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7-伤寒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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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伤寒寻源-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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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又各不同矣。若寒邪直入三阴。绝不见一毫表证者。其证或吐利。或厥冷。或烦躁。种 
种危候。死生之机。只争俄顷。则当急用回阳猛剂。直破重扃。收复真阳。迅扫阴霾。稍缓 
须臾。即属不救。仲景大法。森森俱列。谁谓伤寒之病。可概从表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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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温病一
属性:温病之于风寒。在太阳病初起时。已自不同。仲景于伤寒中风而外。明揭出太阳病发热 
而渴 
。不恶寒者为温病。太阳中风。啬啬恶寒。翕翕发热。太阳伤寒。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 
恶 
寒。太阳温病。但发热。不恶寒。而其辨证最要之诀。又全在渴之一字。盖风寒之邪。由外 
而入。必待传变后里热炽盛。方始口渴。若温病初起便渴。此在太阳病时。早与里热相合。 
消烁津液。不即善治。真阴之亡。可立而待。且风寒之病。或微汗。或大汗。或战汗。病随 
汗解。温病虽汗不解。若汗出热不退而脉反躁盛者。内经即决为死证。阴精亡故也。故凡治 
温病者。当以阴精为至宝。此自轩岐以来一脉相传之宗旨。仲景既揭明温病。苦无专方。 
后人以意造方。思补仲景之缺。究未可为典要。以予度之。仲景于中风病。以风为阳邪卫气 
易泄。尚不取大发其汗。则温病之不宜发汗。此理断然莫易。内经云。温者清之。意者当 
以清里为主。而微 
兼解肌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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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温病二
属性:仲景既言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为温病。更剔出风温之为病。而特申发汗之禁。是有二 
说焉。 
温邪内发。误责其汗。卫气既疏。风邪又袭。两阳相合。身反灼热。此一说也。温邪内伏。 
少阴既病。肾精不藏。内风易动由里出表。汗出之后。身乃灼热。此又一说也。二说可以并 
存 
。而其不宜发汗则一也。余按温之为病。本有新邪伏邪之不同。新邪者。内热本郁。适与时 
令之温邪相感召。身乃灼热。此病之兼内外因者。伏邪者。阴分自病。风自内生。虽见表热 
。其 
病全属内因。而绝不关外因。若发汗后而身反灼热者。不惟阳脉本浮。即阴津与汗俱泄。阴 
脉亦浮。故脉阴阳俱浮。若自汗出。身重。多眠睡。息必鼾。语言难出。何一非津伤之象。 
更逆之以误下。则阴虚重泄其阴。逆之以误火。则阳亢益扰其阳。一误再误。不至促命期不 
止。仲景禁例。如此森严。能知其所禁而治法可微会矣。然则治温病者。亦当于未发汗之前 
。详审病因。慎勿误治焉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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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温病三
属性:门人问曰。内经言冬伤于寒。春必病温。又言冬不藏精。春必病温。仲景但言温病。并 
