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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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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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勇气之酒的缘故,”他回答,“那并非真正的酒,而是由颠茄、血蝇幼虫、黑莲藕及其他秘方调制而成的饮料。从被阉割的那一天起,他们每餐都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感觉变得麻木,直到战斗变得无畏,直到不怕任何折磨。告诉那蛮子,任何秘密都可以放心交给无垢者保管,还可以安排其守卫会议厅,甚至卧室,丝毫不必担心会遭偷听。”

“在渊凯和弥林,制造太监的方法是除去睾丸,但留下阴茎。这样的人不能生育,却还可以勃起,只会造成麻烦。我们把阴茎也除掉,什么都不留,无垢者是全世界最纯净的动物。”他再次朝丹妮和阿斯坦露出夸张的笑容。“听说在日落国度,有人庄严宣誓保持贞洁,不生不育,仅为职责而活,是这样吗?”

“是的,”问题翻译过来之后,阿斯坦道,“这样的组织有许多:学城的学士、为七神服务的修士与修女,哀悼死者的静默姐妹,御林铁卫,守夜人……”

“他们真可怜,”翻译完后,奴隶商人低沉地说,“人不该这么活,白痴都明白,这样每天都会饱受诱惑的折磨,而且大多数人最终会屈服于卑贱的自我。我们的无垢者可不同,他们与剑结合的方式,是旁人发下千万道誓言也无法相提并论的。女人也好,男人也罢,都永远不能诱惑他们。”

女孩以更礼貌的方式转述了他话中的要点,“除身体之外,还有其他方式可以诱惑人,”等她说完,白胡子阿斯坦反驳。

“可以诱惑人,对,但不能诱惑无垢者,抢劫和强奸都无法引起他们的兴趣。他们除了武器,一无所有,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

“没有名字?”丹妮朝着小翻译皱起眉头,“善主大人是这个意思吗?他们没有名字?”

“正是如此,陛下。”

克拉兹尼停在一个吉斯人面前,对方就像是他的兄弟,但更高,也更健康。他将鞭子朝那人脚边剑带上的一块青铜小圆牌挥了挥。“他的名字就在那儿,问那维斯特洛婊子,她认不认得吉斯卡利象形文。”等丹妮承认说不会,奴隶商人转向无垢者,“你叫什么?”他提问。

“小人叫红跳蚤,主人。”

那女孩用通用语重复了一遍。

“昨天叫什么?”

“黑老鼠,主人。”

“前天呢?”

“棕跳蚤,主人。”

“再前一天?”

“小人记不清了,主人。也许是蓝蛤蟆,也许是蓝虫子。”

“告诉她,他们的名字都这个样,”克拉兹尼命令奴隶女孩,“这用来提醒他们,他们只是些寄生虫。每天傍晚,所有名牌就被扔进一个空木桶,第二天拂晓时再随机抽捡。”

“更疯狂了,”阿斯坦听完之后道,“怎能让所有人每天都记住一个新名字?”

“记不住名字的会在训练中被筛掉,连同那些不能满荷负重奔跑一整天的,不能在漆黑夜晚爬上山的,不能走过一片燃烧煤炭的,或者不能杀死婴儿的。”

听到这番话,丹妮明白自己的嘴扭曲了。他看到了吗,还是他既残酷又迟钝呀?她迅速扭头,试图掩饰脸上的表情,直等听完翻译,才让自己说出话来,“他们杀谁的婴儿?”

“在赢得尖刺盔之前,无垢者必须拿一枚银币去奴隶市场,找到一个哭叫着的新生儿,并在其母眼前将其杀死,这样我们方能确定他心中未留有丝毫软弱之处。”

她感到一阵晕眩,是炎热的关系,她试图说服自己。“他们从母亲怀中抢走婴儿,在她的注视之下将其杀死,然后支付一枚银币以补偿她的痛苦?”

