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与夜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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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与夜歌-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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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们究竟还要走多久呢?”我担心在这里待的时间太长,除了我之外其他人都会经受不住。 
  “依我的经验,我们已经走过四分之三的路程了。大家只要继续保持这样的速度,很快我们就可以穿越结界地区。”薇丝回答着,只是真假难以确定。 
  …… 
  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我们仿佛穿越了一道壁障,所有的奇异感觉都在刹那间从身上卸去。我们从结界里面出来了!姐姐整个儿完全放松下来,长嘘一口气。 
  “累死我了!” 
  “结界对我们族人的影响较弱,但是对你们就不同了。大家坐在这里休息一下吧,等会儿还要再走个把小时的路。” 
  后面的人开始鼓噪起来:“还要走啊,我的天,怎么老是有走不完的路!” 
  从结界里出来,疲劳和饥饿开始像流毒一样逐渐扩散至全身。我怀疑我们是不是连续不停地走了一整天,不然我一坐下来,怎么臀部就感觉到很酸痛。我坐在光滑的石头上,不想起身了。 
  旁边的艾宓尔碰碰我,我应了一声,从她的手里接过米饼,顺手把水壶递给她。 
  薇丝也拿出自己的干粮和水壶来。她就坐在我和姐姐之间,我能看见她吃的是一种青灰色的圆饼,看上去很硬,也许她想锻炼一下自己的钢牙利齿——总之对这种干粮我们是不怎么感兴趣的。她的水壶倒是非常精致,一个棕色的皮囊,上面套一个绢丝网袋,丝质是很高档的那种,且有很漂亮的精灵图腾在上面。女孩子,总是喜欢这种精致漂亮的随身物品。我猜这网袋一定是她自己绣的。 
  忽然背上吃了一拳,很疼!我转过脸去:“干嘛打我?” 
  “你不能看其她的女人!” 
  醋坛子打翻了!都怪我,刚才盯着对方太久了。 
  “眼睛长在我脸上啊!再说了,我姐姐也是女人,你是连她也不许我看咯?” 
  “你姐姐是特别!” 
  “那你姐姐蒂法,还有马可、菲丝她们我也不能看咯?” 
  “你!……莫兰斯你最坏了!不跟你说!” 
  我最怕的就是艾宓尔生气了,火气一旦冒起来,想熄灭可就难上加难!我连忙使出各种办法去逗她哄她,也不敢再往旁边看了,好不容易终于又让她笑起来。 
  “莫兰斯,你又欺负艾宓尔了!当心我揍你!”我姐姐叫起来,她是最喜欢鼓噪凑戏的人。 
  “我没有!姐姐你少在那里起哄啦,等会儿还要赶路!” 
  “是哦,我们等一下还要继续起程,不然天黑之前无法到达族人的村落。这森林里的猛兽和魔物都是不好对付的,惹了它们是白找麻烦。” 
  薇丝像是在为我解围。 
  我心存感激,但是鉴于刚才的经验教训,我不敢正眼望着她。 
  “究竟还要走多久,才能看到风精之城?”姐姐问。 
  “还有不少路程。风精之城包括一片广大的地域,有很多村落,而美菲亚则处于我族领地的中央。”薇丝站了起来,她因为瘦,全身好像没有重量似的,飘然向前。 
  走吧!我好不容易才站起来,接着又要把艾宓尔从石块上拉起。她有点赖皮了。 
  又走了两个小时的路——从结界出来,时间的概念又回到我们的身上。终于在一个山丘上,我们看见了前方的村落,炊烟袅袅升起,精灵村民们纷纷从田埂上或树林中回来,排排身上的尘土,准备与家人共进晚餐。 
  我们进了村,就好像爆炎球掉进柴薪堆一样,瞬间就引起巨大的轰动!精灵们饭也不吃了,水也不喝了,都跑出来围观——对他们来说,一辈子都没有见过半个人,仅仅是听那些到外面闯荡过的勇敢者向他们讲述关于人类的话题。他们的眼睛里充满了奇异的光芒,但在奇异之中也包含着不少的厌恶,大体上他们所认为的人类,要么虚伪狡诈,要么凶暴残忍,动辄同类相残……鄙夷的神色自然而然流露出来! 
  但薇丝的影响在这里还是很大的,这里几乎每个人都认识她。大家围上来追问,为什么带着这些人类来到精灵的村落中。薇丝耐心地解释着,我们则好奇地四处张望——他们没见过人类的城堡,我们自然也没到过精灵的村庄。 
  过了一会,薇丝走过来对我们说,所有的问题都搞定了,我们可以在这里借宿一晚,由村长为我们提供住宿的地方。这一晚我们可没睡好,仿佛周围任何地方都暗地里躲着几个精灵似的,也难怪,他们实在太好奇了,好不容易突然来了一群异类,岂有不细心观察的道理——但观察得太过火了! 
