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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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十年-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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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他会拿着一块破布擦鞋面。破布放在鞋柜的一个角落里,柜门拉动时,会发出吱吱扭扭的声音。和只用一个牌子的鞋油不同,他穿皮鞋并没有特定的牌子。他只是喜欢宽头的,因为穿起来舒服。当他开始抹鞋油时,他会发出一声轻微舒畅的叹息,好像看戏终于等到了大幕拉开。然后就是大动作了。能听见鞋刷在不同地方的用力声。他会偶尔哼起什么调子来。
他常常在下班后擦鞋,之前我帮他时,是在晚上看电视的时候。自从他开始自己擦鞋后,他就刻意选择了我在厨房忙碌的时间。他并不知道,我的耳朵其实一直在听着他的动静。
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我要这么偷偷而固执地听他的动静呢?这个习惯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好像从我们结婚以后,我就开始听了。
和其他女人用触摸或是观察的方式不大相同,侧耳聆听一直是我了解他、亲近他的一个方式。
刚结婚时我们住在离外交部不远的一条巷子里,他们单位分给他的一间简陋的平房,虽然房间的窗户又小又高,但却带着一个厕所。厕所有个高台阶,面积非常小,关起门来,人才能蹲下去。但我们不用和别的家一样,半夜或冬天也得去巷口的公共厕所。在房子外面,有个临时搭起的灶台,那算是做饭的厨房了。厕所里有了水,洗菜、洗脸就都很方便了。
第四章 美里:爱情无形(3)
我下班早,在房间里淘米摘菜的时候,就开始寻听他回家的声音。他总是在要进巷子口的时候,就得意或淘气地按响自行车铃,一串长的,接着是短促的三声。他使劲冲周围乱跑的孩子嚷嚷,连吓唬带逗乐。
老太太们都挺喜欢他,问他的媳妇给他做了什么好吃的。听到他的声音,我就打开屋角的立式台灯,小饭桌就在台灯下面,菜已经差不多了。米饭温在房间里的电饭锅里。
我们吃饭时,我也在听他的声音。如果他咀嚼的声音很干脆很快,我就知道他的心情很好。可是如果他吃凉拌窝笋也悄无声息,我就会仔细地看他的表情。到了夏天,天气特别热,他在厕所里装了一个淋浴器,为了放洗发水和沐浴液,他在墙上钉了一个架子,架子前还弄了一面镜子。虽然厕所更挤了,可睡觉前,我们甚至可以洗个澡了。
水哗哗地响着,他总是等我先洗完再进去。我靠在床头翻着杂志,耳朵里却听着他的声音。一洗澡,他就唱“我们都是神枪手,每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他说,这首歌其实是男人的歌曲,专门为男人干那个事情而写的。所以他一唱这个调子,我就忍不住要弄弄头发,让它看起来更蓬松点儿。有时候他出来之前,水管再次哗哗响起来,我就知道,他在洗自己的袜子。
我们搬到这座高层公寓后,房间大了起来。我还是喜欢听他的动静。那时他做了个小官,手里管着一个项目,手下有好几十来个人。晚上他要加班,回家越来越迟。我总是给他留点饭菜,让他回来在微波炉里热一热,当夜宵吃。他洗澡不再唱歌了,因为时间太晚了。
渐渐的,他在家里,能让我听见的声音,越来越少了。甚至手机铃声,都改成了振动。找他的电话总是很多,有时他大喊大叫,有时看都不看就压掉。终于,又到了夏天,我们好不容易有一个黄昏,可以一起散步。走到了小区门口,一个推着架子车卖西瓜的老乡正走过。我叫他说,去,给咱们买个西瓜吧。
天很热,我们都穿着夏天最简单的衣服,我手里拿了一个塑料袋,零钱放在袋子里。他穿短裤,手机捏在手上。我撑开袋子,让他拿钱,然后顺便说:“你先把手机放在我这袋子里吧。否则拿瓜不方便。”
他没睬我,就仿佛没有听见这句话一样。他拿了钱,手里捏着手机,向西瓜车走去。我知道他穿的短裤只有一个小口袋,是条篮球裤,最多也就能放点小纸片。他一边和卖瓜的老头侃着价,一边用另一只手敲着瓜。我站在马路对面,只有二十米远。我看着他付了钱,然后抱着瓜向我走来。他的一只手里,除了手机,还有找的零钱。他说:“先回家吧。把瓜放下。”
我说好。
我们一起向家走,还要走不少的路。瓜不小,他一个手用力真是够吃力的。可另一个手,还死死攥着手机呢,嚯,真有他的!
