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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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徒- 第1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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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钢。组织紧密,碳份均匀,已经适用于铸造兵器和刀具。
盘家经过十二代地苦心钻研,在九炼之法的基础上,创造出七十二炼的技术。
在打制器物的时候,有意识的增加了折叠、锻打的次数。一块钢往往需要烧烧打打、打打烧烧许多次。以战国末年时期,人们所能掌握地材料和设备,盘家最终确定了七十二次的极限。
通过这种手段打造出来的兵器,组织更加细密,成分更加均匀。品质也更加的高绝。
唯一麻烦的就是,这种技术太过繁琐,花费甚巨。想要打造出一件好的兵器,不但需要耗费大量的钱帛,更需要经历漫长的时间。普通人根本花费不起,也耗不起这个时间。所以并不是非常流行。再说了,此时的青铜器正值巅峰时期,用七十二炼之法打造出一件兵器的花费和时间,可以打造出百件优良地青铜兵器。即便是王公贵族,也不愿尝试七十二炼。
盘野老的不得意,一方面是因为律法,但最重要的是。他希望通过他的双手,将七十二炼之法推广出去。再加上他对兵器的质量要求很高,一件在别人看来已经很好的兵器,也许在他眼中,不过是一件劣品。如此一来,找他打造兵器地人越来越少,直到如今声名全无。
七十二炼的技术究竟是什么样子?
刘阚也不清楚。
但是通过苦行者的介绍,刘阚敏锐的觉察到。这种所谓的七十二炼技术。恐怕就是数百年后,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百炼钢的雏形吧。所以。当盘野老查探了水质归来地时候,刘阚率领亲信部曲,出楼仓城十里迎接。把个盘野老感动的,当时就泪流满面,向刘阚效忠。
这时代的人很狡猾,但也有后世远远无法比拟的淳朴和忠厚。
士为知己者死的观念,已经深深的刻在了许多人的骨子里。越是处于社会的底层,越是不得意地人,就越是容易被感动。后来,盘野老听说刘阚手中有一把神兵,就请求一观。哪知道刘阚把赤旗取出之后,盘野老竟忍不住放声大哭。这赤旗……竟然就是出自盘野老祖父之手。
当年盘野老地祖父,为锻造赤旗,耗尽的心血。
亏得当时阚家有那个资本,千金求得一把神兵,在各方面都给予了支持。
盘野老地祖父,当时的大末炼师盘金,竟使用了还只是一个概念的百炼之法,这才打造出了赤旗。
不过赤旗打造成功后的第二年,盘金就病故身亡。
那百炼之法,也就随之失传。盘野老看到当年祖父耗尽心血而锻造出来的神兵,自然格外激动。
也正是这一把神兵,让盘野老死心塌地的追随刘阚。
派人从大末将家小全部接到了楼仓,盘野老好像焕发了第二春一样,整天介的精神抖擞,格外兴奋。
刘阚看完了盘野老绘制的战车改造图纸以后,递还给了盘野老。
“盘老!”
刘阚想了一想,沉声道:“我楼仓如今共有兵车五十四辆,一并交由你来改造。另外,我希望由你来掌控铁庐,我还有一些小物件,需要你来费心。这些东西,绝不能轻易流传出去。
花费多少钱帛,耗费多少时间……
我都不在乎!我只有一个要求,在没有得到我允许之前,铁庐里的秘密,绝不可被人知道。
我会命令吕释之在铁庐外围警戒。没有我的命令,除了你父子六人之外,任何人不得进入铁庐。对外,你只说是为我打造农具,如果有人询问,你就立刻告之行者,行者当知如何处置。”
这言下之意,就是要提防奸细。
虽然不明白刘阚这个命令的真正意图,但是盘野老和苦行者,都感受到了刘阚话语中的认真。
盘野老立刻起身回道:“请都尉放心,只要我在一日,就不会让人知晓铁庐的秘密。”





第一部 潜龙勿用 第一九六章 刘巨将成亲
 更新时间:2009511 23:49:04 本章字数:3729


铁庐,是刘阚筹谋已久的事情……
若推算起来,早在刘阚出征北疆之前,铁庐的概念就已经在他的脑海中有了轮廓。如今,他有身份,有地位,也有能力把铁庐付之以行动。加上盘野老父子到来,更坚定了他的想法。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拥有前世记忆的刘阚,深知这一点。
当然了,这个时代的科技无疑是落后的,而且掌握科技的人,并不是那些饱读诗书的士子们。
准确的说,这个时代的科技,掌握在匠人们的手中。
古人的聪颖智慧,绝不可等闲视之。只是在后世儒家文化确立以后,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令匠人们的地位越来越低。其创造力随着时代的进步,却渐渐的被扼杀,被磨灭。
刘阚并不指望盘野老他们发明创作出火药、灯泡之类的东西。
他所需要的是在现有的基础上加以改进。今天改进一点,明天再改进一点……随着工匠们的地位获得社会的认可,他们的创造力和主动性就会进一步被激发。积少成多,十年、二十年……也许百年之后,历史终究会发生改变。刘阚一直认为,从量变到质变,需要一个过程。
而现在,就是这改变的开始!
