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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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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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像,”詹德利承认,“莫特师傅说索罗斯的酒量比劳勃国王还大,他俩是一路货色,他告诉我,贪吃鬼和醉鬼。”

“你不该说国王是醉鬼。”也许劳勃国王喝得不少,但他是父亲的朋友。

“我在说索罗斯。”詹德利伸出钳子,仿佛要夹她的脸,艾莉亚将其拨开。“他喜欢宴会,也喜欢比武会,因此劳勃国王非常宠幸他。不过这索罗斯的确很勇敢,当初他们砸开派克城的城墙,他是第一个冲过去的。挥舞着火焰剑,铁民们纷纷着火逃窜。”

“我也想要一把火焰剑。”我也想要很多人在我面前着火逃窜。

“那不过是小把戏,我告诉你,野火会毁坏钢铁,每次比武会后,我师傅都卖给索罗斯一把新剑,每次都会争论价格。”詹德利将钳子挂回去,然后取下沉重的锤子。“莫特师傅说是我打自己的第一把长剑的时候了。他给了我一块上好的钢材,我知道该怎么做。尤伦却在这时候把我带走,带去当守夜人。”

“如果你愿意,仍然可以铸剑呀,”艾莉亚道,“等我们到达奔流城,你就可以为我哥哥罗柏铸剑了。”

“奔流城。”詹德利放下锤子,望着她,“你看起来不一样了,你像个体面的小淑女。”

“我看起来像棵橡树,浑身都是笨乎乎的橡果。”

“但你高雅,很高雅,你是一棵高雅的橡树,”他走上前嗅嗅她,“连气味也变得高雅。”

“你却不是,你臭烘烘的。”艾莉亚将他朝砧板推去,然后拔腿就跑,不料胳膊却被一把拽住。她踢他胯下,并把他绊倒,然而詹德利将她一起拽翻,两人在铁匠铺的地板上打闹翻滚。詹德利强壮,艾莉亚灵活,每次男孩想抓她,都被她扭动挣脱。她使劲打他,他却哈哈大笑,把她气坏了。最终,詹德利用一只手擒住她的两个手腕,另一只手挠她痒痒,艾莉亚便顺势拿膝盖顶他胯下,再次挣脱。等她站起来,发现两人浑身灰尘,而那笨乎乎的橡果裙有只袖子撕裂了。

“我打赌,现在我看上去不那么高雅了,”她喊道。

回到大厅时,汤姆正在唱歌:

我的羽床柔软深陷,

我的爱人躺卧其间。

我愿给你穿上丝衣,

我愿为你戴上宝冠。

你将成为我的爱妻,

我将当上你的夫婿。

我会用剑守护着你,

令你永远温暖平安。

哈尔温不经意间回头一看,顿时爆笑出声,安盖的雀斑脸上也露出笨乎乎的笑容,他说,“别弄错了,她到底是不是好人家的女儿哟?”柠檬斗篷则给了詹德利一个耳刮,“要打跟我打!她是个女孩,年龄只有你的一半!别碰她,听明白了吗?”

“是我开的头。”艾莉亚道,“詹德利只是说话而已。”

“放过那个男孩吧,柠檬,”哈尔温说,“是艾莉亚开的头,我毫不怀疑,她在临冬城就这样。”

汤姆边唱边朝她眨眼睛:

树仙子嫣然飘飘,

树仙子笑声飞扬,

旋开身躯朝他言语,

我不需要羽毛之床。

愿穿一袭金叶长裙,

愿以青草束起长发,

愿你当我的森林爱人,

我是你的森林姑娘。

“我没有金叶长裙,”斯莫伍德夫人和蔼地微笑,“但凯瑞琳还留下了其他的衣服。来吧,孩子,我们上楼看能找到什么。”

