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乐当及时(就是前面虐的要死,后面宠的要死,最后要死没死,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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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乐当及时(就是前面虐的要死,后面宠的要死,最后要死没死,完了.)-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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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过的那么平顺,好象一切都告一段落了。除了一直没见到林煜城有些思念,他已经准备好就这么过完剩下的几年,如果林煜城愿意这么养着他。
  思念的人终于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正在大块朵颐地吃牛排,看到他,不好意思地擦擦嘴。来也不通知一声,这么难看的吃像被他看到了。
  “好吃吗?”今天的林煜城特别和善。
  他点点头,心里有不好的预感,并且随着他接下来听到的话越来越强烈。
  林煜城说:“今天是你生日,你记得吗,我有一件礼物要送给你。”
  生日?林煜城应该知道他从来不过生日,他告诉他的原因是:他的生日是他母亲的忌日。真正的原因却是:他的生日是他自己的忌日。六岁生日那天他被炸伤,第一次服用了幼凡。如今五年后的生日很可能就是他的忌日。
  林煜城说要送他礼物他当然没有拒绝的份。可是说好是送,他却跟他坐上飞机去拿。
  飞机降落在A城。他被不好的预感压的气闷,只好用他乐观的性子跟自己开玩笑说:他会送我什么?克隆人一号季老爷,克隆人二号来叔?
  当然都不是。
  他们的目的地是季府,或者说是季府门前。
  季府还是以前的样子,像个年老的黄|色的懒猫窝在高大的楼群中。院子里郁郁葱葱的树木探出墙外,像是猫竖起的耳朵。
  他们已经在车前盖上坐了将进半个小时。一直在说着以前的事,恍惚中他以为他在跟秦展扬像从前那样闲聊。你摸摸我的手,我亲亲你的脸。
  “这座宅子很特别,我第一次来很惊讶市中心居然有这么幽静的地方。”
  “老头子为了保住这地方把他珍藏了三十几年的药酒都送了。”
  “你童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
  “恩。院子里的梅花树是我跟老头子一起种的。那棵银杏已经有一百多年。不知道是不是老头子走了没人料理,上次回来发现他已经枯了。你说他是不是为老头子殉情啊。”
  “呵,有可能。”
  “以后我们就住这里好不好,这里一年四季都很漂亮。前院后院都种满了花草。春天柳絮飞起来像下雪,夏天葡萄树上挂着一窜一窜的葡萄,秋天银杏果熟了只要一天不扫院子,走路都能滑倒。冬天……”
  林煜城打断他说:“好了,天黑了。可以看你的礼物了,我可是准备很久,只有晚上才看的到。”
  他环住他的腰,对他亲昵一笑。季为乐正好奇,突然倏的一声,一朵巨大的烟花从季府最高的屋顶升上夜空,绽放的光华照亮整个宅子。木制的房子看不出本来陈旧的黄,一下红一下蓝。他想到几年前燃烧的学校仓库。这比那次看到的特级焰火还漂亮。他看的移不开眼。
  “漂亮吗?”身边的人问。
  他愣愣地转过头说:“漂亮……”烟火中,身边人的脸被照出诡异的色彩,妖媚至极。
  林煜城又从身后抱紧他,头埋进他的脖子。他最喜欢对他做这个动作。
  一个黑色的控制器送到面前,上面有一个红色的按钮。
  “你按一下这个。”林煜城说。
  他犹豫,那种强烈的预感又涌上来。林煜城干脆用大掌包住他的手,手指交缠,在红色按钮上用力一按后把控制器随意扔掉。
  “仔细看,还有更漂亮的哦。”
  他抬头,更加专注地看着天空。突然一个巨大的火球升上去,如果说刚刚的烟花是绝世美人,那这颗火球就是旷世英雄。它的火焰炽烈得发出“呼呼”般的风声。过于繁盛的烈焰一朵一朵从火球的身上落下,落在木制的屋顶上,让屋顶被迫与它一同燃烧!
  终于看出了不对,季为乐先是下意识地想挣脱林煜城的怀抱冲进院子,后来是拳打脚踢疯了一样咒骂禁锢着自己的人。“王八蛋!你放手,放手!那是我家,你居然放火烧我的家,王八蛋!”
  不管他怎么骂,身后的人都没有放手。
  他没力气了,只有死死盯着那颗火球,如临大敌。
  那颗火球像是知道他在看他,在空中耀武扬威一阵后,得意地向季府的中央俯冲而下。
  “不!”季为乐向前方绝望地伸出手。
  他想抓住那陪了他二十年的懒猫。来叔笑吟吟地在院子里迎他,老头子偷偷靠在他肩头睡着,小一笑着在走廊上追着他跑,木地板嘎吱嘎吱地响。老头子的一杯茶,味道可以飘到季府的每个角落。春天的柳絮总让他比别人多看到一场雪。那棵比老头子还老的银杏树静静站在那里看着他们经历的所有,用他落了又长长了又落的叶子传递着凡人不懂的只属于树的喜怒哀乐。
  好象就是昨天。
  他心痛难当,颓丧地别过脸。但身后的人不准他逃避,他把他的脸掰正,在他耳边倾吐爱语那样对他说:“看啊,你看着。看那些屋顶,那些花草,那些树木。他们烧起来多壮观!你听,听到了吗,他们在喊呢,他们在叫你救他。你听到了吗?”
