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脱之道--四圣谛与缘起 体方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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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脱之道--四圣谛与缘起 体方法师-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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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生随业力摆布,不得自在,生死死生的流转,确实不易明见。如能依佛法修学,得清净智,发天眼通,就能亲证这一问题。此外,惟有信仰如来的教说,及从推理去信解了。”
  很多人都不信轮回,因为看不到无法证明。现在有很多书讲过去生轮回的事。也有人这一生自己修学,多少知道些过去的事情。此外只有从经论或知识去推理而相信了。其实坦白讲,如果不相信有轮回,现在活着的每一个人,你认为生命有意义吗?如果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那你这一生再辛苦奋斗努力创造,最后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与来生一点没有关系,这样的生命还有意义吗?除非解脱不受后有,否则六道的轮回都是我们能创造改善的。如果今天的所作所为与未来都不相干,这一生的努力有何意义?再怎么努力,有一天也是空,那要做什么?所以佛法讲业报是非常有意义的,这样才不会落入顽空。

六、业感的比喻
  “六、业感的比喻
无论是身语动作(表业),或由此引起的动能(无表业),依佛法说,这都是生灭无常的,剎那就过去了。业既然已剎那灭而过去,怎么还能招感后果呢?对于这,经中有比喻说明:”
    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观念:无论是表业还是无表业,我们从生灭的缘起法来看都是剎那剎那生灭不住的。就有人提出:生灭不住的缘起万法,“不住”就是根本没有留下,后面如何感果?无常、剎那不住、非实有的生灭法,为什么能感果?就这问题,佛法中有一些比喻。
  “(1)比喻为「种子」:如草木的开花结子,虽凋谢枯萎了,但种子还会生芽、抽枝、发叶的。
    (2)比喻如「熏习」:像藏过名香的匣子,香虽已取出了,但匣里还留有香气一样。因此后代学者,就成立种子说或习气说,来说明业力感果的可能。这是通俗的比喻。”
  家里有拜拜的人就知道,香用完了,装香的盒子还有香的味道,常常熏,那个香味就会留下来,这是比喻熏习。前面是种子说,这是熏习说,这都是比较通俗的比喻。
  “(3)依佛法的深义来说,过去了,或剎那灭了,并非等于没有,而只是从现实存在转化为另一姿态。可以说:灭了,过去了,不是没有,而还是存在的。当然,这与存在于现在的不同。如物质的从质转化为能,决非没有,但不能以体积、质碍等物质概念来局限它。所以业力虽剎那过去,但一样的存在(只是非现在的存在)只要遇到因缘的会合,就会招感果报,如「能」化为「质」一样。在尚未修证解脱以前,纵经百千劫,业力仍不会失去的,如三昧水忏中,因袁盎的中伤,而杀害了誃错。袁盎所作的杀业(教他杀),一直到身为悟达国师那一世时,因贪染沉香座,才感得患人面疮的果报。”
    一般的观念就是这样,造作的过去了就不见了,不见了就是没有,包括人死了也好象也是什么都没有。这里就用了一个能与质互相转换的比喻来说明业力的作用。《杂阿含经》说无作者,无受者,业力不失。纵经百千劫,业力亦不失。三昧水忏里讲到这个因缘,过去袁盎中伤誃错,后来他被杀了,于是心中怀恨一直要找袁盎报仇。直到悟达国师前十几世都是修行的高僧,他找不到因缘可以报仇。这一生悟达国师还是修得很好,当了国师,境界也很高。但有一次皇帝赐他一个沉香座,他心里就起了一念欢喜心,于是誃错就有机会报了。可见我们修行人一念的贪欲起来,就出问题了。十几世的高僧到这一世生死轮回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没有解脱以前业力都不失,皇帝给他一个很宝贵的沉香座,他只是起了那一念的欢喜心而已,这个业力就有机会报了――脚上生了一个人面疮,表示业力不失。业力虽有,如果没有助缘是不会发作的,助缘就是贪欲爱取,所以爱取贪欲没有断以前,是不可能解脱的,业力还是有机会感得果报的。所以修行如果只修定而没有慧解脱,定力总有退失的时候,即使无色界八万大劫,还是一样堕落,所以慧解脱才是真正的解脱。