这回比上回更糟,斯莫伍德坚持让艾莉亚再洗一遍澡,然后修剪梳理头发,换上的裙服乃是淡紫色,饰有细小珍珠。唯一的好处是,它如此精致,没有人认为她能穿这身衣服骑马。所以第二天早晨用餐时,斯莫伍德夫人给她拿来马裤、皮带和束腰短装,以及一件镶铁钉的棕色鹿皮背心。“这是我儿子的,”她说,“他七岁时死了。”

“我很遗憾,夫人。”艾莉亚突然替她难过起来,并且感到十分羞愧。“很抱歉撕坏了那件橡果裙子,它很美。”

“是啊,孩子,你和它一样美,请勇敢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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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二十三章丹妮莉丝

骄傲广场中央有个红砖砌的喷泉,其中的水闻起来有股硫磺味道,泉水中央是一座青铜打制的巨大鹰身女妖像,足足有二十尺高。她有女人的脸,镀金的头发、象牙眼睛和尖锐的象牙牙齿,黄色的水从沉甸甸的乳房中潺潺涌出,但本该长手臂的地方却是类似蝙蝠或龙的翅膀,腿则为老鹰的腿,身后拖着一条卷曲而恶毒的蝎尾。

这是吉斯的鹰身女妖,丹妮心想,如果她记的不差,古老的吉斯帝国已于五千年前衰落,它的军团被蓬勃兴起的瓦雷利亚民族击溃,它的砖墙被推翻,它的街道与建筑被龙焰化为灰烬,它的每一寸土地皆撒满盐碱、硫磺与枯骨。乔拉爵士说,吉斯的神灵和它的子民皆已死去,今天的阿斯塔波人只是混血种而已,甚至不会说吉斯卡利语。奴隶湾的城邦讲古瓦雷利亚语,准确的说是其中能理解的部分,这是征服者使用的语言。

然而古老帝国的象征依旧留存,眼前这只青铜怪兽就是明证。但它的爪子上悬挂着一条沉重的锁链,两端各有一只未合拢的镣铐。吉斯的鹰身女妖爪间有一道闪电,这不是吉斯的鹰身女妖,而是阿斯塔波的鹰身女妖。

“告诉维斯特洛婊子,让她看下面,”奴隶商人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对当翻译的奴隶女孩抱怨。“我卖肉,不卖铁,那铜像可不卖。叫她看着士兵,我敢打赌,就连这紫眼睛的、日落之地来的蛮子也能瞧出我这批货有多么出色。”

克拉兹尼的高等瓦雷利亚语被吉斯特有的浓重喉音所扭曲,中间还夹杂着奴隶贩子的黑话。丹妮基本可以听懂,但她微微一笑,茫然地看看奴隶女孩,等待对方翻译。

“克拉兹尼善主大人问,他们难道不是很杰出吗?”就一个从未到过维斯特洛的人而言,她的通用语讲得不错。这女孩十岁不到,长着扁平的圆脸、黑黝的皮肤和纳斯人特有的金色眼睛。她的民族被称为“和平之民”,因此是最好的奴隶。

“也许吧,”丹妮回答,乔拉爵士建议她在阿斯塔波只讲多斯拉克语和通用语,我的大熊粗中有细。“我需要详细了解他们的训练情况。”

“维斯特洛女人对他们很满意,但没有赞扬,以便压价,”翻译告诉主人,“她想知道他们是如何被训练的。”

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点点头,奴隶商人闻起来似乎刚用黑草莓水洗过澡,红黑相间的分叉胡上闪着油光。他的乳房比我还大,丹妮思忖,透过薄薄的海青色丝绸,能看到他的胸部。他身穿带金流苏的托卡长袍,在一侧肩膀扣住,走路时,左手固定住袍子,右手抓一根短皮鞭。“维斯特洛猪都这么无知吗?”他继续抱怨,“全世界都知道,无垢者在长矛、盾牌和短剑上的造诣无以伦比。”他朝丹妮夸张地一笑,“把情况统统告诉她,奴隶,讲快点,天气太热了。”

