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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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河调查-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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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抵制使某公司不得不向私人妥协,将私人的利润提成上涨了一些。
    一位文物管理人员说,按照文物保护法,文物是不能让公司按市场化经营的。以前文物由文物部门管理还有人负责维修,可公司经营追求的是自己利益最大化,哪有动力投资维修文物?
    该文物管理人员还透露,追求利益最大化使公司不顾文物景点接待能力,超负荷地接待游客,将门票出售权纳入到某公司控制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游客花80元买的统一门票,有些景点游客并不愿意看或者看不完。去参观那些自己不想看的景点就意味着游客付出了不应支付的成本,这种统一卖门票的做法无疑剥夺了游客选择景点的权利。
    另外,还导致了黑导游的产生。黑导游将游客带到并不是游客想要看的景点,游客不去的话黑导游将门票拿去又卖给下一批游客。这位文物管理人员还指出,黑导游仅靠倒卖这种统一的门票,有些人甚至一天就能赚到1万元。
    黑导游带顾客去吃饭还与饭店老板分成,这种做法不仅使顾客的利益受到损害,而且破坏了平遥的旅游形象。
    这种恶劣做法还在平遥继续上演,利益驱使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黑导游,有时一家人一起上形成一个家族的黑导游力量。他们几乎没有受过导游培训,仅充当为游客带路的角色。
    第十四章晋商为何没落平遥私房被谁占用      住在祖宗留下来已有几百年的老房子里的一些平遥居民,正在为他们“文革”期间被政府征用直到现在还要不回来的房子发出沉重的悲叹。他们的房子大部分是爷爷辈开票号或开店铺积累的资金修建的,父亲则继承爷爷的店铺继续经营。如果不是祖宗留下房产靠他们打工或者拿点退休费,是不可能拥有这样气派、壮观和高大的房子。
    薛映瑞今年78岁,他爷爷曾经开布料店,资本积累到了几万两白银,他父亲也在店里干活。日本人的炮弹摧毁了他们家经商的梦想,为躲避战乱他爷爷将店铺关闭,经过那次战乱他的家庭与平遥都陷入萧条。
    等到他父亲接手店铺时,爷爷积累的资产被家族分割,财产分到每个人手中已经很少不能做大生意,他父亲只能开个小店,生意维持不下去时他们一家只能回到乡村种地。
    他家的店铺建国以后被关闭,关闭后全家回到生产队种田,他爷爷辉煌的经商历史在他们这一代结束了。“文革”期间,他父亲吃不上饭饿得脚浮肿,可他也无力帮助只能看着父亲在饥饿中离开人世。
    饥饿逼使他将爷爷创业留下的家具出卖以换取几个钱吃饭,工业化给平遥带来的城市开发,将他家的地占得一分不剩,地占完了却没有得到补偿。为了生存他不得不以78岁的高龄,晚上去给一家面粉厂看门每月赚100元钱。
    如果说他爷爷与父亲曾经有过开店铺经商的辉煌时代,可到他这一代就一事无成了。不仅自己的五个孩子没有接受高等教育,而且几个孙子只上到了初中就去务工或做一点小生意以维持生活。
    比起爷爷那一代,他感到自己和儿子、孙子都是一代不如一代,不但没有超过爷爷创造的财富,而且只能住在爷爷留下的大院里过着极为清贫的生活。反思现状,他觉得时代没有给他像爷爷那样自由经商的机会。“文革”时代,逼迫他们一家只能选择当农民,而当了40多年的农民他们还是一无所有。
    不仅感到自己不如祖宗,而且他爷爷留下的房子由于“文革”期间被平遥政府征用至今还没有退回。1958年,平遥居民的老房子被政府以“经租”的形式占有。经租的意思是,如果一家有10间房,只要4间房能住下一家人,那么另外6间被政府以经租的形式让给其他人居住或自己办公用,开始政府还给被经租户支付一点租金。
    可“文革”爆发后,居民再也没得到政府给的租金,他们老祖宗留下的房产被他人无偿占用了几十年。现年78岁的冀大娘的房子就是以这种方式被政府经租,爷爷留给她们的一个大院是10间房,可她家只住了3间,剩下的7间1958年被政府以经租的形式让给其他人住。
    她家里住的两户是从政府以经租的形式取得房子的居住权,这两户人家在她家的院子里已住了30多年。20世纪50年代政府还能给她一点租金,到“文革”时她一分钱也没得到。房子被占又要不回后,已长大成家的儿子不得不在外面建了三间平房住。
