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话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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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话聊斋-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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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一点吧。很老实的治青,用羊一样的眼睛,很痛心地看着我。   
  你可知道我心里的痛,你可知道?!   
  我闭上眼,连同回避这个无法用思想来覆盖的男人。我不想让自己清醒了,不想。   
  那个多事的夜晚,混乱的生日排对,晃来晃去的人,红的世界,白的嘴唇,跌撞的,拥抱的,还有……   
  我用最冷最冷的冰,想冻死那只苍蝇,真的,一切都不曾发生,一切却发生了……   
  林尚一巴掌打醒了我,我捂着火辣辣的脸很无辜地一下从床上蹦了起来。干什么?!   
  干什么!你看看你在干什么!林尚脖颈上的青筋都要暴跳出来了。眉毛竖着,脸色铁青,我从来没看过这么恐怖的林尚。   
  忽然感觉出不对劲,低下头,身上竟然衣衫不整,旁边,天哪,躺着一个半身赤裸的男人!不是林尚,是治青,他竟然还在酒醉中,口边流着哈拉,勿自呼呼大睡。   
  发生了什么?我和治青?   
  我记得昨天是林尚的生日,几个非常要好的朋友一起开怀畅饮,我拿出了全身的武艺做了一桌子的好菜。我记得我好像喝多了,然后好像倒在谁的怀里,我模模糊糊记得是林尚,他吻我,他轻轻地抚摸我,然后把我抱上了床,怎么会是治青?   
  治青端了碗,轻轻地吹去热气,我,我喂你吧。   
  我一挥手打翻了那只搁到唇边碗,那只苍蝇,汤撒了,撒了治青一身。   
  你怎么可以这样!林妈妈刚刚好看到这一幕。   
  没事,没事,是我不小心弄撒了。治青一边慌乱地收拾破碎的碗片,一边惶恐地辩解。油津津的汤滴滴答答从他的头上流了下来,流到他的整洁的白色衬衫上,沾污了一大片。衣服脏了可以洗,人脏了呢?   
  治青,你帮我照顾林尚吧,不要理她!林妈妈狠狠地看了我一眼,掉身而去。   
  我去去就来。治青很狼狈地退出。我和林尚都努力地想忘记那个夜晚,我们和往常一样手拉着手卖菜,手拉着手逛夜市。曾经在车上看到一对四十多岁的夫妻,肩并肩坐着轻声地聊,两人的手始终紧紧绞缠相握,平淡无奇的面容,朴素暗淡的衣着,脸上的微笑却那样的踏实温暖。我羡慕的对林尚说,我们也要一辈子牵手。   
  男女之间的飞跃通常都是从牵手开始,我们从牵手收获了爱情。不管风或者雨,仍然希望,牵着的两只手,是相通的两颗心。我怀孕了,林尚,会是你的孩子吧?我的声音小如蚊蝇,我知道我是不该问的,可是不甘心,不甘心啊,三年的恋情,三年的苦苦相恋,却被一个罪恶的夜晚给毁了。手牵着,心却不再相通。   
  林尚不说话,勾着头。狠命地吸着手里的烟,烟雾里,我看不清林尚的表情,我多么希望林尚说,不管是谁的孩子,我都会好好待他。   
  林尚?   
  不要问了!不要!林尚如一只受伤的野兽窜出了曾经一起苦苦经营的家。   
  要打麻药吗?   
  不用。   
  疼痛,刻骨铭心的痛却又那里及得上心口上的痛。白色的床单上留下了我的血,留下了那个无辜的未见过世面的曾经的小生命的血。   
  一切都成了回忆,一切如此的不甘……背着一个简单的行囊,我踏上了流浪的路,从一座城市影子一样的晃进另一座城市。   
  女工,自由撰稿人,写字楼里的白领……漂亮的冷漠的高傲的女人,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将一个破碎的心渐渐凝固,疯狂的工作,疯狂的榨干自己的生命之花。   
  那个下午,阳光很好,我静静地站在宽大的落地窗前,看城市的上空,蓝的,蓝的天,白的,白的云。我看到太阳依然,大地依然,而我却不再鲜活。   
  赫总,有人找。秘书Linda敲敲门,轻声对我说。   
  谁?   
