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茏心语_严歌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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苓茏心语_严歌苓-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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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童年,它却频频发生。这样的时候是最接近艺术创作者所必需的神性的骚动。”


我童年的夏天,从西窗看出去,是外公种的两棵桑树;往南,有一片茂盛的蓖麻;往北,有几棵红色的月季花。十几只鸡享受着外公的特权,得以在“禁养家禽”的城市有一块租界。我常常坐在窗前,这些景物也就成了我白日梦的固定背景。后来外公失去了特权,鸡群消失了,墙头下出现了一列腌腊鸡腿、鸡翅,常常有两三只野猫在墙头上走来走去。在这个时候,正如克拉克所说:“此类视象时刻化为一些细节,出现时当事人对它们的冲击力尚无意识。”但突然在某一刻,也许很久以后,“这些早已固定在我们记忆中的景物在心灵中再现了。”它们已脱离了它们的自然背景,成了独立的印象,传达着对当事人同样隐晦的深沉意义。作家要写,画家要画,不是因为明白了每个“视象时刻”的隐秘意义,而是知道那意义的存在,却不能完全地懂得它。艺术家对于形象的意义追问,以及那永远似是而非的追问结果,形成了艺术。


昆德拉后期作品的失败,在于他自以为已先有了形象的意义,或者,没形象也可以有意义。


我常觉得“纪实小说”的说法很矛盾。所以我首先要否定我这篇小说是“纪实”的。只是记忆中一些画面和细节自己在存活和演变,我把它们写出来,想看看我是否能寻出它们的意义。


约翰·亨利·纽曼(johnhenrynewman,十八世纪英国著名神学者和哲学家)在写到他在牛津大学生活时,似乎有些突兀地提到一种植物:“……在我大学一年级宿舍的对面,有大丛大丛的金鱼草……”可以想象他曾坐在窗前读书,几百天如一日,对这些寻常小花视若无睹,漫不经意地出神。而在他写到牛津给他的教益、温情、友情时,他却不期地想起了这些白色、紫色的花草。这些花脱离了常规记忆,完成了升华,演变成了某种象征。但这段关于金鱼草的印象又说明什么呢?它不随岁月淡去的意义何在呢?纽曼在写它时,或许并不明白。但我相信,纽曼肯定知道那花的印象中含有他不能解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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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与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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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朋友叫庄信正,是位著名的翻译家、学者,也是研究詹姆士·乔伊斯的专家。他说过这样一段话(大意):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但对我来说,我宁可把这句话改为“上有天堂,下有书房”。他说在他年少时就想到:反正谁也不知道天堂是什么样子,他无妨就把它想象成一间书房。


我读到这些话时,为他的纯,以及他与我不谋而合的价值观会心地笑了。我心里对这位忘年友人涌出一股深深的感激。因为在这个价值观飞快变更的年代,我生活的很大成分,仍是独自写作与读书。有时不免对周围忙得头头是道,不读书却也十分充实的人们发声自愧落伍的叹息。而庄先生这一席话,使我认识到,我还是有伴的,并没有落伍得那样彻底。


在易卜生的《彼尔金特》中,有个叫索尔薇格的少女。彼尔金特在恋想她时,总是想到她手持一本用手绢包着的《圣经》的形象。在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特蕾莎留给托马斯的印象,是她手里拿着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两位女性之所以在男主人公彼尔金特和托马斯心里获得了特殊的位置,是她们的书所赋予她们的一层象征意义。我的理解便是读书使她们产生了一种情调,这情调是独立于她们物质形象之外而存在的美丽。易卜生和昆德拉都没有用笔墨来描写这两位女性的容貌,但从他们赋予她们的特定动作——持书来看,我们能清楚地看到她们美丽的气韵,那是抽象的、象征化了的,因而是超越了具体形态的美丽,不会被衣着或化妆强化或弱化、不会被衰老所剥夺的美丽。这并不是说,任何一个女性,只要手里揣本书,就会变成特蕾莎或索尔薇格;书在不爱读书的人手里,只是个道具。重要的是,读书这项精神功课,对人潜移默化的感染,使人从世俗的欲望(金钱、物质、外在的美丽等)中解脱出来,之后便产生了一种存在。


我于是感到自己的幸运——能在阳光明媚的下午,躺在乳白色的皮沙发上读书;能在读到绝妙的英文句子时,一蹦而起,在橡木地板上踱步。太好的文章如同太好的餐食,是难以消化的,所以得回味、反刍,才能汲取它的营养。


