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漠那边--林彪坠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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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漠那边--林彪坠机真相-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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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是飞机上的乘员问题,这对全部事情也不是很重要的问题。因为,这架飞机失事,蒙古政府已采取了明确的友好的态度,根据我的理解,蒙方不认为这架飞机对蒙古有什么不好的行动,因此,这架飞机乘什么人、做什么用,那是很次要的问题。你们方面提到这架飞机上有军事人员,一般说我不反对,但另一方面,根据现场判断,飞机上也有非军事人员。我认为这是很细小的问题。我曾跟司长讲过,我们的民航有的是军人驾驶的,我不知道蒙古民航是否也是军事人员管理和驾驶的,但我知道有些国家是这样的。因此,这个问题大的方面已解决,再提是什么飞机、什么人乘坐都是次要问题。你们顶多想说明这架飞机上有军人乘坐,或者说是军事人员使用的。这个话,从蒙古政府处理这个问题的态度讲,我们认为没有说明的必要。事实上,现场观察判断,我们不否认机上有军事人员,但也有非军事人员,例如,那名空中小姐就不是军人,军人是不会穿白皮鞋的。所以,为了照顾同志们的看法,要写就把两种人都写上去。 
    简单地讲,以上两点就是彼此不同意见中的主要问题,如果能按我这样想,问题易于解决。 
    高:我们准备随时听大使同志的意见。今天要回去之前,希望把安葬这些人的文件完成好。 
    我们已听了大使同志对第一个文件的意见,大使同志对我们今天上午的答复做了一些解释。现在主要解决一下安葬那些人的《纪要》。我们已经提过一个文件,现在讲讲已改写的序言。 
    桑加(以下简称桑):我谈一下改写的序言,“1971年9月13日2时左右,在蒙古人民共和国领土肯特省伊德尔莫格县苏布拉嘎盆地失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56号三叉戟1E型喷气飞机乘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名军事人员(八男一女)的遗体按下列情况安葬”。 
    高:序言之下第一、二段文字同前稿完全一样,但昨天的稿子只建议大使和上校签字,现在可以把参加制定文件的人名字都写上去,大家都签字,日期还写昨天。 
    许:这个稿子修改后,同我们的主张又近了一步。还有两点具体建议:第一,因为256号是中国民航飞机的机号,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改为“中国民航”;第二,括号中应写明“有军事人员和非军事人员八男一女”。 
    孙秘书(以下称孙):大使的第二点意见,在文字上也可写成“乘坐的九名人员(八男一女,其中有军事人员和非军事人员)”。 
    桑:因为我们写的是基于实际情况之上的,从我们方面说,没有证据证明这是民航飞机,所以只把号码写上去。 
    高:这个号码在衣服上有,机翼上有,但是飞机里的材料没有一点提到中国民航,而都是部队发给他们的证件。大使说,那个妇女不是军人,因为军人不穿白皮鞋,但也无法证明那皮鞋一定是那个妇女穿的,而不是放在飞机上的。我们从里面找到的东西,没有能证明是民航飞机。我们改写序言时已把“中国人民解放军”去掉了。
    许:256号就是中国民航的飞机。我刚才说到,中国民航的飞机有的是军人驾驶的,正像有的国家由军人管理一样。因此,不能说有军人就不是民航。我们在现场也看到,有一个驾驶员穿着皮夹克,而不是穿着军装。 
    高:他里面穿着军装。 
    许:他没有领章,他的衣服我都看了。 
    桑:我们的材料证明他们都是军人。 
    许:我们说里面有不少军人。 
    桑(冲动起来,大声地说):我们有各方面的证据,说明这些人都是军人。 
    许:我不反对说里面有军人。为了能结束这一工作,我建议两点,你们有什么不同意见? 
    孙:补充一点意见。现在问题比较清楚了,大使一再讲,不反对说里面有军人。但是大使声明两点:第一,这里面有非军人。第二,不能说军人驾驶的飞机不是民航飞机。 
     
三十一
    我想就大使讲的补充一点:许多国家的民航是由军队管理和领导的。我在蒙古工作多年,也看到蒙古的民航也是军队领导和管理的,而且驾驶飞机的人,都是现役军人,有肩章的军人。假设一种情况——也可能不会出现这种问题,假设蒙古飞机迷失方向,误入他国领空,别国说这不是民航飞机,因为是军人驾驶的,所以就肯定不是民航飞机,尽管你们的飞机上有民航标志和号码。我试问,蒙方领导同志和其他同志,你们会同意这种看法吗? 