至少这句不假,他们身后站着一对孪生女奴,为他们分别撑起丝绸斑纹遮阳伞,即便如此,丹妮仍透不过气,克拉兹尼则汗流如注。骄傲广场自黎明开始就在艳阳的烘烤之下,透过厚厚的鞋底,也能感觉脚下红砖的热量。波波热浪自红砖地里升腾而起,令广场周围的阿斯塔波阶梯形金字塔看起来好似海市蜃楼一般。

假如无垢者们也觉得热,至少丝毫没有表现出来。从站立的样子来看,他们似乎就是用砖块做成的。一千名奴隶走出兵营,供她检阅,他们在喷泉和雄伟的青铜鹰身女妖像前排成十列,每列一百人,站得笔直端正,毫无情绪的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前方。他们什么也没穿,只有腰上缠的白色亚麻布和头戴的锥形青铜盔,上面有根一尺高的尖刺。克拉兹尼已命他们放下长矛和盾牌,解开束剑腰带与夹层外衣,以便维斯特洛女王仔细检视其坚实瘦长的身躯。

“以身材、速度和力量为标准,他们从小被挑选出来,”奴隶女孩告诉她,“并自五岁起接受训练。每天从黎明一直练到天黑,直到熟练掌握短剑、盾牌和三种长矛。训练极为严酷,陛下,三个男孩里只有一个存活,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关于无垢者有个说法:从赢得尖刺盔的那一天起,最艰难的生活便已过去,从今往后任何使命都不及当初的训练那样严酷。”

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不会讲通用语,但他边听边点头,还不时用鞭子顶端捅那奴隶女孩。“告诉她,这些家伙站在那儿已有一天一夜,既没进食,也没喝水;告诉她,只要我不下令解散,他们会一直站立,直到倒下为止;告诉她,即便九百九十九个倒在砖地上死去,最后一个仍会一动不动地站着,直到他自己的死亡降临。这就是他们的勇气,告诉她这些。”

“这是疯狂,不是勇气!”等那严肃的小翻译讲完,白胡子阿斯坦脱口而出。他用硬木拐杖敲打砖地,嗒,嗒,仿佛在诉说他的不满。老人不愿航至阿斯塔波,也不赞成购买这支奴隶军团。女王需要聆听所有人的话,这是丹妮将他带到骄傲广场的原因,并非拿他当护卫,有血盟卫已经够了。乔拉爵士被她留在贝勒里恩号上守护她的子民和她的龙。她将龙锁在甲板下,虽不情愿,但让他们在城市上空自由飞翔过于危险,世界上充斥着各种恶人,只为获得“屠龙者”的名号,就可能下毒手。

“那臭烘烘的老头讲什么?”奴隶商人向翻译提问。等她说完,他微笑道,“告诉那蛮子,我们称此为‘顺从’。其他战士也许比无垢者更强壮、更敏捷,或更高大,甚至可能跟他们使用剑、盾与长矛的技能不相上下,但四海之内你找不到比他们更懂得顺从的士兵。”

“绵羊最懂得顺从,”这番话被翻译过来之后,阿斯坦评论,他的瓦雷利亚语虽不若丹妮那么流利,但也不差,只是学她的样,假装一无所知。

等他的话被翻译过去,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露出硕大而洁白的牙齿。“我一声令下,这群绵羊就会让他臭烘烘的老肠子流到砖地上,”他吼道,“当然,别这样对他说。告诉他们,这些家伙像狗,不像羊。对了,在七大王国他们吃不吃狗和马?”