等翻译完毕,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纵声长笑。“这唠唠叨叨的婊子真是个软心肠的蠢货,告诉维斯特洛婊子,钱乃是付给孩子的主人,不是给母亲的,无垢者不准偷窃。”他用鞭子拍拍自己的腿。“告诉她,通不过这项测试的家伙远少于通不过狗的测试的。在每个男孩被阉割的那天,我们给他一条小狗,他必须养到第一年结束,然后亲手掐死它。做不到的家伙将被立刻处决,其血肉喂给存活下来的狗吃,我们发现这对他们而言是最重要的一课。”

白胡子阿斯坦边听边用拐杖敲击砖地,嗒,嗒,嗒,缓慢而沉稳。丹妮看见老人将视线移开,仿佛克拉兹尼让他再也无法忍受。

“照善主大人所说,这批太监不会为金钱或肉体所惑,”丹妮告诉女孩,“但若我的敌人用自由引诱他们背叛……”

“他们会立即杀死他,并把他的脑袋献给你,就这么回事,”奴隶商人答道,“别的奴隶会偷窃、会聚积钱财,以期买到自由,但即便那头小母驴愿意无偿地给予无垢者自由,他们也不会接受。他们在职责之外没有生活,只是士兵,仅此而已。”

“我正需要士兵,”丹妮承认。

“告诉她,她来阿斯塔波算是走对了,问她想要买多大一支军队。”

“你们有多少无垢者待售?”

“目前有八千名经过充分训练的无垢者,她得知道,我们只按单位出售,整千或是整百。从前我们整十地卖给顾客当贴身护卫,结果证明效用不佳。十个太少,他们和其他奴隶、甚至自由人混在一起,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的身份。”克拉兹尼等这番话被译为通用语,然后继续道,“这乞丐女王必须明白,如此神奇的军队自然价格不菲,在渊凯和弥林,购买奴隶剑士甚至可能比买他们的剑便宜,但无垢者是全世界最精良的步兵,个个经过多年训练。告诉她,他们好比瓦雷利亚钢,历经反复折叠捶打,直到比世上任何金属都更牢固,更有韧性。”

“我知道瓦雷利亚钢,”丹妮说,“问问善主大人,无垢者有没有自己的指挥官。”

“必须派遣军官来指挥他们,我们训练他们顺从,不是思考。如果她要智慧,该去买文书。”

“他们的装备怎么算?”

“短剑、盾牌、长矛、凉鞋和夹层外衣都随身附送,”克拉兹尼说,“当然,还有尖刺盔。他们也可按你的意愿穿戴任何样式的盔甲,但盔甲必须由你提供。”

丹妮想不出更多问题,她看看阿斯坦。“你是长者,白胡子,事情就是这样,你怎么说?”

“我说‘不’,陛下,”老人不假思索地回答。

“为什么?”她问,“请尽管直言。”丹妮知道他会说什么,但她想让那奴隶女孩听见,因而克拉兹尼随后也能知道。

“女王陛下,”阿斯坦道,“七大王国已数千年没有奴隶了。新旧诸神,都把奴隶制度看作可憎的怪物和邪恶的化身。若您领着一支奴隶军团登陆维斯特洛,单只为这一点,便会有许多善男信女起来反对,对您的事业和家族荣誉有损。”

“可我必须有支军队,”丹妮说,“那男孩乔佛里决不会因我礼貌的要求而自动放弃铁王座。”

“等您扬帆登陆的那一天,半个维斯特洛将与您同在,”白胡子保证,“人们仍满怀热爱地缅怀着您哥哥雷加。”

“那我父亲呢?”丹妮道。

老人犹豫了一下,“人们也记得伊里斯国王,至少他为王国带来了多年的和平。陛下,您不需要奴隶,您有龙,您可以在伊利里欧总督的保护下静待他们成长,一边派出密使穿越狭海,试探各大领主。”

“试探那些背弃我父亲,投靠弑君者,并向篡位者劳勃屈膝臣服的大领主?”

