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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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徒- 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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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拄拐杖,秦清似是沉浸在这山水之间。
许久。她仿佛自言自语道:“这巴郡的山水,我一辈子都看不够啊!”
说完这句话,秦清猛然转过身来,摆手示意秦曼上前,“曼儿,东海郡的事情,还算顺利?”
“一切顺利!”
秦曼轻声道:“司马郡守对我非常照顾,除去一应日常公务之外,他还从郯城征发两千户,一方面可以扩充我盐城地人口。^^^^另一方面也给予了我极大的方便。预计年末,盐城能产出十万石(音dan担)粗盐。明年能产出更多,三年之内。咱们就足以在东海郡扎根。”
“三年,三年……”
秦清在秦曼的搀扶下,走到一棵大树。
有亲随抬过来了一张胡桃木打造而成的胡床。这胡床。源自于西域,在中原并不多见。不过由于秦清有生意在西域进行,故而当地的合作者将这张胡床送给了秦清,也算是一件礼物。
秦清坐在胡床上,拉着秦曼坐下。
“不晓得。我能不能撑到三年!”
声音不大,但是秦曼却听得清清楚楚。忍不住惊诧的看着秦清。“奶奶,您怎么说这样的话?”
秦清微微一笑,“生老病死,乃是平常的事情。奶奶虽然醉心于道,却不是羡门子高和宋毋忌那种坑蒙拐骗之流。生就生了,死就死了,没甚大不了的事情。神仙有神仙的道,人有人地道……以人之道,去求那长生不老的神仙之道。就如同水中月。看似动人,却很虚幻。”
说到这里。秦清伸手抚摸秦曼乌黑秀发。
“我其他的倒不担心,唯担心你,还有这巴郡秀美山川。
秦家如今风光无比,却是奶奶为秦家换来的;我活一天,秦家就能风光一天,但如果有一天我不在,我担心……曼儿,知道奶奶为什么要把你赶去东海郡?秦家人多,可是能继承我地人,就只有你一个。偏偏你又是一个女孩子,所以我需要你创出一个局面,能顺理成章的接替我。
家主这个位子,可不容易坐稳。
你必须要有足够的成绩,来震慑住那些人。
其实,我原来已经为你想好了一条路,本不需要如此麻烦。我原来想啊,让你嫁给扶苏儿。
可是……
这样也好,我们和大秦地关系实在是太密切了。如今陛下刚愎,醉心于神仙之术,更受了那些骗子的蛊惑,甚至和朝中重臣拉开了距离。天机紊乱,天机紊乱……能撇清楚一点,也不是一件坏事。”
秦曼却是第一次听秦清如此倾诉,不由得变得惶恐起来。
“好了,有什么事情,就敞开了说吧。”
秦清突然话题一转,笑呵呵的看着秦曼,“其实你一回来,我就知道你要做什么。怎么,那异数又有什么新花样吗?呵呵,他也的确不错,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居然又能连升了三爵。
有他在泗水,你也能更快地站稳脚跟。
只是,一旦天机大乱,他如今的风光,也就要变成他最大地麻烦……还需谨慎小心才是。”
秦曼的脸色,微微一变。
犹豫了一下之后,她转身招手示意审食其过来。
审食其手捧一个包裹,来到了秦曼跟前递过去,然后又立刻退到一旁,以方便祖孙二人的谈话。
审食其是个很有眼色的人,而且和曹参唐厉他们相处的久了,也学到了许多东西。
走马上任以来,他在江阳做的非常出色。特别是酒场迅速的建成,并且已经投入了生产,使得杜陵酒非但没有在市面上出现断档,相反产量更增加了许多。巴蜀酿酒,自古就有之。
其酿造之法,甚至比中原还要完善。
人手,审食其不需要担心。这里有足够的工匠。秦清更从蜀郡招来了三十名著名酿造师,使得酒场的技术能力,越发地出众。凭借杜陵老酒地名声,使得江阳发展的速度非常迅猛。
近一年地时间里,江阳的人口已激增到了四千多户。甚至比楼仓的发展还要迅猛。
秦清有巴人的血统,凭此关系,审食其又和当地的土著结交,令江阳的发展不禁迅猛,而且十分稳定。而且,审食其还得到了许多土著酿酒的土方子,使得杜陵老酒的种类,增添到了二十三种。生意日益的红火起来,否则以这时代人的乡土情结,灌雀怎可能举家迁移?
看到审食其懂事地退到一旁。秦清满意的笑了。
秦曼打开了包裹,里面是一个香樟木匣子。打开木匣,秦曼从里面取出了一摞写满隶书的程公纸后,有从匣子里拿出了一个长条形的套筒。倒出两管毛笔。
毛笔,自古有之。
但是秦代地毛笔,多是分签蘸墨。笔头很硬。墨水多了,就会往下滴,污脏了锦帛;墨水少了,就会变得很费事儿。至于蒙恬造笔的传说,还没有出现。至少刘阚在北疆。发现蒙恬也是用这种硬笔头的毛笔写字。刘阚前世地国学功底不差,对毛笔的制作方法。也多少了解。
只是之前由于纸张没有出现,刘阚也就没有想起来。
程邈造出了程公纸以后,刘阚就立刻联想到了笔墨纸砚这文房四宝。墨和砚台,刘阚可不是很了解。于是就只做出了两管毛笔,在经过了三十天的尝试之后,终于达到了他的要求。
“这是什么字?”
