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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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徒- 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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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阚拨了五十匹马给灌婴,让他组建出一支骑军。想要组织骑军,可不是容易的事情……战马是关键,还要有精于骑术地人。这需要时间,非一蹴而就的事情。刘阚并不很心急。
当然了,他还留着一招杀手锏,不到关键时候,不会使用。
就在刘阚准备的时候,秦曼领着一队护军,从远方施施然而来。
不同于大家闺秀,秦曼也是骑马,而且看上去骑术非常的精湛。还是那天看见地一身打扮,青衣绿袄,不过身上多了一件青铜轻甲。秀发挽髻,黑丝带抹额。马鞍上,横着一杆铜,腰中配一柄短剑。黑色的披风,猎猎而动。胯下一匹白马,地确是别有一股飒爽英姿。
护队在距离官署还有三百步的距离时,齐刷刷停下来。
秦曼催马来到刘阚面前,微微一欠身,“大人,可曾想好了答案?”
刘阚抬起头,淡定一笑,“三日之前,刘某已经给出了答案。只不晓得,曼小姐可否满意?”
对付这种心比天高的女人,你必须要比她更高傲,更有自信。
秦曼眼中闪过了一抹戏谑之色,轻声道:“曼自出川以来,尚未见有人如大人这般的狂妄。
大人给出的答案,很有意思。
但是最终是否能令家祖满意,曼还需禀报之后才会知晓。
不过看在大人的答案如此有趣,曼倒是很想知道,大人这份信心,又是从何而来?
这样吧,若大人有兴趣,不妨随我先往东门阙一行。不过曼不敢保证,家祖会同意和大人合作。”
“我想……清老定会同意!”
刘阚说完,翻身上马,“曼小姐,请先行。”





第一部 潜龙勿用 第一二二章 走马郯县
 更新时间:2009329 19:37:23 本章字数:5020


秦曼随着护队,策马而行。
一双美目,饶有兴趣的打量走在前面的刘阚。这个外表粗豪,但内心实际上很细腻的家伙,让秦曼感到无比的好奇。奶奶说,这个人有贵人相。可不管怎么看,她都没有看出贵气。
如果是别人,秦曼肯定会不屑一顾。
但据自己的祖母说,评价这句话的人,是浮丘仙长的师叔,大名鼎鼎的徐市。奶奶对徐市做的事情,非常看不上眼。但对于徐市的道行,却又非常佩服。那一首占蓍(音sh,平声)之术,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对于观气望气之法,更称得上是这大秦治下的第一人。
想必不会看差了吧!
秦曼对自己说:自己不懂得观气,所以也无法看出这家伙究竟是那里有贵气。
不过,此行路途漫漫,正可以暗中观察。一个小小的仓令,居然有这么大口气,倒是少见。==
而刘阚,对于秦曼的这种心思,丝毫不觉。
他和王信在前面开路,策马徐徐,观赏沿途风景,倒也逍遥自在。
如今的王信,已十一岁了。
身长七尺,俨然一个小大人模样。他所学颇杂……和刘阚学过拳脚,也练过太极,跟着灌婴学骑术,箭术也小有成就。跟刘巨玩耍,打熬力气;和曹无伤学习使,连曹无伤也非对手。
一杆一丈八尺长的铜,重六十余斤。
王信所缺少的,只不过是历练,真真正正的战场搏杀。
用曹无伤的话说:再过十年,等这小子长大了,天下能制住他的人,恐怕是屈指可数。
对此。刘阚也颇为期盼。
不晓得这个傻小子,在未来会闯出什么样的名号呢?
从楼仓出发,需经僮县,渡泗水,从下相和凌县之间穿行。****过司吾(今马陵山畔)后一路北上,就是郯县所在。这一路,倒也平静。未发生什么事情。这也难怪。这年月能成群结队,全副武装的在官路上行进,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就算不是官军。谁又敢出面招惹?
而且秦曼也颇通晓事故,沿途行止,很有章法。
路过州县时,总会派人先行拜访。而且从不扰民,大都是在野外宿营,倒是让刘阚暗自点头。
有如此身家,又能不骄不躁,地确是很少见。
只是。心里又多了分顾虑。虽然说让自己随行,但能不能和秦家搭上关系,目前还不一定。
刘阚并没有急于告诉秦曼把花雕迁入江阳的事情。
这并不是一个多大的筹码,只有在天平倾向自己的时候放上去才有用处。==冒然提出来,反而会让人家觉得你上竿子和人家凑近乎,也就落了下乘。好钢要放在刀刃上,正是这个道理。
在司吾停留了一日之后。护军继续行进。
两日后抵达郯县。
郯县这个地方。在春秋时曾是郯国所在。姓已,是少昊帝后裔。郯国曾有一位国君。大大的有名。姓名已经无从考究,人们尊称其为郯子。据说这位国君学问广博,在一次前去鲁国朝见国君地时候,鲁王就向他请教了关于少昊以鸟为官名的缘故,这位郯子回答的很详细。
这件事被载入了史册,留下了关于古代官名官制形成演变地重要资料。
儒家圣人孔丘当时只二十七岁,在听到了这件事后,更坚定了求学地信念。以至于在后世唐宋八大家之一的韩愈,在《师说》之中,留下了孔子师郯子的语句。如今,郯国早已不在,郯子尸骨也难以寻找。但是秦曼在抵达郯县之后,还是在郯国宫门外,拜了三拜。
这叫做尊师重贤。
在刘阚前世生活地时代里,尊师重道已经变成了一句空话。
学生可以打骂老师,老师呢,对学生不闻不问。都说后世是发展,但在刘阚看来,后世……远不如今朝。
他没有听说过郯子这个人,但秦曼还是很耐心的向他解释了一番。
刘阚亦肃然起敬,在国宫遗址前,有模有样的拜了三拜,权当作是他对先贤们的一种尊重。
却未想到,这很平常的举动,却让秦曼好感大增。
“阿阚,阿阚!”
