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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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徒- 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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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话。甩掉手中的青铜棍,双臂交差一起,恶狠狠的和曹无伤撞在了一起。
要说,曹无伤这两年本事可比以前高出了不少。特别是拳脚上地功夫,虽距离刘阚还有一大截子,可在沛县,除了樊哙和周勃之外。也只有夏侯婴能和他平分秋色。蓬的一声,曹无伤却是马步虚浮,连退两步。心道一声不好,他立刻明白了,眼前之人的力气,可比他大。
那汉子身后。还跟着十几个人青壮,紧张的看着两人,但没有人站出来帮忙。
五百年春秋战国的动荡,培养出了一种刻在骨子里的尚武之气。即便是儒风极盛地齐鲁之地,也同样有这是崇敬英雄好汉。虽然,秦法严禁私斗,可在市井之中,一言不和大打出手的事情。却屡禁不止。只不过,如果不是什么深仇大恨的话,基本上是不会拔剑相向。
“这家伙倒是个好汉,没有用兵器。”。101'du。net
刘阚笑着对审食其说:“不过依我看,老曹不是对手。”
审食其自顾自的斟上一杯酒,喝了一口后笑道:“废话,用兵器地话。那可不是普通的斗殴了。”
王信突然闷声道:“五个回合?”
“信。你说什么?”审食其问道。
刘阚说:“信的意思是说,老曹撑不住五个回合!”
“不会吧。怎么着也能顶十个回合不败吧……”
审食其这边话还没有说完,那大汉突然猱身而近,招出一式黑虎掏心,快若闪电一般。
曹无伤躲闪不及,被大汉正打中了胸口。只觉一股巨力传来,一下子把他给砸翻在地……
“老曹,你真没用!”
审食其拍着食案大叫:“亏老子还说你能撑过去十招呢。”
“废话,这家伙的力气不比老灌的小,甚至还盛几分……我不行了,阿阚……给我报仇啊!”
刘阚噗的喷出口中的酒,很无奈地看了一眼曹无伤。
摇摇头,长身站了起来,迈步向那大汉走去。足足比大汉高了一大截子,那浑实若山一样的身材,令大汉平生了一股莫名的压力。心道一声不好,连忙向后退了两步,守好门户,沉声道:“这位老兄,刚才只是一个误会,别……”
“那你先让我揍你一顿,然后我再说是误会,向你道歉如何?”
刘阚倒也不是生气,只是有些见猎心喜。再加上曹无伤在旁边装死狗,如果不出手说不过去。
大汉闻听,勃然大怒。
“你这老罴,难不成我还怕你?”
俗话说的好,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大汉健步冲上,故技重施,甚至比刚才还要迅猛。
如果是曹无伤,这一下子怕又要飞起来了。
可他现在面对的是刘阚,却毫不退却,跨步屈肘,同样是一招铁门闩,但力道却猛了数倍。
“开!”
刘阚口中一声喊喝,崩开了大汉的拳头。
“信,你说说,阿阚几招能胜?”
“十招!”
王信憨憨地说:“那个人的力气和灌叔差不多,但是比灌叔灵活。主人肯定能胜,不过却需费些手脚。”
说话间,刘阚和那大汉拳来脚往,已过了七八招。
暗赞一声这汉子好本事,不过手上却没有放慢,拳挂风声,呼的轰出。眼见那汉子已做好了准备,在中途又突然变招,身体腾空而起,屈肘下劈,蓬的把那汉子砸的连退了数步,一屁股坐在地上。
“主人,好一招斩葫芦!”
那大汉一个懒驴打滚,顺势抄起了青铜棍。
在他身后的青壮,呼啦啦涌上前来……
“喂,不要打了!”