  季为乐的头被强迫昂的高高的,他只好闭上眼睛。强大火焰发出的光仍是透过薄薄的眼皮,眼前红色光影闪动。没有视觉,听觉变得异常清晰。他甚至能听到梅花的树枝在火焰中被灼烧发出断裂的劈啪声,像是在哭泣。
  他的房间怕是已经烧得面目全非了吧。下雪给他看的柳树也已经跟火焰妥协了吧。
  除了热,他身上其他的感官都对外界失去了感应。
  他的自我保护机制被激发出最大的能量,他能从这场大火中找到什么乐观的一面呢。他在充满回声的脑子里拼命搜寻。啊,他想到了。老头子走了,来叔走了,连院子里的银杏也死掉了,他们都不会看到这场直烧到人心脏的大火。
  “哈哈哈哈,你看啊,快看啊,再不看你会后悔的!”身后的人边蛊惑自己睁眼边温柔地亲吻他的脖子。像是一对恋人相约看一场世纪奇观时动情地亲昵。
  温柔的爱抚,残酷的眼前,他完全分不清现实和幻象。他听见老头子的声音,他说;为乐,要及时行乐啊。他听见来叔的声音,他说:少爷,要好好活着。他甚至听见秦展扬的声音,他说:我爱你。
  惊天的巨响把他拉回现实,他不得不睁开眼,一睁开他就后悔了。哪里还有季府的影子,那只懒猫已经被烧成了焦碳。最后一根粗壮的横梁像希腊神话中的悲剧英雄般倒下。
  轰!
  连树木哭喊的幻听都没有了。
  消防车呼啸着迟迟赶到,在外围控制火势。他们根本没有要灭火的样子,只是控制着火势不蔓延。
  混乱的救火现场,两个男人相拥在一起,周围忙碌的人群好象跟他们完全没有关系。竟然也没有人来赶他们远离火场。
  一场火扑到半夜。周围的建筑都安然无恙,只有季府被烧成了灰烬。
  真像事先安排的一场盛大的演出。随着季府的化灰,演出落幕。只留下两个意犹未尽的观众留连在曲终人散的演出现场。
  季为乐真不希望自己是那个观众。
  “唉……”身后的人发出长长的叹息,似乎在为演出这么快就落幕感到可惜。他毫无预兆的松开箍了季为乐许久的手臂。季为乐晃了两下,手扶住车盖支撑住身体。
  车盖还是热的,提醒他刚刚的那一场火有多热烈。
  打开车门,林煜城把正在放空的季为乐推进车厢,自己在驾驶座上优雅地坐下。
  “感觉到了吗?”他手放在方向盘上,两眼直视前方。季为乐没反应过来他是在对自己说话。
  “你感觉到了吧。”
  林煜城索性勾住他的下巴。
  “什么?”他不懂他在问什么。他无法思考。
  “心痛,想死的痛!”
  季为乐无辜的样子看着他,脸一皱,哭了起来。从轻轻啜泣,到失声痛哭。
  他又第一次体验到一种人类的感觉:哭到发不出声音,却有个声音在心脏的正中嘶喊,震的他的心房倒塌。
  林煜城冷冷地看着他哭泣,突然心满意足地扯起嘴角。
  “原来,你还是有灵魂的。”
  呼——一声终于成功的舒气后,他递给泣不成声的季为乐一盒抽纸,季为乐哭的太专心没有接。他随手把它丢到后座。
  “生日快乐。”他说。
  汽车发动,向机场驶去。
  
                  第十六章(终于到这了)
  
  哭,从车上哭到飞机,从下飞机哭到林府,从夕阳照进林府的东大门哭到晚霞烧到林府的西大门。
  他打丛娘胎里出来就没这么哭过。
  老头子没了,来叔没了,连被他当成妹妹的小一也没了。
  本来他觉得反正没几年他又能见到他们,这样想,在人世走的这一遭倒像是一场梦。至少梦里还有个他牵挂的人。
  他没想到这个人却烧了他的家,烧光了他人生所有美好回忆诞生的地方。
  他已经一无所有。
  窗外残阳如血,窗内的人也几乎要哭出血来。
  林煜城在门外看着哭的昏天黑地的季为乐,他不是第一次看到人哭到这么惨。他的大哥,被他回击之后也是这么哭。只是自己的心情跟那时完全不一样,没有痛快报复后的愉悦,只有一瞬间达到目的的成就感,然后就是疲惫。
  要让一个人痛苦,第一是杀了他,第二是折磨他爱的人,第三是让他亲手毁灭他所拥有的一切。
  对季为乐,他选择了第三种,也是最狠的一种。他要让这个从小无忧无虑的大少爷知道什么叫痛!