  他说他叫林尚。我不能抑制身体地颤抖,不能抑制自己地激动。看着对面的林尚,还是和以前一样的英俊,只是鬓边竟然有了白发。   
  默默,我错了,我知道我错了。林尚眼神诚恳地对我说。   
  嗯,不是,都是妈的错,那天的事情都是妈一手安排的,你和治青是清白的,真的。妈知道错了。那天我们都喝醉了,妈刚好来看我,她本来反对我们,就……我的脸瞬时失去血色,世间竟然有如此恶毒的女人?!手指颤抖着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在林尚讶异的目光里,吞吐出模模糊糊的烟雾,以遮掩我眼中的泪,我心中的痛。   
  林尚看不到我的表情,略显紧张的搓着手,声音呐呐。   
  你要原谅妈妈,妈妈年纪很轻就守寡,辛辛苦苦把我拉扯大,我又不听她的话,不听她的安排,硬要跟你结婚,所以她就……   
  我低下头,眼泪砸到高级地毯血红色的花朵上,一瞬间,就消失地无影五踪。   
  默默,孩子还有吗?林尚瞥了一眼玻璃板底下的一张孩子的照片。我哑然失笑,那是我资助的一个失学孩子的照片。   
  没有孩子了,林先生,你白跑了。我淡淡地说,请喝茶,这种茶叫牵手后的荼蘼茶,你从来没喝过吧?开到荼蘼花事了,荼蘼之后再无花开……我知道自从那次车祸后,林尚失去了生育能力,我也知道我怀的是林尚的孩子,因为我验过那个孕育中的孩子残躯的血型。   
  [现代篇:002  二十四桥明月夜]   
  二十四桥的爱情,一座桥的婚姻   
  1、二十四桥的传说   
  二十四桥在南方扬州,离我居住的北方小城很远,远的就像太阳到地球的距离,一下子好像就会看到彼此,而实际上,想到达却似乎不大可能。   
  当年,蜗牛对我说,我是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的玉人。   
  呵,有那么好吗?表面上谦虚有致,心底下却盛满了骄傲。那一刻的二十四桥跟我的爱情一样,充满着希翼憧憬美好以及渴望。   
  大二的那年春天,蜗牛用自行车载了我在诺大的校园里窜来窜去,一不小心就窜出了校门。那时候风是暖的,阳光是明媚的,路边的樱花若霞若锦,有三两飘落的花瓣飞到我和蜗牛的身上,日子,真是幸福的不象话。   
  蜗牛说,他最大的渴望就是有一个小小的家,一个爱的人,一起相守到老。   
  那时候,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的浪漫正被大学生活演绎的无比高尚。窄窄的自行车后座上,我紧紧揽住蜗牛不算健壮的腰,心腔里充满着无比的激动,和他一起努力给爱情添加着佐料,让它看起来更加明艳夺目。   
  为了维持美丽的爱情,蜗牛放弃了南方某大公司的邀请,跟我一起留在了这个海滨小城。并用他的第一笔青春定金,买下了一个小小的蜗居,正式成为这座城市里慢慢蠕动着的蜗牛。   
  我却不够走运,到处是只收男生的招工广告。学校时代校花加才女的骄傲渐渐被喧嚷的街道扑挞起一层层尘埃,尘埃落定时,二十四桥的传说已经被我忘到了脑后。   
  2、粉素   
  穿着细细高跟鞋的女子,在我的前方摇弋生姿,低下头看看自己的白色平底的旅游鞋,一下子涌出了无法摆脱的自卑感。   
  坐在黑色阔桌后的经理,皱着眉头翻看着我的简历。那份简历记录着我大学时代的风光,也记录了无数次被拒绝的羞耻。   
  先试用俩月吧,不过工资只可以拿男同事的一半。经理轻巧地把那份简历扔在了一边,心平气和地望着我说。   
  一瞬间,我差点拧断了自己的手指。看着那双尖尖的高跟鞋,我一下子把夺门而出的冲动压制回大脑皮层。我点了点头。   
  经理和那个女子相视一笑,吩咐我现在就可以开始工作。   
  还好,我可以拥有和男同胞一样的办公桌,一套有关于广告设计的资料。   
  粉素在这个时候用笔敲敲我的桌子,说,嘿,我叫粉素。   
  因为相同的不平等条约,我跟粉素在短时间内成了同一战壕的难友。我邀请粉素到我和蜗牛的小居里共进晚餐,对于经济上受到制裁的人来说,自己开灶是最明智的举动。粉素一边享受着我不算精湛的手艺,一边批评着房子的狭小。   
  她说,整个就是一个小小的壳子,可以背在背上的壳子。那个时候,她不知道叫伊木的男人外号就叫蜗牛。   
  3、13号的梦   
  压抑的工作,沉闷的一成不变的生活,让我越来越烦躁不安。夜晚来临的时候,我开始在一些莺歌燕舞的舞厅出入,疯狂地发泄着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愤恨。直到很疲劳很疲劳的夜半,方才带了一身酒气,搭用某个男人的车子回到蜗牛给与我的小小的家。   
  伊木绝望地看着我的变化,他没法改变我,只好努力地改变自己,努力地让自己更加努力。   
  有人说13是个不吉利的数字,连同那个在每个月里出现的13号。我恰恰在13号的前一天夜里做了一个很久都没有做过的美梦,以至于在梦里笑出声来。蜗牛问我,什么事这么开心。   
  哈,我梦到扬州了呢,梦到了二十四桥,好美好美的景致,好美好美的感觉,轻飘飘的,好像要飞起来了。那一刻,我的脸上出现了久违的单纯与快乐。   
  蜗牛轻轻地用手指梳理着我的乱发,说,会的,二十四桥一直会在那里等着你。   
  我带着少有的轻松愉悦走进写字楼,粉素好奇地问,怎么,傍上大款了?   
