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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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史-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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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文会号仁山,安徽石埭县人。他由受学《起信论》、《楞严经》入佛,募款重刻方册藏经和佛菩萨图像。光绪年间,随外交使团数次出国到伦敦、巴黎,结识日僧南条文雄(1849—1927)。回国后,与南条互相交换两国所缺佛经,刻印流通。光绪二十一年(1894),在上海会晤来自斯里兰卡的达磨波罗(1864—1933),对“印度摩诃菩提会”发起的复兴佛教运动表示赞同,又与日本、朝鲜佛教复兴运动相呼应,着手在中国实施振兴佛教的计划,包括编撰佛教教材、创办学校、搜集和刻印佛经等,1901年,他捐出私宅作刻经处;1908年,在刻经处成立祇洹精舍,教授僧俗学生;1910年开办佛学研究会,每周讲经一次,听者踊跃。随其从学者,除谭嗣同就义之外,居士欧阳渐建支那内学院,发展义学一途,尤以法相唯识影响于当时的思想界;①《壬癸之际胎观第一》。

  僧太虚与陈元自、章太炎等创“觉社”,成为中国“佛教复兴运动”和推动佛教西渐的主力;熊十力则另辟溪径,创“新唯识”论。欧阳渐弟子吕澂,长期主持支那内学院,对当代中国的佛学建设贡献良多。






                    佛教史



                第九章 佛教的消长变化和多元化发展(上)(公元11世纪—)

                  

  17世纪初期,喇嘛教已传至关外。清太宗(皇太极)开始与西藏达赖喇嘛五世(罗桑嘉措)建立关系,互致问候。入关不久,顺治帝遣使去西藏问候达赖、班禅,达赖和班禅也派人到北京朝贺。顺治九年(1652),达赖五世率班掸代表应请入京,清廷封达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但喇达赖喇嘛”,有意让他成为藏蒙两地喇嘛教的领袖。回藏后,达赖五世用从内地带回的金银,在前后藏新建黄教寺庙十三所。康熙继位后,继续遣使迸藏看望达赖、班禅,带去贵重礼品。1682年,五世达赖死后,据有天山南北的蒙古准格尔噶尔丹,与掌握西藏政权的巴桑结嘉措相勾结,东图青海蒙古和硕特部,北攻漠北蒙古。1688年,漠北蒙古由哲布尊丹巴率喀尔喀部归清。此后,各世哲布尊丹巴均受清廷册封,成为统治外蒙古的主要支柱。康熙三十年(1691),封章嘉喇嘛为“呼图克图”,灌顶普慧广慈大国师,总管内蒙古佛教事务。当西藏上层为争夺六世达赖职位而斗争不已的时候,康熙五十二年(1713),遣使封五世班禅罗桑耶歇为“班禅额尔德尼”,为黄教树立另一领袖,以便分权统治。五十九年(1720)派兵两路进藏,册封格桑嘉措为达赖六世。次年,废除第巴职位,设立四噶伦管理西藏地方行政事务。雍正亦重视喇嘛教,他在即位的第三年(1725),将其前住的潜邸改为雍和官,至乾隆九年(1744),立为喇嘛教寺庙,成为国都喇嘛教的中心。在雍正、乾隆年间,喇嘛教在内地相当流行。藏密经籍的翻译也有所开展。

  清王朝对藏地佛教的支持,是它整个统治政策的组成部分。入关之前,清统治者采用满、蒙联合的手段对付明王朝。入关以后,为了巩固统治,清帝室根据满、蒙、藏民族相似的文化、宗教、历史背景,力图用喇嘛教激发他们共同的思想感情,并通过喇嘛上层控制边疆地区,康熙曾说:“蒙古惑于喇嘛,罄其家赀,不知顾惜,此皆愚人偏信祸福之说而不知其终无益也。”

  ①他明知愚惑无益,却还是多方扶植,目的就在“除逆抚顺,绥众兴教”②。

  乾隆统一新疆后,对厄鲁特蒙古同样采取“因其教不易其俗”的政策,这叫做“绥靖荒服,柔怀远人”。乾隆在《御制喇嘛说》碑中更明确地指出:“盖中外黄教,总司以此二人(达赖、班禅),各部蒙古一心归之。兴黄教,即所以曳蒙古,所系非小,故不可不保护之,而非若元朝之曲庇番僧也。”

  在清室扶植下,喇嘛教在全国,特别是在蒙藏和三北地区有相当大的发展。仅据藏地统计,乾隆二年(1737)属达赖的寺庙3150多所,喇嘛302560人,农奴121438户;属班禅的寺庙327所,喇嘛3670人,农奴6752户,总计寺庙(属黄教的)3477所,喇嘛316230人,所属农奴128190户。到光绪八年(1882),黄教大寺庙1026所,僧尼491242人,加上其他派别的(包括部分甘、青、康藏族地区)寺庙25000余所,僧尼76万余人,据估计,约①《东华续录》康熙朝卷13。②《平定西藏碑文》,《清圣祖实录》卷294。占当时藏族人口的二分之一。至此,喇嘛教已经走到它的反面。按黄教戒律,僧尼不得婚嫁;喇嘛一般不事生产,特别是不能从事农业生产。这对于藏族地区人口和经济的正常发展是极其严重的威胁,也危害了整个民族的发展。