女人总有永别自己美丽外貌的时候。不甘永别的,如伊丽莎白·泰勒之类,就变成了滑稽的角色。时光推移,滑稽都没有了,成了“人定胜天”的当代美容技艺的实验残局,一个绝望地要超越自然局限的丑角。这个例证或许给了我们一点启示:漂亮和美丽是两回事。一双眼睛可以不漂亮,但眼神可以美丽。一副不够标致的面容可以有可爱的神态,一副不完美的身材可以有好看的仪态和举止。这都在于一个灵魂的丰富和坦荡。或许美化灵魂有不少途径,但我想,阅读是其中易走的、不昂贵的、不须求助他人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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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超人与“忘年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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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芝加哥读学位时,第一门课要求对所学到的作家们进行阐述,主要是对于终生的作品,亦包括他们的传略。我于是迷上了读他们的传记。对比中我发现这些文学泰斗们——无论男女——都具备一些共同的美德和缺陷。比如说,他们都有铁一样的意志、军人般的自我纪律、或多或少的清教徒式的生活方式。之所以提到“清教徒”,并不是粗茶淡饭、布衣草履的意思,而指他们对物质的随便态度:有亦可,无亦可。另外,“清教徒”还包括他们对待自己每日具体的艺术创造,就像对待一件宗教功课:只求心灵的付出,不求肉体的获得。


因而我把他们叫成男超人和女超人。比如苏联作家索忍尼辛(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在二次大战中主动报名上前线。那时苏联政府给予在校大学生特权,免除他们的兵役。他很快晋升为炮兵军官,却因为在与朋友通信中交流了政治言论而在前线被苏联当局逮捕。他在古拉格群岛的流放岁月中,以一种奇特的方式坚持文学写作:他完全依赖记忆力背诵与储存他的诗句。因为当时的狱规禁止犯人用纸和笔。他只能在脑子里写作他的长篇叙事诗。他每天写上几行,然后拼命将它们背诵下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每天必须将自己写成的部分默诵一遍,然后再在内心进行新的创作。他的记忆空间逐渐缩小,因而他想出一个方法来帮助自己记忆。他用面包屑捏出了一串教徒用的念珠,由圆形、方形及椭圆形珠子组成。他每默诵一句诗,就数一颗圆珠;每背下十行就数一颗方珠;每一页,就数一颗椭圆珠子。当他出狱时,竟然把一万多行诗——整部长篇叙事诗——存在心里,带出了监狱。


其他的作家虽不像索忍尼辛这样具有如此明显的“超人”素质,但每个人都以他们自己的方式,体现了过人的顽强意志。遗憾的是,我没有足够的篇幅来一一例说。我在这样的“超人素质”中看到,有天赋是幸运的,但是足够的意志来实现天赋,恐怕是更大一种幸运。当然,不幸也是显著的。我发现这些“超人”中的大多数都在情感上未能免俗:在他们成功之后,往往在他们的晚年,总要陷入一场“忘年恋”。也许我这人不算最开明,对于男作家的忘年恋,我尽管失望,但尚能接受;但对于女文豪们,内心就是一个巨大的失望之苦笑了。无论是赛珍珠、安·阮德(aynrand——苏联流亡美国的著名女作家,属少数以非母语写作而获成功的作家之一),还是玛格丽特·杜拉,尽管她们艺术的品格颇高,却在这方面未能免俗。比如赛珍珠,我认为她是具有许多美德,甚至可以称得上高尚的女性,在晚年结识了一位年轻的男舞蹈教员而出现一些与高尚相矛盾的行为。她在50年代末为救助韩国孤儿而建立了基金会,她的文学地位和影响力使她轻易地得到大笔的募捐。而她却让自己的年轻男友来主持基金会的工作,从来不查究他的经济作业。这个舞蹈教员于是便舞弊贪污、弄虚作假,使基金会大失人心。当人们告诫赛珍珠她用人不当时,她却护短,甚至与人反目。另外,如安·阮德,尽管她作品中所有男主角都有她丈夫的影子,至少在形象上,她认为她的丈夫为她提供了男性美的准则(她公开说过了他的身材和面部形象十分合乎她的审美理想,因而她在第一次见他时,便爱上了他,从而开始主动追求他),但是她在成功之后,还是与一位比她年少二十多岁的心理学家恋爱起来。


读到这些部分,我总是想:哎呀,又落了俗套。


有次在读《纽约人》杂志时,读到一位颇有名气的杂文家的见解。他认为著名人物找年少情侣是种庸俗。我想,看来“所见略同”者,并不难找;原来不止我一人如此看重俗与不俗。


最近听到消息(真伪尚待证实):八十岁的索尔·贝娄再度娶妻生子,不由想到名气和成功是否真能使人年华倒流,青春永驻。当然还有种说法:成功能够刺激荷尔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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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挣”来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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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联流亡女作家安·阮德(aynrand)的三部影响浩大的小说中,她多次提到女性(抑或男性)渴望爱情,却不懂得真挚、牢实的爱情是该去“挣”的;不“挣”而获得的爱情首先是非分的,其次绝不可能持久。她用这个英文词汇“earn”,即挣,使我生出许多感触。生活中许多实例说明一切失败的婚姻都是因为人们忽略了这个“挣”字;一旦进入婚姻,爱情便似乎有了保险,往后的一切灾祸都该由婚姻这个保险公司来负责或承担损失。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再去继续“挣”得爱情,而把对方已付出的或正付出的爱当成“该着”。