“他们更喜欢猪和牛,主人。”

“牛肉,猪肉。蛮子爱吃脏东西。”

丹妮佯作不知,缓缓地沿着奴兵队列走下去。擎遮阳伞的女孩紧跟在后,使她一直处于阴影之下,但她面前的千名战士却无法享受丝毫遮护。他们中的一半多有多斯拉克人或拉札林人的古铜色皮肤与杏仁眼,但她也看到自由贸易城邦人、白皙的魁尔斯人、黑檀色的盛夏群岛人,以及其他一些不知是何种族的人。某些人有跟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一样的琥珀色皮肤,以及古老吉斯民族所特有的红黑相间直立头发,他们自称为“鹰身女妖之子”,这是骄傲的血统标志。连同族都卖啊,她不该吃惊,在多斯拉克海中,当卡拉萨相互遭遇时,多斯拉克人也这么做。

士兵有高有矮,据她判断,年龄在十四岁到二十岁之间。他们全都脸颊光滑,而那一双双眼睛,不论黑色、棕色、蓝色、灰色或者黄色,其中的神采都没丝毫差别。这些男人简直是一个模子打出来的,丹妮心想,旋即想起他们根本不是男人,而是太监。“为何要阉割他们?”她通过奴隶女孩问克拉兹尼,“都说男人比太监强壮呢。”

“从小被阉割的太监不会有你们维斯特洛骑士的蛮力,这是事实,”问题被翻译后,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回答。“但别忘了,公牛也很强壮,而在斗技场里,每天死的都是它们。不到三天前,一个九岁女孩就在约锡尔斗技场中杀了一头。无垢者有比力量更重要的东西——纪律。是的,我们以古帝国的战斗方式训练他们,他们就是步伐一致的古吉斯军团的重生,绝对服从,绝对忠诚,全无恐惧。”

丹妮耐心听完翻译。

“最勇敢的人也害怕死亡和残疾,”阿斯坦说。

克拉兹尼闻言又微微一笑,“告诉那老头,他闻上去浑身尿臭,需要根烂棍子才站得住。”

“真这样说,主人?”

他用鞭子捅了她一下,“当然不能这样说,你是女人还是母羊,问得出这么愚蠢的问题?告诉他无垢者不是人,告诉他死亡对他们而言不算什么,伤残就更没关系。”他在一个结实强壮、外貌像拉札林人的奴兵面前站定,猛地举起鞭子,照着对方古铜色的脸颊狠狠一记,打出一道血痕。太监眨眨眼,站立不动,任凭鲜血流下。“还想再来?”克拉兹尼说。

“只要主人高兴。”

很难假装听不懂,在克拉兹尼再次举鞭前,丹妮伸手按住他的胳膊。“告诉善主大人,我明白无垢者的强壮,明白他们承受痛苦的勇气。”

她的话被译成瓦雷利亚语后,克拉兹尼吃吃窃笑。“告诉这无知的西方婊子,这与勇气无关。”

“善主大人说那不是勇气,陛下。”

“告诉她睁开狗眼。”

“他请您留心观察,陛下。”

克拉兹尼走到下一个太监的面前,这是一位高大的年轻人,有里斯人的蓝眼睛和亚麻色头发。“你的剑,”他说,太监跪下来,拔出武器,剑柄朝前递上。这是一柄短剑,适合戳刺而非劈砍,但剑刃仍十分锐利。“起立,”克拉兹尼命令。

“是,主人,”太监站起身,随后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缓缓地把剑由下至上划过他的躯干,从肋骨到腹部留下一道细红线,接着又将剑尖戳进粉红色大乳头的下方,并开始来回切割。

鲜血如注般从奴隶的胸膛流淌而下。“他在做什么?”丹妮问女孩。

“告诉那头母牛,别嘀嘀咕咕,”克拉兹尼不等翻译就说,“这不会造成很大伤害,男人不需要乳头,太监更用不着。”乳头与乳房之间只剩一层薄薄的皮,他猛地下砍,使它滚落到砖地上。无垢者的胸前出现了一个红色的圆圈,血如泉涌,但他没有动,直到克拉兹尼剑柄朝前把剑交还。“好了,到此为止。”

“小人很高兴为主人效劳。”

克拉兹尼转身面对丹妮,“你瞧,他们感觉不到痛苦。”

“这怎么可能呢?”她通过翻译提问。

“是勇气之酒的缘故,”他回答,“那并非真正的酒,而是由颠茄、血蝇幼虫、黑莲藕及其他秘方调制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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