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的囚徒[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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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的囚徒[二战]-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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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告诉他你喜欢他了吗?”阿翁问她。
  艾薇脸一红,本想否认,却见阿翁问得如此坦荡荡,也就抛弃了虚伪:“没有……”
  “为什么不说呢?”
  “觉得现在这样挺好的……反正天天在一起,也就够了,说出来说不定还会尴尬……”
  这倒也是啊,这事谁会好意思说呢?阿翁表示完全理解。
  这时,那位嗜酒成性的醉汉先生在一旁把日历撕了一页下去,阿翁恰好看见今天的日期。
  12月1日。
  “我们约好12月1日晚上九点在镇上阿尔菲尔大街的拐角处见,没想到会成了这样。”
  亚斯的声音突然从脑海深处冒出来,让阿翁一个机灵,如同召唤。
  已经过去整整一年,那个男人会来吗?
  阿翁突然看向凡,两星期下来,她已经叫上他的名字了:“凡,等下我要出去一趟,大约晚上九点的时候。”
  大家都看了过来,凡背靠墙站着思考了一下,问她:“去哪里?”
  “阿尔菲尔大街。”
  “嗯,那里盖世太保倒是很少去,不过你去干什么?”
  阿翁觉得说来话长,而且也没必要跟凡讲得太清楚:“要解释很麻烦,一定要说吗?”
  “也不是一定要说,”凡无视了别人不赞同的目光,“不过我陪你去要安全些。”
  “不行!”艾薇直接叫出来,“你不能去,阿尔菲尔大街那边不能走地下道,万一被看见呢?”
  阿翁看艾薇反应过激,马上把从抽屉里搜出的口罩戴上,向凡解释:“如你所见,我的眼睛几乎是雅利安人眼睛的颜色,只要带上口罩和帽子应该没人会怀疑我的,所以你还是不跟着的好。”
  反倒是我拖后腿了吗?凡苦笑两声:“那你自己小心。还有,这个带着防身。”
  凡把一把转轮式□□交给了阿翁。
  阿尔菲尔大街离密室并不远,很偏,所以党卫军、盖世太保什么的也很少过来——可以理解的,两个同性恋见面当然会选这种地方。
  但是到拐角处时,阿翁吓得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
  在那拐角处的路灯下,分明就站着个黑军装的党卫军。
  运气太不好了。阿翁正想不动声色地转头离开,却脑电波一抖回头径直走到了男人身边。
  这个人非常高大,似乎比温舍和恩什还要高,从胸前的名牌上可以看出他的名字:埃德里克·冯·阿尔斯。
  男人低头疑惑地看着这个眼睛碧蓝的小女孩,问:“有事吗?”
  阿翁突然就停止了恐惧,问他:“你在等亚斯吗?”
  癫狂,在一瞬间发生。
  埃德里克用力抓住阿翁的肩膀,没命地摇晃着:“他在哪?他还活着吧!”
  阿翁只觉得自己五脏六腑都要被晃出来了,埃德里克似乎也意识到这么晃下去这孩子还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于是控制住自己的双手,只是大吼:“说啊!他在哪?”
  阿翁赶紧回应:“这个镇子的郊外有个集中营,由温舍看守长看管,亚斯就在那里!或许来得及,去找他!”
  下一秒,埃德里克把阿翁推到了一边,向着一个方向飞奔而去。
  由于过度激动,阿翁在那之后很久都在发抖。
  去找他!既然你是个党卫军,进入集中营的权利总是有的。哪怕不能救他出来,好歹去看看他!
  阿翁才不管埃德里克这样冲过去找亚斯会不会被怀疑是同性恋,她只要亚斯还能至少看这个男人一眼——在离世之前。
  但是她不知道,她给亚斯的,甚至不止这么点幸福而已。
  其实埃德里克在那之后直接去了温舍的办公室,非常直接地提出要求:“让我见见你的集中营里一个来自苏联的同性恋者!”
  温舍看了看他,很快想到那个经常和阿翁在一起唱着苏联歌曲的同性恋,很快开始疑惑埃德里克怎么会在一年后突然知道那个同性恋在这里,很快他明白了上述问题的答案。
  “我承认我也是同性恋,随你怎么处置我!”
  “告诉我那个给你通风报信的犹太女孩在哪,我现在就放了你要见的人!”温舍死盯着他,如是说。
  每个故事,都有一个注定的结局,名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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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为恶人之前

  咖啡厅里,年轻的老板娘坐在吧台里侧,时不时偷偷看过来。
  温舍承认她是个很有韵味和气质的女人,他也很欣赏她绑头巾的穿着习惯。如果她不这么明目张胆地偷看,还自以为没有被发现,会显得她更聪明些。
  这间咖啡厅布局雅致,色调温暖,温舍很喜欢一个人来,偶尔也会带上恩什。
  恩什第一次跟来的时候就诡笑着说:“那老板娘一直盯着你看呢!”