在郯县城门口外,审食其曹无伤已经等候多时。在接到了吕释之的通知后,三人急急忙忙的赶到了郯县。这也是自刘阚离开沛县后,第一次和审食其见面,自然少不得一番寒暄。^^^^
“仓令大人,这就是你说的朋友吗?”
秦曼走上前,看了一眼审食其和曹无伤,而后一笑道:“曼不打搅你们团聚了。今晚我们在郯县留宿,我拜会了县长之后,就在城外扎营。明日卯时动身,还请仓令大人,莫要忘怀。”
“这是自然!”
刘阚点头答应。
秦曼在四个家臣地陪同下,直奔县衙而去。
审食其看着秦曼那曼妙的背影,忍不住啧啧了两声,一把攫住刘阚的手臂,“阿阚,这妞儿是什么来头?”
“怎么?动心了!”
审食其嘿嘿一笑,“你是不晓得,当年咱四兄弟,你已成婚,阿厉也已定亲。如今就连老曹这家伙,也订了一桩如花似玉的美眷,只说待来年,就要成亲了。只我一人,尚形单影只。”
曹无伤的脸,有点发红。
“阿其,你莫说我……你自己不争气,若不是整日流连奚馆,这沛县多少好女子,不抢着要嫁你?”
刘阚,不禁哑然失笑。
“其哥,我急急忙忙叫你来,是有要事和你商议。”
审食其也收起了嬉笑面孔。“我在城中已包下了一间客栈,正好可以商议事情。走,我还带了几瓿好酒……嘿嘿,刚出窖的四年窖酒,咱们兄弟边喝边说话。也有好长时间未能一醉了。”
“甚好!”
五个人就这样,结伴进了郯县,直奔一家客栈而去。
客栈的主人。见到审食其地时候。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活脱脱孙子状,把五人领进店中。
“阿阚。^^^^你不知道!”
曹无伤打起小报告,“这家伙如今风光地很,走到那儿都摆出他泗水花雕主人的身份。你看,这小客栈地主人家一听他的名号,干脆把整个客栈都晴空了。娘地,你别听他胡说八道,他那是包下了客栈,是人家根本不敢收他的钱两。如今只这酒肆中还在营生。嚣张的很呢。”刘阚这心里,却没由来的一沉。
越风光,怕是越不好说动啊……
将心比心,换做自己,如果不是知晓一些未来的事情,怕也会满足这种风光地生活吧。审食其也是如此……别看曹无伤说的酸溜溜,只怕对于如今的这种风光生活。也是非常地惬意。
怀着心事。在靠窗地位子上坐下。
吕释之和王信一人两瓿花雕,摆在了酒桌旁。
那店主人很识趣的将屏风拉开。形成了一个独立的空间,以方便刘阚等人谈论事情。^^^^这几位爷都不能怠慢了。伺候地好,人家从指头缝儿里挤出点东西来,都够他这个小客栈受用。
“阿阚,急急忙忙的把我叫到这里,究竟有什么事?”
和吕雉说过的话,可不好对审食其说。
刘阚沉吟片刻,喝了一口酒,轻声道:“其哥,我这次找你过来,是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讲。
恩……我想停了沛县的酒场,迁到江阳。”
审食其若无其事的说:“好啊,那就停了呗。”
吕释之瞪大了眼睛,看着审食其,轻轻推了一下,“其哥,阚哥的话,你到底有没有听清楚。”
“我当然听清楚了,不就是停了酒场……慢着,停了酒场?为什么?”审食其这才反应过来,一下子变得激动了。
一旁曹无伤也不解的看着刘阚,“阿阚,好端端地,干嘛要把酒场停了?还有,你说的江阳,又在何处?”
刘阚叹了口气,“我就知道,你们不会同意。^^^^”
审食其急了,“阿阚,不是我不同意,只是,只是……江阳在哪儿啊!你若是说,想把酒场搬去楼仓,我也没有意见。可这江阳……我连听都没听说过。还有,好端端的,为甚停了?”
“江阳,在巴郡!”
噗……
曹无伤一口酒喷出来,剧烈的咳嗽起来。
“巴郡?”
他惊叫道:“阿阚,你开甚玩笑?咱沛县四通八达,好好的生意不做,却要跑到那巴郡作甚?
