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慢慢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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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上慢慢地走-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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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躲在岩石后边的朋友请出来吧,你来根烟吧!”他突然转过身来冲我藏匿的岩石喊道。    
      我打了一个哆嗦。心里忐忑着最坏的情况发生。于是我壮着胆子从岩石后面走出来。好歹自己是条汉子,为了面子,尽量装得体面些。    
      此时我和他正面相对,谁都没说一句话。我感到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只是一时想不起来。我开始为自己辩解说自己不是有意躲在暗处,只是因为走迷了路,心里又害怕……可是他根本不在意我的谈话,只是又掏出一根烟问我抽不抽?我只好尴尬地说自己只不过想要喝点水。    
      他取下嘴角叼着的烟蒂,然后用中指扣住拇指一弹。    
      “啪——”烟蒂飞到那个倒在地上的决斗者的脸上。那没有灭掉的烟蒂烧得死人脸上的皮吱吱作响。他将手指含到嘴里,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不远处的那匹黑骏马闻声后便小跑过来,在他的身旁站住。汉子从马背上的背袋里取下一个皮囊,抛给我。    
      我知道这是他给我水喝,便一把接住皮囊,打开旋钮塞,一仰头“咕咚、咕咚”地给自己灌水。喝完水,我正要把皮囊还给他时,看到他正在用一把匕首在自己的枪柄上深深地刻下一道记号。    
      我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他笑了笑告诉我,这是记录他的又一次胜利。    
      我心里明白他这是记录上自己所杀掉的第几个人。    
      我心里不寒而栗——我还是不与他为伴的好。    
      他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他自己跨上黑马,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黄金古币抛给了我。接着他双腿一夹马肚,吆喝一声,马儿一声长啸,奔跑出去。    
      看着马儿一路奔跑扬起的尘土,手中掂了掂这枚古金币的分量,于是我决定先到前边的那个小镇去,用古币换些零钱,为自己再谋出路。想到此,突然一个影像在我面前闪过。我想起了那个人是谁!他就是通缉在逃、绰号叫小子的抢劫杀人犯扎里木。想到这,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我望了望小子扎里木远去的身影,又瞧了瞧那具决斗的败者的尸体,秃鹫已经落在他的身旁。我摇了摇头,告别了这个命运的倒霉者,开始自己艰苦的跋涉。    
      不知走了多少时间,远处已经可以隐约地看见那个不知名的小镇了。这时从我的身后传来一阵马的嘶鸣和马车前行的声音。我急忙转身,一辆马车向我驶来。我向马车夫招了招手,马车在我的面前停了下来。我看清楚坐在车夫位置上的赶车人。他并不像是一个车夫。看上去大约50岁上下年纪,两鬓微白,稀疏的长发散落在脑后,满脸的络腮胡子。他脖子上围一条黑色围巾,身穿一件绸缎且镶着绒毛边的坎肩,手上戴着一副黑丝绸手套。我用极为尊敬的口气问道:    
      “先生,您是不是要到前边的那个小镇上去?”    
      他点了点头。    
      “能载我一程吗?我也要去那个小镇。”我恳求道。    
      他看了看我,点点头说:“上来吧!”    
      我赶忙道谢。他让我坐在他的身旁的位置上。    
      我蹬爬上车座。在坐上去的一瞬间,我看见马车后车厢里竟有一口棺材。此时我并没有在意,能有车坐已是很幸运的了。


第二部扎里木和他的父亲(2)

      马车在小镇上的一处小酒馆门前停了下来。马车还未停稳,我便从车上跳下来,随即向车主表示感激之情,大踏步走进酒店里去。    
      酒店里阴暗潮湿,嘈杂肮脏,臭气熏天。可男人们却在这里搂着妓女,叼着烟,狂饮作乐,醉生梦死。我走到柜台前,找了一个位置坐下。店老板看了一眼我脏兮兮的样子,没有理睬我。    
      我掏出那枚古金币放在柜台上。“掌柜的,给来杯过瘾的,要烈的。顺便把它换成零钱。”    
      老板一眼看见了柜台上的金闪闪的古币,顿时那脸就像切成八块的西瓜,咧开了,忙赔着笑:“是、是,先生。”    
