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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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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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孩子,”荆棘女王尖刻地说,“珊莎还没告诉我们,是否愿意作此旅行呢。”

“啊,我当然愿意,”珊莎道,高庭听起来就像她梦中的殿堂,那个她曾期盼过的,美丽动人、充满魔力的君临宫廷。

“……跟随夏日里的气涌,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可是太后,”珊莎突然想到,“她不会准许我……”

“她会准许的,兰尼斯特家靠高庭的支持才能保住乔佛里的王位,只要我的白痴儿子提出要求,她除了答应别无选择。”

“他会吗?”珊莎问,“他会提出要求吗?”

奥莲娜夫人皱起眉,“这事包在我身上,当然,暂时不会把真正的打算告诉他。”

“他跟随夏日里的气涌!”

珊莎跟着皱眉,“真正的打算,夫人?”

“笑着喊香味在这弄!蜂蜜在空中!”

“让你平安地举行婚礼,孩子,”黄油饼吼着那首非常古老的歌谣,老妇人轻声说,“和我的孙子。”

和洛拉斯爵士结婚,噢……刹那间,珊莎几乎无法呼吸。她想起洛拉斯爵士穿着闪亮的宝石铠甲,扔给她那朵红玫瑰;她想起洛拉斯爵士披上白袍,无暇、纯洁而迷人;她想起他欢喜时嘴角的小酒窝;她想起他悦耳的浅笑声和手上的温度。接下来,她无法抑制地想象如何脱掉他的外衣,如何爱抚他光滑的皮肤,如何掂着脚尖亲吻,如何将手指深深埋进那稠密的棕色卷发里,如何盯着他那双深沉的棕色眼眸,神魂颠倒,如痴如醉,一阵红晕爬上她的颈项。

“噢,我是女孩,纯洁而美容!跳舞不跟毛狗熊!狗熊!狗熊!跳舞不跟毛狗熊!”

“这样子你喜欢吗,珊莎?”玛格丽问,“我没有姐妹,只有哥哥。噢,求求你同意吧,求求你答应嫁给我哥哥吧。”

她跌跌撞撞地挤出言语:“是的,我愿意,比做什么都乐意。我会嫁给洛拉斯爵士,好好爱他……”

“洛拉斯?”奥莲娜夫人恼火起来,“别傻了,孩子,御林铁卫是不能结婚的。你在临冬城没有老师吗?够了,我们谈论的是我孙子维拉斯。毫无疑问,他比你大一点,但非常可爱。怎么说,在我们家里,他是最不像白痴的一个,也是高庭的继承人。”

珊莎头晕目眩,前一刻脑袋里还装满对洛拉斯的幻想,转眼间就被她们夺走了。维拉斯?维拉斯?“我,”她迟钝地说,礼貌是贵妇人的盔甲,注意言行,你不能冒犯她们。“我还没那个荣幸认识维拉斯爵士呢,夫人,他是……他是个像他弟弟一样伟大的骑士吗?”

“……把她举在空中!狗熊!狗熊!”

“不,”玛格丽说,“他没发过誓。”

她的祖母又皱起眉,“告诉这女孩实话,那可怜的小伙子跛了腿,这就是实情。”

“他是在侍从时代残废的,在他的第一次比武会上,”玛格丽透露,“他的马踩碎了他的腿。”

“冬恩的红毒蛇应该对此负责,我指的是奥柏伦·马泰尔和他手下的学士。”

“我呼唤骑士,可你是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维拉斯虽然断了腿,可他心肠好,”玛格丽说,“小时候,他常为我读书,还给我画星星的图案。你会像我们大家一样爱上他的,珊莎。”

“边踢边喊,少女惊恐,可他舔蜂蜜的发丛,发丛!发丛!他舔蜂蜜的发丛!”