未指 
明春温。温病果专属春时发乎。答曰。冬三月此谓闭脏。古圣人顺冬气以养脏。使志若伏若 
匿。若有私意。若已有得。去寒就温。无泄皮肤。使气亟夺。此养脏之道。预为来春奉生地 
步 
。故月令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诚慎之也。冬伤于寒者。以无固密居室之 
功。致泄皮肤而寒气内薄。然当其时不即病。感春月之温气始发。肌肤乃阳明胃经之所主。 
寒毒藏于肌肤。阳明经中久郁之邪。一旦发出而外达于太阳。是由阳明而太阳。不尽由太阳 
而阳明少阳。故与风寒之邪由表入里者。治法不同。然此犹病温之轻者。若冬不藏精之温病 
。则更不守闭脏之令。数犯房室。其人肾水先亏。一遇温邪感触。乘虚直入。遂有勃然不可御之 
势。此邪往往直入少阴。更不得以太阳论治。大凡冬伤于寒之温病。病在太阳。即当急存胃 
中之津液。冬不藏精之温病。病入少阴。尤当急顾肾中之津液。至谓病温必在春时。则四时 
之中。非其时有其气者。当亦不免。即如内经言秋伤于湿。冬生咳嗽。岂咳嗽必在冬时耶。 
故仲景大法。断不泥四时言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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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温病四
属性:门人问曰。有病温而反宜用温药愈者。何也。答曰。此正仲景所指伏气之为病。仲景云 
。伏气之病。当须脉之。若脉微弱者。当喉中痛。似伤。非喉痹也。病患云。实喉中痛。虽尔。今 
复欲 
下利。按喉痹一证。多由温邪郁结三阳。宜按阳经论治。今咽中虽痛。似伤而非真伤。又脉 
见微弱。则病不在太阳阳明而在少阴。冬不藏精之人。少阴肾脏。先已自病。少阴之脉夹咽 
。故为咽痛。阳僭于上。阴亦无以自固。故虽咽痛。热必复作下利。咽痛复下利。此为少阴 
证。若误作喉痹而以阳经论治。亡可立待矣。更有身体灼热。绝。似阳经表证。而脉见微弱且多 
杂以少阴证者。是内挟真寒。外显假热。误进寒凉。即速其毙。凡此皆当急温之证。仲景大 
法 
。森森俱列。同一病温。而阴阳寒热。判然不同。藉非脉法辨别真确。毫厘千里。几何不为疑似所惑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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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湿温一
属性:仲景论湿病。未尝明言湿温。然湿温之病状。可即仲景论中。比类得之。王叔和于仲景 
伤寒 
论。剔出痉湿 三种以为宜应别论。其于湿病首列湿痹。即从太阳辨证。曰太阳病关节疼痛 
而烦。脉沉而细者。此名湿痹。则是湿证中同有头项强痛恶寒之太阳病。其类于伤寒者以此 
。 
然湿痹之病其人小便不利。大便反快。故当利小便。使湿邪从太阳之腑而解。是湿也。而不 
必其兼温也。又云。湿家之为病。一身尽疼。发热。身色如似熏黄。此又示人以谛实湿病之 
法。然湿病多端。亦不必尽属兼温。因思仲景已分明揭出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 
以所言种种湿证。与此条之温病互勘。则湿温之病状。可得而言矣。湿温初起。所见之太阳 
病。头痛。腰痛。骨节烦痛。与太阳伤寒同。以湿病本主身疼也。发热。汗出。恶风。与太 
阳中风同。以温邪本易汗出也。但风寒之邪。由表入里。湿温之邪。由里出表。故当太阳病 
初起时。其蒸郁之气。即已弥布三焦。故或往来寒热。胸膈痞满。呕吐。不欲食。或腹中痛 
。 
不大便。或下利稀臭水。表里之病。往往一时并见。以上各证。不必悉具。必兼口渴舌上 
胎 
者。此属湿温之定证。又湿病脉多沉细。湿既兼温。脉不尽沉。温病脉浮。温复挟湿。其脉 
又不尽浮。不浮不沉之间。其中候必数。以数之甚与不甚。别邪之轻重。病之缓急。合此脉 
证互参。始知仲景不言湿温。而湿温之脉证在其中。湿温之治法。即在其中矣。读仲景书。 
当知比类。不知比类。即风寒之显然者,尚且目眩。奚况湿温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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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湿温二
