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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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回忆录-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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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特复请关行照。此致 
  台北地方法院 
  “中华民国开国五十年文献编纂委员会”执行秘书 高荫祖 
                      1962年7月4日 
  法院同时也收到“国史馆”馆长罗家伦的复信: 
  “国史馆”函1963年7月2日(“五二”)台史总字第一七二号受文者:台北地方法院一、贵院本年6月28日绥刑诚字第二零四四五号函敬悉。 
  二、查本馆库藏史料及档案文书,萧孟能与李敖并未亦无从窃取或盗用。 
  三、复请惠察。 
                       馆长 罗家伦 
  以上两封复信,证实了胡秋原所说,全是疑神疑鬼,他“以为”我窃取,盗用“国家机关”档案文书掀他的底,其实那些资料只是旧报纸,学界中人都可以看到。胡秋原又“以为”李敖公布的闽变叛国照片,只有情治机关有,由情治机关提供用来打击他,其实那些照片早都登在日本和中国的旧杂志上,只要博学用心就可查到。不过他这一疑神疑鬼,对他倒有一个好处:情治机关为了避嫌、为了打击文星,倒也乐得跟胡秋原更形接近。他跟总政治部王升、曹敏等的关系是不简单的,从他的密友徐高阮身上,更可看出跟其他情治单位的暗盘,左派出身的徐高阮是攻击文星的第一裨将,他死之日,吊丧行列里居然出现了总政治部主任王升、调查局局长沈之岳、情报局局长叶翔之!他的背景,原来这般!——徐高阮在职务只不过“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一名副研究员,在这种冷衙门的清高之地,身死之后,居然冒出成群大特务为他吊丧,双方关系的不简单,由此可证!到于与胡秋原一同告人的郑学稼,也同样犯了疑神疑鬼的赞美。1961年年底,我在《文星》发表《播种者胡适》,这篇文章带来了大是非和大麻烦,进而酿成了一次大笔仗,后来这次笔仗分成了两个圈圈,一个圈圈是“关于中西文化问题的论战”;一个圈圈是“关于播种者胡适的论战”,前者的主要对手是徐道邻和胡秋原;后者的主要对手是任卓宣和郑学稼,大家打做一团,十分热闹。在笔仗当时,郑学稼发表《我控诉》说: 
  当我第一次阅李敖先生的(播种者胡适)时,以为他是极接近胡适的人,否则不会知道这些非外人所知的事:独立评论社内部诸名士主张独栽,只胡一人反对;胡为女学生关窗户,以示“体贴”;和胡退回宣传费若干美元。 
  事实上,郑学稼的“以为”,和胡秋原的“以为”一样,完全“以为”错了!其实我“接近胡适”了什么?关于《独立评论》上民治与独裁论战的事,在《独立评论》上都登得明明白白,《独立评论》第八十号、第八十一号、第八十二号、第八十三号、第八十四号、第八十六号、第八十八号、第一三零号以及《东方杂志》第三十一卷一号及三十二卷一号,都文证俱在;至于胡适为女学生关窗户的事,1932年的《论语》第一期、1934年的《英文中国评论周报》、1934年的《人间世》第三期,以及《文人画像》哪一本书也都文证俱在;至于胡适退回宣传费的事,1942年的CurrentBio…graph,VOL。LXXIXNo。9的Time杂志也都文证俱在,他郑学稼不去查书。不去了解,却硬说这是我李敖独得之秘,这不是大笑话吗,他郑学稼读书这样少,反倒以为我李敖神通如此大,大到“知道这些非外人所知的事”,这不是大笑话吗?文证俱在,任何人,只要肯用功,都可以查到。可是这种跟国民党总政治部关系匪浅的所谓学者却如此不学,如此无知,这种人宁愿在我与胡适有“微妙关系”上去“以为”去捕风捉影,也不愿在书本上多下功夫,这种疑神疑鬼,真是害己害人。郑学稼死后,蒋经国特颁“绩学贻徽”挽额,由军报刊出,我看了不禁一笑,“绩学贻徽”?未必未必,积不学贻害,倒庶几无愧也!我举这些例子,意在说明,当时发生那么多的纠纷,都祸起胡秋原他们一念之差,他们不相信刚出道的一个青年人在独来独往的写文章,总是疑神疑鬼的怀疑有幕后人在打击他们,若他们真的知道这青年人全无后台、全无背景,也许他们就不会那么介意了。四百年前,特立独行的大思想家李卓吾说:“吾当蒙利于不知我者……可以成就此生。”正因为“不知我者”的疑神疑鬼,最后,你万古留令名,他们千秋挨臭骂。他们辛辛苦苦地“毁”人不倦,其实只是你“可以成就此生”的一些踏脚卵石而已。“毁人而反利之”,不亦快哉! 
