔怪一声,“知道就好了,搞得这么客气干什么?搞不好啊,以后这整个万花楼都要倚仗你了!”
迎来送往不知数,洞房夜夜换新郎,难得我真的要在这风尘之地耗尽自己的一辈子吗?
我露出了挣扎迷茫的神色,而她却以为我只是近日练舞太过操劳了,马上就起身告辞。
我也站起来去送她,走到房门前,我拉住她,道:“我现在,还不想接~客。”
她一愣,但马上反应过来,拍拍我的手,宽慰道:“不急,来日方长。你还小。你今日的出场只是为了造个势头。”
这一夜,万花楼又是一日既往的热闹。这是我第一次从幕后走到台前,心中难免有些紧张。
落花铺地,彩带纷飞,铃铛悬挂。风一吹,我便乘着花的袅袅的芬芳,银铃的悠悠吟响,款款出场。
她为了让我留下一个惊艳的效果,特地嘱咐我系着面纱出场。
我只得照做。
我没有用心去跳,但这一支舞仿佛已经嵌入骨血之中,每一个动作,已近乎本能。
台下的看客时不时传来阵阵惊呼和叫好,掌声连绵起伏,未曾断绝。我知道,我已经成功了。
最后,我亦如她的指示,状似不经意地拂去脸上的面纱,粲然一笑后,不作任何停留,直接退场。
白纱翩然落下的时候,我听见他们倒吸一口气的声音。我知道,我的美貌,已经让他们折服。
在我卸去妆容的时候,她又过来了,笑得连嘴都合不上。
“你可不知,外面那些人都吵嚷着要再见你一面呢!还有,为了争你,出的价格可是成倍地往上翻啊!”
我有些意兴阑珊,“我累了,不想见他们。”
她善解人意道:“忙活一天,你也累了。放心,我已经帮你都推掉了。”
我刚想对她说些感谢的话,就听见她自鸣得意地说道:“自古,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调调他们的胃口也是好的。”
顿时,我什么都不想说了,只是连着打了几个哈欠,装作不胜困倦的样子。
她也会意,一边嘱咐着我要好好休息,一边连忙地离开。
接下来的几日,那些男人依旧叫嚣着要花大价钱见我一面,有的拿出一叠银票要买下我的□□日,有的甚至扬言要修了正妻,三媒六娉地把我娶回去。
真让我恶心。还好,我不用见他们。
有一个人,一个男人,直接搬来了一大箱子的金银,买下了我的十日。
这十日里,我和他同待在一个房间里,每一日,每一夜。
可是,我并不怎么讨厌他。大概是因为他虽然买下了我十日,却没有对我做一点逾矩的事情。
第一日,他叫我跳舞。第二日,他让我唱歌。第三日,他又唤我抚琴……
除此以外,我和他无话可说。
最后一日,他什么也没有让我做,只对我说:“你的舞跳得很美,歌唱得也很好,可是,却一丝感情也没有融入进去。这些,你都不喜欢?”
我扬眉,不以为意道“喜欢又如何,不喜欢又如何。总归是凭借这些东西,骗了你一大箱的金银。”
他皱眉,“你不想呆在这里?”
我好笑地看着他,“你觉得我会喜欢这里?你觉得是我自甘堕落才会流落风尘的?”
他的眉头皱得更紧,“既然如此,你愿意和我离开这里吗?”
我警惕地望着他,“你要我帮你做什么?”
他认真端详了我一阵,道:“你的美貌是最好的武器,既然你不愿意用它服侍这里的男人,不如用它来杀这些男人。”
“你是愿意身体不干净,还是,双手不干净?”
我想了想,抬头望着他,“你有办法让我离开这?”
他笑了,眼底有明媚的光,“在这世上,不能用钱解决的事只有一两件。而你这件事,却恰恰需要用钱解决。而正好,我有钱。”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一个男人笑起来如此好看。或许是因为他本身长得就很好,所以笑起来的样子才会突然地撩动我的心弦。
我没有追究原因,只是很突兀地就想起了一句诗。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我读书不多,这还是我七岁之前怜姨教给我的。我不知道怎么就会突然地记起来。
我只知道,公子这两个字,他是担得起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八章 倾何番外(下)

在后来的一年里,我日日跟着他。
他要我替他做事,就肯定得教会我一些武功。否则,我一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是无法替他杀人的。 
我丝毫没有武功底子,教起来自然十分费力。所幸他很耐心,就算我学得很慢,他也是和颜悦色的。
整整一年,他只交给我一招一式。他说,我只需把这个练好就足矣了。
这一招一式,我日夜练习。拔刀,刺杀,这两个动作我铭记于心。我所要做到的,就是快准狠,一刀毙命,不给对方留喘息的机会。 
因为若是对方在咽气之前反应过来,死的那个,就该是我了。
一年之后,正好是我离开万花楼的那一日,他走过来问我:“现在,你准备好了吗?” 
我点头。
我不想让他失望。 
他要我杀的人身份尊贵,平常出门都有影卫前后左右地保护着,很难接近。
若想杀他,就得在他孤身一人的时候。可他就连睡觉的时候都会在门口派一大群高手守着,我很难找到机会下手。
为今之计,除了我再一次进入花楼外,别无他法。
提前一个月,我假装家境贫寒无以为生,自愿卖身到这里。
前二十九天,都是他买下我,到了第三十天,我等的那个人终于来了。
他进来之后,把门直接锁死。
开始的时候,他只要我跳个舞唱个曲或是给他斟杯茶倒个酒什么的。
然后,等天色渐渐暗淡了下去之后,他就急不可耐了。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就只直接地就撕我的衣服。
色令智昏,这正如我期望的一样。
他一边扯繁复的扣子,一边赞叹:“听说你是这儿最美的一位,今日一见,还真是人间尤物。果然不枉我等了这么多天。”
我环手抱住他,紧搂着他的腰,凑到他耳畔边,柔柔地道:“让爷等久了,奴今日一定好好伺候着,包爷满意。”
听到他愈渐急促的呼吸声时,我娇俏地一笑,故作呻吟,“不过爷,色字头上一把刀,您可要小心啊!”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他急急地覆上我的唇畔。
我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掏出袖子里藏住的那把淬了毒的锋利的刺刀,一把刺进他的心脏。
不偏不倚,一刀毙命。
他的鲜血喷涌而出,溅到了我的脸上,我伸手用袖子把它擦去,然后把这个还抱着我的这个死人推倒在地。
他全身都已经僵硬了,却仍保持着开始时那个拥抱的姿势。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他推开。
这是我第一次杀人,我有点害怕,我忘不了,他临死之前狰狞痛苦的表情和骤然睁大的瞳孔。
彷徨过后,我估摸着时间,觉得差不多我也该离开了。
我换了一身衣裳,走到门外,轻轻把门带上,对守在门外的影卫笑得妩媚生姿,“饶是爷体力再好,经了这么多回也困乏了。他正在塌上睡着呢,你们最好还是不要去打扰他!”
影卫们促狭地相视一笑,有一个甚至一下子攥住了我的手,摸了几下,“真是辛苦姑娘了。”
我不动声色地抽回手,笑道:“哪里哪里。爷能来捧场是奴的荣幸。辛苦大哥们在门口好生守着了。”
他们笑着应答。
我去找他时,他正坐在桌前饮酒。银月清辉,玉壶陈酿,映得他如同不染凡尘的世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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