  在蒙古地区,情况大体相似。






                    佛教史



                第十章 佛教的消长变化和多元化发展(下)(公元11世纪一)

                  

高丽王朝的中后期(12世纪初至14世纪末)形成以曹溪宗为代表的民族佛教宗派,对此后以至现在朝鲜佛教的发展有决定性影响。公元1392年高丽都统使李成桂发动政变,废国王自立,迁都汉城,改国号为朝鲜,史称李氏朝鲜,简称李朝。李朝同高丽不同,历代国王基本奉行崇儒排佛的政策。

  但因为佛教已有长期流传的历史,深入民间,不仅简单易行的弥陀净土信仰和各种祈福攘灾的佛教十分流行,而且融会华严宗、禅宗和净土念佛法门的曹溪宗也相当流行,并且有所发展。






                    佛教史



                第十章 佛教的消长变化和多元化发展(下)(公元11世纪一)

                  

  与前期相比,中后期历代国玉更加崇奉佛教。他们当中有不少人受菩萨戒,经常读经拜佛。常请禅僧说禅,设百座法会请僧讲经,举办各种修忏法会,或求雨,或祈福消灾,或求国泰民安,公元10世纪末至11世纪初,北方契丹3次入侵,11至12世纪之交,女真入侵,13世纪,蒙古前后6次入侵。

  在这种情况下,笃信佛教的国王一再到寺院设供,举办法会,甚至发愿和实施雕印《大藏经》,祈求佛菩萨和善神的佑助,击退外敌,国王滥建寺院,度良民为僧,向寺院施舍大量土地财物,对国家财政构成严重危胁。忠宣王五年(1313)让位于忠肃王,自为“上王”,每天饭2千僧,点2千灯,5日可饭僧1万,点灯1万,称之为“万僧会”。浪费之大由此可见。

  由于佛教势力急剧膨胀,僧侣在政治上的影响也增大。

  仁宗(1123—1146在位)宠信的僧人妙清,权势很大,最后谋反,遭到朝臣杀害。恭愍王(1352—1374在位)宠信僧人遍照(辛旽),让他参与国政,权力倾朝,“百官诣门议事”,后以“谋逆”罪被朝臣处死。此外,在明宗(1171年)和高宗时(1217年)都发生僧人武装暴乱事件,人数成百上千,被杀的很多。

  关于高丽中后期社会上流行的佛教宗派,史书上有所谓“五教二宗”的说法。但具体所指,有不同的见解。常见的说法说:“五教”包括戒律宗、法相宗、法性宗(三论宗)、圆融宗(华严宗)、天台宗:“二宗”指禅寂宗(禅宗)以及新成立的曹溪宗(也属禅宗系统)。但在一般书中,“五教二宗”往往是整个佛教界的代称,如元宗二年(1261)“设五教法席于内殿”,十四年(1273)“幸贤圣寺,集五教两宗僧徒”,恭愍王十九年(1370)“设工夫选,大会两宗五教袖子”①等等。“五教”简称“教”,指禅宗以外的以佛教经论为依据的宗派,“二宗”简称“宗”,指“教外别传”的禅宗。

  为选拔高级僧人指导传教和管理僧尼事务,从高丽初期就开始设置僧侣考试制度,至宣宗时(1084—1094)制度已达完备。一般称此为“僧科”。

  僧科仿进士科举制,每3年一选,试以佛教经、论。到高丽末年以至李朝时①朝鲜李能和《朝鲜佛教通史》下编。

  期,禅宗僧则试以《景德传灯录》及高丽慧湛的《禅门拈颂集》;教宗僧则试以《华严经》及《十地经论》。通过僧科考试,僧人可得到不同的阶位。

  禅宗的法阶有大选、大德、大师、重大师、三重大师、禅师、大禅师;教宗的法阶有大选、大德、大师、重大师、三重大师、首座、僧统。全国最高的僧官是“王师”和“国师”。王师与国师必须从上述禅宗的禅师、大禅师和教宗的首座和僧统中任命。

  高丽的僧尼管理制度是仿照唐宋而建立的。新罗时期已设僧官,高丽王朝继承并有发展,设左右街僧录司统摄僧众,主管一切佛教事务及宾馆威仪的事情。僧录司设僧维、僧正、副僧录、都僧录,统摄两街僧录的是左右两街僧统。

  高丽末年,随着儒学的兴起,佛教的干政和日趋腐败,逐渐引起排佛之风。高丽忠烈王时(1275—1308)置国学,派人入元画回孔子和72弟子像供奉,购祭器及儒家经书,建大成殿和学宫,培养儒生。此后儒学渐兴,恭憨王十六年(1367)命郑梦周等为学官,增置生员,授朱亮《四书集注》,“程朱性理之学始兴”。郑梦周被推为“东方理学之祖”,令土庶仿朱子家礼,立家庙,奉祖先之把,致力发展儒学。辛昌(废王)时(1388)典法判官赵仁沃上疏指出佛教“固非所以治天下国家之道”,批评“近世以来,诸寺僧徒不顾其师寡欲之教,土田之租、奴婢之佣,不以供沸僧而以自富其身;出入寡妇之家,污染风俗:贿赂权势之门,希求巨利,其于清净绝俗之教何?”