  多年以后,胡秋原回忆说陶希圣和他前嫌尽弃了,又是好朋友了,我得知后,为之一笑。我笑陶希圣空在李敖头上做了一场好梦,最后撇清李敖,自以为得计,殊不知他太小看了李敖。李敖是要举行最后审判的,他难逃李敖的最后笔伐。陶希圣在开革李敖二十五年后--1988年死去,活了九十一岁。死后,他的儿子陶龙生写了一篇《陶希圣先生秘辛》,发表在国民党第一党报《中央日报》,透露陶希圣死前的秘密交代。陶龙生说:4月5日“那一天他跟我说了许多话,要我记下来,将来在适当的时候再发表。我现在写出一二。”“写出一二”的内容原来是:陶希圣去做汉奸,是蒋介石秘密派他去卧底的。换句话说,他去做汉奸,是暗中得到钦命的,所以别人做汉奸,一做就非死即囚或流亡海外;但他陶希圣却是例外,仍得蒋介石重用。其实这些说词,是站不住的。因为在我们得知的秘件中,发现满不是那么回事。例如陶希圣出走香港后,1940年1月15日,曾密函胡适,说:“希‘圣’今后决心不再混政治舞台,但求速死耳,”,“此后希[圣]将去之海外,为人所忘以死矣。”可见他愧悔之情。如果他是钦命汉奸,则必欣然回中央讨赏领奖矣,又何必“但求速死、去之海外”哉?何况,陶希圣在《八十自序》中明说“脱离战地,背叛国家”,“希圣一心感激委员长不杀之恩”;在“总统蒋公”诔词中又明说“不杀之恩,愧无以报”,可见他惶恐之情。如果他是钦命汉奸,则必欣然因卧底功成而邀功矣,又何该杀之有哉?结论是:在翻云覆雨的政治斗争中,固然有的汉奸是钦命的,像殷汝耕、像唐生明,但陶希圣却不在此类。他死前犹欲以玄虚自清欺人,临终授命,教儿子扯谎,结果被我拆穿,适见其加倍无耻而已! 
  因为陶希圣城府最深,所以同他办事,也得“阴险”一点。文献会同仁以夏天太热,想呈文陶希圣买电扇,我说你们呈文买电扇,陶老板是不会同意的,你们要高抬价码,呈文买冷气机才成。他舍不得买冷气机,觉得抱歉,就会给你们买电扇代替了。——这个故事,显示了我的“阴险”,可以智胜陶汉奸。他临终授命最后被我拆穿,真可谓“生诸葛走死仲达”了! 
  至于胡秋原告我的官司,由于法院是国民党的,后果可想而知。这官司前后拖了十三年,枯燥中亦有趣闻。胡秋原有一次在法院不称我之名,而叫“李匪帮”,我提出异议。后来才弄清楚,原来他叫我“李诽谤”,可是他的黄陂土话发音成“李匪帮”,所以吓人倒怪。还有一次胡秋原加请法学家陈顾远做他律师,陈顾远不知是老糊涂了,还是装疯卖傻、两面做人,竟在法庭上说我好话,并代我辩护起来,气得胡秋原再也不请他了。这官司造成我跟胡秋原结了一辈子梁子,在他告我三十年后,我找到机会告他,他赔了我三十五万,我嫌少,坚持把他家贴上封条,至今封条犹在,而他已老得无力出庭了。曾祥铎劝我“得饶人处且饶人”,我说:“三十年前,胡秋原整殷海光、整我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向他说这句话?”——我为人好勇斗狠、有仇必报,并且没完没了!于胡秋原案上可见一斑。王企祥(李远哲的老师)说得有趣:“你不能得罪犹太人,得罪了犹太人一如得罪了李敖,他跟你没完没了。”我听了大笑,我说:“你终于学到了跟李敖做朋友的窍门了。”胡秋原正好相反,他学不到跟李敖做敌人的窍门,以致被我没完没了。1984年12月22日,我在百货公司碰到台大老同学卢华栋,十多年不见了。上次见他是他出狱后,我去看他,并小送金钱。此后“一别音容两渺茫”。卢华栋出狱第二年即已经结婚生子,洗手不涉及政治,对党外活动,亦所知茫然。我劝他写一点狱中回忆,他说他已专心从商了。我说:“就这样的不干了?”他苦笑了一下,说:“不干了。”我说:“这样被国民党欺负了,就算了?”他说:“就算了。”我在牢里听黄毅辛说,特务们整卢华栋,甚至把万金油涂在他眼珠上,其凶残可想,可是卢华栋统统“就算了”。我的人生观绝不如此,我从来不把恩仇“就算了”,我要“千刀万里追”,这一性格,最像犹太人。陶希圣、胡秋原这些湖北佬,如今死的死、老的老,仍难逃我们东北人的斧钺,惟我李敖,毋太犹乎? 



