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之吻 作者:耿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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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之吻 作者:耿伟峰-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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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独自乱想之际,有母女俩走过来。母亲蹲下来,接连地翻看我的荣誉证书,慢慢地微笑,有要和我说话的表情。只是她欲言又止。因她发现她的宝贝女儿一直在冲我笑,还轻轻说了声:哇,好帅哦。母亲消失了笑容,拉着女儿要离开。

  女儿显得不愿意,说:妈,就这个吧,你看人家有那么多的奖状,挺好的。

  母亲说:不,他是学心理的,你要补的是数学。

  女儿又说:可是,那我也需要心理辅导的啊。

  母亲惊讶,说:乱说。

  说完就劝着女儿远远地走了。

  我望着她们的背影,兀自迷惑了许久,终于渐渐明白,原来我应先剪去顶上时尚的长发,再穿身老土的衣服,还要戴副近视镜。虽我不是帅哥,我也得把自己弄成书呆子。这样我即可成为人世里最不解风情的一位男子,我呆毙了。女孩不会以为我帅,男孩也不会以为我比他帅,都可以对我心平气和,清心寡欲。红颜为何多薄命?只因世人对其多欲求,不能够清心寡欲。

  小时候,隔壁李蛋家,曾养一只公猫,名唤神龙。生得高大英俊仪表不凡,是十里八乡内最帅气的一只公猫。深得李蛋的疼爱,睡觉也用不到猫窝,只须和主人同床共枕即可。因此我那时和李蛋说话,都不敢距他太近。他身上有着太多的跳蚤,和他家神龙身上的一样调皮,喜欢往四周乱跳。

  而众所周知,神龙身为最帅的猫,活的并不如意。人见到它,时常会心痒,都在暗地里要逮住它。猫看到它,情况就比较的复杂,母猫会情不自禁爱上它,要和它亲热,简直让它应接不暇,几欲累死。公猫却都要嫉妒得发疯,纠结团伙地要教训它。所以总有段时间里,可以看见该猫要么瘦骨嶙峋,要么通体鳞伤,或者既瘦骨嶙峋又通体鳞伤,样子简直可怜得不行。终于某日月夜,该猫遭一群爱嫉妒的公猫围攻,翘了辫子,成为此地寿命最短的一只猫。

  想到这个,我又不禁看看那位暴牙,发现这个样子,做家教,真是太合适了。发觉我在看他,暴牙冲我一笑,挥手说:嗨,Good morning!

  于是我俩就亲热地交谈起来。可是后来越谈越不亲热,他对我有关家教的说法很有意见。还说虽然他牙齿个性一点,但他对风月之事那是绝对的内行。看他这样自信,我只好点头,说:嗯,看得出。哪知他又拿眼睛瞪我,嫌我语气不够诚恳,就塞给我张报纸,说:不理你了,一边看报纸去。

  我被他的孩子气逗笑,真的一边看报纸去了。本市的晨报,头版头条这样标语:要小姐未遂,书记下了打砸令——记X镇镇委副书记***昨日行径。

  大致是这样,书记一行喝酒后,来到酷歌房,强烈要求要小姐作陪。老板一再解释没有小姐,该书记不信,还叫人在走廊里到处抓女服务员,吓得人家四处逃散。老板有些忍不住,讲了书记几句。书记一气之下与老板翻脸,还电话叫来一帮打手,砸了酷歌房。砍伤服务员数名,有的断手指,有的背开花。

  我不觉惊诧,还以为是黑帮寻衅,哪知竟是书记发威。我为之嘘气,这世界怎么就他妈的这样乱套。

  这时候听见有人喊我。我抬头,发现是昨天在酷歌房催我们逃走的服务员。我问:你认识我?

  她微笑,说:我是小妍的死党常玉,见过你的照片,昨天就觉得是你——昨天你没事吧。

  我觉得意外,只说:哦,我没事。

  她说:我清楚你和小妍的事,你也别太难过。

  我笑,说:我没难过,走都走了,还难过什么。

  她十分不悦,说:你怎好这样说,你至少也该到她坟上看看吧,我还以为你很爱她呢,你怎么,

  我忽地站起,说:什么?她的坟?你是说她?

  她惊讶,说:她出车祸了你会不知道!

  我震惊地望着她,之后忽然笑了,说:开玩笑,她没招惹你吧?