刘阚却在这时候收手,笑着退回席上,“这大好的天气,打架多煞风景,不如坐下来喝酒吧。”
大汉一怔,有些犹豫的看了刘阚一眼。
摆手示意身后地青壮退下,同时把青铜棍交给同伴,上前两步一拱手:“在下伊芦(今连云港市灌云县伊芦乡)钟离昧,刚才是我莽撞了些,还请见谅。”
钟离昧?
刘阚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不由得微微一怔。
有点耳熟,但记太清楚了……钟离昧,好像是项羽的人吧……哈,难道还是名人不成?
曹无伤忍不住插嘴道:“伊芦在什么地方,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你不说话会死人吗?”审食其如何看不出,刘阚对这个叫钟离昧的家伙,产生了兴趣,忍不住端起酒杯,“喝酒吧,话真他娘的多。你这家伙,迟早死在你这张嘴上,喝酒喝酒。”
刘阚也不知道伊芦在什么地方。不过他不会像曹无伤那样的莽撞询问,而是说:“好汉,刚才我们喝酒,不知怎得罪了阁下?”
“啊,这个……”
钟离昧有些不好意思,看了一眼那食案旁边的酒瓿。
这时候,客栈主人从柜台后钻了出来,陪着笑说:“客官,客官……事情是这样。这几位也算是我店中地常客,就住在郯县以东地伊芦乡,路途有点远,走路大约要一天的时间。平日里会打些野味,来我这里贩卖,还好两杯杯中之物。几位客官地酒好,他以为是我不卖他。
所以……误会了,真的是误会了!
钟离,你这小子也是,叔这里有好酒,难道还会不卖给你?这酒,是客官们自己带来的酒水。
知道这是什么酒吗?这叫做窖酒……我这小地方哪有可能进到?”
钟离昧面红耳赤,挠着头连连道歉。
“哈,这又算得了甚大事?”
刘阚过去一把拉住了钟离昧的胳膊,笑道:“钟离兄喜欢我们这自酿的酒水,也是我等的缘分。店家,莫要再解释了,我不会生气……哥几个若不嫌弃,我们不如同席而作,畅饮一番如何?”
说着话,刘阚对审食其说:“其哥,你带了多少酒?”
“没多少,十瓿而已。”
那店家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十瓿,还不多?估计这酒在市面上,至少要三五千钱才能喝道吧。
“这是你酿的酒?”
钟离昧诧异的看着刘阚,“还未请教您尊姓大名。”
刘阚微微一笑,“在下刘阚,早先住在沛县,如今居于楼仓……怎么,你听说过我的名字?”
“你就是刘阚?”
钟离昧露出一抹惊色,失声叫喊了起来。





第一部 潜龙勿用 第一二四章 红豆生南国
 更新时间:2009330 20:27:56 本章字数:4096


事实上,连刘阚自己都不知道,他如今已经成了泗洪东海一带的名人。
且不说别的,单他在楼仓设计诛杀丁弃的一战,让许多人都记下了他的名字。在人们的口中,刘阚是个杀人不眨眼,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儿。特别是那些对刘阚恨之入骨的六国后裔,更变着法子制造谣言。虽然说还达不到那种能令夜儿止啼的效果,但也算是凶名昭彰。
东海郡,虽然是以移民为主,但作为齐鲁和故楚交汇之地,自然也不可避免的收到了影响。
好在,这钟离昧所在的伊芦乡,原本就是一块蛮荒之地。
距离郯县有些距离,大国的教化也并非特别的严重。虽然那谣言把刘阚形容的赤面蓝牙,若同鬼怪一般。但在钟离昧等人的心目中,只是觉得刘阚凶恶了些,倒也说不上什么仇恨。
不过如今一见真人,似乎和谣言里的不太相同。
有道是,谣言止于智者。钟离昧虽然没读过书,也不识字,可为人很机灵。
智者,不一定是那些饱读诗书的人。乃至于说,书读的多了,有时候还会变成愚者。钟离昧算得上一个智者。从一开始就不怎么相信那些谣言,如今见到刘阚,虽吃惊,却无敌意。
倒是那店家着实吓了一跳!
