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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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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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妲己一看纣王,也属于俊帅型的美男,有着精致完美的五官,高贵俊朗的气势,伟岸俊逸的身形,有点像周润发,全身上下在举手投足间散发着贵族气度。总之,你无法从他身上找到任何瑕疵!纣王的头上戴着王者的“雀屏冠”,冠型高耸,如孔雀开屏,上部张开宽幅近半米,用众多玉饰组合而成,好像一面太阳灶。纣王的耳环没有像后世那样穿在耳洞里,而是垂在玉冠下面直达耳际。纣王上身是交领的丝衣,丝绸是他的最爱,下身是商朝人常穿的“旗袍”,前后两片,两侧有缝。旗袍里面纣王光着大腿,小腿上用皮革裹了(绑腿),脚上是革制高统靴,平底无跟,靴头上翘,穿之而有练达英爽气概。
  妲己穿的则是平头丝履,站在堂下卓然不群,身上的丝衣和远古时代的几缕阳光,轻轻贴在她柔软而光滑的肩头。虽然被当作贡品退出,态度依然从容高雅不可撼动,仿佛见了龙虾也不迁就,在一霎间,把纣王彻底迷住了。
  “过来,你叫什么名字?”帝纣的嗓音突然低了八度。
  “禀告纣王,贱妾名叫妲己。”如同铃声一样清脆的声音,猛烈地拨动着帝纣的心弦。与此同时,有苏氏的使者偷偷地擦着他们脸上的汗珠,长长出了一口气。
  纣王让妲己走进,妲己脱掉小袜,款款举趾,走上席子,侧跪下来,给纣王倒酒。纣王斜眼看见她光着肥白的脚儿,猩红的脚趾甲,心神飘忽无定。纣王第一次真正地坠入爱河,体会到了难以言传的快乐。与妲己相比,后宫中的所有妃子都愚蠢粗俗得不值一提。“朕直到今天才知道,以往的人生其实全是虚度。”
  纣王嫌安阳地区可玩的地方少,历代祖先陵墓多,每隔几天就要忙住举行繁琐的祭祀,妨碍他和妲己浪漫,于是下令在商都以南一百多公里的朝歌(河南淇县)建造了观景用的鹿台,周长三里,高达近千尺,上面修了殿宇,从中可望云雨,简直是中国的金字塔。而更远的沙丘(河北平乡)他又造了一个很大的苑圃(古代动植物园),饲养珍禽异兽,并建立了酒池、肉林两个著名景点,也就是古书所说的“灌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奔其中”,这是大家都知道并且向往的。
  纣王经常带着妲己往来于朝歌鹿台和沙丘。这固然可以理解为纣王贪图享乐,也可见的出商王朝积累了五百多年的财富殷实。埃及法老大修金字塔和阿蒙神庙,纣王的大兴土木也是势出必然。须知,粮食是一种不可长期储藏的东西,粮食大丰收,国库充盈的时候,埃及的法老和中国的商王就开始动用脑筋了,他们用粮食做工资,招募大量人夫,去修建金字塔或者鹿台沙丘。把容易腐败无法保存的粮食,转化成耸立着的建筑。这是一种财富向另一种固定、恒久的财富的转化。
  看看埃及现在的旅游业,当地人还在享用着金字塔给他们带来的旅游财富,可见法老王的聪明。法老时代人们的劳动,饱含着远古的太阳能,一直传递消耗到了今天。