    山西省出台了解决这些被占房屋的政策后,她为要回房子不断地奔波。看着老祖宗留下的房屋至今要不回来,房子破旧无钱维修自己又体弱多病,她的表情总是显得那样的沉重,她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将祖宗留下的房子收回。
    祖宗传到她手中的房子已有200多年,她现在是与儿子、孙子、曾孙一起生活。她感到悲伤的是,爷爷那一代靠经商买了这房子给家族带来了荣耀,可到她这一代自己的儿子只能种几亩薄田,竟然没有老一代有出息。
    她对我说,实际上祖宗给她留下了三个大院总共有27间房,都在“文革”期间被政府征用。祖宗没有将钱投入到实业上,而是将银子置田购房想给子孙留下一份家财,可祖先哪里想到“文革”掀起的灾难粉碎了他们的梦,房子突然被征用家财一下子全没了,留给她的是在贫苦的生活中一天天看着房子损坏。
    柴女士的祖先留给了她60多间房,传到她手中已是第四代。1956年公私合营时,为响应政府的号召她只得让出一个大院给棉织厂用,棉织厂走了以后政府又将这个院分给其他人住,她家的院子里住了7家。
    为解决由“文革”造成的私房征用的问题,山西省政府于1986年出台退还居民房的18号文件。归还私房的政策出来后,她与1000多户居民找到平遥县政府要求落实政策归还过去被征用的房子,可政府有关部门说没有这个文件。
    当1992年夏天居民在县政府门前集体请愿时,平遥政府不得不将这个18号文件公布于众。文件公布后,可政府有关部门仍然拖延不予办理。急于要回自己房子的居民开始上访。为缓和矛盾,稳定居民不满的情绪,政府才责成县房管所设立落实退还私房政策办公室。
    可一等10多年过去了,仅有一小部分居民的私房落实了退房,大多数居民没有得到期待已久的退房。不知跑了多少次的居民得到的总是失望,其中有些参与要房的老人已经去世,他们的后代还没有将房子要回。
    第十四章晋商为何没落生效的判决为何被撤销      处在平遥县城南大街张光耀的房子是明代建筑,房子是他父亲1954年、1957年分两次买下的。1958年政府“经租”了他家靠街道的门面房,里面几间房被征用,留给他家自住的房只有7间房。
    后来平遥县百货公司将政府“经租”张光耀的门面房占用,张光耀仍在自留房中居住,出入是从百货公司开的铺面房中间通行。“文革”中,张光耀一家因抄家被赶出自己的家到别处住,百货公司乘机将他家的房全部占用。公司还以经营为由将他家出入的通道堵死。
    纠正“文革”错误落实政策时,张光耀多次找百货公司领导要求回到自己的房子居住,当时百货公司已无法退出他的房子,只得将另一个院子让给他搬进去。
    百货公司迁移后房子归张光耀,他要求百货公司将堵塞的通道恢复,百货公司又与他签订了临时调用走道的两年协议。期满后张光耀多次找百货公司要求恢复走道,可公司以种种理由加以拒绝。
    无奈中,张光耀将百货公司告上了法院。法庭上,百货公司称占用的房子不属于自己,所签订的调占走道协议是无效行为,此问题要等到落实退房政策再解决。
    而法院认为,百货公司提出的理由没有事实根据,张光耀提出的请求不是产权之争,只是要求百货公司将原堵塞的走道打通,而且堵塞原通道是百货公司单方面所为,显然不在落实国家政策之范围。
    考虑到百货公司经营的便利,法院判决百货公司在1997年12月31日之前,在铺面房的北面建一堵东西隔墙为张光耀的通行用,并将走道内建筑物拆除。
    判决书是在1997年5月6日下达,可法院判张光耀的胜诉还没有得到执行,百货公司搬走以后张光耀以为能要回这三间门面房,但1998年另一个人通过房管所取得了应退还张光耀的门面房开了一个饭店。
    开饭店的人还想将门面房内的老房子拆除建新房子,这些老房子已有100多年具有文物保护价值,张光耀当然不能让别人拆除自己的房子。他站在自己的房里想挡住拆除房子的人,可人家派人将他拉出,他又站到房内,如此僵持了好几天对方将他毒打了一顿。
    无法抵挡人家强行拆房的张光耀只好向派出所报警,可警察没有出面制止。无奈,他又找到一个主管的副县长,副县长只是说暂缓几天了解一下房子是否属于文物保护,可几天以后开饭店的人还是对他的房子进行拆除,他再次找到副县长却没有得到答复。
    找县政府得不到解决他找到晋中市信访局,一位官员却对他说,人家派打手打你,你也可以叫人打他们。找信访局没有结果他又到山西省人大,一位处长给他开了一个公文叫他找平遥县人大监督解决。县人大叫他找县法院,法院又叫内部人找县长可还是没有结果。
    生效的判决为什么四年得不到执行,对于其中深层次的原因,张光耀说百货公司找到县有关领导,要法院暂缓执行。他拿出一份材料,其中有不能执行的原因。
    2001年3月27日,来自晋中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晋中市法院院长、建设局副局长、以及平遥县法院院长、建设局等有关官员在晋中市法院会议室,就保护平遥古城有关问题开了一个协调会。
