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之门》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命运之门-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啊,这更有趣。”杜本丝说,“这也是比较古老的。古老的放在一起。还有什么书?《金银岛》,不错,这也是很有趣的书,当然已经读过好几遍。我还看过两部改编的电影。我不喜欢看改编后的电影,不像原著!啊——这是《绑架》,对啦,我以前就喜欢。” 
  阿勃特伸长身子,一下子抱了太多的书,以致《卡特里奥娜》掠过杜本丝头项落下。 
  “对不起。太太,真对不起。” 
  “没什么。”杜本丝说,“是《卡特里奥娜》。对了,史蒂文生的还有没有?” 
  阿勃特小心翼翼把书递出去。杜本丝高兴得叫了起来。 
  “是《黑箭》。真奇怪!竟是《黑箭》。这是我最先得到、读过的书。啊,对了,你一定不知道,我是说你还没有出生呢,对不对?等一等。《黑箭》,嗯,眼睛从挂在墙上的图画中窥看——是真的眼睛呢——透过画中的眼睛向这边看,好极了。真的,吓死人了。《黑箭》,那是什么?那是——啊,是狗,还是猫?不,不是。是‘猫、老鼠和狗罗威尔;英国全在猪的统治下’。猪,当然是指李察三世。每本书都说李察三世是非常了不起的人物,不是坏蛋。可是,我不相信。因为我连莎士比亚都不相信,他竟然在戏剧的开头就让李察说:‘我决定要做个坏蛋’。啊,对,是《黑箭》。” 
  “太太,还要再拿吗?” 
  “不要了,谢谢,阿勃特。我已经很累了。” 
  “那就到此为止。老爷打电话回来,说要晚半个钟头回家。” 
  “没关系。”杜本丝说。 
  她坐在椅子上,拿起《黑箭》,翻开书,专心地看了起来。 
  “啊。棒极了。真的全忘光了,再看仍然觉得很有趣,以前看的时候也觉得很有趣。” 
  恢复了寂静。阿勃特回到厨房。杜本丝深深靠坐在椅背上。时间过去了,蜷缩在已经用旧的安乐椅上,汤玛斯·勃拉司福太太追寻着往昔的喜悦,一行一行阅读罗勃·路易士·史蒂文生的《黑箭》。 
  在厨房里,时间也过去了。阿勃特面对火炉,展开了形形色色的作战行动。门外边传来车子声音。阿勃特走过边门。 
  “老爷,要我把车子开进车库吗?” 
  “不要。”汤美说,“我自己开进去,你忙晚餐吧!我回来得太晚了吗?” 
  “哪里,就像你电话里所说那样,其实还早了一点。” 
  “啊,真的?”汤美停好车,搓着手走进厨房。“外面很冷。杜本丝在哪里?” 
  “啊,太太嘛,在楼上整理书。” 
  “什么?还在弄那些发霉的书?” 
  “是的。今天做了不少事,不过大部分时间都在看书。” 
  “哎。”汤美说,“算了,阿勃特。晚餐是什么?” 
  “柠檬鱼片,马上就好了。” 
  “知道了,十五分钟后再吃,我先去洗手。” 
  楼上,杜本丝依然坐在旧安乐椅上,耽读《黑箭》,额头上皱纹微聚。刚才遇见了一种奇怪现象,似乎只能称之为干扰。在看过的那一页——她找了一下:是第六十四页,还是第六十五页?她搞不清楚——总之,在那一页的一些字下面,有人划了线。十五分钟前,杜本丝已经注意到了这种现象。为什么在这些字下面划线?这些字既不相关。也不是引用辞。似乎是随便选出一些字,然后用红墨水划了线。杜本丝细声念了一下,“马查姆不由得发出低沉叫声。狄克吓了一跳,掉下了温达克。他们一齐站起来,拔出剑和匕首。艾理斯举起手。他的白眼发光。啊,好大的——”杜本丝摇摇头。意思不通,完全不通。 
  她走向桌子,拿起书写用具,取了两三张便条纸。这是最近由印刷公司送来的,为了印上新的住址:“月桂树庄”。 
  “无聊的名字。”杜本丝说,“如果常常改变名字,连信都无法投递了。” 
  她把有问题的地方写在便条纸上。于是,以前没有注意到的。现在全都注意到了。 
  “这样就完全不同了。” 
  她把那一页上划线的字抄下来。 
  “果然在这里。”突然出现了汤美的声音说,“快吃饭了。书怎么啦?” 
  “这本书好奇怪,”杜本丝说,“简直搞不懂。” 
  “什么奇怪?” 
