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与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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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与梦魇-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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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这个意义上说,乔治·威尔把治国方略比喻成拯救灵魂的才能并不过分。社会政策的最终目标应该是建立起一种能够全面培养人性的社会秩序,包括理智、良知、自我、个性、创造性、判断力以及改造世界、实现人生价值的能力。这就是社会应该发挥的最根本的作用,也是衡量一个社会好坏的最根本的标准。社会绝不仅仅包括捍卫自由的机制,更重要的是它还包括了能够启发和培养全人类的无形的文化精神和价值理念。    
    自由主义的观点认为,社会政策的基础应该是个人,个人完全是由物质力量创造的。根据这种理论,个人是如此的被动和渺小,其存在的意义、尊严甚至个性也就被抹灭掉了。自由主义实际上忽视了或故意贬低了社会政策的应有目标,即提升人类的精神。这样一来,个人就如同玉米或苜蓿,只要有点阳光、雨水和氮素就可以自生自灭,而不再是拥有灵魂的人。    
    个性并不是独立于环境之外的。正如莱昂内尔·特里林指出的:人人都是所处时代和地域的产物。但是个人对环境的影响决不亚于环境对个人的影响。个人通过创造性地作用于环境,不仅改变了环境,使之变得符合自己的文化价值取向,而且最终塑造了自己。    
    与个人不过是环境的产物这种自由主义的假设不同的是,保守主义观点认为个人从根本上来说是独立于环境之外的。保守主义观点还认为,能够精确地判断得失的有理智的人只是自然而然的结果,而不是长期艰苦卓绝的文化发展的产物。保守主义者因此也难以回答社会究竟应该具有什么作用。    
    


文化的力量婚姻就是苦难

    但实际上,人们克制自己的进攻性、结婚生子、抚育后代、预测未来、理智地判断得失,或者通过工作来改善自己的境遇等行为都不是天性。所以,我们在考虑用经济原因来解释为什么有人宁愿偷盗而不愿工作,或者宁愿做单身母亲而不愿结婚之前,不妨先从反面研究一下这些问题:社会是怎样培养出自力更生、理智思考、结婚生子的人的?文化是怎样将好斗、感情用事、自我为中心等人类的天性变成理性、良知和责任的?    
    这些问题的答案会把我们带到研究社会政策的人一直避免触及的下层阶级这个难题。困扰下层阶级的主要问题是为什么他们未能继承能够带来全面发展、文明和有个性的自我的文化遗产。他们在童年的时候就被剥夺了基本的社会生活,而社会生活正是唤醒并发展那些构成文明、为个人生活指明方向、赋予意义的良知、感情、信念、价值和思考的习惯等所必不可少的。其结果是他们缺乏推理、分析和判断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至于无法主宰世界。    
    下层阶级的一贫如洗应该归咎于被有钱人改变了的文化。呈现在下层阶级面前的新文化尽管披着仁慈的外衣,里面却是虚伪和堕落的,因此并不具有足够的教育能力。新文化向下层阶级传递的价值和理念都是错误的,不仅不能促进、反而妨碍了个人发展。新文化对下层阶级说:你们的婚姻就是苦难;如果不靠优待你们是不会成功的;你们的成败并不是自己能决定的;令我们有钱人成功的价值对你们穷人并不适用而且只会压抑你们;你们自我毁灭的行为是你们的历史和所受到的压迫的合理合法的表现……看到学校被有钱人要求的种族自由给毁了、家庭被出于善意的福利给破坏了、生活的天地变成了野蛮的无政府状态——因为粉饰太平的开明司法根本无法维持秩序,你还会对那些下层阶级顽症已经病入膏肓而感到惊讶吗?    
    有钱人的文化在仁慈的名义下对穷人实行着不同的标准。尽管有钱人一直沉迷于某种反文化,但他们自己却依然坚持着一些重要的资产阶级价值观,例如,工作、敬业、雄心、奋斗、竞争、远见等等。当有钱人尝试“文化革命”带来的个人解放的时候,他们受到了这些残留的资产阶级道德的保护。但是,当穷人被新文化蛊惑的时候,他们却没有类似的保护。有钱人为尝试性解放、吸毒或辍学所付出的代价往往不是灾难性的,而穷人的代价却是万劫不复的。    
    只有用文化的力量才能解释下层阶级最富有戏剧化的一种异常现象:表明穷困这种社会顽症的所有指数有一天突然同时恶化。尽管保守主义的经济动因论(查尔斯·莫雷在颇有影响的《失去的家园》一书中称之为“失败的动因”)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人们为什么会宁愿依赖福利或者犯罪也不从事低薪的工作,但是却不能解释为什么始于60年代中期的犯罪、依赖福利、非婚生子、辍学、不工作和吸毒等问题会突然在70年代一块儿冲上了云霄。它们也无法解释为什么男人和女人会同时堕落到下层阶级,尽管导致他们失败的动因完全不同。实际上,为什么会同时出现这么多失败的动因(如宽大的司法和慷慨的福利)呢?    
    答案是,所有这些现象都是时代精神的反映,都是改变了我们的价值和生活方式的,使人联想到权威、平等、正义、法律、优点、道德、贫穷、种族和社会秩序的伟大的文化变革造成的。换言之,并不仅仅是由于一系列的制度变化造成了贫穷,罪魁祸首是导致这些变化、并向穷人传递了一套破坏性的新规范、新价值的“文化革命”。贫民区严峻的经济条件使得迈克尔·哈林顿、奥斯卡·刘易斯等早期作家提出了“文化贫穷”这一失败主义的论调。不管是不是这样,我却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精英文化或者主流文化,正是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些骚动向穷人传递了错误的信息和具有自毁性质的价值观。    
    在美国,贫穷问题与种族问题密不可分。下层阶级主要是少数民族。大多数预测都认为下层阶级中60%左右是黑人、20%左右是拉丁裔人。大部分无家可归者也是少数民族。比如,在纽约这样的大城市里,大约有89%的无家可归者是少数民族,在波特兰、俄勒冈等小城市里,大约有23%的无家可归者是少数民族。    
    有钱人创造的新文化对少数民族穷人,尤其对黑人穷人是非常残酷的。当民权运动在60年代刚刚成功地消除了机会面前的种族不平等的时候,那些认为黑人穷人应该抓住机会、勤奋工作、克己自律的主流价值观立刻遭到了猛烈的抨击。黑人穷人需要主流文化向他们提供支持和鼓励,这样才能真正地站起来并掌握自己的命运。但是,主流文化却令他们失望。主流文化向穷人特别是向黑人灌输的不是责任和自立,而是告诉他们作为受害者,应该为他们的现状和未来负责的是社会而不是他们自己。    
    