    高:但是飞机上没有证明(是中国民航)。 
    孙:飞机上写着很大的“民航”字样。 
    高:这大字在什么飞机上都可以写。我们把看到的号码、型号都写上去了。没想跟你争论这个问题。 
    许:现在是个理解问题。为了结束我们的这个工作,你们对我的修改建议还有意见吗? 
    高:还有你提到的军事人员和非军事人员。你曾提到军人也驾驶那种飞机,因此我们今天也改了一下,把“解放军”一词去掉了,希望相互接近。 
    许:加括号同意吗? 
    高:即“八男一女”。 
    许:一个女的不是军事人员,穿皮夹克的不是现役军人,因此要写上有非军事人员。 
    高:穿夹克的里面也有军人穿的绿色衣服。 
    许:女的穿的鞋子证明她不是军人。 
    高:皮鞋没有穿在脚上,而且军人也可以穿那种鞋。 
    许:中国军人没有穿那种鞋的,同时,穿夹克的没有穿军装。我们认为应该反映实际情况,而不是因为写上军人就不好。 
    高:我们写的符合实际情况。 
    许:你承认不承认穿夹克的人没有军人标志?是否你们再考虑一下。 
    高(开始有点沉不住气,急躁起来):我们没有什么可考虑的。穿夹克的,里面穿的军衣是否是有标志? 
    桑:我们认为他穿着军衣,不是普通人。 
    许:他穿着夹克,下面烧了,上面没烧。 
    桑:但是他有军人的腰带。 
    许(笑):我们有很多青年人穿军衣,但不是军人。 
    高(怕涉及到红卫兵):今天不谈青年了。就只谈这个文件,您赞成哪些,不赞成哪些? 
    许:我刚才讲了,有两点修改意见。这样修改符合实际情况。 
    桑:刚才讲的都是这些人的外表,我们有文件证明这些人都是军人。 
    许:那好,可以看看你们的证明。两天来看到的,有两个人就不是军人。假若你们有材料证明这两个人是军人,我们可以放弃我们的意见,同意你们的意见。 
    桑:我们有这样依据的材料,所以这样说。 
    高(带威胁地说):我们有那样的证件。如果互相不相信的话,那个材料可以公开出来。 
    许(冷静地说):我们从实际出发,现在只能从这两个人的外表看,证明他们是非军人,如果你们有材料证明,我可以放弃自己的意见,而同意你们的意见。 
    桑(避开要公开证件的问题):我们在现场看到有八支(按:原话如此)手枪、一支自动枪,刚好是九个人的,证明他们都是军人。 
    许:也许一个人可以带两支枪。我们不是怕承认军事人员,而是因为从实际出发,要尊重事实。看到的两个迹象证明他们中间有非军事人员。我再说一遍,说是军事人员很容易,但要从事实出发。 
    (蒙方提议休息5分钟) 
    高:经过短时间休息,我们又改了一些地方,尊重你们的意见。 
    桑:我们再次做了修改。我们友好地隆重地把遗体安葬了,为此必须写个文件。这样改写:“……失事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人员驾驶的256号‘三叉戟1E型’喷气飞机乘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九人(八男一女)的遗体按下列情况安葬:” 
    许(想改道易辙打破僵局):我们回到乌兰巴托还要继续谈第一个文件,是否这个文件也带到乌兰巴托一起谈?第一个文件谈通了,第二个文件自然解决了。 
     
三十二
    还有一个办法,把这一段序言再简化,比如写成:“中国民航256号飞机失事遇难九人(八男一女)按下述情况安葬:”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是两条,一是民航飞机,二是有军事人员和非军事人员。因为这两点在第一个文件上没解决,因此在这里解决就很困难。 
    高:现在不讲是什么人,只讲是九名中国公民。 
    许:飞机是中国民航,孙秘书还做了解释。我认为第一个文件达成一致了,第二个文件自然解决了。我建议到乌兰巴托继续谈。在蒙方的协助下,遗体很好处理了。为使双方满意,暂且不急,到乌市继续商谈。你们如果同意,就这么办。 
    高(带威胁地高声说):为尊重死者,我们应该有个文件,如果你们不同意,我们自己在上面签字。 
    许:那也可以,你们签了字送给我们,我们注意这件事就可以了。 
    桑:我们单方面签字,是否要把中方人员的名字也写上? 