  纣开有了妲己以后,受妲己影响,也开始对流行乐感兴趣。他派音乐制作人“师涓”四处搜集乡间小调,把它们加工成风格轻快的新歌曲,以便给妲己出专辑。音乐配器是青铜的钟、铃、磬、钲等多种组合,为了演奏好这些复杂的乐器,制作人们还事先排练。不料,人们听到妲己的专辑之后,都皱起眉头,管这叫“靡靡之乐”。
  纣王和妲己不管这一套,他俩不喜欢主旋律的雅乐,嫌它沉闷。纣王说:“这些雅乐用在祭祀上,形式呆板,曲调简单,节拍缓慢,像叹气一样,谁听了谁跑。”为了逼着乐师们有所创新,纣王把他们关进“宾馆”,直到写出缠绵迷魂的流行乐才放出来。虽然被后来道貌岸然的儒者斥为“靡靡之音”,这些东西跟我们现代常听的“魔镜魔镜告诉我,男人到底要什么”没什么区别。所以纣王妲己给当时音乐史来了一次革新。
  Mirror; Mirror on the wall; who's the fairest of them all。纣王和妲己互相依偎着。在月朗星稀之刻,鹿台外面撒着清光如水,纣王和妲己俩人手里摇着荧光棒,欣赏着台上宫女们的曼声柔唱,感受着美人的飘摇起舞,一种梦幻般的韵致,使他俩通宵达旦,忘记身在何世。这只差“白乐天”那样的诗人为他们写个《长恨歌》什么的
  平心而论,纣王宠爱妲己,也算不上什么淫乱好色,比起从前武丁的六十几个媳妇,比起未来皇权社会的三宫六院,还来的惭愧呢。
6。蕨类战争之大周天子
大周天子 一 
  大周天子的先人,有一段离奇的诞生经验。
  公元前两千余年有一个姑娘叫姜嫄,她有一天觉得很空虚,就到郊外去玩,看见一只巨人脚印(也许是外星人留下的),她想上去比比,看看谁的脚丫子更大,就踩了上去,结果坏了,肚子里怀上了小孩。在这的故事表象背后,潜藏着远古女子经常包二爷的事实,所以常常指辨不出孩子爹是谁,因而编出巨人脚印故事。
  十二个月过去了(粗心的妈妈不但没记住孩子的爹是欢乐谷里的哪一位,而且连日子也数乱了),小孩生了下来。倒霉的妈妈还不想这么早就被孩子拴住,于是忍忍心,含着眼泪把小孩抛弃在大道上。让人难以想像的事情发生了,过路的牛马都惶恐地躲避,不敢踩这个非同寻常的小孩;转而把他丢到冰上去呢,又飞来一大群禽鸟,围着他跳忠字舞,百鸟朝凤似地。
  这个很难扔出手的小孩,不得不被他妈妈又拣回去了。
  这个飞禽走兽都为之投上庄严一票的孩子,长大以后有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后稷。我们说的“社稷”两个字,有一半就出自于他。“稷”在甲骨文里是一个人跪着抚摸禾苗的样子(甲骨文图象),标志着名字的主人对种地的喜爱。四千年前的一个小孩不跟着大伙去抓鱼、追野兔,而抚摸什么禾苗,其古怪和卓而不群,可以和比尔?盖茨从人人向往的哈佛大学退学自办公司媲美。
  那时的中国正归大圣人尧帝管理着。尧帝慧眼识聪,发现了后稷的特别才能。后稷种地,看似花哨,其实泽被万世,尧帝不知道它的未来价值有多大,但知道它一定很大,好比互联网的概念股,涨上去要吓杀人的。于是尧提拔后稷负责天下的农耕。尧帝说:“从前老百姓打猎,猎物时多时少,总是饥一顿饱一顿,有你后稷推动农业,才半饥半饱了。半饥半饱也是一种进步啊,总有一天,顿顿都饱,以致于要减肥了。种地是千秋万代的大事,你一定要拿出十二分的精力重视啊。”
