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格尔的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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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格尔的奇遇-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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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利米在昏暗中赶紧躺回床上。门上咯咯咯地响起了用拳头使劲砸门的声音。弗利特大夫正在卧室里摸索着他的手提包,因为忘了把手提包摆到什么地方了。
  那利米一面在褥于上翻身,一面哼哼卿卿他说道:“好,我已经用被子把头蒙好。开开门,让肖司太太进来吧。我的脸有希望恢复原来样子吗?”
  弗利特大夫找到了手提包。他兴致勃勃地回答道:“院长,饮食、生活制度、药物,这三件治病的法宝从希波克拉底①的时候起还没有一次不灵验。”大夫拧了一下门上的钥匙,“请进,肖司太太。”
  「①公元前三四百年时期希腊的杰出医学家和自然科学家。古代医学的创始人。——译者」
  那利米的女管家像阵风似的冲了进来,连挂着面纱的旅行帽子也没有摘,“出了什么了不起的事!?你们干吗锁着门!?”
  弗利特大夫非常沉着地回答道:“耶利米院长工作得太疲乏了。他正在研究一些很重要的道德的和哲学的问题,需要任何人都不来打搅他。是的,连肖司太太您也不能例外。我们到书房去吧。我要开个药方。请照着我的指示去做。并且请您保持静默,不要说话。至于析祷文,院长背都背得出,他会在心里默念的,无须乎旁人来代劳。”
  肖司太太低声说:“大夫,您太好了!”
  弗利特大夫已经疲乏了。他一边沉思着,一边慢吞吞地走回家去,行医以来,他头一次遇到这种奇怪的疾病。人的相貌各有不同,有的人翻鼻孔,有的人长鼻子,有的人方下巴,有的人圆下巴,有的人低脑门,有的人高脑门,谁也不把这些事放在心上。唯有在原未的相貌突然起了变化,翻鼻孔忽然变成长鼻子,或是方下巴突然变成圆下巴的时候,这才会使人感到不安,难道人的面部轮廓在漫长岁月中就不发生变化吗?难道现在在欧尔菲老头的身上,还能认出三十年前访问弗利特的那个年轻药剂师吗?再说,谁能从现在这位肥头胖耳、皮肤松弛、深红鼻子上面点缀着青蓝色小血管的弗利特大夫身上,认出那个年轻大学生弗利特来吗?然而这还是那个弗利特啊。
  最后,弗利特得出一个结论:“可见,所谓‘突然’只是时间的作用而已。”

  四

  这些事情是我在“长鼻子”矿井里徘徊的那天,在埃绍夫发生的。
  现在我站在捕鸟人的面前。
  “是汪道克吗?”我向道,我捏紧的拳头松开了。
  这事太稀奇了,太难让人相信了。可是捕鸟人对我提起我们在“蛇教授”园子里和在仰光法院中见面时的许多详细情形,所以再没有怀疑的余地了。对,这是汪道克!他的身量变矮了,可是仔细看看他的模样,听听他的说话,还是能找出一些和当初在贝尔港输给我一块钱的那个人相似的地方。
  我听完捕鸟人的话,低声说:“汪道克,你变得太厉害了。可是你还是个坏蛋。你不但偷东西,还把罗尔斯博士害死了——”
  “别说了,平格尔,”汪道克认真地回答道。
  “住嘴!为了你,我差点坐上电椅。现在你又跑到这儿来了,你这个偷蛇贼,你就是那个土匪卡尔涅洛吧?”
  汪道克打断了我的话。“平格尔,别急。我不是卡尔涅洛,也没害死过罗尔斯。你问的话和你的疑心都很有道理。我也想把那些让我跟你变得这么厉害的事情搞个水落石出。所以咱们别垂头丧气,要打点精神。老朋友,咱们坐下来谈谈吧。”
  我们坐在一个坟墓旁边的长凳上,汪道克开始说他的经过事实。
  “平格尔,我把事情都但白地告诉你,希望你也把事情都坦白地告诉我。这对咱们俩都有好处。你听我说,有家制造跟贩卖药品的公司委托我调查一个密尔洛司教授的下落,监视他的行动。我想,那家公司大概是怕承包了供应新鲜蛇毒这种原料的密尔洛司欺骗他们。委托费给得很大方,条件是我得每星期准时寄给他们一份报告。我尽心尽意地办着这件事。我在纽约找到了密尔洛司,当时他正忙着跟一家顶大的进口公司进行谈判。一步不离地监视他是我的责任,所以他到贝尔港,我也跟着他到了贝尔港。那一天,密尔洛司突然心血来潮想去洗海水澡。我正看着他往海浪里钻去,忽然来了个身体挺棒的青年,坐到我跟前,打搅了我监视密尔洛司的工作。”
  我不由脱口问道:“那就是我吧?”