属性:门人问曰。夫子本仲景法而言湿温之为病。既可比类以通其义矣。然仲景言湿病曰风湿 
。曰 
寒湿。此显然可稽者。不识治法可与湿温相通否。答曰。此同一湿病而治法判然不同。今且 
与子先论风湿。仲景言风湿相搏。一身尽疼痛。其稍轻者。身体烦疼。不能自转侧。重则骨 
节烦疼。掣痛不得屈伸。近则痛剧。或身微肿。甚至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 
此其证虽有轻重不同。总由风湿中入关节。浸淫于皮肤筋骨之间。并无里邪。故仲景于风湿 
相搏证。特着出不呕不渴四字。以明与湿温有别。风湿相搏之证。法当汗出而愈。但大发其 
汗。风气去。湿气在。只取微微似欲汗出者。此为风湿俱去。阅仲景方。主用术以理脾胜湿 
。更藉附子之大力。迅走卫外。追风逐湿。绝不杂一毫风药。自得微汗而解。此与中风病之 
主用桂枝。必赖芍药甘枣。和营分以托出卫邪者同义。设以此等剂而误施之既渴且呕之湿温 
病。不立速其毙者几希。又湿家之为病。身色如似熏黄。发黄之证。不惟湿热已也。寒湿在 
里。亦能发黄。仲景有不可下之戒。以其别于湿温病也。而曰当从寒湿中求之。则当以温药祛寒 
胜湿不言可知矣。子欲知湿温。当知湿证中又各有表里寒温之不同。能辨于其似。则湿温之 
真面目始见。欲知湿温之别于风湿寒湿。当先审其口之渴与不渴。在他证皆可或有或无。断 
未有温邪内伏。而口不渴者。此要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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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湿温三
属性:门人问曰。仲景言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湿症兼温。以渴辨证矣。然太阳中 
。 
其初起亦汗出而渴。与湿温之渴。又何以别之。答曰。此当以舌上胎为辨。凡热邪之在经者 
。口虽渴。舌上无胎。且渴能引饮。湿温之病。阳明胃腑。先为湿困。内伏之温邪。被湿邪 
郁遏。不能遽出于阳经。故当湿温病初起之时。虽渴不能引饮。必待传变之后。邪入于胃。 
而成阳明可攻之证。方大渴引饮。故仲景云。湿家病。舌上如胎者。以丹田有热。胸中有寒 
。渴欲饮水而不得饮。则口燥烦也。此一段文本。虽未明言湿温恰确是湿温初起之候。仲景 
于此证虽有下早则哕之禁。若邪已入胃大渴引饮而成阳明可攻之证。则此时下不宜迟。又仲 
景言外之意矣。而谓仲景书中无从窥湿温真面目者。彼其人实未窥仲景藩篱。恶足与言治 
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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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湿温四
属性:门人问曰。夫子本仲景法而勘破湿温之源流。可谓详且尽矣。究之主治若何。愿并明之 
。答曰。欲知其治。当先明其禁。予从仲景书推展其义。按仲景言湿家不可发汗。又温病不宜发 
汗。若见头痛发热之太阳病而妄发其汗。卒之汗出热不退。且津液内夺。里邪愈锢。变证蜂 
起。此首禁也。湿温病一经传胃。盒饭急下以存阴。切不可误信后人下不厌迟之谬说。若当 
初起之时。全是一团蒸郁之气。未传到胃。遽予妄下。转致壅遏。胃气无由输邪外泄。此二禁 
也。燥能胜湿。此理之常。今湿邪又兼温邪。若纯用香燥。破气立致。劫津化热。此三禁也 
。温者清之。亦理之常。今温邪又兼湿邪。若纯用寒凉直折。转致助湿壅邪。此四禁也。湿 
痹之病。可利小便。若兼温邪。全藉内中津液。足胜病气。病虽剧可治。若用苓泽等渗泄之 
剂。强责其小便。则有着之邪。安能从膀胱宣泄。一经传变。内外灼热。真阴随涸。此五禁也 
。温邪内伏。与湿交蒸。热淫之气。上蒙清窃。往往病起。即见昏谵。但当逐去其邪。则神识 
自清。若遽指为热入心营。遂予犀角牛黄之属。是谓诛伐无过。究之膈间之邪。分毫不动。 
徒 
扰营血。反致引邪深入。立召斑狂喘厥诸变。此六禁也。凡此皆湿温病初起之禁例。至于传 