    会上指出,平遥县法院1997年调查张光耀住宅出行通道未能及时执行,之后外部因素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作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街道,要无条件服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需要,这使上述判决的执行失去了原有的条件,当事人采取的过激行为客观上违背了古城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应予以制止。
    会议认为,从保护古城的大局出发,南大街作为一级保护区,应该按照保护与利用并重的原则开发,不得在景观外开门道。
    有了这次会议的决定,仅仅过了一个月,平遥县法院就对张光耀的民事请求作出了这样的判决:1997年民事判决所调整的张光耀住宅出行通道未能及时执行,之后外部因素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1998年《山西省平遥县古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后,平遥县南大街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一级保护街区,要无条件服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需要,原审判决执行已失去了原有的条件,若按原判决执行将不利于保护古城的风貌,应予以纠正。
    原审原告张光耀的走道问题,应找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法院经过讨论决定判决:撤销本院1997年作出的民事判决,驳回张光耀的诉讼请求。
    这个撤销意味着张光耀要求百货公司修建出行通道,苦苦等待四年生效的判决得不到实现,不服判决的张光耀又上诉到晋中市法院,可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决。
    跑了一圈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张光耀奔波到山西省委找信访局,接待的人给他写了一个条子,叫他找平遥县政府。拿着条子到县政府,主管的副县长在条子上批示,叫县政策落实办公室解决。政策落实办公室看到批示叫他回去等待,可一等好几年他也没看到有人来解决他家被占用的房子。
    他说,中央某领导来平遥参观时他想出去申诉,可他家门前站着警察。他的门被堵住无法出去,中央某领导的车离开平遥后守在他门前的警察也走了。这时,他的夫人抄一条近路,向中央某领导的车跑去,跑到时他夫人正好看见中央某领导的车窗开着,他夫人将房子被占得不到解决的申诉信扔了进去。
    当天晚上警察将他们叫去盘问,是否给中央某领导扔东西,张光耀承认了自己干了这事,一个晚上他被关在派出所。第二天县委书记问张光耀给中央某领导扔的什么材料,他把扔给中央某领导的材料给了书记。
    他以为书记看了材料能帮他解决被占用的房子,可当他再找书记问材料上说的事能否解决时,书记却不承认看到这材料。
    第十四章晋商为何没落祖宗留下的成果在遭到损害      祖宗留下的老房子要不回来使平遥城里的居民感到很压抑,产权不能落实房子即使很破旧,要倒塌,柱子上裂开了缝,他们也不敢出钱维修,眼看房子一天天地损坏,自己的房子不能由自己掌握他们感到很悲伤。
    祖先在元代建的房子传到冀富堂手中时已是第22代。他说这房子是1349年建成的,传到他这一代已有650年。他的祖先在明朝时曾经在澳门以造船为生,清朝康熙收回台湾时用的船就是他祖先造的船。
    后来他们的祖辈转向了经营票号积累了巨额财富,他的爷爷想以实业救国,父亲却选择了学医,想以救死扶伤给国家作贡献。
    祖宗留给他家族的是两个大院共有60间房,冀富堂给我拿出了1967年平遥县革命委员会对他家下达命令的通知:“全国形势一片大好,为了支持红卫兵串连,接待站需要占用你家房子,责令24小时内腾出,否则将采取革命行动。”
    接到这个命令,冀富堂家不得不迅速将房子让出来,红卫兵走后房子又被政府征用。他只有16间房。房子被占用后他一直找政府要回房子,可政府总是叫他回去等待,这一等就是10多年。县政府曾经认为他家是危房要拆除建政府的宿舍,他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他家房不能拆。
    冀富堂拿出了一份发黄、皱皱巴巴的房产契据,这份契据是他家族自元代一直传到他手中。上面盖有县衙、民国时期及建国后的契税印章,一份家族谱上清楚地写着自元代冀家第一代人到21代人的姓名。
    看着这份发黄的房产契据及年代久远的家谱,我不禁想起那个遥远动荡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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