“他们或许正渴望着真龙的回归啊。”

“或许,”丹妮说,一个含糊的字眼,或许,任何语言中都一样。她转向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和他的奴隶女孩。“我要谨慎考虑。”

奴隶商人耸耸肩,“告诉她快点考虑,我有许多买家。三天之前,我才将同一批无垢者给一个海盗王看过,他希望把他们全买下。”

“那海盗只要一百个,主人,”丹妮听见奴隶女孩说。

他用皮鞭顶端捅了她一下,“海盗都是骗子,他会把他们全买下,就这么告诉她,小贱人。”

丹妮知道自己的需求远远不止一百个,“提醒你的善主大人我的身份,提醒他,我乃‘风暴降生’丹妮莉丝,龙之母,不焚者,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女王,血统袭自征服者伊耿和古老的瓦雷利亚。”

她的话被翻译成别扭的瓦雷利亚语,却未能打动浑身散发着香水味的肥胖奴隶商人。“瓦雷利亚人还在鸡奸绵羊时,吉斯就是一个世界帝国了,”他朝可怜的小翻译吼叫,“我们乃鹰身女妖之子。”他耸耸肩,“跟女人绕舌真麻烦,东方的女人也好,西方的女人也罢,统统优柔寡断,除非吃饱了东西,听够了奉承,塞满了糖果,才会作决定。很好,如果这是我的命,就认了吧。告诉那婊子,倘若想要一个向导带她参观我们可爱的城市,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很乐意为她效劳……也很乐意跟她找找乐子,只要她比外表看上去更像女人。”

“在您考虑期间,克拉兹尼善主非常乐意带您参观阿斯塔波,陛下。”翻译说。

“我会请她吃狗脑冻、炖红章鱼浓汤和狗胎。”他擦擦嘴唇。

“他说在这儿可以吃到许多可口的菜肴。”

“告诉她金字塔的夜晚有多漂亮,”奴隶商人低吼,“告诉她我要舔她乳房上的蜜汁,若她喜欢的话,还可以舔我的。”

“黄昏时分的阿斯塔波最是美丽,陛下,”奴隶女孩说,“善主大人们在每级阶梯上都点起丝绸灯笼,令所有金字塔都泛着彩光。游艇在蠕虫河里游弋,您可以听着轻柔的音乐,造访水中小岛,享受美食美酒和其他乐趣。”

“请她前往我们的斗技场,”克拉兹尼补充,“道克斗技场今晚安排了一出好戏。一头大熊对三个小男孩。一个男孩浑身沾满蜂蜜,另一个沾满鲜血,还有一个沾满腐烂的鱼,她可以押注熊先吃哪一个。”

嗒,嗒,嗒,丹妮听见白胡子阿斯坦敲个不停,老人脸色平静,但动作显示出他内心的愤怒。嗒,嗒,嗒,她逼自己微笑,“我在‘贝勒里恩号’上有自己的熊,”她告诉翻译,“如果不回去,他很可能吃了我。”

“瞧,”等她的话被翻译过去,克拉兹尼评判,“作决断的不是女人,而是她赶着去见的男人,一如既往!”

“感谢善主大人的耐心和好意,”丹妮道,“告诉他我会仔细考虑在这儿了解的情况。”她向白胡子阿斯坦伸出胳膊,让他挽自己穿过广场,走向坐轿。阿戈和乔戈跟在两侧,弯腿昂首阔步,这是马王被迫下马和普通人一样步行时的惯用姿势。

丹妮皱眉爬进轿子,并招呼阿斯坦进来坐到身边,他这么年迈的人不该在艳阳下步行。行进途中,她没关帘子。这座红砖之城被阳光炽烈地烘烤,每丝微风都值得珍惜,即使其中伴随着缕缕红色粉尘。况且,我需要观察。