秦清乍看纸笔,愣了一下。
等她看清楚那纸上的隶书之后,更忍不住惊讶地叫了起来。
大秦以篆书为主。大篆也好,小篆也罢。书写起来非常的麻烦。而且也不太容易辨认。至少作为民间推广而言,有一定地难度。可是隶书却不一样。在篆书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改变,使得文字变得更加容易辨认,书写起来,也会方便很多。大秦统一文字,已经有六年了。
但是推广的效果并不是很好。
其主要的原因,就是篆书的结构复杂。
秦清何许人也?
乍一看这隶书之后,立刻就明白了其中的妙处。篆书,可作为公文等方面专用的文字,隶书则能够加快文字的推广……她抚摸程公纸,又把玩了一会儿毛笔,突然抬起头,看向秦曼。
“这是……”
“奶奶,这纸张和文字,出自刘都尉的幕僚之手……就是那早年间曾在朐忍做狱吏地程邈。”
程邈?
秦清对这个人有印象。
朐忍是巴郡治下,作为巴蜀地土皇帝,秦清对于治下的人和事,多多少少都有了解。只是先前他不喜欢插手具体地事情,所以对程邈的事情,也就听听而已。再说了,当时程邈不过一个小人物,并没有多大的名气。秦清虽然知道这个人,但是并没有对程邈投注太多关注。
闻听不由得扼腕叹息。
“没想到,我巴郡治下曾有如此人物,倒也真是可惜了!”
她说这番话的时候,手有点颤抖。
纸笔的出现,让秦清清楚的想清楚了其中的含义……
这个刘家小子的心,可真的很大啊。纸笔出现,将会造福于天下的读书人。如果推广起来的话,他将虏获天下读书人的心。这可不是一件小事!说更大一点,如果刘阚将来真的想要造反,那么凭借他发明了纸笔这一点,就足以让六成以上的读书人,蜂拥而至他的麾下。
突然间笑了!
秦清问道:“刘都尉可是求你,托我出面,把这纸笔隶书,呈现给陛下?”
这的确不是一件刘阚自己就能出面的事情。
原因非常简单,朝堂之上的明白人多了去,秦清能想明白的事情,保不齐别人也能想明白。
更不要说精明如统一了天下的始皇帝。
唯由请一个始皇帝极端信任的人出面,才能保住刘阚的名字,更能让始皇帝不会生出怀疑。
而这个人,刘阚考虑了很久,也只有秦清。
这个小子,倒也没有因为自己的功劳,而忘乎所以嘛……秦清在不知不觉中,对刘阚有高看了几分。
秦曼没有回答,但她的表情,却已经出卖了她的心思。
秦清闭上了眼睛,沉吟半晌之后,突然睁开眼睛说:“曼儿,你立刻派人去楼仓,告诉刘阚……
我出面可以,但他必须要答应我一件事情!”
秦曼连忙问道:“什么事?”
秦清微笑着揉了揉秦曼的脑袋,“你就不要管了……告诉那刘阚,立刻前来巴郡见我。那件事情,我必须要当面和他说清楚。若他答应了,万事皆休;若他不答应,我绝不会出面。”
秦曼一怔,凝视秦清半晌。
突然,她好像想到了什么事情,粉靥唰的一下子羞红,螓首低垂,可这心里面,却甜滋滋。
陪老妈吃饭,结果被老爸灌了酒。





第一部 潜龙勿用 第一九五章 盘野老
 更新时间:2009511 19:42:37 本章字数:4238


联姻,一个非常古老的词语。
对于秦清而言,绝不会轻易的出手帮助刘阚。就算她很清楚秦曼喜欢刘阚这个事实,但只要刘阚和秦曼一天没有结果,她就一天不会出面帮助刘阚。不可否认,秦清出面的话,也能够给秦家带来利益。可那只是眼前的利益……而秦清的心里面,更在意的是秦家的未来。
没有人能比秦清更了解秦家的状况。
盛极而衰的道理,秦清心知肚明。如今的秦家,从表面上看,的确是风光无限。但这风光,正如她所说的那样,是建立在她活着的情况下。当然了,如果秦曼能嫁给扶苏,而大秦朝又能延绵下去,秦家至少在百年之内不会有任何问题。可问题在于,大秦朝能够延绵下去吗?
