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柑枱绿 (及番外玫瑰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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柑枱绿 (及番外玫瑰的名字)-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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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瑞纳多开车送他到机场,他预备先回西班牙,先和艾维塔和戴安告别,再开始他的旅途。 
机场大楼里的人并不多。在很短的时间内办完check 
                  in手续,他随随便便把双手抄在牛仔裤带里,和瑞纳多开起了玩笑。他不想要一个伤心的分别,所以故意显得比平日要轻松自在。 
“各外旅客,飞往西班牙的278班次飞机……” 
通知旅客登机的广播响起,他的肩膀倏地僵硬了一下,“我要走了。”他从口袋里面抽出手,“再见,乔什,再见,瑞纳多。”他向我敲了敲他的背包,那里面有我给他笔记本电脑,“我一定会用这个写信的。”我听到他不成声的话语。 
等待登机的人在通道前排成一列,他向那头走去,走到一半,他慢慢地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凝视我。他的眼睛那么黑那么深那么亮,拼命地想要诉说着某种东西,我们的目光在空中悄无声息地碰撞,突然间他飞奔了回来。 
太快了,我只来得及伸开双臂接住他,“乔什,我的乔什。”他的头埋在我的脖子里,双手环住我的肩膀,狠狠地加重了“我”的读音。我一怔,轻声地笑了,我懂得他的意思,类似于小孩的独占欲,尽管是幼稚的,却也因为单纯而令人觉得可爱。至少让我了解了,他也同样舍不得我。 
我紧紧抱了他一下,而后缓慢地推开他,“走吧,要赶不上飞机了。” 
他深深地再看了我一眼,仿佛要记住点什么。旋即搁在我手臂上的指头离开了,淡淡的残香飘散开来,清新的青草香混杂着柑橘和薄荷的味道。柑苔绿,我的柑苔绿。 
这次是笔直地,毫不犹豫地走进了那条小通道,他再也没有回头。 
我沉默不语地站在原地。瑞纳多走近我的身畔,带着欣赏了一场好戏似的满足的表情,“把可爱的小鸟放走了,你不会后悔吧。”他揶揄着,眼底闪烁诡异的笑意,“看着吧,等小鬼回来,肯定会成为一个相当不错的男人,到那时你可就难以应付了。” 
我瞥了他一眼笑了笑,戴上墨镜,迈开脚步走向飞机场外。 
擦肩而过的男孩哼唱着那首歌,“在我做梦的眼里,我看你就像一个天使,当然,你并非天使,当然……你并非天使……” 
外面,阳光明媚。 


章三。 My dear…… 
1 

栗色马以不疾不缓的步子前进着,姿态从容,时不时把嘴伸向浓绿的树叶。我一拉缰绳,停在了十字路口。六月的阳光单纯而耀眼,照耀着爱丁堡,粉白粉红的杜鹃花沿着小径边沿生长,成簇成团,树皮呈现一种可可亚褐色,飘散出浓烈而辛辣的香气。令马慢步打圈,我感觉到四周鲜艳非常的光线,使人愉悦的,受温迪的影响,我也开始懂得享受夏日的乐趣。 
踩着马蹬直立,我摘下挡在前面的一根树枝,上面的花朵早已凋谢布满了齿轮状的绿叶。马打了个奔,我轻轻抚摸它的颈部,这是一匹谢特兰纯种良驹,双眼炯炯有神,鼻翼轻颤,马尾悠闲地搅动着空气。 
腾出右手瞄了眼腕表,九点过了几分钟,现在回酒店的话,我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能用来打理自己的仪容,然后出席琼的摄影展。 
三天前收到琼的邀请信,她将在爱丁堡开她的第一次摄影展。搁下手头的录音工作就过来了,瑞纳多恐怕要气得直揪头发吧,这些日子他一直神经质地担心我赶不上原计划的进程。 