  我们一直辛苦的在上课,其实就是要建立正见,依正见才能开发智能而解脱,这是最重要的。没有正见不能解脱,再久的业力还是会受报的,大家就知道上这个课的重要性了。

七、从前生到后生
“七、从前生到后生:再述死生相续的道理。
在不断的身心活动中,有无数的业力增长或消灭。”
  我们在每一世甚至每一天每一刻都在造业,其中有善业有恶业,有的业受报了就消弱一点;同时又在造业,就又增长了新业,所以业力是增增减减的消长过程。
  “这些业力由于性质不同,成为一系一系的,其中又是一类一类的。如五趣果报,即人、天、地狱、畜牲、饿鬼业。而每一趣业中,又有种种差别,彼此相摄相拒,成为有情内在复杂的潜能。虽有种种业,由于感得此生的业力,规定了此生的特性→如生在人类,即为人类的特性所限制,只能在「人类生活」的限度内活动。”
  如果生为人类就受人类的主要条件的束缚,如果生为鬼就受鬼的条件束缚。这一生没有死以前大部分都在自己的类别限度内活动,不会有其它的变化。
  “其它的业,可能暗中活动,给此生以有限的影响,但终不能改变此生的特性→一期生存的能力,不能不老、死。”  
  为了让我们明白,导师的论述讲得很清楚。比如说我们身为人,这一生就在以人类的特性范围内为主,这个趋向不会有很大的改变,除非到你死的时候,另一类的业力起来作主,你才会投生到天界、人道或畜生、鬼道去。
  “等到进入死亡时,从前及现生所造的业力,加上「后有爱」的熏发,则占有优势的另一系类业,又起来重新组合新的身心,成为又一有情。”
    什么叫后有爱?我们这一生充满了欲望贪爱,死了也不会安心,希望未来还永远存在,这就叫后有爱,即这一生最染着最执着的,并且希望未来还继续存在的这种意欲。这一生不能体证无常无我,就不能断我见我执,贪爱当然不可能破,就存在后有――后面相续的生命。 
  “例如:在一国家中,人民结合成不同的党派;相摄相拒,互相消长。现在由甲党当政,于现在的政治施设,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虽同时有其它政党,但只能部份影响现在之政局。在甲党未倒台以前,其它政党到底不能取得领导的地位。这些政党,有以前的,有新起的。在甲党失败时,必有一占有优势的乙党起来执政,开拓一新的政局。而甲党可能解体,或与其它党派退为在野党。”
    政党有以前的有新起的,说明有旧业和新业。看看现在的政治生态就比较能了解业力是一类一类、一系一系的。佛法中有的理论说:我们的阿赖耶识中含藏着很多点点的业力,只要其中一点出来了,我们这一生就形成了。其实业力绝对不是只有“一点”,而是一类一类的,引生成为一种强大的主要力量,就像现在的执政党一样。其它的业力就像在野党一样,因为不是很强大主要的,所以对于现生的身心行为即便有影响,也不至于改变主要政党的功能作用。这些业力慢慢熏习增长,加上我们这一生的新的业力熏习,在野党的势力愈来愈强大,主政党的业力逐渐消退,它就会影响到这个政体。当我们死亡时,新的强有力的业就起来变成主导。所以我们这一生虽然为人类,下一生就不一定了,有几个方向不同:一是解脱的路,这一生学了法,破了我见我执,断了无明贪爱,那就是亲证法性,不再受后有了――解脱涅槃,不再生死轮回了;另是没有解脱的众生,修定修善业福报,修了很多好因缘,来生还可以做人;如果造了强大的恶业,身不由己,不是到饿鬼道就是畜生道或地狱。这样的轮替,就像执政党一样,哪一个强大的势力起来作主,就随它而走。如此公平的业力说给我们很大的启示――不要以为自己做的没有人看到!有人说“天在看”,其实不需要天在看,而是骗不了我们自己的意识。你所造的一切都在自己的意识里面,并不需要谁来监视记功过,你的意识里面记得一清二楚,每件事情都是你自己造的,没有一件事情跑得了!不是谁来审判规划主宰的,而是业力本身成熟了,就会变化。所以佛法讲业力是自作自受,业力自然成熟而自然轮回六道,没有任何外在力量的主宰。这与一般传统的尊佑论和宿命论不同。我常常讲,你能骗别人,不能骗自己。今天不管做善做恶,不是做给别人看的,这里有一个很厉害的东西——业力,那是骗不了谁的,更骗不了你自己,一切都得自己负责。
  “以「薪尽火相传」来比喻:火烧薪时,发为熊熊的火光(如生命的显现活动),等到烧完了,火焰没有了(如死亡);虽然火熄了,热灰也似乎冷了;但如遇到易燃的对象,加上微风的吹拂,又会「死灰复燃」起来,又重新发出火光。这等于因缘和合时,过去的业力,又会引发一新的生命。死灰复燃的火光,不是前火,但与前火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这如后生不是前生,但后生与前生的行业有关。这就是所谓的「业灭过去,功能不失」,生命的潜能还会影响到后世的。”