变之后。仍当按仲景种种救逆诸法。分别施治。然则初起之时。汗之不可。下之又不可。燥 
之不可。清之又不可。利之不可。开之又不可。果何从着手耶。则惟化湿之中。佐以清温。 
其庶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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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湿温五
属性:门人又问曰。夫子向言吴又可温疫论。其所列温疫各证。即今之湿温病。今言湿温初起 
治法 
。但当于化湿之中。佐以清温。则吴氏达原饮。当必有合。而今人每訾吴氏为偏于用下。夫 
子亦言湿温初起。不宜妄下。若吴氏之书。其不能无弊与。答曰。吴又可觑破此等证。与风 
寒之邪。由外而入者不同。其所定达原饮一方。浓朴槟榔草果。破结以化湿。知母黄芩芍药 
甘草。和阴以清温。当时服之者称为仙方。然吴氏目此病为温疫。指为异气所致。未尝明言 
湿温。至喻嘉言辨明温疫。谓湿温即包疫而言。今以吴氏所列种种各证与今病相参。始知 
其所指温疫。即今之湿温病。此则无心暗合。至于传变之后。仍不离仲景种种救逆诸法。故 
吾谓吴氏立论。虽似撇开仲景。反足为仲景之功臣。至湿家病。仲景本有下早之禁。而吴氏 
亦有邪 
未入胃不宜妄下之戒。若入胃之后。不予以急下大下。则津液立涸。且风寒之邪传入阳明。 
而成胃实可攻之证。一下即解。湿温系粘着之邪多有下之未尽。仍须再下者。此实病机之使 
然。而不得议其偏于用下也。倘不传入胃。便不得妄下。凡风寒之种种传变。湿温病皆得有 
之。并有转属寒证。宜用温药而愈者。此又吴氏论中之所未及。亟当从仲景追寻渊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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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热病一
属性:刘河间阐发素问元机。 热病凡三十有三证。此泛言热因之病机。而伤寒例中所称之热 
病。 
却不系此。此亦犹伤寒例中之中风。不与金匮中风历节病一例看者同义。凡风寒之病。一 
经传变之后。大率转成热证。其最难辨者。莫如太阳病初起时。此伤寒例中之热病。却要在 
初 
见头痛项强恶寒发热之太阳病时辨起。按仲景云。太阳中热者 是也。其人汗出恶寒身热而 
渴也。仲景分明指此为 病。则合之内经热病论。所云先夏至日为病温。后夏至日为病暑者 
。即从此例矣。同一太阳病。温病渴而不恶寒。热病渴而恶寒。中风汗出而不渴。热病汗出 
而渴。伤寒不渴而恶寒无汗。热病汗出恶寒而渴。仲景辨证。如此明确。其主治不与风寒温 
湿同法。又可推矣。盖热则伤寒。故反恶寒。热则耗津。故见口渴。至于汗出身热。罔非阳 
邪怫郁之状。金匮明设人参白虎汤之制。取其益气生津。涤除烦热。此又显示人以可循之矩 
。后世之用六一散。即祖此意。设遇此等病而妄行解肌发汗。其不致贻误者几希。谁谓同一 
头项强痛恶寒之太阳病。而可不辨之于微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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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热病二
属性:问曰。病热而反恶寒者。何也。答曰。此义内经明言之。经云。恶寒战栗者。皆属于热。 
又 
云禁栗如丧神守。皆属于火。故河间云。病热甚而反觉其寒。此为病热。实非寒也。夫火郁 
于 
内。逼阴向外。阳盛拒阴。往往见外寒之证。且恶寒而渴。自与中风伤寒之恶寒不同。但当直 
彻其热。则恶寒之表证自罢。又难经云。热病之脉。阴阳俱浮。浮之而滑。沉之散涩。此病 
机之常。然以今人当夏月盛暑。或坐卧当风。或恣啖生冷。内热被外寒所束。热益郁而不得 
泄。因反病热。故仲景于太阳中 。别出脉弦细芤迟脉微弱两条。以尽病情之变。此又仲景 
当日之圆机活法。以牖后人临症之灵心善悟。遇此等证。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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