我的心情与他截然相反,特地打电话预定了一家附近有马场的酒店,现在的天气正适合骑马,我擅长并喜好这项运动。 
耳畔传来短促但毫不散乱的马蹄声,我朝骑马小径瞥去,是一个年轻的骑士,他的姿势称得上漂亮,双腿夹紧马腹绷紧背脊,唰地一声高高跃过两米高的栅栏,不是什么太精彩的骑术,却在阳光的映照下迸发出一股令人眩目的活力。他让我想起了温迪,那个孩子在飞跃类似障碍之前总会下意识轻舔干涩的上唇,目光闪亮,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他很聪明,虽然从不曾骑过马,但只被教了几次就掌握了要领,速度足以和我并驾齐驱,欠缺的只是由岁月沉淀下来的沉稳和优雅而已。 
没有时间让我花更多的心神沉浸在回忆里了,我用脚尖小小地踢了下马腹,慢跑回了马厩。 

刮了刮胡子,脱下骑马装换了深蓝的衬衫和开斯米长裤,我到达美术馆的时候门口已经聚集了很多人。 
其中有不少认识的娱乐记者,他们瞥见我就犹如天下掉下来一个宝藏,立刻簇拥上来提问,“费因斯先生,有传闻您和卡珊卓·威尔森将进行首次合作,请问您对此有何看法?”“请问你的新专辑会在年末发行吗?”当然也少不了类似“最近您和前妻来往频繁,是否意味着有复合的可能?”等问题。 
我一笑置之,倒是负责接待宾客的青年不怎么痛快地替我挡掉了那些闪烁的镁光灯,他是琼的搭档,我在电话里听琼提到过,是一个大胆无畏的小伙子,而且长相英俊,有些像年轻时代的约翰尼·德普。 
就是这个青年摸样的约翰尼陪伴着琼前往海湾地区,陪伴着她走进巴基斯坦难民营,他们拍摄的难民的单幅照获得了当年荷兰世界新闻摄影大奖。琼也因此改变了自己的取材方向,比起风景,她对人物有着更为深刻的一瞬间的领悟。 
青年用客观得不带丝毫感情的目光注视我,“你好,费因斯先生。琼在那里。”他侧过身指了指七点钟方正被记者访问的琼,他的眼神落到琼身上,霎那间变得热切而撩人,“她可能抽不开身,需不需要我带你参观一下?” 
“不用麻烦了,我自己走走吧。” 
我明白他的感觉,所以很自然地谢绝。他对我怀有一点戒备,这很容易看得出来,当然也是因为完全他没有掩饰的结果,一般人都不会乐意和所爱的女人的前夫相处吧。 
整个摄影展被划分为四个展区,我跟着人流饶有兴致地观赏过去。 
各种各样的不同光线,各种各样的男人、女人、老人、儿童,我不是这方面的行家,也说不出什么令人称道的评论,但这些照片是具有灵魂的,自那一双双眼睛里可以清晰感受出灵魂的震颤,有他们的,也有琼自己的,这远远不是只靠技术便能做得到的。 
我替琼感到高兴,她做得那么好,那么完美,她终于得到了渴望多年的成功。 
进入最后一个展区,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人,因此冷气格外足,身旁的一对小情侣忍不住搓了搓手臂,轻声私语了几句退了出去。空旷的展厅静悄悄的,回荡着鞋跟一下下敲击血纹大理石的沉实声响。忽然声响消失了,我停下了前一刻想要迈出去的脚步,伫立在一幅放大照前面,仔细看着辨认着,目光逐渐地凝结,我摒住了呼吸。 
雪白的丁香花开得到处都是,铺天盖地,从花瓣的缝隙间洒下蔚蓝而晴朗的天空的碎片。活生生的,所有的一切都是活生生的,近乎感觉到那轻抚着脸颊的微风,还有每一片白色花瓣的香味,潮湿而甜美。 
人的身形隐约在一簇簇丁香花后面,修长的手脚,翻领T恤,破旧的牛仔裤,暗示着那人非常年轻,但光线幽暗,脸庞并不真切,只看得见一双眼睛,阴影里面,一双亮眼睛。可我记得那双眼睛,这就足够了,足够了。睫毛很细很长,影子拖下来有一种隐忍的令人疼痛的意味。漆黑的眼神彷佛在问什么,又像在诉说着什么,笑意被揉碎了一点点撒在里头,流转着皎洁而温润的神采。对现在的我而言,也许再也没有比这个更加美丽的东西了。 
就像一个突如其来措手不及的相遇,如此令人震撼,令人吃惊,在这个寂静的空间里,我的小少年又回到了我的身旁,微笑着,倾诉着,仿佛他从来没有离开过。 
我如同雕像一般愣在那里,他已经离开多久了?有两年多了吧,我恍惚地想着。我不知不觉伸出指尖描摹着相片中他的轮廓,摸着摸着几乎都有点酸楚了。 
“是这个孩子吗?” 