我的老天,这瘟神怎会出现在我这儿呢?
行为言语之中,就多了几分畏惧。刘阚看了一眼那店家,从怀中取出一块金饼,扔到了店家手里。
“有甚好吃的。只管上来,酒若是不够,就去别家里进。若钱绢不足,但说无妨。我要在这里请这些兄弟吃酒,你莫要再打搅。去把大门关上,损失多少金钱。我到时候一并补足。”
“够了,够了的!”
店家捧着那金饼,却好像捧着一块烧红了的铁块,心惊胆战地走了。
刘阚一摆手。“昧兄弟,刘某是老秦人。在你等眼中,也许属于那种穷凶极恶之辈,可敢与我同席?”
钟离昧扬眉一笑,“有何不敢?”
说完,他转身对那些青壮说:“兄弟们,今天杜陵酒神请客。把食案摆在一起,放开肚子吃喝。”
那些青壮,显然是以钟离昧唯马首是瞻。
闻听齐声喝了一句:“谢杜陵酒神。”
一群人动手,把食案拼在了一起。店家屁颠的跑过去收起了幌子,关上了大门。厨上流水一样的奉来菜肴,虽不是什么好菜。但也极为丰盛。一坛子一坛子的酒,放在了食案旁边。
钟离昧斟上一碗酒,“在下谢仓令了!”
他也知道,刘阚如今是楼仓仓令……
刘阚微微一笑,举起酒碗,一饮而尽。大家都很有默契的没有说别的事情,只是开怀畅饮。
“昧兄弟,伊芦在哪儿啊。”
“哦。就在朐山脚下。”
刘阚一怔,脱口问道:“可是东门阙之朐山?”
“正是!”
刘阚不由得笑了。正所谓无巧不成书,古人诚不欺我!我这边正说着要去朐山,这边就有人送上门来。只是,刘阚也知道欲速而不达地道理。看得出来,钟离昧是个很有主见的人。
和这种聪明人说话,耍花招是不太可能。
反正将来在东门阙设立盐场。少不得和钟离昧打招呼。只需要一个机会。到时自然水到渠成。
曹无伤诧异道:“阿阚,你不是也要去朐山吗?”
钟离昧疑惑的抬起头。“仓令要去朐山?”
刘阚点头说:“正是……我与巴蜀秦家,要往朐山一行,看看那里的情况,将来好设立盐场。”
“哦!”
钟离昧恍然大悟,“这件事我倒是听人说过。没想到竟是仓令。”
刘阚摆手笑道:“我可不是主事地人,不过是想跟着人家沾点光而已。此次,我只是随行。”
“原来如此!”
钟离昧点头道:“既然如此,昧且预祝仓令成功!”
“借你吉言,干了!”