巴郡……我可是听说过,距离泗水隔着万水千山呢。而且道路崎岖,很不方便,去那里作甚?”
刘阚很苦恼。^^^^
“其哥,我不能说。”
“是不是为了那个小妞
审食其说的小妞儿,指的是秦曼。
刘阚苦笑道:“你看我像是那种为了女人,什么都不顾地人吗?把酒场迁入巴郡,地确是有她的原因,但是却很小……这个女人地身份,想必你们也看出不同寻常了吧。事情是这样……”
刘阚一五一十的把秦曼的来头解释了一遍,只听得审食其和曹无伤,目瞪口呆。
“具体的原因,我不想解释,也不能解释。把酒场转入巴郡,不仅仅是因为要和秦家合作。
事实上,人家愿不愿意和咱们合作,还不一定。
以秦家的财力,咱们赚的那点钱,在人家的眼中可能根本不值一提。就算不能合作,我也要把酒场转到江阳。其哥,无伤……这酒场有你们的一份子,我只想问,你们同意不同意?”
审食其和曹无伤,都沉默了!
吕释之的心砰砰直跳,看着刘阚,那眼中的意味又有不同。
秦家的势力可真的是可怕……估计自家老爷子那点家产,和人家一比,连根毫毛都算不上。他不是惊讶秦家有多大的背景,而是惊奇于刘阚,居然能和这么大的家族说上话?而且还是合作……我的个天,若是换成自家老爷子,怕是早就上杆子去了,可是阚哥还能冷静。
刘阚在吕释之心目中的地位,又噌噌的上了一个台阶。
虽然说大姐的男人如今在沛县干的也不错,可是比起阚哥来,简直一个是天,一个……唔,连地都不是。
“话,我就说这么多,你们怎么说?”
曹无伤扭头看了一眼审食其,又看了看刘阚,“既然阿阚这么说了,我没啥意见。阿其要同意,我就同意。”
“其哥,你一句话。”
审食其闭上眼睛,喝了一口酒。
半晌之后,他突然笑了,“阿阚,我知道你这家伙不一般。当初兑换秦币的时候,我就知道。
你既然这么决定,一定有你的原因。
咱们当初一起干的时候,我和阿厉就说过:小事情我们处理,大事上,你来做主。
你要把酒场迁入巴蜀,我没有意见。但是一个问题,我和无伤怎么办?去江阳,还是去楼仓?”
刘阚想了想,开口回答说:“我以为……”
这话还未说完,突然间听到酒肆大堂中传来一声怒吼。
哗啦一声响,似是食案被人掀翻在地。紧跟着有人怒声喝骂:“你这店主人好没有道理。明明有好酒,却不肯卖给我们?怕我们没有钱付账嘛?如此欺人,实在是可恨……气煞我也。”
“这位客官,看您这话说的。若有好酒,我怎能不卖?”
“还说没有好酒?”
刘阚几人疑惑着,正准备起身观瞧。
却见身后的屏风轰的一声倒塌,一个大汉,显出了身形





第一部 潜龙勿用 第一二三章 好汉钟离昧
 更新时间:2009330 20:27:56 本章字数:3640


好一个大汉!
刘阚看清楚那大汉之后,忍不住在心里暗赞一声。
身材并不算高,大约八尺上下。一张国字脸,浓眉虎目,相貌堂堂。看年纪,大约在二十一二岁,虎背熊腰,魁伟异常。一件黑色大袍,腰扎虎皮带。跨弓背箭,掌中一根青铜棍。
说是棍,又不是棍。
约儿臂粗细,近两丈长短。
一头是柄,一头却呈现出一个椭圆形的弧度,好像冬瓜锤似地,但在锤头又拉出一段突刺。
这玩意儿可以当棍,可以当锤,也可以当枪使。
看份量,应该有八十斤左右。如果施展起来,绝对是杀伤力惊人。
大汉还算心细,没有推倒屏风,而是拉到了屏风。这也让刘阚对他多了几分好感,轻轻点头。
可刘阚称赞此人,却不代表其他人也会称赞。
曹无伤立刻暴跳如雷,“好你个家伙,想要打架不成?”
这汉子看清楚刘阚等人后,也有点后悔了。刘阚五个人当中,有三人享有军功爵。刘阚呢,倒是没有戴冠到处招摇。可审食其和曹无伤,都顶着进贤冠呢。这些人,可不是普通人!
汉子见此情况,有心道歉。
曹无伤已然跳了过来,二话不说,挥拳就打。
大汉闪身让了开去,口中还说道:“这位兄弟,我不是要和你打架,是这店家太欺负人了……”
“废话少说。看拳!”
无端端被人扰了酒兴,曹无伤怎肯轻易把守,横里一个跨步,这叫做跨涧逐虎,摔膀子就是一招铁门闩。大汉也不是个善茬子,只是刚才看见审食其和曹无伤带着黑冠。不免示弱。
可曹无伤连续两招,却也激起了他的怒气。
“你这汉子,毫不讲理……既然如此,休怪我无礼。”
说着话。甩掉手中的青铜棍,双臂交差一起,恶狠狠的和曹无伤撞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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