她走过尘埃之殿,沐浴过圣母山下的世界子宫湖,然而在她眼里,阿斯塔波仍是座奇异的城市。所有街道都跟骄傲广场一样,全由红砖砌成,红砖砌的还有阶梯形金字塔、深挖入地并带有圈圈逐渐下降坐席的斗技场、含硫磺的喷泉池、阴暗的酒肆及环城古墙。如此多的砖块,她心想,如此古老,如此脆弱。空中都是细小的红色粉尘,微风吹过,粉尘便沿着阴沟飞舞。难怪阿斯塔波的妇女都蒙着脸,砖粉比沙子更易刺痛眼睛。

“让路!”乔戈在轿子前面骑行,高声呼喊,“给龙之母让路!”见他展开银柄长鞭,在空中挥得喇喇作响,她忙探身制止。“别在这里,吾血之血,”她用多斯拉克语说,“这些砖块已听过太多的鞭响。”

早上,当他们从港口出发时,街上杳无人烟,现在已是下午,却似乎仍旧空旷。一头大象缓缓走过,背上驮着一个格子座箱。一名被晒得蜕皮的男孩光着身子坐在干涸的红砖排水沟里,一边挖鼻子一边闷闷不乐地注视着街道上的蚂蚁。听见马蹄声,他抬起头来,茫然地看待一队骑兵飞驰而过,刺耳的笑声伴随着蹄下掀起的红色尘土。士兵们的黄丝披风上缝有许多闪亮铜盘,好似无数太阳,外衣是带刺绣的亚麻布,腰部以下则穿的是打褶布裙和凉鞋。他们不戴帽子,每人都将红黑相间的直立头发梳理上油,盘成各种奇怪的形状,有犄角、翅膀、刀锋,甚至抓握的手,因此他们就像一群从七层地狱里出来的恶鬼。丹妮和光着身子的男孩一起看了一阵,直到他们消失,接着男孩又回去看蚂蚁,手指伸向鼻孔。

这是一座古老的城市,她思忖,但已没有当初的繁盛,甚至不及魁尔斯、潘托斯或里斯。

轿子突然在十字路口停下,好让一队拖着步子的奴隶从前方经过,监工的鞭子噼啪作响,催促他们前进。丹妮注意到这些人都不是无垢者,而更普通,淡棕色皮肤,黑头发。他们中有女人,但没有孩子,全部光着身子。两个阿斯塔波人骑白驴跟在后面,男人穿红丝绸托卡长袍,蒙面的女人穿湛蓝的亚麻布衣,上面饰有片片小天青石,她红黑相间的头发上插了一把象牙梳。男人时而朝她轻声低语,时而哈哈大笑,半点也不在意丹妮,对他的奴隶和监工亦不予理会。那监工是个壮实的多斯拉克人,拿着纠缠的五条鞭,肌肉虬结的胸口骄傲地纹着一只带锁链的鹰身女妖。

“砖与血造就阿斯塔波,”白胡子在她身边喃喃道,“砖与血造就她的子民。”

“那是什么?”丹妮好奇地问。

“小时候一位学士教我的古诗,我不知道它是如此真实,阿斯塔波的砖块乃是被造就它们的奴隶之血染红的。”

“是啊,”丹妮道。

“陛下,在您的心也变成砖块之前,赶紧离开此地吧,今晚就趁着夜潮启航出海。”

我能这样就好了,丹妮心想。“乔拉爵士说,我会在阿斯塔波买到一支军队。”

“乔拉爵士本人就是个奴隶贩子,陛下,”老人提醒她,“在潘托斯、密尔和泰洛西很容易雇到佣兵。为金钱而杀戮的人没有荣誉,但至少不是奴隶。到那边去寻求军队吧,我请求您。”

“我哥哥造访过潘托斯、密尔、布拉佛斯……所有的自由贸易城邦,总督和大君们给予他红酒和许诺,却让他的灵魂饥饿致死。一个终生都在乞讨的人不可能保持人格。我在魁尔斯已尝到了这种滋味,决不会手拿讨饭碗前往潘托斯。”

“做乞丐总好过当奴隶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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