文化的力量婚姻就是苦难

    除了最早的欧洲移民之外,美国所有的种族都发现融入主流文化是一件既困难又痛苦的事情。比爱尔兰人逃避的饥荒及政治迫害和犹太人逃避的大屠杀还要悲惨的是黑人所遭受的奴隶制度,这使得黑人在转变自身地位的问题上尤为不利。按照尼古拉斯·莱曼颇有争议的畅销书《允诺的土地》的说法,造成黑人问题的历史渊源不止一个:刻意让奴隶们忽视自立的奴隶制度,在某种程度上鼓励了依赖性并导致形成芝加哥贫民区的下层阶级的祖先的佃农制度等等。此外,还有一些长期种族隔离和种族压迫的残余影响,例如,日积月累的怨恨,认为人是被偶发事件捉弄的玩物而不是自己命运的主人,对企业精神的压制,关注来生得救而不是今生逐步改善的救世主义,拒绝一切白人规范、绝不妥协的黑人权利运动和因此在60年代所造成的新的种族隔离等等。尽管在六七十年代许多黑人在有利的文化遗产的帮助下离开了贫民区而成为了中产阶级,但是由于苦难历史的余毒和忽视主动性、没有毅力、不尊重教育等习性,黑人文化一直保持着一种无助于黑人发现和把握机会的趋势。    
    在这种情况下,主流文化本应坚定不移地确认传统主流价值,但是有钱人却拒绝向穷人和黑人肯定一种最基本的价值观——工作不分贵贱都是值得尊敬的。每当有人指出社会上存在着大量缺乏技能的人也可以从事的工作的时候,有钱人就会条件反射似地嗤之以鼻,有谁会去干那些挣不到多少钱的快餐店厨子之类的下贱工作呢?甚至于像精明的投资银行家费利克斯·罗哈丁也不明白其中的道理。(罗哈丁长期以来一直担任纽约市援助协会主席,有时他也为自由主义刊物《纽约书评》撰写文章。民主党政府曾多次提名他担任财政部长。总之,他是有钱人的新文化的杰出代表。)在一次采访中,他对我说:“那些在压抑的环境下拼命地干着永无出头之日的粗活,而且还要养活三个孩子的夫妇都是没有出息的人。”    
    想想他这个评价。假设上面所说的夫妻中丈夫的工作是快餐店的厨子或者清洁工,而妻子的工作则是为汽车旅馆或者疗养院打扫房间,他们俩人的工资都是最低水平,但是加起来足以养活五口人。事实上在大城市里,快餐店的厨子的工资比最低工资要高一至两倍,而城市疗养院的清洁工的工资则大约比最低工资高50%。从物质角度来看,如果一家人年收入为三万至四万美元,那么他们的生活绝对不应是破衣烂衫而是丰衣足食。    
    但是,我们并不只是从物质的角度来评判人们的生活。让我们做这样一个假设:上面提到的夫妇教会孩子们尊敬父母的辛勤劳动,使他们对周围的世界充满好奇,送他们上学读书;孩子们逐渐懂得享受家庭和社区生活,他们勤奋工作、为未来着想并认为自己活得很值得;长大后孩子们都成了精明的商人或者专业技术人员,最后带着下一代前来探望爷爷奶奶。    
    如果这样充满成就、令人羡慕、值得称赞的人被认为是没有出息的话,那么我真不知道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上面的成功取决于信念、价值、家庭伦理关系等文化的具体内涵。尤其是家庭伦理关系,是它赋予了家庭生活以意义并给下一代创造了成功的机会。用不着改变经济环境,只需改变家庭文化,你就能改变一切。    
    没有出息的人?正是他们组织并维系了家庭,正是他们找到并保住了工作,也正是他们抚育并培养了子女。不管他们是白人或是黑人,如果他们知道自己被说成是没有出息的苦力会作何感想呢?他们会认为自己是傻瓜,因为他们的成就并不被人承认反倒被人嘲笑。尽管他们不如身价百万的投资银行家,但难道他们不比那些毒贩子、福利的寄生虫、生下非婚生子让国家养活的人好得多吗?    
    