从那以后,我就开始听他手机的声音。无论什么时候,即便我在熟睡中,他突然接电话或发短信,我都能立刻醒过来。就好像有什么人在叫我一样,或者说他的电话线,已经和我的神经线连在了一起。
有一天早上,他要出差。九点多的飞机,六点半单位的车会来接他。头天晚上,行李已经收拾好了。他跟我说好,不用我管,他自己走。六点,他枕头下的手机振动了一下,我醒来了,但没有睁开眼睛。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四章 美里:爱情无形(4)
他跳下床,悄悄地拿起了电话,拨了一个号码。可是紧接着,并不等对方接电话,他就放下了。
随后,他开始洗脸、刷牙、小便、穿衣服、刮胡子,一切的声音都很小,就像录音机上的旋钮一样,音量调到了最小。可这时,即便针掉在地上,我也能听得一清二楚。我的呼吸,仿佛也静止了。
他提起了箱子,掏出钥匙,在用钥匙关门。门关上了,外面电梯发出吱吱扭扭的声音,向上升起,停在了我们的门口。就是这一刻开始,我突然发现自己能清晰地听见电梯开门关门、上来下去的声音了,我的神经,从此又和我们家门口的两部电梯的钢缆连接在了一起。
我下床,去查看他刚才拨出的电话号码。很熟悉,是小崔的。他的一个手下,叫了我三年姐姐的一个女孩子。前不久她出差还曾给我买了件羊毛衫,她说淡黄色非常适合我,而且,样式也很高贵大方。
说老实话,我并不喜欢小崔那样的女孩子,太张扬了。但也许这是八十年代年轻女孩子的通病吧。她总是说,她不喜欢谁了,谁谁的裤子颜色太老土了。而且,大家都吃着饭,她也敢说自己便秘的事儿。当然,她说话的方式会很巧妙,是那种能让大家笑起来的,只是事后我自己想想,会觉得这孩子真是没轻没重。
可她对我很小心,甚至总是有点情不自禁地巴结我。那时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还真以为她是崇拜我呢。因为张山曾经对我说过,小崔夸我举止优雅,气质不俗。她送我的羊毛衫,虽然我穿颜色有些太嫩了,而且显得苍白,但为了让她高兴,前不久他们部门聚会时,我还专门穿上了它。
张山大清早拨的这个电话,我猜是他在告诉她,他已经起来了。难道她在叫他起床?呵呵,这事让我觉得很有想头。
我睡不着了,就爬起来。烧了开水,先泡壶茶喝。茶叶在水中慢慢打开蜷缩的身子,等全部打开,也就沉没了。
我常给我的朋友们说,这套房子,我最喜欢的地方,不是客厅,不是阳台,竟然是厨房。因为一来厨房有窗口,而且不像客厅那边,对的是大马路,它外面的风景,是小区的背面,一道缓缓的斜坡,爬满了攀援植物的围墙。二来厨房窗户对着的高楼,是个五星宾馆,到了晚上,黑色的玻璃后,灯光点点,很有点异度空间的感觉。
厨房的窗口不大,正好够我看到外面,而外面看不到我这里。
在等茶水能喝的时候,我走到灶台前,开始给自己做早饭。我突然发现,外面飘起了雪花。天色灰蒙蒙的,刚刚有点亮色。我拿出一瓶豆奶,打开,倒进锅里。火苗蹿起来,再关小。装了燕麦片的盒子,拿在手里时,发处刷啦啦的声音,可等开始拿勺子舀时,你才会看到它们并不像声音听起来那么脆。我舀了三勺,放进锅里,一边慢慢搅动,一边看着它粘稠起来。
我不知道小崔是什么时候,开始和张山有了这样的关系。但我想,我真要去问,他们谁都不会承认的。如果说,买西瓜那事儿是根线头的话,这个早上的电话,已经让我寻着这线头,走得更远了一些。
他们是一起出差,顺便做一番时间的约定?还是只是她专门叫他起床?我将粘稠的燕麦粥一点点拿勺子盛进碗里,小心翼翼地放在灶台上,一边看着窗外的雪,一边慢慢地将麦片送进嘴里。豆奶有点甜了,每一次吃燕麦片时,这感觉都会呼之欲出,在我的嘴边令我颇有微词。可下一次,我走进超市,仍然会径直走向那排熟悉的货架,取下这个牌子的豆奶,仍然不重新去找另一种不加糖的豆奶。 。  。。  想看书来
第四章 美里:爱情无形(5)
外面一定刮风了,因为有雪粒敲在了窗户玻璃上,发出小虫子碰撞玻璃的声响来。
天亮了 ,对面宾馆有人走了出来,拖着行李。那里的旋转门常常让我心驰神往,因为它就像一个小小的中转站,从这里进出的人,脱离了日常熟悉的生活,从一个场景进入了另一个场景。我有好多年都在渴望着这样的时刻,拉着行李箱,站在一个陌生城市的酒店门口,不是出差,也没有具体的安排,所以目光游移,不知道下一步将走向哪里。
渴望归渴望,但这么多年,我和张山甚至连一次单独的旅游都没有过。工作太忙了,他升职很快,令我骄傲。我不能再提出多余的要求——我只需要比以前花更多的时间来听他的声音就好了。
这天下午,我打电话到张山的办公室,我说我找小崔。小崔在,没有出差。我问她那件毛衣是她在青岛什么店买的,我说我有同事也很喜欢这件衣服,正好她要去青岛。这个借口是我想了好久才想出来的,目的只是想试探一下她是否在上班。但我觉得她并不太相信我的这个借口,她笑的声音很尴尬。
四天后,张山出差回来了。地上的冰已经开始化了,院子里的树下堆积着一些脏土,进门时鞋后跟会带进来一些新泥。进门前,他在外面跺脚,进来后则用力在鞋垫上蹭来蹭去。我在厨房洗菜,让水龙头流着水,没有说一句话,晚上,也没有给他擦鞋子。
我想,我天性就是一个不大容易想得开的女人,糟糕的是,我还特别敏感。这真是人间悲剧,一点也没有办法。
第三天,他洗澡,竟然带了手机进去。我突然打开门,他正在水雾中声情并茂地说着什么。我失去了控制,一把将他的手机抢到了手里。他没有穿衣服,所以毫无反抗之力。我放在耳朵上,正听见小崔嗲着嗓子在说:“那你当初怎么跟人家说的。”
我手在发抖,听见张山从身后蹿出来。我的声音没有办法地尖锐嘶利起来,我几乎冲着手机喊叫道:“小崔,你死去吧!”
