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希望从绝望深处迸发-存在主义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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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希望从绝望深处迸发-存在主义文学-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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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外人》的主角莫尔索是一个诚实的人,他不愿说谎,不愿象别人那样在社会这个舞台上演戏。加缪说:“荒谬不在人,也不在世界,而在于这两者的共存。”这与小说形象反映出来的思想是一致的。《局外人》暗含的主题就是人类与其生存条件的不协调,这个条件不是别的,正是人类社会。认识到个人与社会的对立与冲突,也意味着认识到了荒谬,莫尔索的醒悟是从他打死阿拉伯人,不幸的厄运袭来时开始的,也正是从这个时侯起,他开始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真正的局外人。“局外人”,顾名思义,就是独立于客观世界之外的人,超越于现实生活之上的人。不过,加缪所谓的“局外人”,并非客观存在意义上的局外,而是主观感受上的局外。作者所刻意描划的,正是这种人对现实生活的“局外人”的态度。莫尔索作为被告,在审判席上还感受到自己如同一名听众,注视着事态的发展:“这时候我注意到大家都在相互打着招呼,交谈着,好象在俱乐部里碰到同一个圈子里的人那样高兴,我明白了为什么我刚才有那么奇怪的感觉,仿佛我是一个多余的人,有点象一个擅自闯入的家伙。”他感到囚犯的身份把他与人的社会隔断了,检查官宣称他完全不了解这个社会最基本的规则,对人们的道德规范也一窍不通,他与这个社会毫无关系。事实也确乎如此,甚至爱情也无法令他从“局外人”的状态中摆脱出来。玛丽来探监,并没有引起他感情的起伏,他只是“觉着她很美”,“真想隔着连衫裙摸摸他的肩膀”。玛丽出庭作证,也不曾引起他思想的波动,他竟然在那里欣赏她“披散着头发的样子”和“胸部的轻盈”。

  表面上看来,莫尔索的行为存在着不可理解的荒谬,是一种麻木不仁的冷淡,加缪对此予以否认。他陈述,莫尔索之所以会有那种“局外感”正是因为其内心深处涌动着“真实而绝对的激情”,莫尔索并不冷淡,冷淡在他只是外在的,那实际上是对人类苦难的沉默与尊重,是对一切都表现出“曾经沧海”,已经看透了,对什么都不再在乎了的人生态度。痛苦与愤怒并没有失去或丢掉,它们仅仅是在他的灵魂深处积淀下来了而已。事实上,莫尔索是一个执着于自己的痛苦与认识到真理的人,正因这一点,他才默默地生活,从不多说一句废话;以一种英雄主义的态度护持着生活的平凡,冷淡地对待那在别人看来十分重要的东西:职务的升迁,去大城市生活,道德上的讲究,等级观念等等。荒谬的真理与痛苦的积淀使他拥有常人所不具备的承受力与无比坚定的信念。从某种意义上讲,莫尔索是真实的牺牲品,又是一名反抗虚假人生的英雄。他从不说谎:母亲的葬礼上他没有哭,也不会装哭;他不爱玛丽,也绝不会假模假式地声称爱她。末了,如果他按照律师或法官的意愿说出违心的、不符合事实真相的话,也就可能博取法官的同情,赢得社会的谅解,从而免遭杀头之罪,然而,他并没有这样做。于是,一个追求真实生活的人就这样被一群生活在虚假观念中的人们判处了死刑。

  《局外人》这部小说在艺术上也颇具特色。小说是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写的,故事的主人公就是叙述者。第一人称的小说按传统文学的规定,其中—个特点就是叙述的主观性和反省性。不过,加缪挣脱了这一约定的束缚,他的小说是客观的和超脱的表现,作者在此独具匠心的形式上暗示着内容,用最主观的叙述方式写客观的故事,“局外人”置身“局内”而又时时体验到“局外感”的艺术效果便十分自然地呈现了出来。《局外人》中,被客观化了的“我”随处可见:当莫尔索拒绝看已放入棺材的母亲时,有这样一段叙述:“过了一会,他(看门人)望了望我,问道,‘为什么?’但他没有指责的意思,好象只是想打听一下。我回答说: ‘不知道’。”这种叙述几乎不带任何感情色彩,这一个“我”是一个客观的我,“我”冷静、超然地叙述“我”的故事,这里的“我”实际上等同于“他”,叙述者对他为什么不知道并没有做出解释,原因就在于他似乎对自己的言行也不太清楚,他听到的仅仅是向我们读者提供他行为的一个信息罢了。叙述者与自己的距离,与生活的距离,与社会的距离在语言艺术中得到了表现,这种冷淡、客观的叙述进一步实出了局外人的性格。