  她急了,说:你这人怎么——9月6号,晚上10点半,我们几个逛街回来,她还给你买了东西,准备第二天回去。那晚下雨,我们过马路,路滑,她拎着东西走得慢。我们回头催她的时候,一辆的士失灵似地奔过来,她就,

  我已毛骨悚然,几乎不能呼吸,我大声说:不可能,她,她6号晚上还在给我打电话,提出分手的,

  此时常玉也脸色惊变,手里的袋子一下掉在了地上。

  *

  去看小妍的路上,常玉一直在问,真的吗,你说的是真的吗?我只一直点头,已经不想再说出半句。

  乡村。坟地。地上黄土潮湿,散着许多的纸灰和爆竹的碎屑,一切都是新坟的模样。墓碑上刻着:爱女白妍之墓。

  这时我突然有个念头,觉得小妍会一下从后面敲我的头,调皮地说:哈,你又上当了,蠢木木!然后她还像往常一样,踮起脚吻我的面颊。我于是欣喜若狂地抱起她,旋转,吻她可爱的嘴角,警告她以后不准再开这种玩笑。常玉也会破涕为笑,承认这是逗我的一场戏。之后我们一起高高兴兴地回到镇里吃午餐。

  然而,这些都没有发生。

  我伫立许久。没有一丝风。常玉在轻声的啜泣。

  我拿出常玉交给我的一本《情人》,小妍买给我的礼物。她说过,她虽不喜欢我对哪个女性名人发生任何好感,可她也知道那是自己偏激,而且她自己也有喜欢的男性名人。所以为了公平对我,她愿意和我一起喜欢她所喜欢的女性名人。不过后来我发现,她所喜欢的女性名人中,除萧亚轩以外,要么奇丑无比,要么年过半百或者已经死去,要么就是远在大洋彼岸。总之我除了会衷爱她们的作品以外,决不可能会再生非分之想。我曾为此笑话过她,结果被她罚我在林子里整整背了她一下午,几乎昏阙。而如今想着这些,我宁愿她出来罚我背她一生,宁愿抛弃其他女子而伴她一生毫无怨言。可是,小妍,你又在哪里?

  我咬破中指,血液渗出,聚集成滴。我打开书的首页,写着:小妍,我想你!

  之后燃起火焰,将书烧掉。我将三朵百合插于碑前,看上去仿若三滴隔世纯净的泪。小妍说过,她希望自己的爱情,能像百合一样的淡而馨香。她讨厌艳俗的玫瑰。

  8月8号,小妍生日那天,我奔波几里,访店无数,给她选了束上好的玫瑰,期望着她能惊喜得上来吻我。不想她看了后,将嘴巴翘得高高的,却没有吻我的倾向。除了狠狠地敲了我脑袋之外,还踢我屁股一脚,说:你这木头,咋就这样不懂人家的心呢,我不喜欢玫瑰你不知道?我笑,说:你又没说起过,我怎么知道。她居然更加的生气,说,爱我不是和我心有灵犀吗?怎么可以这样?说完走掉了。没出几步又转回来,叹息,说,这次算了,下次记得送百合。我当时只嘿嘿地笑,拉着她去了公园。

  这样的想着,我忽然非常的委屈,我说:小妍,为什么要分手,不爱我了吗,为何要这样离开,我可以看你吗,我——

  我没能继续,因我看见刚插好的那三朵百合,在缓慢地升空,逐渐在空中化成一个美丽的心形,不停的旋转。

  旁边,常玉扑通一下坐在地上,满眼惊愕。

  我突然的激动起来,对着旋转的百合高喊,小妍,你在吗,我不要看这些,我要看你的人,看你的人,出来啊——

  可是,炎热空旷的田野里,连我的回音都没有。

  *

  我决心离开,离开这个埋着小妍身躯的田野。如今我宁愿信邪,深信世界上一切鬼神什么的都存在。所以我是可以看见我亲爱的小妍的,她若是真在这里,也一定会出来见我的。现在她没出来,一定说明她身在别处。而那个别处,一定是只有我们俩才能到的地方,我一定找得到,一定找得到!

  回到小镇,常玉去了酷歌房。分别时她劝我节哀,还有,不要害怕小妍。我对她笑,想不管小妍变成什么样子,都始终是我的小妍,又怎么会怕。我说:不会的。 

  常玉走后,我忽然觉得整条街道变得冷清。而事实上,当时虽是午后烈日,街上却依然车水马龙,行人匆匆。所以我怀疑是否自己在产生幻觉。而且,我还发现我一直都在拎着那个家教牌子,但在我刚才的记忆中怎么都没找到拎着牌子这一幕。

  我拍打着脑袋还是不能明白,只好迷糊地笑,又不知为何要抬头仰望,发觉今日的天空,清澈明净,有着诱人飞翔的魅力。这让我有些兴奋,我想若我真能飞翔,我定会不能停止,翅膀驾御着空气,漂移,探寻每朵云的秘密,直至蓝天划破,翅膀也折,我会落回小妍身边。

  因小妍说过,她很想知道,那些云上面,有没有精灵。当时我用科学的语言告诉她,上面没有精灵。她还显得怨怒,敲我的头,说,蠢木木,我知道没有,可我就是想你能为了我飞上天去看看啊。然后转身倔倔地走开,不再理我。

  想这些的时候,我正走在十字路口。红绿灯在交错,我也没去看它。只好在路中间险些遭遇奥迪,手里的招牌,在一声紧急刹车中,飘飞。司机很是愤怒,说走路呢还是找死呢!我惊魂未定,感觉找死应该还不错,就说,找死呢。司机居然笑了,骂了一句开车走了。我回骂了一句,并对那鸟司机的笑很不理解。