  后稷省吃俭用,挤出宝贵的科研经费研究种地,终于培养出了稷(即黄米),是五谷之长,古代中国的细粮,祭祀中的指定用粮,现在山西人还在吃。稷是一种有叶的植物(这是废话),它起源于狗尾巴草,稷结出的籽就是粟,粟去掉皮壳,就是光鲜鲜黄灿灿的小米,这是夏商周三代最主要的粮食,但现在几乎没人吃它了。当初神农氏发明的就是这个,后稷加以改良优化,并且以后稷的名字来命名。或者说,是这个植物的名字命名了后稷。
  后稷还优化了麻。麻分公母,母的麻产籽,可以煮了当饭吃,但味道不怎么样,所以慢慢就少有人吃它了,只是用作炼油。现在,不但没人吃它,连油也不用它炼了。公的麻剥皮,可以织衣服。麻的大量推广,减轻了人对对贵重的兽皮蚕丝的依赖,这也是人们最早对植物的性别有了认识。
  与后稷同时,美洲印第安人正在培育玉米,后稷则又发明了伟大的大豆,四千年后大豆传到欧洲,轰动了1873年的维也纳万国博览会——外国人从来没见过大豆和豆腐。而且奇怪的是,夏商周人把大豆煮熟了,做成豆子粥吃。如今,大豆也没人吃了,只是用来做豆腐,以及用来炼油——豆油。
  夏商周人的主食稷(结出粟,脱壳是小米)、大豆、麻,都是后稷的科研成果。后稷有大功于天下,五谷熟而人民育,于是成了谷子神,受到后来历代帝王崇祀。而现代人的主食完全与三四千年前不同,现在吃稻子和麦子,而当时人很少吃。稻子是大禹治水时候引进到北方的,脱壳以后是大米,但当时北方人几乎不怎么吃它。麦子当时也有,可能是从西方引进的,碾碎了就是白面,夏商周人吃白面很少。
  另有一种庄稼黍,跟小米差不多,但是没有小米好吃,却非常合适酿酒,是夏商周的酿酒主原料。
  总之,稷、稻、黍、麦、大豆、大麻子六种作物,就是古人常说的五谷。具体六种中的哪五个是五谷,历来众说纷纭。
  后稷掌管农业,不久,天下开始闹那次知名的洪水,人们纷纷爬上了大树。后稷参加了以大禹为首的F4组合,一起战天斗地。其中的商祖子契(东夷人)、秦祖伯益(东夷人)主要协助大禹跑外,后稷就跑内,从各地征集救济粮,散发到灾区,又教民耕种,积极组织生产自救。终于,当时的国家领导人大舜,赐给后稷“姬”姓以示嘉奖,封地在陕西武功县一带。
  F4的老大——大禹催促着舜帝退休养老以后,开创了虚无之中的夏朝。后稷懂得与时俱退,为了不给大禹家族捣乱,随着商祖子契东迁去了山东,后稷也西迁去了陕西渭水流域,而伯益勇敢地留了下来,接大禹班当了三年见习天子,被大禹的儿子夏启干掉。这就是F4的结局。
  一千年过去了,后稷的子孙则没有辜负“姬”姓这个伟大字眼,他们在我国西部(陕西)顽强地摸索着,一截一截地,去点亮另一个光辉的朝代。种地英雄后稷的第十三代孙,就是老谋深算的“西伯姬昌”成为周方国领袖时,天下的君主正是众所周知的“坏蛋”商纣王。西伯姬昌领着大伙在陕西岐山脚下的一块风水宝地大力发展农业。此地后来听见了凤凰打鸣,所以现在叫凤鸣,属于宝鸡地区(诸葛亮和司马懿二十万大军对峙一百天后死掉时的五丈原,也就在岐山)。
  西伯姬昌的爹是有名的、武功赫赫但是含冤而死的季牧师(季历)。但是西伯轻易不敢发作,因为周方偏在西陲,青铜器和文字都落后于商王朝,甚至根本就是空白。周国的社会组织也偏于粗浅,表现在法制还不完善,譬如那些犯罪的人,西伯就让他们背着个木牌,上边画上所干的坏事图片,立在交通路口罚站,教育过往群众并且羞辱自己。这体现了当时社会的原始性,然而却被后来的学者们理解成优点,用于歌颂西伯仁义爱民,轻刑布德。其实一个国家刑罚的完善反映了它文明的程度。