  《局外人》的结构也相当整齐,显示出作者安排上的良苦用心。小说分两个部分,并有十一章,第一部分有六章,第二部分有五章。第六章是全书的中心点,它叙述了主人公莫尔索的杀人经过,也标志着他命运的转折点,加缪本人也曾经宣称:“小说的意义正是在这两部分的平行中。”此外,《局外人》在风格上的简明自然也使作品增色不少,结构主义文学评论家罗兰·巴尔特将其称为“一种新的平淡风格”。他的看法是:“这种由加缪的《局外人》开创的明朗的语言实现了一种没有风格的风格,这几乎是一种理想的没有风格的风格。”《局外人》的句子简短,也没有严格的逻辑性和因果关系。莫尔索用的词汇更是简单,而且还经常性地重复,“这对我无所谓”,“这一切都不重要”,“这没有任何意义”等语句一再出现,强调出他对固有思想的公认价值的否定态度,表明了他不同常人的生存哲学。

  加缪的小说《局外人》形象地为我们阐述了死亡,荒谬,选择,自由等等存在哲学的概念与态度,真切、细腻地描绘出了一个在异化社会中的“局外人”各种微妙的情感与心理。他的作品在思想和艺术上都给后起的法国荒诞派和新小说派的文学以很大的影响。他不仅是一代法国青年“精神上的导师”,而且还是二十世纪世界文学无可争议的经典作家之一。

  受难的“反英雄”

  ——贝娄的作品

  索尔·贝娄在当代美国文坛上被公认为是最重要的小说家。长期以来,他以自己的方式在作品中深入地理解和再现美国社会的历史与现实,探索现代人拯救自我的道路。他的创作活动始终贯穿着一条存在主义观念的主线,塑造了一系列受难的英雄主义主人公。一九七六年,贝娄以“对当代文化富于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贝娄于一九一五年六月十日出生于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拉辛,在蒙特利尔度过了自己的童年。他的父母是从俄国移居来的犹太商人。一九二四年,贝娄九岁时,全家迁至美国的芝加哥定居。从此,芝加哥便成了贝娄的第二故乡,他在那里上完中学,并考入芝加哥大学。两年后,贝娄转学到伊利洛斯州的西北大学,获得社会学和人类学学士学位。一九三七年,贝娄进入威斯康星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专门研究人类学。此后,除曾经短期在商船上服役以及担任过一段时间的编辑、记者外,贝娄大部分时间在芝加哥大学、明尼苏达大学、纽约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等处执教,现任芝加哥大学教授和社会思想委员会主席。贝娄除曾获诺贝尔文学奖以及美国国内名目繁多的奖金与荣誉头衔外,一九六八年,法国政府还授予他“文学艺术骑士勋章”。

  贝娄的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晃来晃去的人》(1944)、《受害者》(1947)、《奥吉·玛琪历险记》(1953)、《雨王亨德森》(1959)、《赫索格》(1964)、《赛姆勒先生的行星》(1970)、《洪堡的礼物》(1975)和《系主任的十二月》(1981);中短篇小说集《且惜今朝》(1956)、《莫斯比的回忆》(1986);剧本《最后的分析》,游记《耶路撒冷来去》(1976)等。

  贝娄的作品具有多层次的含义。他不仅强调现代人的痛苦,着力写他们空虚、惶惑、崩溃的精神状态,反映了当代西方世界普遍存在的精神危机,还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各种关系颠倒错乱的异化世界;他的作品既充满了对于理想境界的向往与追求,又在现实与理想不可克服的矛盾面前流露出悲观、绝望的情绪;既有对现实进行形而上的沉思与观照,又有在存在主义立场上的选择和无可奈何地接受现状的情形。在对现代文明的描绘上,贝娄近似于描写异化的大师卡夫卡。如果说卡夫卡写出了现代人的困惑的话,那么贝娄则写出了现代人的精神苦难。他微妙地传达了生活在当今资本主义世界中现代人敏感、复杂的内心情绪,尤为生动地写出一代知识分子的彷徨与苦闷。他把现代人那颗苦痛、颤抖的心摆了出来,让人们面对它那纤弱、无力的颤栗而警醒,去深思人类的处境及其问题。