  建议收土地于官府,对僧徒严加管理。恭让王二年(1390)儒者郑梦周上奏说儒者之道“至理存焉,尧舜之道亦不外此”,而佛教教人“辞亲戚,绝男女,独坐岩穴,草衣木食,观空寂灭为宗”,不是“平常之道”。此后,大司宪成石璘等人又上疏,批评佛教“无父无君”,“以毁纲常”,师其法必国灭绝祀。直到高丽灭亡前夕,大臣和儒者郑道传等多人连续上疏批评佛教妄谈祸福,劳民伤财,危害国家,应当革除。这些排佛之论,是李朝兴儒排佛的先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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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佛教的消长变化和多元化发展(下)(公元11世纪一)

                  

  知讷(1158—1210),俗姓郑,自号牧牛子,8岁出家,年25在僧科考试中中选,在昌平清源寺学寮读《六祖坛经》,至:“真如自性起念六根,虽见闻觉知,不染万像(按,今本作”境“),而真性常在。”心下有悟。

  曾在下柯山普门寺读《大藏经》,得读唐李通玄《新华严经论》,对华严宗圆顿观门十分赞赏。后居公山居祖寺,立“定慧社”与同道好友坐禅修心。

  他在《劝修定慧结社文》中说:“迷一心而起无边烦恼者众生也,悟一心而起无边妙用者诸佛也”,主张“自修佛心,自成佛道”,“狂心歇处,即是菩提,性净妙明,非从人得”,可见他认为内心自悟是解脱的根本途径。此后移住智异山无住庵,“专精内观”,读宋代《大慧普觉禅师语录》(宋蕴闻集)中所说:“禅不在静处,亦不在闹处,不在日用应缘处,不在思量分别处,然第一不得舍却静处、闹处、日用应缘处、思量分别处参。”从中受到启悟,认为禅不过是“屋里事”。又读唐宗密《禅源诸诠集都序》。最后居松广山吉祥寺(全罗南道界州郡),将“定慧社”移来,或修禅,或修头陀,或谈道。主要依据《金刚经》及《六祖坛经》,并采用李通玄《新华严经论》和《大慧语录》的观点。熙宗即位(1205)改此山寺为“曹溪山修禅社”。“曹溪”之名取自中国禅宗南宗创始人慧能传禅之地“曹溪山”(在广东曲江县境),故称曹溪宗。知讷的著作有《修心决》、《圆顿成佛论》、《看话决疑论》、《诫初心学人文》、《真心直说》、《法集别行录节要并入私记》、《华严论节要》等。弟子有慧湛、混元等。慧谌(1178—1234)

  著《禅门拈颂集》,集禅门公案1125则及诸祖师的拈颂文字,为后世禅僧科试的必读之书,另著《禅门纲要》等。

  知讷的禅法理论主要有两点:(1)心为觉悟之本,成佛不假外求。知讷认为众生与佛在本质上并无根本差别,皆具“真心”,(或简称“心”),只是众生不悟此心,使此心不能摆脱烦恼妄念的缠缚;佛则觉悟此心,使妄念烦恼得以断灭。他引证《华严经》、《般若经》、《涅槃经》等多种佛典,在《真心直说》、《修心诀》中对心性和修心作了详细论证。他解释“真心”时说,真心有种种不同名称,“心地”、“菩提”、“法界”、“如来”、“涅槃”、“如如”、“法身”、“真如”、“佛性”、“总持”、“如来藏”、“圆觉”皆为真心的异名;至于禅宗内部(“祖师门下”)随机立名,真心有时被称为“自己”、“正眼”、“妙心”、“主人翁”、“无底钵”等等。这种真心的本体“超出因果,通贯古今”,一切山河大地,草木丛林,“染净诸法皆从中出”。他认为此真心人人皆有,“圣凡本同”。“一切众生迷妄,盖迷此心也。一切行人发悟,盖悟此心也。一切诸祖相传,盖传此心也。”在他看来,此“真心”

  之体既是一切众生本有之“佛性”,也是一切世界发生之根源,又表现在“从朝至暮十二时中,或见或闻,或笑或语,或瞋或喜,或是或非”等“能见闻动作”之中。据此他强调,“若欲求佛,佛即是心”,只需自见自悟本有佛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自悟的方法是“息妄”修心:修心的方法分为十种,或通过“觉察”使妄念不生;或通过“休歇”停止思辨善恶;或通过“泯心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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