珊瑚红的花在眼前绽放,琼走了过来,线条典雅的礼服婀娜摇摆,身上散发出微微的香甜。她凝视我,再望了一眼照片,已然是一种了悟的眼光。 
我一径沉默着没有回答。 
“是一年多前的事情了。我在巴黎度假,经过橘园馆的门口遇见了这个年轻人。他正从里头出来,我忍不住偷拍了他,他察觉到也没生气,还和我聊得很愉快。他说有一个朋友非常喜欢橘园馆中莫内的《睡莲》,所以来看看。知道吗?我一下子想起了你。你是最爱《睡莲》的,多少次乘飞机到巴黎只为望一眼这幅巨型壁画。” 
一年多前……一年多前……他曾经给我来信,那时他正在巴黎观看巴黎圣日尔曼和马赛的法国德比。 
〈真是一场激烈的比赛,尽管技术比不上西班牙或者意大利,但极端突出了自己的个性,有柔软性,有节奏感,崇尚进攻。无论是教练还是球员都没有被胜利或失败的概念所限制,这是很罕见的。〉 
他的电子信件在比赛结束的一小时后安安静静地躺在我的信箱里面。 
我的回信则是无关的琐碎的。 
〈知道巴黎的橘园馆吗?那里有着世界上最美丽的睡莲,清晨的、傍晚的、灰紫的、金红的、细致的、奔放的,春夏秋冬他们都在那里,不停地盛开,不停地绽放,永远不会凋落。橘园馆外面还结着一树树白丁香,非常小,而且碎,风吹过去,落了满头满脸。〉 
〈看吧,乔什,我们完全无法沟通。〉 
这是他的回信,我靠在椅背上,把这句话来回咀嚼,开始想象他耸耸肩或者挤挤眼的摸样。 
可他还是去了,不过是因为我说了我喜爱那里,纵使他并没有告诉我。他在四面墙壁挂满了睡莲画的房间里想了什么,或者他什么都没想,只是单纯地为了来到一个更加接近我的地方而感到快乐。 
温迪,温迪,我在心中默念着他的名字,这就像一个奇妙的魔法,这就好像一首诗,我的孩子,我的孩子,我要把你的名字写上千百遍,然后压在胸口,然后亲吻它。 
“这个能给我吗?”我向琼作了请求。 
“当然可以,乔什。”琼微微一笑,神情平静而温和,她是一个极有分寸的人,我们或许会成为终生的朋友。她转过头凝望着这幅相片,“你知道我们这一行见过许多漂亮的人,这个孩子算不上出众的。但他的表情真得很好,原来思念一个人的快乐是可以这样纯粹且毫无杂质的。” 

由于瑞纳多三番四次打电话来催促,我乘当日的飞机返回了意大利。 
推开家门,杰斯珀慢慢悠悠过来迎接我,蹭了我两下又继续趴在垫子上晒太阳,它是一只老狗了,身体变得臃肿,神气也远不及当年。 
我启动电脑,点开hotmail信箱,通常温迪一个星期内会给我来两三封信,不再是过去那些明信片中的寥寥几字,他努力克服自己对纸笔叙述的笨拙,尽所能详尽地告诉我我各种各样的见闻,还有他自己的感想。 
两年来,他也算游历了不少国家,法国,荷兰,威尔士,爱尔兰,比利时,捷克,南斯拉夫……杂乱无章的,背着行李带想到哪就去哪,有的呆一个月,有的只呆几天。戴安不无讽刺地评价哥哥简直就是在自我放逐。不不不,说得太严重了,我宁可选择浪漫一点的说法,我的孩子他只是需要回避一些事情再思考一些事情,而这种旅程一旦开始就很难停下。 
