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与夜歌》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朝阳与夜歌- 第1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小病,我姐姐就那样急,好像她比我还难受一样。华史没有跟我们一起来,他要负责朗布利埃村的守备工作,姐姐特别叫菲丝·艾蒙德、斐安·拉尔尼和克丽斯汀·菲莉帮助他。相信有这四个人在,战士团的大小事务都能够应付自如了。自从在朗布利埃村建立了战士团,山贼们都不敢过来侵犯了,村子平静了许多,村民们也渐渐有了笑容,工作时也起劲了。现在已经是金秋十月,天气凉爽。十月也是丰收的季节,往常山贼们总是挑这个时候到村子里搜刮,不过有了战士团我们就不再怕他们,反而是他们不敢过来了。现在山贼开始找邻近的村落下手,战士团很有可能会应邻村的要求,去帮忙剿灭山贼,看来华史一定有得忙。姐姐说,如果可能的话,朗布利埃附近的三个村子都会在今年底之前建立起自己的战士团,由姐姐她统一来领导。 
  这次是艾尔法先生提议来湖风之镇走一趟的。艾尔法先生说,他必须来收一笔债,对方借了他将近五千金马克,一直没有还给他,而他最近手头又比较紧,实在没办法,一定要把这笔钱拿回。正好姐姐也一直想到湖风之镇来走走看看,所以我们就结伴一起来了。不过我想艾尔法可能是担心他的妹妹海雷娜一个人无法应付对方——假如对方耍起赖皮来,雇了打手壮声势。海雷娜虽然很厉害,却毕竟只是一个人,一双拳——所以叫我们来帮他催债。 
  因为我的关系,昨天大家都没有上街,只是艾尔法和海雷娜去打听了那个债务人的情报,看看他到底有没有躲起来。姐姐叫了大夫,然后上街去买药了;剩下姐姐的那些侍卫,轮流照顾我。好久没有享受这样舒适的生活了!看在她们平时老是整我的份上,我决定借这个难得的机会,狠狠地报复一次,比如叫她们去褒粥、洗莲子,把她们累得够呛!昨天就是这样过去了。 
  登登登…… 
  那是艾宓尔跑上楼的声音。我的早餐一直都是由她负责的,不知道今天的品种是什么,也许是肉粥,也许是鸡蛋加香肠。虽然说到手艺,姐姐几乎是天下第一,可是谁都难保她会在菜里面放些什么害人的玩意。上次她给华史吃了一个面包,里面居然夹了很多辣椒,差点没把华史给辣死!吃她做的小蛋塔,有三成的机会会咬到包在里面的胡椒颗粒或者是硬梆梆的面团,总之吃她的料理必须付出很大的勇气,而且她害人的几率还随着年岁的增长而提高。所以我们更愿意吃艾宓尔的料理,那样对生命安全更有保障。 
  门开了,艾宓尔端着一个托盘上来,今天的早餐是肉粥,可能有一个半人的份量。满屋子里都弥漫着肉香。粥还冒着热气,要吹一吹才能吃。 
  “莫兰斯,早餐来咯!”伴随着艾宓尔清脆动听的声音,托盘被放在桌上。 
  “这碗粥是你亲自下厨熬的吧?”我先得问个清楚。即使是处于生病状态,也无法排除美塞娅姐姐借机捉弄我的可能。 
  艾宓尔点点头,说:“是啊,公主殿下一早就要出去,所以不能为你做早餐了……” 
  “我才不要她做的早餐呢,会吃出病来的!” 
  “不过殿下特别吩咐过我,因为你是病号,必须补充足够的营养,因此她叫我煮这么多粥。我看是多了一些,可她说一点也不多!” 
  “……” 
  终究还是被姐姐摆了一道! 
  我的病虽然看起来很重,可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在旅馆里休息了一整天,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只是姐姐还不准我下床,没办法,只得又忍受一天无聊的生活,艾宓尔也不懂得说故事或者笑话解闷。晚上姐姐回来,跟我说了白天发生的事,并且答应明天带我一块出去。 
  清晨的风轻抚着美丽的城镇。这来自圣水湖的秋风,每每拂过人们的脸庞,都会让人感觉到犹如梦境一般。就在这爽朗的早晨,我们一行人沿着“清水”大街向北行。沿途满是叫卖的商贩,零售的商品也各种各样,有来自丝绢之乡的上等纱巾,海外诸岛的美丽水晶,本地出产的茶叶与竹制品……甚至还有一些饰物,是赏金猎人们把魔物的牙齿或骨头交给工艺品作坊制作而成的! 