大家不再就这个问题而纠缠下去,推杯换盏的好一番喧闹。刘阚了解到,伊芦乡大都是当年的郯国后裔。郯国被灭之后,其后裔逃离故土,转移到了伊芦。那里偏僻,且有临近大海。齐国人也不想做的太绝,在招拢无望之后,索性就放任之,由着这些郯国后裔在伊芦。
一晃,百余年……
郯国的概念,已经多多少少的单薄了。
甚至许多人忘记了,曾经有这么一支少昊后裔组成的国家。即便是伊芦人也是如此。如果说刚开始还有人记得要复国。但随着一批有一批地人老去,如今大多数伊芦人,以记不得当年的郯人身份。钟离昧却还记得,酒酣时,竟忍不住感慨万千,诉说这世道的沧海桑田。
刘阚只是在一旁静静聆听。
郯人的思想观念,传自于郯子,有点近似于儒家的学派。
但有不同于儒家思想……具体哪里不同?刘阚又说不太清楚……
这一场酒,直喝到天将晚。
钟离昧告辞启程,踏着暮色,和他的那些乡亲们,走上归途。他们必须要赶在城门关闭之前出城,连夜动身,回转伊芦乡。刘阚虽有心挽留他们,却被钟离昧婉转拒绝。
他地理由很充足:已离家多日了,该早些回去,以免家中人挂念。
分别的时候,钟离昧还送了刘阚一个红布做成的兜囊。里面装着一些红色的豆粒。
据钟离昧介绍:这是东海地特产,佩带在身上,具有驱散蚊虫的效果,适合野外宿营所用。
刘阚却一眼认出,这红豆,正是后世所称的相思子。
这一夜无事。
第二日一大早。刘阚带着吕释之和王信先行启程。而审食其与曹无伤,则回沛县去了。既然同意了刘阚的提议,那么就需要着手准备起来。别小看这件事,许多细节之处。颇费心思。
首先,不能声张。
其次呢,一些已经定下来地合约,必须要尽快履行。
其三,要请陈禹和灌雀前来,讨论一些事宜。毕竟这酒场一旦迁至江阳,伴随之来的。就有无数地麻烦。运输问题,资金的周转问题,存货的问题……等等一系列事情,都需好好商议。
刘阚从来都是甩手掌柜,这些具体的事情,就要由审食其来解决。
刘阚与秦曼汇合之后。在此踏上旅程。离开郯县,一路尽是荒野,有时候走一整天,也见不到一个人影。
东海郡郡守早已经接到了咸阳发来地诏令,要全力配合秦曼。
所以,还派出了一个熟悉伊芦乡情况地卒吏随行向导,倒也地确是减少了不少不必要的麻烦。
“曼小姐!”
刘阚把钟离昧给他地那包相思子转赠给了秦曼,“听人说。这玩意儿能驱散蚊虫。咱们这两天怕是要露宿荒野,天气渐热,怕是蚊虫肆虐之时。你带上这个,说不定能起到一些作用。”
秦曼美目眨动,秋波闪烁。
“这,叫做什么名字?”
“好像叫相思子吧。”
那随行的卒吏看了一眼,笑道:“仓令果然是有见识的人。这东西地确是叫相思子。而且还有个故事呢。”
“哦,还请赐教。”
那卒吏说:“其实也没什么。传说早年间。故宋康王门下有一舍人,名韩凭。其妻甚美,故康王夺之。韩凭因而自刎,其妻闻听之后,也投台而死,并遗书康王,请求与韩凭合葬一处。
但您想啊,康王哪会同意?
不但没有将二人合埋,反而让人把他们分埋之,并且两冢相邻,虽近在咫尺,却无法相合“啊,这康王好狠毒的心肠。”
秦曼闻听,忍不住一声惊呼,手捂樱唇,那美目之中,泪光闪烁。
女人,果然是女人……
刘阚在一旁忍不住嘀咕了一句。秦曼给了他一个白眼,似是要这煞风景的人,立刻闭上嘴
卒吏呵呵一笑,“但是谁也没想到,下葬之后的第二天,在两冢边上,生出了大梓木。只数日,枝芽相连,根结相错……有雌雄鸳鸯栖栖息于树上,晨夕不去,交颈悲鸣,煞是感人。
宋人因而哀之,故名相思树。
这相思树产下的树籽,颗粒浑圆,其色赤红。因而有人说,这树籽乃韩凭夫妇的血泪,故名相思子。”
听完这一段话,秦曼美目泛红。
“这康王端地该死……”
一旁刘阚也轻轻点头,自古以来,这凄美故事最能打动人心,哪怕是男人,也会为之感动。
悠悠一声轻叹,“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秦曼闻听,不由得微微一怔。
侧螓首,睁大了眼睛看了一眼刘阚。
刘阚却叹了一口气,一欠身道:“一时有感而发,还望曼小姐勿怪……“
说完,催马前进。王信和吕释之两人也忙跟随上去,只留下了满天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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