  但是他悲哀的发现,在对季为乐用了第三种方法的同时,第二种折磨无时无刻不追随着他。
  他一头扎进工作里,安抚因为父亲突然离世乱了阵脚的员工,清除存有二心妄图自立门户的股东。终于让心里的痛苦慢慢冷却。盛大已经掌握在他的手中。他的人生即将进入新的征程。只是在这条漫长的路上,他还要带着这个与他纠葛太深的人吗。
  林煜城不是喜欢逃避的人,他明白自己还爱着他,决绝地彼此伤害以后,他还在爱着他。
  他简直无药可救。
  季为乐在浴室摔了一交,林煜城自从送了他一份大礼就再没有来见过他。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他从浴池里吃力地爬上来的时候发誓以后无论如何都不在家里装这种可以让几十只鸭子同时在里面游泳的浴缸。
  “以后”,他想到这个词,脚下一顿,又摔进水中。
  终于裹着一条毯子坐在床上,他看着自己身上被摔出来的大小伤口发呆。他已经看了它们几个小时了。这些伤口似乎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看它们,一直睁着大眼睛与他对视,眼睛里还含着粉红的泪光。
  他连最后一点资本也没了。现在的身体与正常人无异。
  当一个人走到绝境的时候,无非就是发疯和自杀。可惜他的精神力量很强大,根本疯不了。死,绝对不可以。如果现在去死,他坚持这么久是为了什么。爸爸和来叔他们又是为了什么。如果他自杀,那就是个天大的悲剧。
  他的人生怎么可以是悲剧。
  天完全黑下来。
  暗室里,季为乐抱着膝盖坐在床上。耳边是呼呼的风声。现在一到晚上他就听到风声,在耳边,像火焰在摇曳。
  他注视着一只被玻璃窗困住的蛾子,看它扑动翅膀把玻璃撞的叮叮地响却仍不死心地转悠着。
  幽幽的一股茶香飘来,是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茅山青锋。他含泪转头看身旁的沙发。
  “你来了。”
  老头子穿一件平时最爱的唐装坐在沙发上,看着那只他刚刚注视了很久的蛾子。他静静看着他的脸,他知道他一定会回来的,在他最需要他的时候。
  月光把老人的脸照出柔和的光影。许久,老头子收回目光转向他说:“飞蛾只有一个月的寿命,在它们短暂的一生中,无论何时都会朝着有光的地方飞。”
  老人站起来走到窗边把玻璃推开,蛾子猛的一扑飞走了。老人转身,背对着月光还是能看到他脸上慈祥的笑意,他说:“把灯打开,儿子。”
  白色的窗帘被风吹出一个美丽的姿势,金线的光隐隐闪动。茶香早已散去,他站在窗边,风阵阵从他身边吹过,他确实听到了呼呼的声音,不是幻觉。
  好久没睡的这么香了。醒来的时候,一地阳光,他还是像在家一样,光脚踩在地板上。伸个懒腰,吃完按时送来的早饭,他对来收拾屋子的人说:“我想见见你们林老爷,新上任的那个。”
  林煜城坐在昨晚老头子曾坐过的地方。不是他记忆中的样子了。记忆中的秦展扬喜欢穿白衬衫,简单的款式,身上一点多余的装饰都没有,笑的很温和。坐在面前的这个叫林煜城的人,面容冷俊,穿着明显是昂贵衣料的西装,连扣子都是定做的那种。
  “好久没见到你,还挺想。”他抱着枕头随意地坐在床上,好象这里真的是他的家。
  “真巧,我也想来见见你。”林煜城把手环在胸前。
  “不会又有礼物要送我吧,上次那件可把我激动惨了。”眼睛肿了好几天。
  “你不是想离开这里吗?刚好我看你也看烦了,就不留你了。”
  “你肯放我走?”季为乐颇为怀疑,这个人的心思深沉,折磨人的手段也是层出不穷,每次出手都把他整的死去活来。
  “是,我是打算放你走。不过我看季大少爷你现在一无所有,我怕放了你,你会在外面饿死。所以我给你安排了一个很好的去处。即不用担心没有饭吃,又不用担心一个人待着无聊,绝对适合你。”林煜城怕他听不清楚他的话似的向前倾了倾。
  “什么地方。”不管他说什么,季为乐都做好了心理准备。他才不相信林煜城会对他这么慷慨。
  “明天你就知道了。”
  门被关上。季为乐呆呆的坐着,从今天到明天这段时间他又找到乐子了,他猜林煜城会把他送到哪里去,猜中有奖。可惜跟林煜城的智力比起来,他还逊了一大截。
  他怎么也没想到“明天”来带走他的人是警察叔叔。
  “怎么个罪名。”看到来人他笑着问,总不能因为喜欢男的来个“有伤风化罪”吧。
  “杀人未遂。”
  原来林煜城说的那个“即不用担心没有饭吃,又不用担心一个人待着无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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