  《雨王亨德森》是贝娄的代表作品之一,发表于一九五九年。这部作品形象化地写出了现代人对“异化”的恐惧和“寻找自我”的紧迫感。享德森是一位颇具喜剧意味的悲剧性人物。他继承了百万遗产,但苦于找不到生活的意义和价值。为了追求高尚的感情,他不断地改变生活方式,但行为却往往愚蠢可笑。遗产到手后,他爱上了养猪,于是大批购买猪猡,把漂亮的住宅变成了肮脏恶臭的养猪场,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他的人格变得糟糕的暗示与象征。由于行为脱离了常规,思想混乱,在极度的苦闷中,他想从书本里寻找精神安慰。但是,家中藏书虽丰,却找不到可以作为生活格言的语句,只见每本书里到处夹着面值为一百美元的钞票,那都是父亲用来作书签的。在平庸无聊的生活境况下,他不断听到内心深处发出“我要……我要……我要……”的呼声,然而却从来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为了寻找理想,他远离现代文明,只身一人到非洲腹地去尝试过一种新生活。在那里他热情地想干出一番为人民造福的事业,结果反而使当地居民受害。为了替一个部落驱除蛙害,他便动用文明社会的武器,用炸药去炸死蛙群,连带着把池塘给炸毁了,当地人失去了唯一的水源,陷入比蛙害更可怕的灾难。后来他又到另一个部落去,由于背起了象征性的女神,求来了雨,因此被册封为“雨王”,并与部落国王结为挚友。他真诚地渴望克服自己人格中隐存的猪的因素,想学会摹仿狮子的吼叫,把金狮子的精神和品质引入自己的灵魂,以摒弃旧的自我,创造新的自我。但是国王不幸被狮子咬死,亨德森狼狈地逃出非洲,回到美国。

  亨德森在非洲腹地的探险,从本质上讲是一次向自己内心深处的探险。他的言行表明其具有崇高理想和仁爱精神,是当代美国的人道主义典型。然而他的这些高尚情操、崇高理想和人道主义精神与客观现实格格不入,使得他对优秀品质的追求总是以失败告终,表现出追求的荒谬性。为此,作者曾不无嘲讽地称他为“具有优秀品质的荒谬的探索者。”亨德森探索的荒谬性首先表现为他企图在充满异化的资本主义社会里追求高尚的品德。例如,他曾经为“宽恕罪过是永恒的,并不计较原来是否是好人”这句话感动,想从书本中找到答案。可是他“查了几十部书,但翻出来的尽是钞票”。这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它嘲笑了亨德森企图在这个以金钱为杠杆的社会里寻求宽恕的不可能性的荒谬性。他所面对的现实社会起作用的不是宽恕,而是金钱。这个充满铜臭的物质环境使他感到苦闷、烦恼和失望,他刻骨铭心地认识到:“在一个疯狂的时代,想要避免疯狂,这本身就是一种疯狂的表现。而追求神智清醒的努力,也会是一种疯狂的行为。”这疯狂正暗喻着荒谬。其次,他那探索荒谬性还表现为回避矛盾,远离尘嚣,到非洲腹地的原始部落里去寻求医治文明社会弊病的良方。刚到非洲,亨德森为自己与世界脱离联系感到欣喜,却又不得不承认:“我还是不能对付社会,在社会面前我总是吃败仗。我独自一人还能善处,一旦置身人群,就为邪恶左右了。”离开非洲之前,他坦率地对向导说:“我一向喜欢回避”。在回避中进行探索,这个悖论本身就揭示出他行为的荒谬性。此外,亨德森探索所采取的方式也是荒谬的,往往弄巧成拙,适得其反,例如前述的“驱除蛙害”,“摹仿狮吼”等。

  亨德森的荒谬性探索一再失败,可他并不气馁,他认为,“我们不能听任自己闲着,百事不干,不去仿照更大实体的存在方式,尽自己的职责;”“一个人得继续活下去,无论他的境遇是好是坏”。为此,他感觉到自己“正处在人生的初期”,大自然的一切都十分可爱,“太阳”、“草地”、“蒲公英”都折射着他对人生的热爱之情。全书结尾处,他精力充沛地在冰天雪地里围绕正在加油的飞机奔跑跳跃。这块加油地叫纽芬兰 (Newfoundland,意谓新发现的土地)。亨德森在上面蹦跳,象征他将再度行动,开始新的探索。他的这种百折不挠的精神令人很容易便想起加缪笔下的神话人物西绪弗斯,探索的过程就蕴含着人生的真谛。

  六十年代,贝娄着意于通过对人的精神受难反映现代社会的危机感,非传统英雄式的主人公 (被译作“非英雄”或“反英雄”)逐渐出现在他的作品中,长篇小说《赫索格》中的四名人物便是这样一类失去了自我生存的立足点、不知哪儿出了毛病的知识分子形象。小说一出版,便成了轰动一时的畅销书。它作为“高级趣味”的严肃作品进入了以“通俗文学”占多数的畅销读物行列,说明它曾经深入地激动了广大读者,在他们心中引起了强烈的共鸣。

  赫索格是一位生活优裕、推崇理性、信奉人道主义的大学教授。他在四十多岁的时候,忽然发觉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出了毛病。于是身心受到巨大的刺激,精神濒临失常的边缘。他本人对两性关系采取随便的态度,而最信赖的朋友却和他的妻子私通。结果他被迫离婚,失去了心爱的女儿,思想混乱,写不出计划中的巨著。他感到自己的一生象是被人作了错误的安排,全都荒废了。对动乱的、不公正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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