      我分明在他那笑里看出了贪婪的比重。这时,突然从酒馆门口传来一声枪响。其实在这种边远的小镇上,因玩弄土枪猎枪走火的事时有发生。只是这一声枪响非同寻常,竟然如此盛气凌人。嘈杂的酒店里顿时安静下来,我感到屋顶的灰尘稀稀疏疏地震落下来。    
      我朝开枪的人看去,他竟是让我搭顺风车的那位车主。只见他双目圆睁,死死地盯着坐在墙角的一个人。那个人是这个屋里惟一没有注意枪声的人。他好像是在仰着面睡觉,皮棉帽子遮住了他的脸。一双穿着破皮靴的脚翘在桌子上,椅子下是歪倒的酒杯。我认得这个人。他就是在荒野中给我一枚金币的那个杀人犯——小子扎里木。    
      此时,扎里木“哦”了一声好像是在回答这声枪响,他把自己的兽皮棉帽子戴正,睁开眼睛,扭头冲站在门口的马车主说:    
      “你终于还是找到我了。”    
      “是的,我找到你了!我看见了你的那匹黑马歇在店门口。”车主所吐出的每一个字都铿锵有力。    
      扎里木说:“看来我们今天必须有一个了结。”    
      “是的。”车主的口气不容质疑。    
      屋里众人鸦雀无声,只有二人充满了火药味的对话。听得出来,这里即将发生一场生死决斗。    
      这时,二人已经走出店门,在酒馆门口的街道站定。酒店内众人拥到狭小的窗口前,争夺一块好位置观战。但无一人敢跑出门外去。街道两旁的店铺都赶紧闭户,刹那间,整条街道变得死一般寂静。就连酒店里的人也都屏住呼吸,等待着决斗开始。虽然这两个人都与我有一面之缘,或者说是帮过我的难处,但我是不会出面阻止这场决斗的。在两个强敌猛烈争斗的时候,不自量力的弱小之辈,去插手在他们的刀剑之中,是无济于事的。    
      我听到两声枪响,一股夹杂着血腥味的风吹过,事情有了结果。接着众人发出一阵嘈杂的喝彩。继而酒店里又恢复了刚才的嘈杂与混乱。    
      一个人走到我身旁坐下来,是车主。    
      他是赢家。他要了一杯烈酒,一仰脖子,喝下了大半杯。    
      “我把他杀了!”    
      我看了他一眼,喃喃地说:“看来我得去给他收尸。”    
      “为什么?”    
      “在荒漠里他给了我一枚金币,又给了我救命的水喝。”    
      我的话音一落,车主愣了:“他帮助过你?”    
      “哦!”我点点头。    
      车主听后,原本那杀完人后的麻木神情顿时布满了电闪雷鸣。他猛地站起身来,变得像一头发狂的野兽,冲我吼道:    
      “你他妈的为什么不制止我杀他?”喊着,他抡起拳头一拳将我打翻在地。我的脑袋似一口大钟嗡嗡地响着。我听到酒店内的那些好事之徒开始起哄,喊着:    
      “嘿,揍他!揍他!”    
      “没用的东西!蠢猪!你起来打呀!”    
      这些渣滓们想再看到第二场决斗,同时我也感到自己丢尽了颜面。可是正当我准备掏出别在腰间的匕首时,车主突然说:“对不起,我太冲动了!刚才我中了邪,失去了理智。”    
      听他这么一说,我愣在那里,大脑运转立刻僵持住了。  他伸手扶我起来,坐到座位上,我的脸上带着窘色与迷惘。车主冲那些起哄的人嚷了几句什么,无聊之人见我二人不再恋战,也就又都坐下去喝酒。车主为我要了几杯酒,问我:    
      “你想不想听我解释?”    
      我麻木地点点头。    
      车主说:“我想,你是知道他是谁的。他就是那个恶贯满盈的抢劫杀人犯小子扎里木。就在我们来的这条路上,他还杀死一个人。”    
      我点了点头,挨了老车主这一记重拳后,我还没有缓过劲来。    
      “我给你讲讲扎里木这个人吧。”    
      我答应了一声。于是车主的故事便开始了:    
      扎里木出生在这个西部边陲的一个小镇上,父亲曾经是江湖上一位有名的刀客,干的是杀人越货的勾当,待有了一笔钱财之后,金盆洗手,引退出江湖。后来有了一个宝贝儿子,那就是扎里木。扎里木长大以后,家里要供他去上洋学。可扎里木生性好斗,偷偷练就了一手好枪法。父亲不想让他再过与枪为伴的生活。扎里木为了改变父亲的看法,用尽一切手段。    
      车主说到这里,停了停,喝了一口酒,继续说下去:    
      可是,他的父亲并没有因此而允许他出去闯荡世界。就在一个寂静可怕的夜晚,二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扎里木的母亲无论怎样也无法制止他们,因为他们的心完全被魔鬼所操纵,父亲说了一句伤透扎里木心灵的话:你只能当个牧民去放牧,你的手根本无法玩枪。    
      这句话逼疯了扎里木,扎里木抓起砍柴的利斧狠狠地向父亲的右手砍去。    
      扎里木从此离开了家。他为证明不输于他的父亲,纠集了几个匪徒洗劫了镇上的钱庄,后来扎里木又杀死了同伙,独吞了洗劫的赃款。从此他就有了血腥小子的绰号。父亲怀着对这个逆子的仇恨,发誓就是走到天涯海角也要除掉这个祸害。    
      说到这里,车主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不再讲下去。起身便要离开酒馆。我迫切想知道故事的结局,追上去问道:    
      “后来呢?”    