  汪道克回答:“平格尔,你猜得太对了。可是你的脾气倔得够瞧的。你吹牛说你会花样跳水,所以我只好把你赶到跳台上,让你出一下丑。”
  “汪道克,我还是跳了。结果你输了——”
  他笑了笑:“拿着你这一块钱吧。这张票子在我的背心口袋放了三年啦。你这一跳,平格尔,可把我的事情槁糟了。你引起了海滨浴场上一阵骚乱。我看见克利浦斯抓住了你。后来我又在‘圆形角斗场’门口的广告上看见了你的照片。那时候我想,你可不是个在海滨浴场上假装糊涂的人。可是顶要紧的是,密尔洛司再也没有从海里出来——”
  “他让我救起来了,”我神气十足他说道,同时把那张破烂的一元纸币放进口袋。
  江道克惊讶地问:“什么?”
  我说:“是啊。即使为了让您高兴高兴,我也得从那个跳台上跳下去啊!何况下边有人正往海底沉下去,我得把他救上来。”
  “后来呢?”
  “我抓住了他的头发。来了一条汽般,把他送走了。”
  汪道克露出不满意的神色说:“你这事搞得太不对头了。密尔洛司的衣服在小屋里放了不少时候,后来警察才把它拿走。你知道吗,我在陈尸所里没找着密尔洛司的尸首。他要是淹死了,就会送到那儿。当时公司里的人可把我抱怨死啦。后来总算在他的蛇窝里找着他了。说实话,那地方可真叫人讨厌。你也知道,密尔洛司住在那里,简直就不出门,也不跟人来往。有一趟他挎着个背包出去溜达。这可让我来劲了,就远远地跟着他。可是你瞧,平格尔,他竟跑到密林里去了,而且还跑进了一个闹鼠疫的村子。算我走运,防疫的哨兵截住我,把我哄了回来。我记得,那时候我心里挺不是味儿。特别不痛快的是,我想密尔洛司准死在村里了。后来碉堡里有个中士波洛报告了一个可靠的消息,说有个肩膀上背着袋子的人打算从闹鼠疫的村子里闯出来,哨兵朝天放了几枪把他哄回去了,还用箭把一张字条射到他那里,警告他必须在那儿等死。”
  汪道克说的像是真事,所以我没打断他的话。
  “平格尔,现在你想想,当我装成卖吉耳蛇的人到了蛇园子,看见密尔洛司平安无事的时候,该有多么奇怪。他吩咐他的助手丽兹小姐每条蛇给我三元,并且叫我离开。那个丽兹(平格尔,你记得吗,当时你还想巴结她呢)跟我说:”吉耳蛇够我们用到秋天的,您甭再费事了。‘可是不管怎样,我总得监视密尔洛司的行动啊——唉,平格尔,你没当过代办人,想不到我这种人有时候必须得三教九流门门精通!我在爪哇住过好些年,那时候我还是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我爹在那儿的植物园里做事。平格尔,哪儿找这么个大自然的天堂啊!直到这会儿,我还想上那儿去。从前我和几个跟我一样胡闹的孩子挺会摆弄蛇,这本事我在仰光用上了。我想了个主意,从密尔洛司那儿弄出蛇来,再卖给他。我想,这件买卖是光赚不赔的。可是在园子里碰上了你,这一来把我的计划又打乱了。不过,你挺爱听新鲜故事,还容易受别人摆弄。所以我到底靠你的帮忙知道密尔洛司已经跟他外甥一块走了。这件事直到现在我还要谢谢你——“
  我说:“不值一谢——那时候这件事把我弄得很不痛快,可是现在已经无所谓了。你跟方块A 也帮过我的忙。”
  “平格尔,那算不了什么。以德报德嘛。把你从仰光送走的人就是我的房东。这个人挺卖力气。我从法院逃出来的时候,也是他把我藏起来的。不过这话说得太远了。我从你那儿知道了马萨特蓝,就去找罗尔斯。我琢磨从他那儿准会打听到密尔洛司的下落。像我这样的代办人是靠别人托咐办事来生活的。平格尔,要是件指望靠它吃饭的肥差使忽然从手里溜掉了,可太让人不痛快了。而且我觉得,这件事也让我丢了脸。道儿远是难不住我的,墨西哥的热天气更算不了什么。我在马萨特蓝找着了罗尔斯的家。我到他那儿低三下四地求他,他才留下我当个听差的。从前我没见过他,他长得一点都不像他的舅舅。他的嗓子有毛病,所以老是嗯——嗯——地咳嗽。他抽的烟是土耳其跟马德拉斯的混合烟丝。我一闻那味儿就知道。罗尔斯对我提了两个条件:不许出门,也不许刮脸剃头。你觉着奇怪么?当时我也挺奇怪这种怪主意。可是一个人如果有钱,还能给你事儿做,他要干点怪事也是应当的。罗尔斯要我别刮脸,别剃头,说是他想起的时候,他会亲自给我刮脸剃头。”
  “嗯,嗯——”我一边咳嗽,一边想着杜比的情况,我问道,“还有,罗尔斯家里连一面镜子也没有吧?”