  穿过“清水”大街,我们来到湖风北街。早起的人很多,都集中在这条堪称湖风之镇最重要的街道上。这个城镇长年吸引着两种人。一是由于湖风之镇是名声广布的朝圣之地,来自乌法尔各地甚至梵特拉、阿尔丁的朝圣者,特别喜欢到这里来朝拜光之守护神格罗瑞亚以及其余众神,然后舀一勺圣水湖之水,或立刻饮入嘴里,或买一个特制的瓷罐装回家乡。二是因为湖风之镇的冒险者公会,是大陆上众多冒险者的聚集之地,每年都提供各种任务,公会的存在也使得不少人在一夜之间就暴富起来。 
  现在我们眼前就有来自大陆各地,穿着各种服饰,操各种职业的人。 
  手持名贵宝剑,穿着虽然陈旧但质地非常好的铠甲,这些人是从军队里退役或者因别的原因而退休的骑士。他们的身边通常跟着一两名侍从,尽管从前的风光日子不再有,他们仍然保持着骑士们的风度;但是为了养活自己他们必须到冒险者公会登记,成为雇佣兵,通过在战场上拼杀来换取酬劳,当然他们的侍从仍旧需要像从前那样守侯在主人的身边。 
  佩带短剑或猎弓的赏金猎人,像一条条猎犬一样,他们的鼻子可以嗅到即将出现的任务委托人。姐姐说这些人是不能小看的,有时候他们看上去有点猥亵,实际上却十分厉害,其中不乏有剑术高超或洞察力极强的人。 
  灰色或土黄色的斗篷从我们面前掠过。那些是大陆上最喜欢到处游荡的探索者了!似乎还没有一个角落是他们不敢去的,不论是高山上终年堆积皑皑白雪,还是平原上奔流的江河,或者森林里在月光下绽放的夜光花,都在用特别的方式,记述着有关探索者的各种冒险故事。他们是许多惊奇故事中的主角,是吟游诗人常常信手拈来的题材,小时候在克伊尼亚或荷里底亚,我很喜欢在傍晚去倾听吟游诗人的谈唱,那是我们最主要的娱乐方式了。 
  …… 
  召唤师、炼金术士、精灵……各色人物出现在我们的面前,与我们擦肩而过,大家的目光交织在一起,但在一瞬间又相互错开。其实我们和他们一样,都是大陆上渺小的冒险家,都是匆匆的过客。在他们的身上,我们看到了自己,相信他们也是同样也会在我的身上看到他们自己。 
  右边的小广场上传来了吟游诗人的歌声,吟唱的内容是遥远年代之前的故事。神与魔之间的战争,对于我们当世的人来说,一直都是被时间所封存的历史。宫廷文史官曾经说过,圣湖大陆上有过历史的断层,在距离我们很久很久以前的年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重要事件,哪些民族曾在这里繁衍生息过,现在都不得而知,一方面要依靠那些大陆探索者的不懈努力,为世人揭开冰山之一角,初窥前世之谜,另一方面很多传奇也是诗人与历史学家们根据手头上仅有的一点点资料猜测而得。不过我觉得,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历史的谜团还是不要那么容易就解开了好,假如一切都真相大白,历史就失去了他的神秘,我们大概也不会如此地感兴趣了。 
  我们在广场的外围听了一会儿——实在是人多挤不进去!歌声的确是很动听的,真不愧是朝圣之地,连吟游诗人都常常代表着大陆上的最高水平。我们从英雄王海德撒克初出茅庐开始听起,一直到他用神器“腾龙之剑”斩了邪龙威斯克,并把它的邪恶之气封存在席罗斯山脉的某处,用神器以镇之。就因为这个故事,很多冒险者深入到席罗斯山脉去寻找那把“腾龙之剑”,不仅有人断送了性命,长眠与群山之中,更麻烦的是误入翼人或矮人族的领地之内,引起不必要的争端。剑却一直没有找到,于是有人说翼人或矮人族是世代守护这类神器的种族,可是他们都不承认。总之历史的谜团一直在增加着。探索者们发掘得越多,感到疑惑的也就越多。好比我们的老师说过,他聪明是因为他无知。他曾用一个圆来比喻知识,圆的外面则是无知。他说,做学生的知识之圆小,接触到的无知则少,而老师的知识之圆大,接触到的无知就越多。或许这个比喻不够恰当,可是我知道,尽管世人一直努力不懈地探索,摆在我们面前的未知世界却总是那么广阔! 
  我还想继续听下去,姐姐却说,时候已经不早了,必须及时赶到驿站那里,把昨天写的信交给信使,送到华史手里。所以我们只好继续向北走去。 
  才走了十几分钟,我们就看到了很多传教士和僧侣,穿着打扮有很大差异。一些传教士经过我们旁边时,都忍不住向姐姐和其她几个女侍望几眼。 
  “姐姐……” 
  姐姐握住我的手,轻声说:“别怕,我们的身份并没有被认出来。” 
  “哼,这些批着正经衣装的色狼!”我的后面传来马可·比亚斯的咒骂声。这令我注意到刚才那些人的眼神中确实有奇怪的意味。不过他们毕竟是自称为神的侍奉者,不会在众目睽睽下有越轨的举动。 
  这时我们注意到不远处就是神殿街了。难怪眼前的神职者这么多! 