  温舍搅动着咖啡,完全没有当回事:“不用管她,我从来都装作看不见。”
  “为什么,我觉得长得不错啊。你就没有晚上约她玩玩的打算?”
  “你去约吧,让给你了。”
  “装什么啊,你又不是没玩过女人。难道是因为有婚约了?我告诉你你得趁现在赶紧了,等你结了婚玩起来就有顾虑了。”
  温舍和恩什是在军校里认识的,当时两人都是十多岁的孩子。
  温舍各方面名列前茅,综合素质遥遥领先,再加上天生的沉默内敛,导致哪怕相处久了也会让人觉得处处低他一等,觉得无论如何都离他有段距离,甚至连直接叫他的名字都难以做到。看似总是谦虚谨慎、措辞得当,实际上他也不得不承认谦逊的表象之外他有着自傲的一面。他确实觉得别人和自己没有可比性,确实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所以他从不羡慕和嫉妒别人,也不在乎别人嫉妒的咒骂和羡慕的讨好。这种人,活得令人羡慕,却极为孤独。没有人和他站在同一高度上,他也丝毫不打算降低自己的高度,于是永远是俯视。
  恩什和别人相比,有一点点不同。他并不起眼,什么都是中等水平,但是他非常开朗,几乎就是个话唠。在和温舍熟识之前他也确实觉得温舍很厉害,但他觉得那和自己无关。他只关心自己的事,从未想过去超越谁,或是把谁拉下来。
  每次吃午饭之前,照例是绕操场跑圈,谁先跑完谁去吃,去晚了很可能就没有饭。温舍跑长跑的速度让每个人都怀疑他少跑了那么一到两圈,于是他每次跑步都身处各种目光的监视之中,直到几乎每个人都确认过一遍他确实没有偷懒。
  恩什短跑爆发性很强,但是长跑到最后……说难听点几乎就是爬过终点线。
  于是他挨了几天饿之后,想到了一个美妙的办法。有天他突然就好像老朋友似的勾住温舍的肩膀,求他每次帮忙多打一份饭。
  温舍当时被这个自来熟的同学弄得有些愣神,但还是答应了,如此举手之劳的要求他一般不会拒绝。而代价是让盛饭的姐姐以为这个男孩一个人吃得下这么多……
  虽然起源是为了利用温舍才交的这个朋友,但既然是朋友,按恩什的态度自己就该有身为朋友的样子。恩什从不觉得自己比温舍低等,或许是由于这个原因,温舍也自然地把恩什看高了。
  恩什孩子气、易冲动,而温舍比任何人都能忍受他这一点。温舍最大的缺点是太孤高,但是在完全没有高看他的恩什面前,他孤高不起来。
  于是两人理所当然地成了兄弟。
  但是恩什还有很可怕的一点——一旦认定了,对什么都会百分之百投入自我。
  这本来是好事,就像认定温舍做他的朋友,有人在背地里说温舍坏话的时候他也没少出头。
  但是当他认定元首的决定都是对的的时候,他变得可怕了。
  首先要说,恩什和温舍都出生在并不富裕的家庭。温舍的爸爸是个……对周游有着狂热爱好的自由主义者,他从小就很少见到爸爸,有时爸爸会寄来一些小礼物和钱,但那些钱甚至不如妈妈在工厂踩织布机挣的多。温舍本来参加的是专业战斗机培训,后来因为元首的呼吁,他自己做主加入了将来会成为党卫军的那一批军校生。那时爸爸的坚决反对更激化了父子两的矛盾,做父亲的说儿子会沦为没有人性的混球,做儿子的说父亲根本没有资格过问他的选择。他其实很讨厌爸爸。
  温舍也讨厌犹太人,他们卷走了德国太多的钱。他知道犹太人也是人,有人性、有感情,但是他也的确认为元首说的没错,是犹太人让他们贫穷如斯。他也希望大家都能歧视可恶的犹太人,但是他其实并不赞同后来的那种暴力。在他心里,犹太人可恶却无罪,一切只是道德上的问题,而他们居然以野兽般狂暴的姿态进行杀戮和欺辱,这无疑是自降身份。也就是说,他并不是不赞同歧视犹太人,而是不赞同暴力歧视犹太人——言下之意,如果换做以文明的方式,便没有什么不妥。
  反倒是看见犹太人们惨死的模样,让他不再能随心所欲地痛恨犹太人了。但是他还是要继续做好这个看守长,哪怕只为参军时那句:“我宣誓终身无条件服从元首阿道夫·希特勒。”
  德国的学校从孩子们还小的时候就在给他们灌输忠诚与服从的思想,拥有这两种品质的人才是真正优秀的接班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集体会成为一盘散沙!战士如同棋子和机器,如同我的左膀右臂,无需思考,只要服从!你们无需担心,因为我会为你们做出最正确的指令,当你为帝国完全献出自我,收获的将会是无限的荣光!”这是刚进入军校时,元首的演讲致辞。
  尚且年幼的温舍和恩什,都听进了脑子里。