  汪道克眯起眼睛,怀疑地看着我。“你怎么知道?不过这倒是实在的。好吧,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了。我在那儿的日子过得满舒服。饭菜是饭店给我们送来的。我不喜欢吃墨西哥茶,什么都用橄榄油煎。平格尔,我跟你起誓,我真想谢谢老天爷,就这样安安稳稳地过太平日子吧。每天我收拾完屋子,热好饭,吃饱了就往自己楼下那间屋里一躺。你知道我那间屋子——”
  我气呼呼地回答道:“对,我知道得太清楚了。汪道克,别瞎支吾——”
  “老天爷,我什么都细细地告诉你了,怎么还说我瞎支吾!罗尔斯整天在楼上写东西,我呢,你明白,该想法子知道他舅舅的消息,好去继续了解情况。罗尔斯挺不爱说话。我小心地跟他探听过密尔洛司的事,留神过他来往的信,可是——平格尔,都没有结果!当然,他可以拿报上的广告来作秘密通信,而且罗尔斯收到的也只有报纸。我关在家里,一点自由也没有。你想,我连往信筒扔个明信片都不成,还能干出什么事呢!做了一个月的事,我的硬胡子长得老长,罗尔斯就给我剃了个头。起先我还替我的耳朵担心,哪知道罗尔斯博士竟是个本事高强的理发师,脸刮得很不错。就这样过了四五个月。有一天早上,我一觉醒来,觉得房子里静极了。既没有罗尔斯在楼上迈方步的声音(平常他写东西的时候,老爱隔一阵子就休息一下,在书房里走来走去),也没有往常他喊人的电铃响。我就上了楼——平格尔,咱们抽口烟吧。”
  汪道克住了嘴,请我抽烟。
  他使劲吸了几口,接着说:“唉,平格尔,我在罗尔斯书房里看见的事可真吓人!什么都翻得乱七八糟的。地板上、墙上都是鲜血。起先我想:罗尔斯让人杀了!所以我就去找倒霉的罗尔斯的尸首。从留下的痕迹能看得出,凶手拖着他的尸首穿过花园,往海岸那边走过去——”
  “后来就扔到海里了,”我说,一想起我在马萨特蓝遇到的那些可怕的事,就不由得发抖。
  汪道克同意道:“我也那么想。可是等我心里踏实了一些的时候,我决定冷静地把情况搞个明白。要是我马上就去报告警察——你很清楚,马萨特蓝的警察是怎么回事吧?要是我去报告领事馆——那谁也不会信我的话。”
  “噢,所以你就跑了吗?”我捏紧了拳头说。
  “没有,平格尔。我脱了衣服,跳进了水里。就在海岸下头,往那里扔过——”
  “扔过罗尔斯的尸首吗?”
  “不对。扔过装着石头的口袋。我在水底下找到了那个深绿色的宝贝口袋,那颜色简直跟海草分不出来。从水里出来以后,我想起了一位聪明的法官,他有一个主意:要是没发现尸首,那就未必是件凶杀案。所以我回家的时候,已经完全放心了。你说奇怪不奇怪,那三间屋子里都洒满了血,简直像发生过三件凶杀案。哪间屋子的四边墙壁跟顶棚、地板上都溅着血点。你琢磨一下杀人的经过,那你就得认为:在这三间屋子里,都有人砸碎过罗尔斯的脑袋。我问问你,他既然在图书室里受了致命伤,怎么还能上书房里跟人打架?既然在书房里让人砸碎了脑袋,怎么还能跑进楼梯旁边的客厅,在那儿第三次让人杀死呢?我睡在书房下边的屋子里,怎么什么声音都没听见呢?”
  我不由得问道:“你懂得犯罪学吗?”
  汪道克耸耸肩:“不——不懂。好好开动一下脑筋,我就琢磨出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了。我认为,血是故意洒的。因为罗尔斯的瓶子里可能存着些血。本来,从墙上刮下一点血迹,拿去化验一下,用显微镜检查检查,就能查出那是什么动物的血,甚至能查出是什么血型。可是我来不及干这件事。我当时就想到,而且觉得事情愈来愈清楚,这是罗尔斯自己——是,就是那么回事,平格尔!说这是罗尔斯干的好事,是有根据的。不管是犯罪的人,还是陷害别人的人,差不多都会留下自己干过的勾当的痕迹。罗尔斯把血洒得太过火了。后来,我在我的屋子旁边找到两根绳子(它们显然曾经用来系过一些很不值钱的东西)的时候,我已经清清楚楚地知道这场谋财害命的劫案是假装的了。假装罗尔斯让人杀死,再把嫌疑扣到我的头上,这对谁有好处呢?既然杀了罗尔斯,干吗饶了我呢?既然能平安无事地弄走尸首,干吗不弄走抢到手的东西?结论只有一个:罗尔斯想甩开我,把我交给警察,自己跟他舅舅‘蛇教授’一起藏起来。所以,在那个时候,我应该去追罗尔斯,逃避警察倒在其次了。我上了楼,打算到洗澡房里洗个澡,换身衣服。在那儿我看见罗尔斯忘记拿走的一面小镜子,一照——我不认得自己了。现在你来认一下,我倒是像不像从前的汪道克?”
  我同意说:“太不像了。”
  汪道克伤心地摇摇头:“根本不像。我从窗户里看见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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