同样另一个成语“画地为牢”也说明了周国监狱系统的不成熟,不过这也被当作了西伯的仁政举措。其实,这些“仁政”只能说明西伯的社会还停滞在神农时代的水平罢了。直到若干年后周人入主中原,才把商王朝的五刑体系加以学习和继承,也搞出了“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头,最后用竹鞭”的模式。历代商王所能想到的各种人体细部和关节,也都利用上了:杀头、割鼻子、去势、砍膑、刺字、锅烹、等等,一样也不比被它指摘为“暴虐于百姓”的商朝(含商纣王)少。不过,“凌迟”这种最残忍的刑罚,当时还没有发明,给后世的皇帝们留下了一点施展创才华和创造力的空间。
  西伯姬昌在岐山居住的房子也颇原始,接近于神农时代,根据现在的遗迹显示,多数是坑屋:坑里支几根柱子,柱子上像蘑菇一样支起半个茅盖,就充做房子了。不过西伯不住这样的地方,他是地面建台子,台上竖起宫殿,宫殿屋脊还盖了瓦,但仅限于屋脊,其它屋顶部分还是茅草和泥(瓦太多了会把房子压趴下)。从考古上看,这些瓦似乎是西伯唯一领先商王朝的地方。
大周天子 二 
  我们说,方国处于商王朝最外环,从行政上都是相当独立的,不过出于一种名义上的尊重和积累的习惯,向商王朝纳贡,提交祭祀所用的牺牲。中国空间辽阔,战略纵深很远,在冷兵器时代商纣王无法密切干预陕西黄土高原上的周方国。于是纣王请了中环一位诸侯——“崇侯虎”先生,作为自己的耳目,盯着外环的周方国。崇侯虎不是生人,老百姓喜闻乐见:他面如锅底,海下一部落腮红髯,两道黄眉,金睛双暴,喜欢厉声大叫,在《封神演义》里被封为“北伯侯”。其实,“崇侯”就是他的官爵,意思是崇国诸侯,虎是他的名字。《封神演义》作者弄出个“北伯侯崇侯虎”,一人搞了俩官,没道理啊,他在《封神演义》里还动不动就一声炮响,提刀上马,冲出帐来,倒也热闹。那时候就发明火药了?!与“北伯侯崇侯虎”同一级别的就是“西伯侯姬昌”,不过这也是概念错误,“伯”是对外环方国领导人的称呼,“侯”是中环诸侯领导人的大号。说“西伯侯姬昌”,又是伯又是侯的,到底算哪个。总之,明朝的这位“许仲琳”老先生的书,挑剔起它的错来没完没了。
  崇侯虎在自己的封国(陕西户县地区)得到谍报,西边岐山下的姬昌在大行仁义。插一句的说,我们这里也得严谨,以免落得跟“许仲琳”一样。我们说“姬昌”俩字,也是犯了不懂历史常识的错误。当时的姓并不放在名前面连用,就像商王族的“子”姓,不能放在纣王的名“受”前面连称“子受”一样。“子受”、“姬昌”都是错误的。姓在当时属于一整个家族的徽记,我们只能说周是姬姓国家,但不能把“姬”冠在人名前。叫秦始皇为“嬴政”也是错误的,应该叫他“秦王政”或者“始皇帝”。对于“姬昌”只能叫他“昌”,或者叫他的官号“西伯”,叫他“周文王”也行,他也会很高兴——这是他自己给自己封的,想跟商纣王平起平坐。
  不管怎么样,西伯自称为王,野心不小,想当老大。据《左传》记载,周文王发布过“对于逃亡者要进行大搜捕”的政令,表示他对犯罪份子并不手软,这种禁止人们随便迁移的政策,使得我们怀疑它是类似商鞅严格管控下的半军事化的秦国,也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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