“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他?”珊莎犹豫地问。

“很快,”玛格丽承诺,“我和乔佛里成婚以后,我祖母就带你去高庭。”

“是的。”老妇人道,边拍拍珊莎的手臂,边给她一个柔和、起皱的笑容,“这是我的心愿。”

“叹息尖叫然后踢向空中!狗熊!她唱,美丽狗熊!我们一同,海角天空,狗熊,狗熊,少女美容。”黄油饼吼出最后一个音节,跳到半空,然后双脚重重撞地,震得桌子上的酒杯乱晃,女人们笑着拍手。

“我还以为这恐怖的歌曲没个完呢,”荆棘女王说,“看呐,我的干酪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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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七章琼恩

世界一片灰暗,松木和苔藓的味道和着一丝寒意,飘荡在风中。黑土地上升起苍白的迷雾,骑手们在碎石和乱木中费力地穿行,直下河谷,朝如珍珠般散落的温暖火堆奔去。火堆很多,多得让琼恩无法计算,数百数千的篝火组成一条摇曳的光带,伴随着冰冻的白色乳河,看起来就成了两条河。此情此景,让他右手五指不自禁地开开合合。

他们骑下山脊,没有举旗也没有吹奏,一片死寂中,只听远方河水的潺潺流动,马蹄的得得声,以及叮当衫身上骨甲的碰撞。头顶某处,老鹰展开灰蓝的巨翅,俯瞰着下方的人、狗、马和白色冰原狼。

马蹄踢动碎石,石块滚下斜坡,琼恩看见白灵扭头过去搜寻这突兀的声响。他一整天都远远跟着他们,这是他的习惯,而当月亮在哨兵树梢升起时,他就会睁大血红的眼睛跑开了。一如既往,叮当衫的猎狗们朝他齐声哮吼狂吠,但冰原狼漠不关心。六天前的晚上,他们扎营后,最大的那条猎狗试图从后方偷袭他,不料白灵比它更快,打得那狗满身伤痕、落荒而逃。从此以后,狗群始终和他保持距离。

琼恩·雪诺的马轻声嘶鸣起来,但抚摸和软语很快让它恢复了平静,我自己的恐惧能这么轻易地平复就好了。他一身漆黑,这是守夜人军团的黑衣,可他却骑行在敌人之中。我跟着他们,跟着这些野人。耶哥蕊特穿着“断掌”科林的斗篷,朗尔要了他的锁甲,他的手套被大个子矛妇芮温勒拿走,而某个弓箭手得到了他的靴子。相貌平庸的矮个子“长矛”里克赢得了科林的头盔,但这头盔并不适合他那颗窄头颅,所以他把它送给耶哥蕊特。叮当衫将科林的骨头装进口袋里,放在伊本那颗血迹斑斑的头旁边,琼恩正是跟随这几位游骑兵来到风声峡的。死了,他们都死了,而全世界都知道我也完了。

耶哥蕊特骑行在他身后,他前面的是长矛里克,骸骨之王让这两人看住他。“如果让乌鸦飞走,我就把你们的骨头给煮了,”出发时他告诫两名守卫,透过用作头盔的巨人头骨,歪曲的牙齿下露出得意的笑。

耶哥蕊特斥骂他:“你到底要不要这个人?如果要,就少废话,我们自己知道怎么做。”

他们是真正的自由民,琼恩发现,叮当衫可以领导他们,却无法凌驾于他们之上。

野人头目转而恶狠狠地瞪着他,“乌鸦,你骗得了其他人,骗不了曼斯,他一眼就能拆穿你的伪装。然后呢,我会把你那只狼的皮拿来做斗篷,接着划开你柔软的肚腹,缝只黄鼠狼进去。”

琼恩用剑的手开开合合,手套下灼烧的指头蠢蠢欲动。长矛里克在旁笑道:“这么大的雪,你上那儿去找黄鼠狼呀?”

头天晚上,经过整日骑行之后,他们在一座无名的高山顶上找到一处碗状的浅石滩,就地扎营。雪花飘飞,人们蜷缩在火堆旁,琼恩看着吹雪降落到篝火上空,迅速融化消解。尽管他穿着层层羊毛衣、毛皮和皮甲,仍旧感觉寒冷彻骨。用餐以后,耶哥蕊特一直坐在他身旁,她拉起风帽,手掌缩进袖子里以求温暖,“等曼斯听到你对断掌的所为,会立刻接受你的。”

“接受我?”