  恩什家比温舍家更加贫困,最艰难的时候他们吃掉了恩什的宠物狗。在军校里时,恩什跟温舍讲关于那只狗的事,讲到眼泪止不住地掉。
  这样的恩什,和后来杀人成性的恩什,温舍常常把他们当做两个人。
  军校的孩子比起平民,有更多的机会听到希特勒的现场演讲。元首的演讲气势非凡,有着让人追随的魔力。
  因为世界大战的发生和战败,许多孩子的童年苦不堪言。的确,战争是德国挑起的,但是他们不认为自己应当因上一辈欠下债的而穷苦一生、默默无闻。这时,那个男人,他们的元首出现了,高呼人民一同夺回本属于他们,却在战败后被瓜分的东西。1935年,元首撕毁《凡尔赛条约》,所有的少年热血沸腾,希特勒成了他们心中最伟大的英雄。
  是的,温舍崇拜希特勒,他不容许自己背叛他。犹太人是猪、是蝼蚁,这当然是无稽之谈,但温舍认为这是为了得到视金如命的犹太人的钱所必须给出的说辞。只有得到那笔钱,贫困的德国才有资金去同欧洲各国对抗。他知道犹太人中也有好人,他知道杀光所有犹太人是件惨绝人寰的事,所以后来他以最少的死亡数量经营着集中营,但是为了德意志的复兴,犹太人必须像这样被关押起来,要怪就怪他们不肯直接把自己的钱贡献出来吧!
  而听了几次现场演讲之后,恩什的反应甚至比他更加激烈,那是真正的恨不得将犹太人千刀万剐的模样。就是那副样子,那种变了的眼神,让温舍担心起自己的老朋友来。
  在离军校毕业还有最后半年的那次休假之后,恩什完全不同于以前了。
  他对温舍说,他在休假时去了次监狱,试着杀了几个犹太人。
  温舍当时觉得后背有些冷,片刻后,问他:“为什么要去?”
  为了掩饰紧张,恩什声音略大:“你在说废话吗?我们马上就是真正的军人了,要从老一辈的英雄手中接过武器了,我可不想到时候杀个人都要抖腿!”
  “是什么感觉?”温舍问他。
  “并没有想象中可怕,”恩什脸上的笑因激动而凝固,看起来很诡异,“不用承受任何东西,没有谁会责怪你。扣动扳机之后我的确被那人的死相吓了一跳,还被监狱的人笑话了。你知道他们怎么开导我的吗?”
  “嗯……他们说了什么?”
  “他们说,杀死蝼蚁会有罪恶感吗?”恩什看起来很骄傲,“温舍,我可以胜任第三帝国的士兵了,我具备杀人的能力了!”
  温舍觉得自己的手僵了:“你真的认为有这种感觉是对的吗?”
  “当然!当然!温舍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温舍摇摇头:“没什么,或许是我不太对劲。”
  后来,温舍也找了个机会去了监狱,表明来意之后,狱卒很快把一个犹太人带到一堵墙的前面,问温舍带没带枪。温舍说没有,于是狱卒给他找了一把。
  到底是因为不是用惯的那把枪吗?温舍觉得和平时打靶有些不同呢。好像连瞄准眉心,都做不到呢。
  他的手一直在抖,狱卒大笑着拍拍他的肩,让他放轻松。
  但是温舍抑制不住地与那犹太人对视着,看那人的表情,似乎特别害怕他。从没有人对他露出过如此恐惧的表情,从没有!
  温舍扣动了扳机,居然打偏了。他瞄准的明明是眉毛中间,居然低了一点点。
  不再去看倒在血泊里的犹太人,沉默着把枪放在桌子上。
  有些头晕,只觉得鼻腔里、舌尖上、心口窝里,全是血腥味。
  “感觉如何?”狱卒笑着问他。
  他说:“感觉……不太好。”
  走出监狱后,他感觉到了异样,世界似乎有变化。
  不对,风还是一样的风,天空还是一样的天空,道路还是一样的道路。世界没有变,是他变了。
  能杀人,从来都不是值得骄傲的事,他明白的。但是,他已经具备承受这份罪恶的能力了。
  请让我为帝国献出自己的灵魂吧,请让我为祖国成为恶人吧,我们的元首啊。
  恩什在杀人,他不断告诉自己杀人是件正确的事;温舍也在杀人,他认为他为了大事业承受了必须有人来承受的罪恶。
  第一次世界大战从1914到1918年结束,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枪声又在1939年打响,其间二十多年的光阴,足够一个粉嫩的婴孩成长为一个英挺的战士。温舍和恩什这一代德国人,注定要在一战的战火和战败中聚积足够的仇恨,经历足够的艰辛和奋斗,然后,在二战中,在生命最灿烂的时候,成为希特勒的爪牙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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