  就这样别别扭扭地过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算薇丝没开口,艾宓尔老早就闹着要走。“你未婚妻昨晚上根本睡不着……”马可凑着我耳朵说。她的脸上带着邪恶的笑容,以前她也经常用这种方式搬弄喉舌,因而得到一个称号,叫“恶魔的微笑”。此时这个“恶魔”的笑声正在震动我的左耳。 
  “去……”开我的玩笑!不过这话听起来好受用!未婚妻啊…… 
  忽然后脑挨了一下暴栗,转头一看,原来是艾宓尔——我的未婚妻。“下楼了,下楼了,今天还要行大半天的路呢!”还好没让她听到马可的话。 
  进入风精之城的领地后,树木少了很多,因为这里已得到一定程度的开发。每个家庭里都有农民或者猎人,日出而作,日落而归,这种生活已经持续了不知多少年。我们一路向西而行,不时碰到一些精灵猎人,他们也是从来没有见过人类,所以在树冠之间匆匆飞掠的身影,总要停下来向薇丝和我们张望几眼。薇丝向每个猎人都热情地打招呼。 
  “薇丝你人缘还是挺好的!”姐姐感叹着。 
  “我是向导嘛!长年在索兰尼斯森林里来回行走,几乎每个村落我都去过,加上精灵的记性都很好,我来回地走了这么几次,大家都记得我了!” 
  薇丝有些自豪。 
  一路上我们都在谈论关于精灵的话题,艾尔法先生自从出了魔法结界,话也变得多了。老是在打听精灵们喜爱些什么,需要些什么,哪个村庄出产什么特殊的商品,使用量最大的又是哪些商品。本来商人先生的记性就十分好,却仍然要掏出小本子来记,并叫海雷娜帮着记下来。 
  好敬业的商人!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不会忘记赚钱!精灵属地内的商业未曾开发,但也展开着零散的交易。 
  “商人先生,你想与我们展开贸易往来?” 
  薇丝倒是知道贸易这个词语。 
  “是啊,这样对我,对你们精灵族都很有好处的!我可以将各种生活用品以低价格卖给你们——对了,你们是没有钱币的,那就用金块吧,宝石也可以,总之和我的货物等价就行了!我保证童叟无欺!”商人先生兴奋地说。他心里在谋划着什么,我们大家是知道的!这可是一桩独家生意,试想想,那些出产自精灵属地内的宝石、竹制品、亚麻织物,一旦到了塔芝恩、荷里底亚之类的城市,身价不知会翻多少倍,就算不是商人,这样明显的道理我们也都想得到。 
  “想让我做你们的向导吗?” 
 
 

       

 


  
朝阳与夜歌第十五章 风精之女王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五) 
  我们住宿的地方,是在美菲亚外城南侧的“晨露”旅馆。 
  在精灵一族的属地里,虽然也有旅馆之类的建筑,但总体来说比较少见,因为在这索兰尼斯森林的中部,一直以来都只有精灵们在活动。而精灵并不像人类,频繁地展开异地商贸往来,也不太喜欢外出旅行,因而旅馆开得多了,生意就会特别冷清。 
  这“晨露”旅馆,从性质来说其实是附带开展了住宿业务的餐馆而已——当然,餐馆在精灵的社会里也几乎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只是美菲亚怎么说也达到了都市的规模,因此各种建筑还是一应俱全了。 
  精灵的社会与人类、矮人的都有所不同,其中最明显的一点区别就在于社会的分工。精灵的家庭通常都自给自足,需要什么就自己做什么,做不了的时候才用金银去买;而金子银子是他们参加社会工作或公共劳动之后得到的。 
  在漫长的年代里,精灵族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一部分来自自身的要求,更多的则来自与人类社会的接触。人是一个具有无穷魔力的种族,他们并没有去改变他族的打算,但实际上他们却无时不刻地影响着他族。精灵的社会里,本来没有城市、没有类似于钱的替代品,没有旅馆、市场……但精灵也并非一成不变的种族——尽管他们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时间催生了变化,虽然并非所有的变化都代表着进步,但每一项进步都来自变化。在缓慢的变化中,古老的美菲亚城向我们展现出她的无穷魅力来。 
  入夜了,整个城市陷入一片美妙的宁静之中。 
  我们的眼前出现了点点亮光,在低空中浮动,连绵成为一片光斑的海洋!这是精灵们藉由月光召唤出来的光之灵——一种来自异世界的微小生物。近看这些光之灵,会发现它们完全被包裹在耀眼的光球中央,使人难以明了它们的真面目。 
  薇丝没走,也住在这个旅馆里,不知是她自己的意愿,还是别人叫她这样。 
  “精灵女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 
  我们都挺好奇的。 
  是个异常美丽的妇人,还是老太龙钟的婆婆?总之她是全族的权威,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我们请教薇丝。反正明天就能见到女王了,薇丝也没有必要向我们隐瞒什么。 
  “女王是全族的象征,是经过森林的选择而成为我们的领袖……”薇丝顿了顿声音,怀着无比崇敬的语气开始描述她的女王。 
  “森林的选择?”我不明白,姐姐她们也在脸上写满好奇。 
  “你们大概都不知道精灵族女王是怎样产生的。我们精灵族有很长的寿命,高等精灵则更长。女王来自高等精灵。传说中,本族的第一代女王是‘御风剑使’丝劳芙陛下,由她亲自监督了美菲亚城的建设,在城北建立神殿,发现了大地之泉。根据神谕,本族的每一任女王继承者,都必须在大地之泉中沐浴,如果是真的,其全身将会从此发出一层金色的淡光。每当前任女王在突发事件中去世,或者感到力不从心时,宫城里那座古魔法塔中的魔石会被魔法之力唤醒,向大地四方散发出数道光芒;然后长老们会沿着光芒的指向,找来二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的女孩,带往大地之泉接受神圣的沐浴。就像刚才我说过的那样,其中一位女孩会全身发出金光,她就是继承者了,然后她会在数名长老的监督下,努力学习各种礼法以及女王必备的知识,十至十五年后登上王位。”“才几十岁啊?那不是太年轻了吗?” 