我在国内和国外都碰到过不少男性和女性,天生丽质,聪颖可爱,似在爱情和婚姻上并不顺利。因为他们天生的资本充足,从来不必去挣得爱慕。对于这类男女,似乎整个世界原本就该着他们情分,因而他们开销任何人给予的爱都手脚极大,从无珍视。他们不懂得,一个人在情感生活中只消耗而不储蓄是危险的。有价值有质量的爱情永远要去主动地“挣”得。“挣”的过程,是成长、成熟、纯化的过程,是辛勤和真诚的付出的过程。


这使我想起两年前读的一本书《道德动物》(moralanimal,robertwright),是一本达尔文的进化论心理学著作,其中的主要研究课题便是男性与女性的关系。这本书以达尔文本人的爱情和婚姻作依据,总结出达尔文和他的妻子艾玛的婚姻成功的几个决定因素:一、理化地选择一位具有大量美德的恋爱对象。二、婚前无肉体接触的纯情恋爱。三、达尔文的成功与疾病。艾玛是位相貌平实的女子,因而达尔文在选择她做爱人的时候是务实的,是违逆雄性爱美天性的。婚姻后,达尔文的名望持续上升,但他总是珍视艾玛所给予他的朴素关爱。他认为艾玛是一位能使他勤奋工作又能使他不至于勤奋到忘记人间乐趣的女子。在他们长达近半个世纪的婚姻中,达尔文不断地“挣”得艾玛的爱情和关怀,艾玛也同样“挣”得达尔文的爱慕和尊敬,艾玛说:“(似乎自嘲地)没有任何东西能像疾病那样把一对男女牢牢系在一起。”她在达尔文二十多年的慢性疾病中,给予他精神和肉体的双重关爱,使达尔文在辉煌的成功中只对艾玛情有独钟。在达尔文的自传里,他写到:“她(艾玛)是我生命中最大的一份幸运……我常常在想,如此的一个比我优秀得多的女子,怎样就能成为我的妻子。”


由此看来,他们从来都没有停歇“挣”得对方的爱情,他们都不把对方的爱看成“该着”。


达尔文的显赫声望使艾玛的一位姑妈不禁为艾玛捏一把汗。艾玛一向在穿着上缺乏兴趣,所以总是过分朴素甚至落伍于时尚。这位姑妈在一封信中规劝侄女:“……别忽略那些小小修饰,它们使你看上去总是赏心悦目。你的忽略是因为你认为自己的丈夫不在意女性的这些外在细节。其实任何男人都在意这些细节。”


我无法得知艾玛是否把她姑妈的话听进去了,是否在以后的日子里尽力地“赏心悦目”。但从这位姑妈的见解看来,她是相信“挣”这个字眼的;别以为内在地“挣”就够了,外在的,也需要去“挣”的。


在《道德动物》中,有一段是讲著名作家狄更斯的。狄更斯在他刚结婚时把他的妻子称为他自己“更好的那一半”。二十多年后,他的名望招来无数年轻美貌女子的爱慕,他眼中的妻子便是一个“无形无状”的东西了,她营造的“致使范围使于她最亲近的人受罪。”那曾经“更好的一半”在多年后成了“无感觉、怨恨的、怠倦的——近乎无人味的”女子。两个人类文明的巨星——达尔文与狄更斯,有着极端不同的爱情和婚姻经验。当然,这和他们全然不同的个性有大很关系。但可以看出,婚后名望直线上升的狄更斯轻易地就从爱的主体变成了客体,只知开销,不知去“挣”,于是他和妻子凯瑟琳的关系就形成了恶性循环;谁都不去“挣”,但谁都大手大脚挥霍。可以想见,狄更斯该对这场失败的婚姻负主要责任。正如一切成功的男性(抑或成功或绝顶美丽的女性),狄更斯认为爱可以信手拈来,用不着去挣得。他不能有殷实、纯正的爱情,是因为他给爱宠坏了,给不劳而获的恋慕弄得残废了,失去了去“挣”得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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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家旧事》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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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旧事》的作者董冰是作家李准的夫人,从社会关系上说是我的前婆母;从更深广的意义上来说,她永远是我的母亲。但我为她的书作评,并不因为这层不同寻常的关系,而是因为我对这本书的偏爱。书中宣扬的人文精神、女性精神,滋养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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