我以为喊完这声,我就会死去了。可糟糕的竟是,我既没有昏倒,也没有哭泣,甚至两腿发软,站不起身来都没有。命运并没有一点点改变,手机已经被张山抢到了他自己的手中,看也没看他就将它掐了。然后他一言不发地,擦干身体,穿好衣服出门了。
冷战开始了。虽然从买西瓜那一刻起,我就想象如果这一天真的来临,我该怎么办。方法可以说是想了无数种,好在现在类似的书和电视剧都足够多。但事到临头,我依然乱了阵脚。第二天晚上,我竟将小崔约了出来。我记得亦舒曾经写过类似的一本小说,大太太和小妖精谈心,最后将狐狸精打败。我想,既然她平时崇拜我的优雅、风度和家世,那么我拿出足够的派头和智慧来,怎么也会让她自惭形秽的吧。
事实证明,这个方法超级愚蠢。首先她迟到了半个小时,其次,她打扮得光彩照人,明艳逼人。女人一旦在外形上处了下风,心理上至少就输了一半。她太年轻,也太老练了。她知道我在大庭广众下不可能撕下脸面,她就用一种非常慵懒、游戏,甚至可以说是轻慢的态度来对付我。
她给我看中指戴的一个样式独特的镀银戒指,告诉我,那是去年冬天他们部里去泰国出差时,张山买给她的。
不等我说话,她就抢先一步,说:“我知道他也给你买了东西,是个项链,六千多,比我这个贵多了。那样式还是我帮他挑的呢,你也知道的嘛,男人,最后舍得花钱的,还是给自己的老婆。我对这个无所谓,他又不是我的老公,不过当零食吃吃。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第四章 美里:爱情无形(6)
我没想到她会用这样的口气跟我说话。它大大超出了我的智力范围和承受程度。小崔还告诉我,我出差的时候,张山还带她来我们家里住过,她帮他洗衣服,还洗过我的一条*。她那么轻描淡写地说着,我嘴里的食物突然就无法下咽,迫不及待地吐了出来。
那天我们吃的是西餐,因为我觉得西餐馆的环境可能比较安静。我本来想就着牛排,跟她好好谈谈心,结果是,她恶心了我两个回合后,突然接到电话,有人在饭店门口要接她去唱歌和蹦迪。
“没办法啊,姐姐,”她冲我说,站了起来,将紧凑的毛呢短裙拉了拉,黑色紧身毛衣,黑色的靴子系着黄色的带子,全身上下,说不出的帅气。她走了,我食欲全无,心境灰暗,被她羞辱后,还替这顿饭买了单。
并不便宜。
我和张山,是在一个秋天认识的。我上大四,正在工厂做设计实习,表姐结婚,我请了一周的假回西安。婚礼前两天,表姐让我去她那里看婚纱,另外还有几件婚礼上需要换的衣服,旗袍、西式风格的长裙,还有一些别的。为了感谢我专门回来,她送了我一套薄呢套裙,绯红色,有着银灰的波浪纹。读书这么多年,我还从没有穿过样式这么讲究、颜色这么雅致的衣服。回北京的那天,在火车上,我就穿着这套衣服。
那天下着雨,阴凉的秋雨。水珠积攒在火车的窗户上,又顺着玻璃汩汩流下。外面的一切,都仿佛软了,化了,偶然能看见庄稼收干净了的地里,有麦垛立在那儿。湿漉漉的,一晃而过。
张山走到了我的下铺旁边,问我他是否可以坐下。我拿起放在边上的帆布斜纹小包,他就挨着我坐下了。
他在我斜对面的上铺。开始的时候,我并没有看到他。他在厕所的那边抽烟来着。我在看书,是本侦探小说。他在我边上坐下后,也没有跟别人说话。直到乘务员推着食品小车走过来,我合起了书,他突然问我:“是去北京出差?”
这是第一次有人这样问我,出差?这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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