  “对,我们这里长到三十、四十岁,好比你们人类的八九岁孩童,不过这已经足够成为一名女王了。通常这个女王要当好几百年呢!” 
  好漫长!精灵世界的一天,好比我们的一个月!拥有这么长的寿命,对我来说,不知道是福气还是倒霉,也许到时候孤独会无情地将我吞噬。虽然我们人类只有几十年的寿命,但我们会把握好每一天! 
  先把握好这个晚上吧! 
  我所在的这个房间,从地板到桌面都一尘不染,桌面上有一支雪白的蜡烛,烛台是一座很小的青铜雕像。一侧的墙上挂着一面镜子,用黄金镶了边。 
  我倒在柔软的被褥上,四周散发着檀木的香味。连续几天的行路,不足的睡眠,积累了不少疲惫,而这张可以和皇家御床媲美的豪华软卧,绝对可以消除我的所有疲劳。几乎在倒下去的一瞬间,我的意识便迷失在一片朦胧中…… 
  我是被姐姐揪起来的。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养成了依赖别人叫床的坏习惯。姐姐毫不留情地扯痛我的耳朵,接着又用一大串长者训人的话让我的耳朵二次受罪。在楼下吃了一顿十分丰盛的素餐——整桌都是花花绿绿的水果,每一样都比我们那里出产的体积庞大很多,也美味许多。 
  可是光吃这些水果,怎么对得起我们的五脏六腑!连续几天都没吃到一顿有荤有素的大餐,姐姐她们开始体现出“面如菜色”的预兆,而商人艾尔法先生则两眼释放出对鸡鸭鱼肉蛋的热切期盼的目光。 
  “受不了!真不明白,只吃水果的民族怎么可能生存到现在!如果是我,不满一个星期就会发疯了。” 
  姐姐在我耳边大发感慨。 
  第三次遭罪! 
  “我没说错的!你看她们,一个个的皮肤都白得那么病态,分明是营养不良的表现!”姐姐继续说。 
  “拜托!你安静一些好不好!你看艾宓尔,什么话都不说,吃饭就吃饭吧,哪来这么多的话题!”我小声教训起姐姐来了。 
  这时艾宓尔忽然凑着我的耳朵说:“嘴巴好淡!我想吃清蒸鲈鱼!” 
  “……” 
  大家都慢条斯理地“享受“着早餐——薇丝吃得慢是因为她好歹也是淑女一位,我们吃得慢则是因为我们都开了小差,一边吃一边冥想家乡的美味佳肴。 
  大概是看出了我们的不适,薇丝略带歉意地说:“实在对不起,我们招待不周!” 
  确实是招待不周,可是昨晚的那些床实在是舒服,按此推理,对方没有理由在早餐时草草招呼啊! 
  “没什么,只是……只是没有肉。你们不是有猎人吗?”姐姐说着,脸上微微发红,最后一个“肉”字尤其小声,像蚊子在哼哼。 
  薇丝明白了,她解释说:“猎人是有的,只是现在并非狩猎的时段。我们与森林是一体的,既守护着索兰尼斯大森林,同时也会向她索取。我们虽然打猎,但不能打多——这一点有严格的规定。我们主要是维护森林里各种生物的平衡状态,猎人有时候会去打猎,更多的时候则以护林、巡查为己任,也协助农民把动物从我们的田地上赶开。” 
  “可是,肉是很好吃的,你们不吃肉会习惯吗?” 
  “我们长期这样生活,已经习惯食素了。而且精灵与人类,舌头上的味蕾有所不同。” 
  原来如此,真是难以理解的素食种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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