  狗嘴吐不出象牙,嗯,我想结婚。   
  粉素被我惊的差点下巴脱臼,什么?结婚,那个伊木,那么小的房子?   
  面包会有的。我很自信的说着连自己都心虚的话,我知道我们根本没有钱来为我们的婚礼争光添彩。可是,我只有结婚这件事情可做了。   
  我在网上查到,二十四桥明月夜,说得实际上是只是一座桥的风景。   
  蜗牛竟然不同意,竟然说不急。   
  我气愤地将半个月的薪水抛进那家叫着圣黛的酒吧,一杯接着一杯地饮着血玛丽。   
  旁边一个穿着白衣服的长发男人,很专注地看着我。   
  我恶狠狠地说,看什么看,没见过女人喝酒吗?!   
  是没见过你这样不要命的女人,那是酒啊,不是饮料!他的细长的手指夺过了我的酒杯,甚至顺便握了一下我的手,让我有了一霎那的失神。   
  海风从半开的车窗外吹了进来,长发男人竟然开车将我带到了海边。我的酒已经醒得差不多了,看到那双闪闪发光的异性的眼睛,以及周围孤寂的黑暗,心底一阵害怕。虽然经常出入那些灯红酒绿的场合,我始终为伊木保持着最后的那份清洁。   
  男人的手指开始假装不经心地碰了一下我的胸部,我大声说,送我回去!   
  他尴尬的收回了手指,弹出一支烟说,我叫雷电。   
  4、半个城的约会   
  雷电轻轻在我耳边说,做我的……   
  我的脸瞬间红了,背着蜗牛,跑了大半个城来赴雷电的约会,我想我可能是喜欢上他了。   
  在蜗牛面前,我从来是颐指气使无所顾虑的主儿。从来不会对他说过的任何话当回事。蜗牛长相普通,脾气却极好,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脾气。我屡次在酒醉后回到蜗居,他不但细心地照顾我,还会在我闭上眼睛假装睡去时,偷偷吻我的额头,手指慢慢梳理我的乱发,让我焦灼的疼痛渐渐在他的怀抱里消失。   
  也许我就是个喜欢刺激的人,我明明知道那个雷电并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却仍然兴冲冲地按时来赴他的约会。雷电仍然一袭白衣,显得既干净又儒雅,他熟练地操持起刀叉,切割着盘子里的牛排,无声咀嚼,偶尔抬头对我鼓励性的一笑。   
  一身正正经经的西装套裙已经让我浑身不舒服,又在这么一个富丽堂皇的地方享受西餐,实在是件很遭罪的事情。我学着雷电的样子收拾起眼前那块看起来依然血丝连连的牛排,放到口腔里切磨几个来回,狠狠心吞下肚去。其实也没什么,不就是半生不熟吗,醉蟹生虾都没难倒我,何况区区牛排。   
  雷电满意地看着我,轻轻问,做什么工作?   
  广告设计。   
  哦,那不错。看你这么聪慧的样子就应该是干那行的。雷电眼睛闪闪地看着我,看得我心里发毛。   
  这身衣服不适合你。他上下看了一眼。   
  我双腿紧张地并在桌下,他在嘲笑?   
  你是自由的,无所约束的,这种衣服只有你那个同伴穿着合适。雷电作出恍然大悟的样子,突然问,那个经常跟你在一起的女孩叫什么名字?   
  粉素。   
  呵呵,倒是人如其名。   
  这顿饭吃得太折磨人了,我倒希望雷电赶紧亮出他的底牌,不就是上床吗,男人他妈的都一个德行,越是表面人模狗样,越是肮脏龌龊,不然怎么会有衣冠禽兽之说。   
  实际上我也算不上是个好女人,我在决定嫁给蜗牛的同时,又随时为自己寻找着刺激以及艳遇。可我始终向往着自己的爱情童话,也许小时候不该读什么白雪公主和灰姑娘,她们让我始终找不准自己的位置,始终认为会有那么一位白马王子出现在我的世界里,而蜗牛,不是。   
  5、人体绘   
  到我那里坐坐好吗?雷电果然对我发出了邀请。   
  宽敞明亮的工作室里,硕大的画案,四壁的油画,堆积成堆的素描作品,让我对雷电有了另一层认识。我不禁为自己阴暗的想法感到羞耻。雷电竟然会是位画家。   
  四壁的油画基本都是些女人的裸体,站着的,坐着的,躺着的,虽然暴露却不淫荡。这就是艺术。我慢慢品评着那些画作,偶尔对雷电交流自己的一些看法,雷电惊喜地看着我。   
  宝贝,你竟然是懂我的。身后的雷电突然把我拥进怀了,我稍微挣扎了一下,竟然慢慢闭上了眼睛。雷电温柔地吻着我的唇,细长的手指游移在身体凹凸的地方。   
  我轻轻呻吟起来。雷电的唇已经变得烫人。衣服在瞬间变成了蝉的壳。   
  在诺大的画布上,两个绞缠的裸体呈现着人类另一种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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