  “这是史蒂文生的《黑箭》。我想再看一遍,拿起来看,一切都还不错,可是,突然间,每一页都有点儿怪异。这些字下面都用红墨水划了线。” 
  “啊,是有人喜欢划线。未必都用红墨水,但常会在书上划线。在自己想记住或引用的地方。我的意思,你懂吧。” 
  “我懂,可是这跟你说的不一样。还有,这——这是字啊。” 
  “你说字!”杨美说。 
  “到这边来嘛。”杜本丝说。 
  汤美走过来坐在椅子扶手上,然后念道:“‘马查姆不由得发出低沉叫声,连死去的发号开车的人也吓了一跳,落下了窗子,所以两个巨汉——什么嘛,看不懂——贝壳是预定的记号。他们一齐站起来,拔出剑和匕首。’简直莫名其妙。” 
  “嗯。”杜本丝说,“起先我也这样想,简直莫名其妙。可是。它并不莫名其妙,汤美。” 
  楼下,铃声响了。 
  “吃晚饭啦。” 
  “没关系。”杜本丝说,“吃饭前,我必须先告诉你这件事。饭后再说也行,可是总觉得奇怪,不马上告诉你。我不舒服。” 
  “好啊。你又有什么大发现?” 
  “不,没什么发现,只是抽出一些字来。好——看,就是这一页——马查姆的第一个字母M。M和A划了底线。后面还有三个,啊,不,三个或四个字划了线。这些字并没有什么关系,只是随便选出来划上底线。这些字里的字母——似乎需要找适当的字母。其次是在“压抑”的R上划线。然后是‘叫喊’的Y、‘杰克’的J、‘射击’的O、‘破灭’的R、‘死亡’的D,接着又是“死亡”的A、‘瘟疫’的N——” 
  “喂,算了吧。” 
  “等一等,我想查清楚。我已经抄下来,你也会懂的。就像我最先所做那样,把这些字抽出来。依序写在纸上,就变成这样了:M-A-R-Y。这四个字母都画了底线。” 
  “这又怎么样?” 
  “变成梅丽啦。” 
  “不错,变成梅丽了。确有人叫梅丽。一个天资聪颖的孩子想表示这是她的书。自古以来,人就常在书或类似的东西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不错。总之,这是梅丽。其次划线的字母就成了J-o-r-d-a-n。” 
  “不是很好吗?是梅丽·乔丹啊,这很自然。连这孩子的整个姓名字都知道了。她叫梅丽·乔丹。” 
  “可是,这本书并不是她的!在开头部分,用歪歪斜斜孩子气的字体写了‘亚历山大’几个字。我想是亚历山大·帕金森。” 
  “啊,这真的很重要吗?” 
  “一定很重要。” 
  “走吧,我饿了。” 
  “忍耐一下嘛,再等一会儿,到底线结束的地方——唔,再四页就结束了。字母是从不同页数的奇怪地方选出来。不是因为有关系才选出来。字简直不重要——只有字母。从M-a-r-yJ-o-r-d—a-n就可以知道。这还好。其次四个字母是什么,你知道吗?d-i—dn-o-td-i—en…a-t—u—r-a-l-y。这意思是‘自然地’,却不知道应该用两个l。那是什么意思呢?是‘梅丽·乔丹不是自然死亡’。接下来的文句是:‘凶手是我们当中的一个,我知道是谁。’就此结束,再也没有了。但已经足够让人心里怦怦跳,是不是?” 
  “喂。杜本丝,”汤美说,“你不会从中衍生出什么意义来吧?” 
  “你是什么意思?什么从中,什么意义?” 
  “我是说凭空造出悬疑事件。” 
  “哦,这对我倒是一个悬疑事件,‘梅丽·乔丹不是自然死亡。犯人是我们当中的一个,我知道是谁。’汤美,你说,这不是很能引起人的好奇心吗?” 

  
  

 









  “杜本丝!”汤美走进屋内,大声呼叫。 
  没有回音。微觉困惑之后,他奔上楼梯,碎步奔过二楼通道,差点一脚踩进开着口的洞,随即骂道: 
  “又来了,真是迷糊的电工!” 
  前几天,他已经遇到同样的灾难。这些电工大都怀着一种善良而混乱的乐天主义,开始爽利地工作。“做到这里就行,快要完工啦!下午再来。”可是,下午他们没有来。汤类一点不觉惊讶。他早已习惯建筑、电气和瓦斯这些行业的工作方式。每次他们来临,一开始就爽利地工作,说些乐观的意见,然后回去拿东西,就不再回来。打电话去催,多半都是电话号码错误。即使号码没错,要找的人也不在公司的任何部门。因此,最好自己当心不要扭到脚踝,掉进洞里或受伤。汤美怕杜本丝受伤更甚于怕自己受伤。自己比杜本丝有经验,他觉得,杜本丝被水壶烫伤或火炉灼伤的危险性很大。可是,杜本丝现在到底在哪里?他又叫了一遍。 
  “杜本丝!杜本丝!” 
  他担心杜本丝。杜本丝是他不能不担心的人。临出门时,还给了她颇有智慧的忠告。她最后也再三保证遵守诺言不,决不出去,只可能去买半磅牛油。这样总不能说危险吧? 