程邈被任命为铁庐的总管。这个职务对他而言。倒是正对了性子。
本就不是一个喜欢被公务缠身地人,程邈喜欢的是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至少在许多人眼中,他喜欢的事情,大都难以被人理解。但必须要承认,让程邈掌控铁庐,是个不错的选择。
盘野老是个行动派。程邈是个理论派。
两个人在一起,刘阚非常的放心。这样一来,他就能投入更多地时间,思考更重要的问题。
始皇八年,也就是秦王政三十五年。
随着北疆战事的平息,大秦帝国迎来了自统一以来,最为平静的一年。
六国后裔,随着北疆这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而偃旗息鼓。以不到一年的时间,彻底击溃匈奴。夺河南地千里沃土。迫匈奴余孽退守狼居胥山。如果一定要挑出什么毛病的话,那就是蒙恬斩首超过五十万……当年长平之战,人屠白起也只坑了四十万而已,蒙恬的冷酷的手段,秦军的强横战力,令无数对大秦江山社稷心怀叵测地人,感到一丝惶恐,一丝不安。
年初,蒙恬再次兴兵。
不过他并没有亲自领兵,而是命王离为主将。领三万大军,马踏阴山。月氏国在发现秦军的动向之后,并没有出兵阻止。相反,月氏王下令月氏兵马北退三百里,甚至连像样的抵抗都没有。王离占据了阴山之后。奉命没有再继续推进。同年三月时,月氏王派使者入咸阳求和。除了割阴山以北三百里疆域给大秦之外,又献月氏美女无数。
月氏国很强大!
但这个强大,却是要看比较的对象。
实际上,月氏人很有一点欺软怕硬的意思。在匈奴占据河南地,最为强盛的时候,双方兵力相差无几。可是月氏却不敢喝匈奴对抗,反而割地赠送牛羊,以祈求和匈奴人和平相处。
头曼当时也不敢过于逼迫月氏。
毕竟双方的兵力相当,把月氏逼急了。匈奴人也不好受。
可是在匈奴前脚刚一败阵,月氏国就立刻变了脸色,派出兵马夺回了当年赠送给匈奴人的土地和牛羊。如果在大战刚结束的时候,月氏趁冬季大河冰封,马踏河南地,蒙恬还真不一定能抵挡得住。毕竟大战一场之后,大秦也伤了元气。加之东胡虎视眈眈。也抽调不出兵马。
可是月氏并没有攻击。反而在大河北岸安营扎寨。
秦军凶猛的攻击,让月氏人心惊肉跳。即便是在兵力上。月氏人甚至占居了优势,却也不敢对大秦宣战。老秦人太能打了!据说当年山东六国盾坚矛利,老秦人却不着衣甲,手持残兵。
双方血战,结果却是老秦人拎着山东六国甲士血淋淋地人头活下来。
以匈奴之战斗力,却被老秦摧枯拉朽一般的击败。这样恐怖的战斗力,着实吓破了月氏人的胆。
所以,月氏人不愿战,也不敢战!
而老秦平白得了大好的土地,倒也没有拒绝月氏人地求和。
其实和不和的无所谓!签订协约的最终目的,其实就是撕毁协约……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刘阚看完了李成派人送来的邸报,眉头拧成了一个川字。
对月氏人,刘阚并不担心。他现在所担心的,是狼居胥山的冒顿,还有暂居在东胡的阿利。
这两个人,才是大秦的心腹之患吧。
冒顿一直很安静,也非常的本份。他没有向北展开吞并,而是平静地休养生息;阿利也是如此,不过他如今是寄人篱下,东胡王虽然是阿利的舅舅,可对这个外甥,似乎也很忌惮。所以,阿利非常的低调,在李成的邸报中,阿利只出现过两次,让刘阚感到非常不安。
越是这样,就越是要小心!
刘阚回信给李成,请他继续关注冒顿和阿利两人的动静。
总体而言,刘阚回到楼仓已有半年多了。这半年来,过的倒也算舒心。公务虽然繁忙,但是有曹参陈平的协助,刘阚并不需要费太多地心思。儿子嘛,也一天天地茁壮成长;家里的事情,吕打理地井井有条。自从刘阚杀了那几个门客之后,原本在他门下的食客,陆陆续续的都走了。
一百七十二人,除了被刘阚杀掉的三个人和留下来的韩信之外,如今只剩下三十多人。
门客虽少,刘阚也不在乎。
只是面子上多多少少有些不好看罢了……
吕曾私下里劝说:“阿阚,你其实大可不必如此。以咱们的身家,莫说三十人,就算是三百人,乃至上千人也养得起,又何必太认真呢?你收门客,求的是名……孟尝君有食客三千,其中也不泛滥竽充数者。他心里难道不明白吗?可是他还不是照样装出不知道的样子。
这一点上,你有点比不上姐夫。
姐夫虽然没有你这般的本事,但是在待人接物上,却是揣着明白做糊涂,你应该学一学他。”
刘阚有点不高兴了!