  在我原来的印象中,神职者一般都穿着较华丽的服饰,比如梵特拉圣教的传教士是穿黑色教衣,而僧侣的服色通常是蓝白相间且以丝绸作料。可是现在我还看到了另一种僧侣,穿着素色的粗布衣服,以草履裹足,没有捧着厚实的教义,手上最多有一根丑陋的棒子。两种僧侣站在一起,会形成异常鲜明的对比。 
  (第二天我就知道了,虽然在乌法尔境内,梵特拉圣教是最流行——几乎成为宗教中的唯一——的教种,不过在很久从前,主导着乌法尔宗教世界的,是一个名为光之母神教的教种。虽然历史已经把圣教推到了新的主导地位,古老的光之母神教却依然存在与某地,拥有部分虔诚的信徒。光之母神教倡导简洁的教义和礼节,主张清贫的修行,入教一两年之后,人人都变得很能吃苦了。据说这样的修行很能锻炼人的意志,教徒也无须向教会缴纳数量很大的金钱,从司教到普通教徒都几乎和苦行僧没什么两样。在湖风之镇,这两种教会处于并存的状态,古老的教种更受欢迎,信徒更多。圣教一直妄图将这眼中钉铲除,然而大陆上最受人尊敬的大贤者,是一直支持着光之母神教的,在湖风之镇,这种支持的威力难以估量的大,使得古教得以长久的主宰着这里的宗教生活。在神殿街的尽头,装饰得富丽堂皇的圣教神殿兼神职人员的办公处,与简朴的光之母神教神殿,分别坐落在左右两侧。) 
  “等办完了事,我们再来祭祀光之守护神吧,去光之母神教神殿做祭祀。”姐姐向大家说,“明天是好日子,我们去神殿祈祷,希望来年都有好运气!” 
  大家都没有意见。 
  送完了信,我们也已经把半个城镇逛完了。中午我们在“河狸”酒馆吃了一餐饭,刚好老板请了一位吟游诗人,在这个月里每天中午吟唱传奇,因此我们有幸又听了几个有趣的小故事。 
  遇上西巴雷斯和笛布·希耶罗先生,是在下午大约三点的时候,那时我们刚好也到了冒险者公会的大门口。 
  “姐,我们要在这里寻找伙伴吗?我想这里一定有不少厉害的人,但是不知道他们肯不肯加入我们的行列。” 
  姐姐摇了摇头,回答说:“我们并不是在冒险,也不是大陆探索者。如果我们即将展开冒险的旅程,我们会到这里来寻找伙伴组队——不过以我们现在的人数,似乎不再需要特地来找同伴了;而探索者也会到这里来招募护卫。但我们两者都不是,或许以后我会来这里招募一些佣兵,不过现在还不是招人的时候,我只是想来这里看看罢了……” 
  不等姐姐回答完,我已经看到了两个大陆探索者,然后大家都看到了他们,他们当然也看到了我们。我和姐姐叫着他们俩的名字。西巴雷斯微笑着点头,笛布先生则左顾右盼,因没有发现斐安·拉尔尼在场,他显得有点沮丧。 
  “不好意思,斐安在朗布利埃村负责守备工作,所以没有跟我们来,不过你有空可以去那里找她。”姐姐对笛布说完,转过脑袋,“西巴雷斯先生,您在这里想招募些什么人呢?大概又是有了什么宏伟工程吧?” 
  “呵呵,小姐你猜对了,我和笛布先生即将对席罗斯山脉的矮人城镇遗迹沃多进行探索和挖掘,因为是一项大工程,不仅需要挑夫,还需要一些护卫。我们决定在公会里招募十来个有实力的赏金猎人——如果是精灵或兽人的战士则更加好。小姐,有没有兴趣参与我们的探索行动啊,不瞒你说,这确实是既有重大意义又充满了冒险刺激的旅程,我保证你们大家都会很喜欢这样的冒险。” 
  “西巴雷斯先生最爱开玩笑了,我们可不是大陆探索者啊,跟着您不是在拖后腿、浪费宝贵粮食么?再说,我们也有自己的事要做啊,相信我们的事比您的冒险旅程更重要呢。不过等我们完成了身上背负的使命,我也可以考虑去体味一下探索的刺激,说不定我也会像你那样沉迷于其中呢!”姐姐笑着说。 
  西巴雷斯先生似乎因为姐姐对探索行动的重视不足,而感到有一些惋惜。我猜,像他这样的人,一辈子都会认为只有探索才充满了奇妙与刺激,其余任何事都不足以打动他了。 
  “对了,我们已经有一年多没见面了,王子殿下应该成长了不少吧。如果我估计的没错,殿下可能已经学会了几项基本的法术。”注意到我戴着的星贤者护腕,西巴雷斯先生说道。 
  “我弟弟很笨的!(可恶,又在踩我了!)虽然戴上了护腕,却没有学会魔法,还是像原来那样。”姐姐抢先说。 
  “但是我射出的箭越来越快速了!”我连忙补充,老早我就猜测,这一定是护腕的功劳,它增加了我的风属性,使我射出的箭更具备强大的威力。 
  “哦……”先生嘀咕着,“虽然是开始发挥了作用,不过王子毕竟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