  我走去路边,拾起我的家教牌子,发现上面竟沾满了烂水果,状若稀屎。家教两个字,已然面目不清。我不开心极了,只好丢掉。同时还对那个垃圾筒表现得不满,感觉它长得实在倒板,应该是作为垃圾,而不是去装垃圾。当时我比较的冲动,几乎要踹它一脚。但还是转身走开了。

  我觉得我应该是有很多事要做,可过完马路后,又想不起要做什么,只好了无目的地瞎逛。忽然一辆人力三轮突现在拐角处。这个东西只比大奔少个轮,竟也能跑的飞快,也不问我是否来得及让路,一下冲到我面前。都快碰到我小腹了,才猛地停住。

  我显然受了惊,看着那个蹬三轮的,也不说话。蹬车的姑娘怔怔地看着我,忽然笑靥如花,说,你没事吧,我得急着去古道林卖冰棍,再见了啊。说完继续蹬着走了,好像她卖不卖冰棍同我有很大关系似的,情形简直可恼。我朝着他去的方向望了一会,才说了一句:去吧。

  之后我继续行走,走着走着,忽地我恢复之前的记忆,记起了怪和尚的那句话:日后若有不爽,请去古道林。

  我于是转身朝着三轮车狂奔,边奔边喊:等等我,卖冰棍的等等我,等等我——

  忽然间我被人狠狠地拍一下,唰地由床上坐起,气喘未定而汗流浃背地睁大眼睛(我几乎每次噩梦惊醒都是这副德行),却发现了床边满面诧异而微笑着的李林。他站在地上,仰望着我的上铺,关心地询问我:怎么了兄弟,做噩梦了是吧?看你满头大汗的,快镇静一下,别害怕,没事了。

   

 


正文 第四章 (1)手机
(更新时间:2006…2…19 19:36:00  本章字数:3877)


  过完两天,人员纷纷到齐,寝室里洋溢着大家饱含愉悦和新奇的情绪。较之他们,我则显得有些神情落寞,或者说麻木不仁更为贴切,与他们的气氛简直格格不入。我一直还陷在那个梦里。总也想不通,何以来大学第一天就会做如此荒唐的梦,莫非这是对我大学生活具有某种预兆?与我本身又有何关系?更加不能忍受的是,小妍怎么会在我梦中死去?我很希望她死吗?简直荒唐透顶,我是那样的爱着小妍,那样的希望她能快快乐乐长命百岁。何况小妍尽管有时调皮,但像敲我脑袋踢我屁股之类暴力行为,绝对不曾有过。她那样暴力,还是我的小妍吗?常玉是谁?我又何时找过家教?小镇的夜市里又何时出现个瘦子烧烤老板?
  总之一切莫名其妙,这些疑问一直在我脑子里无尽纠缠,使我几乎忘记了那些只是梦中的发生。后来回想,才逐渐觉悟那完全是因为此梦有关小妍。有关小妍也没什么,居然梦中的小妍会性情大变。性情大变也未尝不可,最要命的是她居然还敢在梦中死去!很明显这在我是个重大打击,以致令我不免心神不宁神情恍惚。这才是根本所在。所以当时我只需想通这一点,就不会做那样错拿梦境当真的蠢事。

  可无论如何我当时就是想不通这点,惶惶地担心一阵后,觉得一定是小妍在深圳出了什么险事,我俩心有灵犀才会做出这样的梦。越想越担心,就跑出去用公话拨通小妍号码。结果小妍尤在,还开心地告诉我说她明天就可以正式上班了,在一家眼镜工厂,给人家整天做组装工作。我对工厂之类几乎一无所知,只觉得这搞搞眼镜的工作还算体面,最多预感到小妍不会做这行太久。我说过,她和我一样都是无法忍受枯燥的人,而整天做组装,在我看来就相当枯燥。不过能够再度听见小妍美好的声音,已令我十分开心,别无他求了。

  小妍还说不久她将换个手机号,现在的这个在那里用太浪费,可又怕换了我找不到她,就问我有没有联系电话,她可以打给我。我只好对她说,我们这里新校区新得彻底,寝室里连电话都还没来及装。小妍犹豫了一会,对我说:嗳,好木木,你也买个手机吧,买好后告诉我号码,以后发短信就可以联系了,好吗?

  我答应说:好吧!

  *

  翌日,同寝室的几个小子提议说要进行个会餐,说什么大家来自天南海北,聚首一次不容易,若非缘分使然,一辈子也做不了一场兄弟。而据我所知,我们这几位说破了也不会超过一个省,原因是我们这所上不了档次的学校只对省内招生,又何来的天南海北?

  所以他们激昂澎湃慷慨陈词之际,我一旁保持着沉默,饶有兴趣地欣赏着桌前的萧亚轩,从头发至鞋子,来来回回。

  激昂完毕,一个小子问我去不去。我向他一笑,说对不起,我还有事。

  其实一起吃顿饭也未尝不可,他们的理由冠冕堂皇,我无可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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