    其实人死后,这一生的因缘几乎不再持续到新生命,未来的生命不是这一生的,然而不离这一生。未来有新的因缘变化,但不是离开这一生而有后一生――不一不异。一般都以为我们有一个灵魂,这一生死了,灵魂就到下一辈子去。照这样的讲法,灵魂就是同一个了?其实佛法的缘起论揭示,没有永远不变的灵魂(我),只是业力的感果作用,如同薪尽火相传的比喻。很多人在追究自己过去几辈子是干什么的,执着实有的一个“我”在轮回,那是外道的思想,不是佛法的业力说。讲业力要懂“不一不异”,也就是说这一生与下一生不是同样的(不一),但不离这一生的因缘条件而有下一生(不异),一定要明白,千万不要以为有实在的灵魂、不变的主体。佛法的缘起论阐述的生命本质与外道的我见我执完全不同。

八、业感说的价值
  “八、业感说的价值
    1、善恶有报非怀疑:从三世业感说,就能说明现在的行为与遭遇的不一致。「善恶到头终有报,只是来早与来迟」。尽可从自己的努力而向上,不必因现在的遭遇而动摇为善的决心。”
  明白了正确的业力说,就知道善恶终有报,那就不会由于一时的失意挫折而灰心,了解有播种必然会有收获,对人生就有很大的鼓舞作用。即使我们现在不是很如意,也没有关系,通过努力播种创造因缘,必然会得到应有的收获。
  “2、机会均等非特殊:神教者根源于神的阶级性,造成人为的社会阶级,如上帝选民,婆罗门、剎帝利、吠舍为再生族等。佛法从业力的立场,彻底反对它,认为人类的种种差别,一切为业所决定。”
  这里就在批评婆罗门教,他们认为大梵天是神的根源,因此造成了不平等的社会阶级制度,把婆罗门教作为神的子民,与剎帝利、吠舍规定为再生族,死了还可以再生;而奴隶的首陀罗死了,一生就结束了。佛陀住世时彻底反对这种不平等的神的阶级制度。所以佛法是建立在业力的立场上,在业力的造作之下人人平等,不管皇帝、大富翁、乞丐,一律都是平等的。业力是人人自作而自受的,不管什么身分,造了恶业一样要受报,就像古代皇亲国戚犯法与庶民同罪;低贱的平民十年寒窗苦读也可以中状元,并不是由天生的种族阶级而判定一生。只要懂得行善布施,充实自己,将来一样可以成长而得好果报,在业力上绝对人人平等。
  “业在不断的变迁中,由于现生行为的善恶,种族的优胜者可能没落,劣败者可能上升。所以,不否定现前的事实,但并不使现前的情况神化,看作无可挽回。”
  懂得上进的人都有机会,身分再高的人有堕落的因缘也会堕落,因缘不是永恒不变的。所以佛法不否定现生所受的果报确与过去的因缘有关,但不会使它神化(外在的主宰与永恒不变),有了正确的认知,就不会以为一切都是注定好无可挽回的。 
  “3。前途光明非绝望:神教者为了配合统治的永久起见,将人民编别为:神的子孙得再生;非神的子孙,不能得再生,永远没落。”
  过去是皇帝国王君权政治时代,宗教者要受政治力量的牵制。他是天子,人们是被他统治的平民,怎么可以说互相平等呢?皇亲国戚都非常高贵,平民算什么!为了能控制统治百姓,使他们百依百顺不反抗,就要用阶级的神教观念来辅助统治者的统治,哪里还会提倡人人机会平等!因此把人民编成不同的种族,神的子孙可以再生,不是神的子孙就不能再生。现在从自由民主的立场来看,这完全是一种专制者的心态,是毫无道理的不平等制度。
  “不知人类陷入歧途,或由于社会恶力,或由自己的错误,即使重大罪恶者,也没有不希望未来的新生。”
    人们造了恶犯了过错,难道就永远没机会了吗?犯了错就永远下地狱吗?哪一个人不想将来还有改过向善的机会呢?每个人内心都希望将来还有再生改过向善的机会,再大的错误也希望能改善。
  “故,神教者的未来裁判,充满了无情的残酷,违反了人类共同的希求。”
  什么叫神教者的未来裁判?信我者永生;不信者下地狱。多么不平等!未来的生命只有两个极端:一是上天堂,一是下地狱。是不是充满了无情的残酷,违反了人类共同的希求?人类的共同希求是犯了过错也希望有改善重新再来的机会,哪里是犯了一个过错就永远判入地狱而不得永生呢?这不是很残酷吗?
  “佛法的业力说,以一切为有情行为价值所成。”
  所谓的业力是我们的身心行为所造成的,所以个人的业力就在各人的行为上。
  “如由于过去的错误,造成现在生活的恶劣,则应从现在身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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