女孩轻笑道:“接受你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你以为自己是头一个飞离长城的乌鸦?我知道,你从心底渴望自由飞翔。”

“我可以自由加入,”他缓缓地说,“也可以自由离开吗?”

“当然可以,”她的笑很温馨,唯独牙齿有些歪斜,“而我们也有猎杀你的自由。自由是危险的事物,但人人都渴求它的滋味。”她把罩着袖子的手掌放在他的膝盖上。“你什么都不懂。”

是的,我还不懂,琼恩心想,但我会去看、去听、去学,探明底细就奔回长城。野人们把他当背誓者,可他在心底仍是守夜人的汉子,执行着断掌科林交给他的最后使命。在我杀他之前,他的最后托付。

他们下到斜坡底部,面前是一条流下山峦注入乳河的小溪,看似纹丝不动,反射光芒,但坚冰下传来水流的响声。叮当衫带他们渡过溪流,踏碎水面的薄冰。

接近营地时,曼斯·雷德的斥候靠过来。琼恩瞥了他们一眼:八个骑兵,有男有女,全穿着毛皮和皮衣,手执长矛或用火淬过的枪,但只装备了几顶头盔和几幅破烂的盔甲。对方首领有些特别,胖呼呼的,水汪汪的眼睛,满头金发,提一柄巨大而锋利的钢铁镰刀。这是哭泣者,他立时反应过来,黑衣兄弟们经常谈论他。和叮当衫、“狗头”哈犸和“猎鸦”阿夫因一样,他是出了名的掠袭者。

“骸骨之王,”哭泣者招呼道,一边打量着琼恩和他的狼,“那是谁,就那个?”

“一只逃来的乌鸦,”叮当衫说,他喜欢被人称为骸骨之王,那件叮当作响的骨甲是他的骄傲,“他怕我像扒断掌的骨头一样扒了他。”他提起那袋战利品,在野人斥候们面前摇晃。

“是这小子杀了断掌科林,”长矛里克说,“他和他的狼。”

“他把欧瑞尔干掉了,”叮当衫说。

“这小子是个狼灵。”大个子矛妇芮温勒插进来,“他的狼咬下断掌一截小腿呢。”

哭泣者用那对红润潮湿的眼睛又瞄了琼恩一眼,“是吗?哦,他有狼的特质,我瞧见了。带他到曼斯那儿去!由他发落。”他调转马头,绝尘而去,他的手下紧跟着他。

他们排成单列,在乳河河谷的营地里穿行,寒风又湿又重。白灵紧随琼恩,他的气味如同传令官,宣告了他们的到来。不一会儿,野人们的狗全部聚集而至,咆哮、吠叫。朗尔嚷着让它们安静,但不起作用。“他们不喜欢你的伙伴呢,”长矛里克对琼恩说。

“一边是狗,一边是狼,”琼恩说,“它们不是同类。”就像我不是你们的同类,但我必须暂时抛开这些,去履行责任,最后一次和断掌分享营火时科林交给他的责任,伪装成背誓者,去找出野人们在阴冷荒芜的霜雪之牙挖掘的秘密。“某种力量,”断掌科林对熊老断言,可他在找出真相之前就死了,甚至不知道曼斯·雷德是否挖到了“它”。

沿河都是篝火,点缀在板车、推车和雪橇旁。野人们用兽皮和羊毡匆匆搭起无数帐篷,也有些人就着大岩石建个窝,或睡在车子下面。琼恩看见男人在火堆旁淬着长木矛的尖头,一边还掷矛试手;另两位穿皮甲留胡须的少年用棍棒互相击打,跳过篝火追逐对方,口中呼喝不断;十来个女人坐成圆圈,给弓箭上羽毛。