无家可归与自由适用的标准

    由精神病专家开始、公民自由律师完成的破坏,在自由和解放观念的祭坛上拿无家可归的精神病人做牺牲品,到了荒诞可笑的地步。律师们为精神健全和精神不正常的无家可归者的所有付出,说明了作为“文化革命”核心的自由理想被过分引申,怎样极大地伤害了等待解放的受压迫者和主张解放他们的有产者。但这是公民自由律师界人士的典型立场:在担当“文化革命”先锋的所有精英当中,没有人比他们更一直把新意识形态推向逻辑的极端,而不管这种行为是多么的荒唐致命。    
    当然,律师们对让州立医院和社区精神健康中心治疗绝大多数病情严重的精神病人嗤之以鼻。纽约公民自由联盟“让精神病人出院运动”领导人布鲁斯·恩尼斯阅读了托马斯·萨斯的著作后激起了热情。这正是一项要为之奋斗的事业!他决心让萨斯的远见变成现实,他说服手下人,他们的 “目标应当是不低于废除非自愿就医”。从戈夫曼和凯瑟的理论联系到萨斯的教义,又一位捍卫公民自由的十字军战士声称病人“不住院好……医院真的害人”。    
    〖3〗第五章无家可归与自由〖4〗0〖1〗0〖2〗梦想与梦魇〖4〗律师们用了不到十年的时间赢得全面胜利。1971年,一名法官在一项生效的裁决中裁定,病人不能在违背自己意愿的情况下被送入医院,除非他们在医院能受到充分治疗,这对医护人员和病人的最低比例有要求。为达到最低比例,一些州选择把病人扔到大街上不管而不是增加医护人员。1972年,另一名法官建立了一条目前仍适用的标准,只有“危害自己或他人”的情况下,病人可以被强制就医。1975年,第三名法官裁定,病人必须在“受限制最少的环境”中接受治疗。也就是说,哪怕有最小的可能性,他们必须在州立医院外进行治疗。最后到1979年为止,又一家法院主张,精神病人可以拒绝接受治疗。    
    精神病患者和整个社会为这些胜利付出了惨痛代价。在公民自由律师的不断施压下,法官和精神病专家在援引“危害自己或他人”标准前一般会要求差点儿杀死自己或邻居的人到庭。在这期间,未接受治疗的疯子忍受了许多痛苦并给别人造成痛苦。    
    例如,威斯康星州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不说话而且拒绝食品,相反吃粪便。但他吃粪便“只有一次”被看见,他的公开辩护人提出抗议,作证的医生能够发誓“一次”会不可避免地伤害他人吗?不会?那好,要求收治的案子被驳回。又如在华盛顿特区,警察把一名漂亮年轻、语无伦次、有幻听的女乞丐送到医院,检查的精神病医生诊断说她不会危害自己并释放了她。几天后,人们在一条小巷中发现她遭到强奸并被谋杀。    
    抛开这些极端例子,对经受伤害的精神病患者简单地不予照看、听任游荡,他们不是和文明国家启蒙运动前后的疯子一样吗?难道把他们例行公事般弃于无家可归的状态不造成伤害吗?这样的无家可归者在每个城市大道均可看到:双腿浮肿、双脚用破烂裹起来的有妄想狂的老太婆、骨瘦如柴的精神分裂症男子从一个垃圾箱到另一个垃圾箱寻找罐头和瓶子。    
    他们不能照顾自己,饱受疾病折磨。在一项研究中,医生发现无家可归者受到平均有八九种不同疾病的侵袭,一个纽约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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