秦家有点阴盛阳衰。
第三代最杰出的人就是秦曼。可秦曼又偏偏是个女孩子,性格里也存在着一些致命的缺憾。
如果大秦衰亡,这天下将会迎来一场难以想象的混乱局面。
乱世之中,需要一个极为刚强,有能力,有手段,会变通的人物来主持大局。在这一点上,秦曼明显不够格。所以,秦清需要为秦家谋划出未来。虽然她并没有见过刘阚,但是从这几年的观察来看,刘阚倒是符合她的要求。不管是从哪一方面,刘阚都是一个合适的人选。
大秦兴,刘阚已得扶苏的看重,在未来一定会成为继蒙恬之后的有一个重臣。
他如今才二十岁,已经得了十等军功爵,贵为左庶长。更重要的是,刘阚是泗洪一带的军事主官,据秦清调查。刘阚深得那些朝廷权贵的敬佩,又有南方地任嚣可以依持,未来不可限量。
秦家和他联手,一定可以保住在巴蜀的基业。
如果大秦亡,也没有关系。
从刘阚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也不是一个肯居于人下的主儿。他有实力,有能力。身边又聚集了一帮子能人,羽翼已成。如果动乱到来,以刘阚的资本而言,一定能在乱世中出人头地。
不管大秦是兴,还是亡……
秦家和刘阚联姻,一定可以继续发展生存。退一万步说。就算刘阚失败了,凭借巴山蜀水,加上刘阚的手段,也能保住巴蜀之地,成一方诸侯。这对于秦清而言,也不是不能接受。
可问题就在于,刘阚已经有了妻室。
让秦曼做小?秦清肯定不同意,而且秦家也丢不起这个脸面。只看刘阚最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秦清必须要做出妥善地安排,更需要仔细的筹谋计划。
至于秦曼,也猜出了秦清的心思。可是她远远没有秦清想的那么多。那么远。
心里面有一种淡淡的羞涩,但更多的是一种喜悦。使者派出之后,秦曼就开始了焦急地等待。
而此时,刘阚正在铁庐中,拿着一张图纸,默默的观瞧。
在刘阚的旁边。端坐着三个人。居中的是程邈,看上去有些懒洋洋的,好像很疲惫的样子。
上首处,是已年过三旬的苦行者。
他坐在榻上,有些好奇的盯着摆放在眼前的车轱辘。也许有人奇怪,一个车轱辘有什么好看?
苦行者看得不是一个车轱辘,而是两个车轱辘。
不过。两个车轱辘中间,有一根儿臂粗细的车轴相连,使得车轱辘形成了有机地整体。
苦行者推了一下,就见那车轱辘滴溜溜的滚到了另一边。
一个年过五旬的老者,也正认真的观看……
他身材不高,大约只有七尺左右。不过体魄浑实,非常的壮硕。手很大,好像蒲扇一样。
最有特点的是他地眉毛。
一对雪白的眉毛下。生着一双细长的眸子。
伸出手。稳住了车轮。上上下下的打量不停。
“盘老,你以为都尉所造的这种车轮。如何?”苦行者抬起头,看着那老者笑呵呵的问道。
“奇妙!”
老者轻声道了一句,然后摩挲车轴,“都尉的这个设计,地确是非常奇妙。不但可以避免了车轮滑落,而且还增强了轻车的稳定性。只是尚有一些细节需要做出调整,如果装配起来的话,至少能让战车提升三成的战力。不过,那些战车恐怕也需要进行一些相应的改装吧。”
这老者,就是苦行者引荐来的大末炼师,盘野老。
盘野老也算是出身名门,祖上十二代全都是以铸炼兵器为主,更兼通杂役,颇有才华。只是,他的这种才华,并不得人看重。特别是始皇帝收缴天下金铜之后,民间作坊不得擅自铸造武器。像盘野老这种有才华的人,骨子里都有一股傲气,宁可洗手不干,也不愿打造什么锄头镰刀这样地工具。而那些有资格打造兵器地人,当然也不太可能看重一个炼师匠人。
即便是盘野老有名气,这些年过的也不甚如意。^^^^
所以,当苦行者向他发出邀请之后,一方面他和苦行者是世交,苦行者地父亲,和盘野老是结拜兄弟。另一方面,他也的确是不想荒废了手艺。又听苦行者说,刘阚求贤若渴,有孟尝君之风……于是就抱着看一看的心思,来到了楼仓。但随即,他就被楼仓的活力所吸引。
而刘阚对盘野老,也非常的看重。
原因就是苦行者在私下里告诉刘阚,这盘野老掌握着一门极其珍贵的技艺,名为七十二炼!
什么是七十二炼?
简单的说,就是一种冶炼技术。
在春秋以前,冶炼技术相对原始,称之为块炼法。以木炭做燃料,热量小。加之炉体也小。鼓风设备也差,因此炉温很低,达不到铁的熔炼温度。所以炼出来的铁,大都是海绵状的固体块。
用这种块炼法打造出地兵器,自然无法使用。
而到了战国末年,经过五百年的发展,冶炼技术也获得了突飞猛进的提高。虽然这个时期。是以青铜兵器为主,但一些炼师并没有停止进一步的研究。在锻打块炼铁和熟铁的过程中,不断的反复加热。铁吸收了木炭中的碳份,提高了含碳量,减少了夹杂物后,成为钢。^^^^
这种钢。组织紧密,碳份均匀,已经适用于铸造兵器和刀具。
盘家经过十二代地苦心钻研,在九炼之法的基础上,创造出七十二炼的技术。
在打制器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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