可是他也知道,吕说的没错。
坐轿终须人来抬……孟尝君养三千食客,为的是求一个名,以保全自身;刘邦揣着明白做糊涂,却是因为他没有明白的资本,只能用这样的手段,来吸引一批人,围绕在他的身边。
但刘阚却不能这样做。
韬光养晦的道理,刘阚非常明白。如今他身为泗水都尉,已经是众矢之的。在这种时候,他可以求财,可以求权,但惟独不能求名。谦受益,满招损,如果再去求名,那灾难也就快来了。
现在这种情况挺好,刘阚所要做的,就是维持住这种情况。
这道理,在私下里和吕说明白以后,吕也不是傻子,立刻意识到了刘阚处境的微妙。
“阿阚,大哥和王姬的事情,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吕话锋突然一转,“娘好像有点不高兴了,这段时间,我看王姬也似乎情绪很低落。大哥命运多桀,王姬也是生活坎坷。他两个人能在一起,也是天作之合。娘昨天还和我说,也不知道你究竟在担心什么……不管大哥以前是个什么样的人,可是现在,他终究是娘的儿子。”
刘阚一蹙眉,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吕。
他何尝不知道,自己这样一直拖着,对王姬而言,也会造成伤害。
可是……
刘阚想了想,搂着吕的香肩,“阿,你觉得大哥这个人,究竟怎么样?”
“大哥?”吕想了想说:“大哥虽然得了离魂症,可是能看得出来,他性子非常的淳朴。
他是真把娘当成了母亲,把你当成他的弟弟,更把这个家,当成了自己的家。
我觉得吧,就算是将来大哥能恢复记忆,也不会做对不起咱们的事情。如果他原来的主人敢来找他,以你现在的能力,还解决不掉吗?反正,我是觉得大哥和王姬在一起,挺好。”
“唔……”
刘阚手指轻搓,“你们要是都觉得合适,我也没什么意见。恩,你说的不错,也许我是当局者迷吧,我总是担心,大哥有一天恢复记忆的话,会对我们造成伤害……这样吧,你再去问问王姬姐姐的意思,晚饭的时候,我和娘说这件事。既然大家都这么想,那就早定下来吧。”
“好吧,那我现在就去找王姬姐姐!”
吕站起来,刚准备出门。
却见司马喜从外面急匆匆的走了过来……
“主人,庄外有一个人,说是受主人故人所托,前来拜见。”
总体而言,今天状态很差。





第一部 潜龙勿用 第一九七章 范阳神医安期生
 更新时间:2009513 23:11:16 本章字数:5811


刘阚看着眼前的陌生人,脑子里却想着那故人,究竟是谁?
来人大约有七尺七寸的身高,体态略显单薄,但是很精神。身穿一件白色大氅,带有一股脱俗飘逸的出尘仙韵。五官端正,颌下有一部美髯。背着一个黑色的木箱子,面带着微笑。
“先生贵姓,不知是受何人所托?”
虽则古语有云,人不可貌相。但若生的一副好样貌,终究还是容易得到好感。眼前的男子,虽不说生的有多么帅气,但那种儒雅出尘的气质,让刘阚不由得看重了几分。话语之中,也就多了些恭敬。刘阚不认识这个人,却能感受到,这个人绝非等闲之辈,应该属贤士之流。
“小民范阳安期,有都尉故人书信呈上。”
说着话,来人从怀中取出一卷白绢,双手呈交给了司马喜。
司马喜连忙接过来,恭恭敬敬的摆放在刘阚的书案上,然后肃手退到了一旁。
范阳安期?
刘阚拿起白绢的时候,觉得这名字好生耳熟。似乎是听什么人提起过,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目光在白绢上扫了一眼,眼睛不由得一亮。
“先生在何处与唐厉相识?”
安期回答说:“两年前,小民在南郡与唐生结识,而后又结伴同游,去了黔中、桂林、象郡等地。
大约在半年前,小民在临尘(今广西崇左市)与唐生分别。他要往巴蜀游历,小民则准备回家。临别之时。唐生嘱托小民来见都尉,说是都尉家中有一病人,说不定小民能帮上忙。”
病人?
刘阚又是一怔,心道:这老唐这喉咙里卖的是什么药?我家里哪有什么病人?不过,他这一趟游历,跑的可真够远了……居然跑到了象郡。只是这家伙到现在还不回来,莫非是跑野了吗?
心里想着,刘阚低下头。认真地阅读唐厉写的书信。
一手非常漂亮的秦小篆,刘阚一眼能看出。这正是出自唐厉的手笔。看完了这封信,刘阚也就明白了唐厉所说的病人,居然就是指刘巨。信中说,这安期有白骨生肉,起死回生的手段。是一个了不得的神医。唐厉也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和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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