这是为我的弟兄们准备的箭,琼恩心想,为我父亲的人民准备的箭,为临冬城、深林堡和最后壁炉城准备的箭,为北境而准备的箭。

可眼前并不都是战争的气象,他也看见跳舞的姑娘,听到婴孩的哭闹,一个裹着毛皮的小男孩从马前跑过,因为嬉闹而气喘吁吁。绵羊和山羊自由漫步,牛群在河岸边搜寻青草,羊肉的香味自营火处四溢开来,一整头公猪串在木叉上熏烤。

骑到一处由高大葱绿的士卒松围成的空地时,叮当衫下了马。“就在这儿扎营,”他告诉朗尔、芮温勒和其他人,“将马、狗、还有你们自己都喂饱。耶哥蕊特、长矛,把乌鸦带走,让曼斯好好瞧瞧,接着我们来剥他。”

剩下的路他们步行,经过更多的篝火和更多的帐篷,白灵依然在后紧跟。琼恩没见过这么多野人,他甚至怀疑是否有人曾见过这么多野人。这片营地无边无际,不,不是一片营地,而是上百处,每一处都易受攻击。由于分散在好几里格的空间里,因此根本谈不上防备,没有陷坑,没有削尖的木桩,只有几小队斥候在四周巡逻。各个团队、氏族和村落看中什么地方,就直接扎营下来,丝毫不管别人。这就是自由民,如果他的弟兄们抓住机会,这里的很多人就得为自由而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们虽人多势众,可缺乏守夜人军团的纪律。纪律严明,十战九胜,父亲曾教导过他。

国王的帐篷十分醒目,比他刚才所见最大的帐篷还要大出两倍,音乐声从帐内传出。它虽和别的帐篷一样是用兽皮缝制,但材料是雪熊的纯白毛绒。帐篷顶围了一圈巨鹿角,想必是从先民时代曾奔放于七大王国的巨驼鹿头上采到的。

直走到这里,他们才碰到守卫,两名卫兵站在帐篷门口,拄着长矛,手臂上捆了圆皮盾。看到白灵,其中一名守卫放低长矛,“野兽不能进。”

“白灵,停下,”琼恩命令,冰原狼听话坐下来。

“长矛,看好这家伙。”叮当衫掀开帐门,打手势让琼恩和耶哥蕊特进去。

帐内酷热,充满烟雾。四角都搁着装烧炭的篮子,放射出暗淡的红光,地面则铺了厚厚的兽皮做地毯。一身黑衣的来此地,静待那个自称塞外之王的变色龙处置自己,琼恩感到无比孤单。眼睛适应这团弥漫的红色烟雾后,他发现里面共有六人,但没人关注他。一个黝黑的青年男子正与一位漂亮的金发女郎分享一杯蜜酒;一个怀孕的女人站在火盆旁烧烤一串小鸡;一位穿着褴褛的红黑斗篷的灰发男子盘腿坐在枕垫上,边弹竖琴边唱:

多恩人的妻子像艳阳一样美丽,

她的亲吻比阳春还暖意;

多恩人的刀剑却是由黑铁制成,

它们的亲吻则恐怖无比。

琼恩听过这首歌谣,不过在这里,在长城以外的兽皮帐篷中,在离赤红山峦和温暖煦风的多恩十万八千里的地方,听着它有些异样。

叮当衫拉下发黄的头骨盔,等待歌唱结束。脱掉骨甲和皮甲之后,他其实很瘦小,容貌平凡,下巴多节,短胡须,面颊扁平而灰黄,眼睛则是一条细线,眉毛横贯前额,尖的秃头上有几丛稀薄的黑发。

多恩人的妻子洗浴之际会唱歌,

像蜜桃一样甜美的声调;

多恩人的刀剑却有自己的歌谣,

如水蛭一般锋利和冷傲。

火盆边的凳子上坐了一个矮小却非常粗胖的男人,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串烤鸡。热腾腾的油脂流过下巴,淌进雪白的胡子里,而他欢快地嘻笑着。他粗壮的胳膊上,带着雕刻符文的厚重金箍,身上穿的则是沉重的黑色环甲,那只能得自于死去的游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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