    许(带讥讽地说):如果在你们国家这样做合适的话,我不反对。 
    高(蛮横的命令式口吻):我们签字,你们在场。 
    孙(气愤地高声说):你们单方面签字,不能代表我们,我们也没有必要在场。 
    许(仍然非常沉着地说):我建议不要急,争取双方满意地解决。 
    高:我不明白有什么不满意的。 
    许:至今你们还不同意是民航飞机。 
    高:现在我们提出最后意见,序言还是按原来的写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驾驶的飞机……”,我们单方面签字。 
    许:我刚才讲了,如果在蒙古这样做是合适的话,我不反对。 
    高(感到了许大使的讥讽,蛮横地回答):在我们这个小范围就可以决定,我们单方面签字。 
    桑:我们欢迎中国同志在场。我们单方面签了字,并注明中方拒绝签字。 
    许(仍然沉着冷静地说):我们不愿看到这种情况。你们是否认为承认中国民航飞机是不合法的?我建议改为“载有中国公民的中国民航飞机,在……失事”,这样行不行? 
    桑(对着高陶布问):就这样结束吗? 
    许(做最后的争取):到乌兰巴托以后继续商量。 
    高(把手一挥):我们拿去打字,单方面签字,并结束这一工作。 
    许(努力缓和气氛):我们这几天合作得很好,就是在文字理解上有分歧。我是很愿意取得一致共同签字的。 
    高:我们也是为了共同解决这个问题的。 
    许: 我想个别的办法,可以在上面写我们的修改意见,在“有军事人员和非军事人员”的地方你们加注,这样的话,我们可以签字。不要因为写法不一样,就阻碍签字。 
    桑:还是你们加注解比较好,我们坚持原来的写法。 
    许:我想上校同志理解我的心意,我是愿意在上面签字的。我想,如果愿意在乌市谈定第一个文件的话,那时再签第二个文件怎么样? 
    桑(暴躁地说):我已说过,以后不谈这个问题了。 
    高(一面站起来一面说):我们单方面签字。 
    悻然遄返乌兰巴托 
    最后一轮会谈到下午5时10分不欢而散,没有达成任何成果。在会谈中,许大使显示了他沉着冷静的外交风度,而高陶布和桑加最后有点失态。 
    在离开克鲁伦旅馆去机场之前,突然接到使馆吕子波参赞从乌兰巴托打来的长途电话,问何时返回乌市。他在电话中不便多讲,但从其口气中可感到一种急切心情。 
    9月17日下午6时05分,双方人员怀着激烈争辩后的悻悻心情,来到温都尔汗机场登上原机,那位接待我们的副省长和省府责任秘书到场送行,许大使向他道谢告别。 
    飞机在暗绛色的硬土跑道上,没有滑行多远就腾空而起。在飞机上双方人员都沉着脸,没有一个人吭气。 
    飞机飞上蔚蓝的秋空,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令人心旷神怡,顿扫几天来缺眠的疲惫。回头向东北望去,苏布拉嘎一带埋在一抹尘雾之中,我不禁暗暗喟叹,那九位死难者,将永远留在那里,做异国他乡之鬼了。 
    “九一三”事件真相大白之后,回头再看看关于“军”抑“民”争论的记录,的确就如同在埋葬死难者时,我们四个人毕恭毕敬地鞠躬默哀一样,使人感到有点好笑。有的同志甚至说,蒙方人员讲的256号飞机的性质、机上乘员都是带“军”字的,符合实际,而我方在会谈中不够实事求是。 
三十三
    我认为历史问题只能用历史眼光去看,不能脱离当时的具体条件。国内通知使馆是,中国飞机迷失方向误入蒙古领空,没有讲飞机性质和其他更多情况,驻外机构的代表必须坚决按照上级指示的口径进行交涉,不能做任何篡改。而我们在现场看到的飞机残骸上明明是中国民航四个大字,飞机的性质一目了然。况且,中蒙之间多年恶化的紧张关系刚刚开始缓和,彼此猜疑仍然很深。双方在会谈中的思想状态和言谈表现,反映了当时两国关系的现状。在三叉戟256号坠毁原因尚不清楚的情况下,蒙方一再强调飞机坠毁是“在没有外来影响下,而由于自身的不明原因”造成的,给我们的印象似乎是他们在躲闪什么,于是就更加重了对于飞机可能被击落的怀疑。而蒙方也怀疑这架军用民航机无端地进入蒙古领空,是否真的是迷失航向,还是有着搞侦察破坏活动一类不可告人的目的。因此,他们就死死咬住“军”字不放。我们在当时的情况下,只有抓住“民”字来应对,才能避免留给对方什么把柄。当然,由此而失去了达成协议要回死难者遗物的机会,是比较可惜的。 
    第十一章 紧急回国向周总理汇报 
    总理立着右手掌从山海关开始,沿着多伦·贝勒庙这两个点到温都尔汗,用力地向前一画,并微微地点了一下头。我立即吃惊地意识到,飞机是沿着这条航线飞出去的,而不是由东北飞进关内,这绝对不会是迷航。 
    领受任务回国汇报 
    9月17日7时10分,我们回到了乌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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