〈乔什,我此刻在布宜诺斯艾利斯……〉 
阿根廷的首都?我失笑,他似乎就是不肯乖乖呆着,这么快又换地方了。 
“我爱这里的足球,简直爱得要发疯,你绝对无法想象他们的足球多么富有想象力和创作力。我经常和一些孩子踢街头足球,他们都是天才,尤其是小里卡多,噢,乔什,真想让你瞧瞧他的射门,他将来一定会成为了不起的射手。” 
同意大利一样,阿根廷是足球的国度,曾经出现过马拉多纳这样的球星,可想而知他会有多么兴高采烈。如果他就在这儿,恐怕会一股脑扑到我身上在我的耳旁大喊大叫。 
“乔什,我结识了一个女孩子,她是房东的女儿,叫丽塔。她会做一种奇怪但味道不错的阿根廷甜食,还能用吉他模仿钟声和弥撒小奏鸣曲。她长得并不美,可她的侧脸有点像妈妈,……” 
我知道那些热带女子,她们的个性自然而且鲜明,有着漂亮的橄榄色皮肤,洁白的牙齿,犹如夏日艳阳下的花朵。而温迪也是一个非常吸引人的男孩。何况这不是第一次了,无论在哪个国家,他的身边总有这样或那样的女孩。 
无限的疲惫感和厌烦感突然一齐涌上来。我伸手关闭了电脑,凝视着荧光屏逐渐黯淡下去。 
无法否认,我经常想起温迪。有时回忆很模糊,像用绿油彩画的的几片叶子,被水融化开来,是沁在画纸上的梦境,有时又很清晰,仿佛曾经反覆在心里刻划着他的身影。 
他的手肘顶在琴盖上、右手支撑着下巴,缓慢绽放出笑容的样子。他用那双会说话的眼睛盯着你,下一刻又伏下长长的睫毛,不经意移开了目光的样子。甚至还有他嘴里塞着一个蛋糕,又用手从小草篮里抓一把小松饼的样子。 
柑苔绿,我的柑苔绿,也许我总在期待那股柑苔绿香气的出现。哪怕在路上行走的时候,也会下意识寻找这股香气,寻找同他相似的身影。 
苦笑了一下,有几分艰涩的味道。我一面给自己倒了一杯苦杏酒,一面把那幅放大照摆在了桌上,琼很细心,不仅装上了相框,还裹上几层油纸。我一层层撕开,透过玻璃,温迪的目光仿佛荡漾开来,带着某种固执的使人头疼的柔情,一下子变得无比幽深。 
拇指摩娑着镜框,最深的心底慢慢涌起了一层温柔和忧伤。见鬼,酒杯凑到唇边的动作停顿了一下,我骗得了谁呢,我甚至连自己都骗不了,我想念他,真的,我想念他。 




2 

面向广阔庭园的落地窗户悉数敞开,微风徐徐。杰斯珀懒洋洋地趴在那头,一片叶子飘到了他的黑鼻尖,它伸爪挠挠。 
指尖挨个敲击低音部分的琴键,漫不经心的。 
“树长进我的手心,树叶升上我的手臂,树在我的前胸,朝下长,树枝象手臂从我身上长出。 
你是树,你是青苔,你是轻风吹拂的紫罗兰。 
你是个孩子——这么高, 
这一切,世人都看作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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