  “可是,你即使去买半磅牛油,也会有危险啊。”汤美说。 
  “别胡说!”杜本丝说。 
  “我可没胡说,”汤美说,“一个聪明而细心的丈夫,关心自己所喜爱的所有物,我不知道为什么会” 
  “因为,”杜本丝说,“我很有吸引力,长得好看,又是一个好伴侣,而且我非常关心你。” 
  “说的也是。”汤美说,“不过我想给你更多的忠告。” 
  “我似乎不大喜欢。嗯,我一定不喜欢。你好像有很多牢骚怨言。不过,不要担心,一切都会很顺利。回家进门时,大声叫我好了。” 
  可是,杜本丝在哪里呢? 
  “真是拿她没办法,”汤美说,“一定又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往楼上的房间去,以前他在那里找到杜本丝。大概又在看儿童故事了;又在为笨小孩子用红墨水画线的一些莫名其妙的字兴奋不已,努力寻找不知何许人的梅丽·乔丹的线索了。不是自然死亡的梅丽·乔丹。汤美不能不想。很久以前,这房子的主人姓琼斯,把房子卖给了他们。琼斯家住在这里,为时并不久,只有三四年。”而拥有罗勃·路易士·史蒂文生作品的孩子,住在这里,是比这更久以前的事了。可是,杜本丝并不在房间里,散置一地的书似乎不像以前那样引起她的兴趣。 
  “到底到哪儿去了?” 
  折回楼下,又大喊了一两声。没有回音。他查看大厅的挂钩。杜本丝的防雨外套不见了。她又出去了。到哪里去?还有,汉尼拔在哪里呢?汤美改变声调,呼唤汉尼拔。 
  “汉尼拔——汉尼拔——小汉尼。过来,汉尼拔!” 
  汉尼拔也不在。 
  总之,杜本丝带汉尼拔一起出去了,汤美想。 
  他不知道杜本丝带汉尼拔出去,到底是好是坏。汉尼拔一定不会默默看着危险降到杜本丝身上。问题是,汉尼拔可能伤害了别人。带它到别人家去,它非常友善;可是,那些想来看它或走进它住家的人,在它心中反而常常成为必须注意的人物。一旦需要,不管有多危险,它都会大声吠叫或咬住对方。然而,究竟到哪里去了? 
  汤美在马路上走了一会,并没有看到一个中等身材的女人,穿着明亮的红色防雨外套,牵着小黑狗,从远处走来。最后,他有点生气地折回家里。 
  引人食欲的香味向他飘来。他急忙到后房去,杜本丝从火炉边回头绽出欢迎他回家的笑容。 
  “回来得好晚啊。”她说,“这是沙锅菜,很香吧?今天还加了一些稀奇的东西。院子里有些可做香料用的草。至少我认为那是可做香料的草。” 
  “如果不是可做香料用的草,”汤美说,“那可能就是有毒的莨菪,或者外表看来像别的东西,其实是洋地黄。你到哪儿去了?” 
  “带汉尼拔去散步。” 
  到这时候,汉尼拔才发觉汤美回来,向汤美奔过去,表示热烈欢迎,汤美也蹲下来。汉尼拔是只小黑狗,毛色光艳,尾部和双颇有黄褐色的有趣斑点。它是纯种的曼彻斯特狗,自以为比其他的狗更高贵和有智能。 
  “哎呀,我在这一带找来找去,你们到哪儿去了?天气可不太好哩。” 
  “嗯,天气的确不好,雾又浓又潮。而且——我也非常疲倦。” 
  “到哪里去了?上街买东西?” 
  “不,今天店铺很早就打烊,不,不是——我是到墓地去。” 
  “真叫人不舒服,”汤美说,“干嘛到墓地去?” 
  “有我想看的坟墓。” 
  “听来实在不舒服。汉尼拔很高兴吗?” 
  “必须替汉尼拔套上绳子。一个像教堂执事的人不时走出教堂大门,他好像不喜欢汉尼拔,因为——汉尼拔可能也不喜欢他,打从搬到这儿开始,我就不希望别人对我们怀有奇妙的偏见。” 
  “你到底想到墓地去看什么?” 
  “想去看看是些什么样的人葬在那里。好多人,都葬满了,有相当古老的;甚至有一八○○年代;而且还有一两座更古老。墓碑已经剥落,看不清楚了。” 
  “我还是不知道你为什么到墓地去。” 
  “我去调查。”杜本丝说。 
  “调查什么?” 
  “我想知道乔丹家的人是不是葬在那里。” 
  “哎呀,你还是挂念着那件事?你去调查的是——” 
  “你知道,梅丽·乔丹已经死了。我们知道她已经死了,因为我们有那本说她不是自然死亡的书。那么,她应该葬在什么地方才对,是不是?” 
  “这还用说,除非葬在这院子里。” 
  “我可不以为然。”杜本丝说,“因为那男孩或女孩——一定是男孩……当然是男孩,他叫亚历山大啊——只有这孩子知道。他一定觉得自已很聪朗,知道她不是自然死亡。不过,假如只有这孩子对她的死因有清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