9 《文星》(1962—1966 二十七到三十一岁) 
  1952年,萧孟能、朱婉坚夫妇在台北开了文星书店;五年后,1957年,这对夫妇又创办了《文星》。1958年,二十三岁的我写信给马宏祥,谈到知识分子从事文化事业的构想,我构想大家“真不妨做‘文化商人’”,以利“思想的传布”。我在信中举“台北文星书店及敦煌书店的主持人”为例,认为他们是优秀的“文化商人”。这封信中所构想的“文化商人”,其实我们那些穷大学生是没能力做的,因为我们都没有有钱的老子可以资助。所以,最后我们所能做的,是提升别的“文化商人”,使他们少一点商业,多一点文化。这一构想,我在新店山居时付诸实行了。1961年冬天,我写了《老年人和棒子》一文,投到《文星》,杂志发起人之一陈立峰那时做主编,看了我文章,对我极为倾倒,他介绍萧孟能认识了我。至于萧太太朱婉坚,我倒早就认识,因为我们到衡阳街逛书店,都会看到她。她亲自照顾店面,每天十二个小时,既能干又肯为理想吃苦,早就给我们很深的印象。那时候书店已开了十年、杂志已办了五年,可是成绩却很平平。原因很简单:“文化商人”受格局所限,因而他们虽“万事俱备”,总是无法突破水准,真正的突破,有赖于“东风”型的人物,才能达成。无疑的,“东风”型的人物没有比李敖更合适的,于是,在李敖进入《文星》以后,杂志变色、书店改观。 
  《文星》创刊在1957年11月;被封在1965年12月,共出了九十八期,它前后八年两个月的生命,乍看虽不算短,细察却并不长,因为它的生命,不是从第一年开始的,而是从第五年开始的。杂志半年一卷,第五年开始正好是第九卷第一期(总号第四十九期),从这一期开始,李敖出现,《文星》改观。 
  在李敖出现前四年的《文星》里,就是1957年11月到1961年10月的这段时间里,它只是一个正派而普通的刊物,它虽然标榜“思想的”“生活的”“艺术的”,号召“不按牌理出牌”,但事实上,它的表现却可怜得很,在“思想上”的表现尤其可怜。大体上说,它是非常“按牌理出牌”的,而不是“不按牌理出牌”的。一个杂志,那样温吞吞地办上四年,不能鼓动风潮、不能造成时势、不能一言而为天下法、不能使老顽固血压高……这是在这个地区循规蹈矩“按牌理”的结果,而不是“不按牌理”的结果。所以,《文星》生命的起算,不始于第一年,而始于第五年。我进《文星》,首先以三篇文章定乾坤。在发表《老年人和棒子》以后,又发表《播种者胡适》、《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只凭三篇文章,就带动了思想界文化界的高潮。当时正值胡适摔死,加上胡秋原等人对我疑神疑鬼等因素,于是不但高潮,且高潮迭起,形成了文化论战。胡秋原等人在文化论战中被“李敖之流”打败了。因而迁怒《文星》,但《文星》在处理双方论战文字上,当时其实是偏袒胡秋原他们的。我在1962年4月,曾写信给主编陈立峰(小鲁)有这样的话: 
    最近听说有人批评你们偏袒“李敖之流”。我想,这些批评你们的人的心眼儿一定长在胳肢窝里!据“李敖之流”看来,你们偏袒的对象正好相反。“李敖之流”深觉“陈小鲁之流”在偏袒“他们”。盖陈小鲁萧孟能似绝舍不得拿六万字的篇幅,让李敖登篇“一泻千里尽见浑水”的大文。 
  ——但却让胡秋原空前绝后地开了例!同时你们似乎也绝不答应李敖写篇破口大骂的十二页长文,直骂到别人的爹妈。——但却让郑学稼毫无忌惮地开了风气之先! 
    唉!小鲁尼!你不公平! 
  《文星》当时所以偏袒,因为主持人跟胡秋原他们有私交,跟李敖却只是初识。胡秋原当时跟《文星》过从之密,已到了从小儿学费到房子押租到支票贴现,都要向萧孟能伸手的地步(有三封他亲笔信为证)。他翻脸后,对萧孟能百般丑低,是不公平的。这种不公平,胡秋原的密友郑学稼也参加一份。郑学稼说萧孟能如何如何,但他为什么不感谢萧孟能为他砸招牌印他翻译的《自由论》?这本书,译得错谬连篇、笑话百出,文星书店竟出版这种程度的书,真丢死人!(这样子胡乱出书,直到我进入《文星》后,才替《文星》稳住水平。)又如徐高阮在胡秋原的杂志上痛诋《文星》利用胡适,殊不知他早就肯定“《文星》对得住胡先生,只有《文星》对得住胡先生了”(有一封他亲笔信为证。)……如今我翻出这些底牌,目的就在说明,《文星》本来未尝不是胡秋原他们的园地,只是这块园地,最后被李敖“优胜劣败”了而已。 
  早在1963年7月18日,陈立峰就让贤,荐我为《文星》主编,我不肯。后来陈立峰离职,萧孟能找我帮忙,我不拘形式,替《文星》稳住水平。萧孟能的长处是能欣赏人才,麻烦是他的人事关系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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