      “后来?”车主反问一句。他摘掉自己右手的黑丝绸手套,裸露出一只假手。    
      我惊得说不出话来,看着他离开小酒馆,背起扎里木的尸体向马车走去。


第二部夜猫(1)

    A    
      我第一次见到A’时,大概是在报到的那一天。又可能不是那一天,因为我已经忘记报到的那一天我是否去了。总之,我记得他是最后一个进教室的。新来的班主任已经站到讲台上了,班里很安静,没有开灯,所以能够看到有一股柔和的光从窗外飘入,可以看到无数的灰尘在这柔和的光线中舞动着,欢腾着。    
      A’推门进来的时候,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他。当他穿过这股光线的时候,教室里顿时暗了下来,但很快又恢复了。这一暗一明的瞬间变化使我注意到他。A’是最后一个进教室的,屋里只剩下在角落里的最后一个座位。他似乎对教室里的布置很熟悉,或许剩下的最后那把椅子对他有股吸引的磁力,他连看都没看一眼就径直向那里走去。他始终低着头,头发很长,但还是学生的标准,只是遮住了脸,我看不见他的脸庞。他走路很轻,从我身旁走过时,我没感到有任何一丝轻微的空气流动。空气几乎与他隔绝,也许是他体内散发出的同一种气息将空气隔绝。我一直注视着他,我总感到我从什么地方见过他。    
      走到座位坐下的时候,他抬起了头,用手拢了一下头发,这时我看见了他的神情:挺酷。    
    A’    
      夏天刚刚离去,秋天还没有坐稳,喘口气的工夫,冬天就到了。    
      时光飞逝。我又糟蹋完了一年的学费。    
      现在是晚上九点半,我站在公共汽车里,面向车窗外,一只手抓着车顶上的不锈钢扶手,身体前倾,整个身体的重量全部系在这只抓着扶手的手上,从手臂到脚跟成一弧线形,似乎一旦我松手就会趴倒在地。之所以我这样站是因为我一直认为这样用力与车的惯性所做的力成直角会减少我整个身体所受的惯性冲击。这一点并没有得到证实,我依旧是随着车体左右摇摆,由此可见我的物理课学得不怎么样。咳,我他妈的干吗非要想到物理课?学了半天连他妈的公共汽车的惯性原理都没有弄懂,连坐公交车怎样减少惯性冲击的生活常识都没有闹明白,学它还有个鸟用。    
      车停下来,我挤下了车。离到家还有一段路程,我慢慢地感受着地力的吸引。夜间的霓虹灯诱人的灯光打在我的脸上,我感到上学的委屈。早上我是踏着露水离家,晚上则是顶着霓虹的戏谑归来。不知怎的,我竟如此讨厌马路两旁那些五颜六色不知疲倦一个劲闪烁着卖弄风情的霓虹灯火,连马路两旁的商店在那些“打折优惠”、“跳楼亏本大甩卖”的招牌都变得像涂脂抹粉的老妓女了。一阵恶心顿时涌上喉头,我强忍着对这一切的厌恶,从怀里掏出一根烟,叼在嘴里。我又掏出打火机想点着烟,可这时总有一股可恶的风把火吹灭。我不得不走到我憎恨的霓虹灯下——一个商店的挡风处——把烟点燃。我此时恨不得随着这根香烟的点燃能够引爆这个世界。    
      一口香醇的烟滑过我的喉咙,流入我的肺里,它们在里面肆意地徘徊,最后留下一堆尼古丁焦油,经过滤后的烟从我的鼻腔中飘出,在与空气混合之前又在我的面前蒙上一层屏障。透过这烟的屏障,我静静地看着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紧张一天的大脑终于可以歇一歇了。突然间,胃开始痛起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毛病。吸烟可以分散精力,疼痛可以减轻。于是我坐在世纪酒店的台阶上使劲地喷云吐雾。    
      有几个从我身旁走过的陌生人用诧异的眼光看着我,这才使我意识到抽烟抽得太凶。噢,我是何时学会吸烟的?一年前?两年前?对,是两年前临中考的时候,那时候紧张的神经都几乎要崩溃,小小的年纪就开始失眠了,我害怕中考的大门将我关在门外。听到有人说吸烟可以松弛神经,我便趁爸妈不在家,偷着抽了一根老爸的中华烟,还得意地哼起了“我爱中华……”嘿……嘿……我回想起当时偷偷抽烟怕被家人发现的情景感到十分可笑,而更可笑的还是我因为害怕考试学会了吸烟。    
      操!    
      这时烟灰已有很长的一截,我竟忘了掸掉,我发现自己站在这里胡想已经很长时间了。我把烟蒂扔到地上,我朝它狠跺了一脚,决定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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