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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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第2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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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化四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广西,剿蛮寇有功。其冬罢巡抚官,命还理南京都察院事。改督漕运,兼抚淮、扬四府。寻解漕务,专理巡抚事。复还南院,进副都御史,巡抚宁夏。召还,历兵部左、右侍郎。
  十八年代陈钺为兵部尚书。守珠池宦官韦助乞往来高、肇、琼、廉,会守巡官捕寇。鹏执不可,帝竟许之。南北印马,率遣勋臣、内侍,后以灾伤止遣御史。是年,帝复欲遣内侍,鹏等执不可。帝勉从之,命俟后仍如故事。镇守大同中官汪直言小王子将大举,请发京兵援。鹏等言:“大同士马四万已足用,所请宜勿许。且京军困营造,精力销沮,猝有急,何以作威厉气,请悉停其役。”诏可。寻加太子少保。
  鹏初为御史,刚直尚气节,有盛名。后扬历中外,惟事安静。群小窃柄,阁臣万安、刘吉辈专营私,鹏循职而已,不能有所匡救。二十一年,星变,鹏偕僚属言:“传奉武职至八百余人,乞悉令闲住,非军功毋滥授。四方镇守、监枪、守备内官,非正统间原设者,悉宜召还。”廷臣亦交以请,下兵部复核。鹏畏中官,不敢坚其议,帝遂尽留之。时论皆咎鹏。奸民章瑾献珍宝,得为锦衣镇抚。理刑缺,鹏所上不允。知帝意属瑾,即推用焉。台谏劾大臣不职者多及鹏,鹏力求去,遂赐敕给驿以归。弘治四年卒。谥懿简。
  李裕,字资德,丰城人。景泰五年进士。授御史。天顺中,巡按陕西,上安边八事。石彪滥报首功,诏裕核实。彪从父亨以书抵裕,裕焚之,以实闻。亨亦旋败。由是有强直声。都御史寇深遇僚属严,惟裕不为屈。
  以才擢山东按察使。重囚二百余人,或经十余年未判,裕旬月间决遣殆尽。大岘山贼寨七十余,裕捕戮其魁,纵胁从,除其逋负,乱遂平。
  成化初,迁陕西左布政使,入为顺天府尹。政声大著。进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江北诸府。浚白塔、孟渎二河以便漕。张秋南旺及淮安西湖旧编木捍冲激,劳费无已。裕与郎中杨恭等谋,易以石,遂为永利。淮、凤方饥,而太仆征预备马二万匹。裕论罢之。在淮六岁,每岁入计事,陈利病,多施行。父忧归,服除,留佐院事。
  十九年代戴缙为右都御史。缙附汪直,尝请复立西厂者也,在台纲纪不立。裕欲振之。御史有过,或遭箠挞,由是得谤。汪直败,偕副都御史屠滽请雪诸忤直得罪者。帝不悦,夺俸。又坐累,调南京都察院。考绩赴都,留为工部尚书。
  初,吏部尚书尹旻罢,耿裕代之。以持正不为万安所喜。而李孜省方贵幸用事,欲引乡人,乃协谋去耿裕,以裕代之。裕本廉介负时望,以孜省故,名颇损。其铨叙亦平。故事,考察目有四:曰老疾,曰罢软,曰贪酷,曰不谨。裕言:“人材质不同。偏执类酷,迟钝类软。乞立‘才力不及’一途,以寓爱惜人才之意。”帝善之,遂著为令。考宗立,言官交章劾裕进由孜省。裕不平,为《辨诬录》,连疏乞休去。正德中卒,年八十八。
  赞曰:王彰等或以性行未纯,为时訾议。综其生平,瑕瑜互见。然扬历中外,劳绩多有可纪。《书》称“与人不求备”,《春秋》之义“善善长”,则诸人固不失为国家干济材欤。
 
  
  




       
张廷玉》明史》列传第四十九




列传第四十九
  周新  李昌祺萧省身  陈士启  应履平  林硕  况钟硃胜  陈本深罗以礼  莫愚  赵泰  彭勖孙鼎  夏时  黄润玉  杨瓚王懋  叶锡赵亮  刘实  陈选  夏寅陈壮  张昺  宋端仪
  周新,南海人。初名志新,字日新。成祖常独呼“新”,遂为名,因以志新字。洪武中以诸生贡入太学。授大理寺评事,以善决狱称。
  成祖即位,改监察御史。敢言,多所弹劾。贵戚震惧,目为“冷面寒铁”。京师中至以其名怖小儿,辄皆奔匿。巡按福建,奏请都司卫所不得凌府州县,府卫官相见均礼,武人为之戢。改按北京。时令吏民罪徒流者耕北京闲田,监禁详拟,往复待报,多瘐死。新请从北京行部或巡按详允就遣,以免淹滞。从之。且命畿内罪人应决者许收赎。帝知新,所奏无不允。
  还朝,即擢云南按察使。未赴,改浙江。冤民系久,闻新至,喜曰:“我得生矣。”至果雪之。初,新入境,群蚋迎马头,迹得死人榛中,身系小木印。新验印,知死者故布商。密令广市布,视印文合者捕鞫之,尽获诸盗。一日,视事,旋风吹叶坠案前,叶异他树。询左右,独一僧寺有之。寺去城远,新意僧杀人。发树,果见妇人尸。鞫实,磔僧。一商暮归,恐遇劫,藏金丛祠石下,归以语其妻。旦往求金不得,诉于新。新召商妻讯之,果商妻有所私。商骤归,所私尚匿妻所,闻商语,夜取之。妻与所私皆论死。其他发奸摘伏,皆此类也。
  新微服行部,忤县令。令欲拷治之,闻廉使且至,系之狱。新从狱中询诸囚,得令贪污状。告狱吏曰:“我按察使也。”令惊谢罪,劾罢之。永乐十年,浙西大水,通政赵居任匿不以闻,新奏之。夏原吉为居任解。帝命覆视,得蠲振如新言。嘉兴贼倪弘三劫旁郡,党数千人,累败官军。新督兵捕之,列木栅诸港汊。贼陆走,追蹑之桃源,絷以献。当是时,周廉使名闻天下。
  锦衣卫指挥纪纲使千户缉事浙江,攫贿作威福。新欲按治之,遁去。顷之,新赍文册入京,遇千户涿州,捕系州狱。脱走诉于纲,纲诬奏新罪。帝怒,命逮新。旗校皆锦衣私人,在道榜掠无完肤。既至,伏陛前抗声曰:“陛下诏按察司行事,与都察院同。臣奉诏擒奸恶,奈何罪臣?”帝愈怒,命戮之。临刑大呼曰:“生为直臣,死当作直鬼!”竟杀之。
  他日,帝悔,问侍臣曰:“周新何许人?”对曰:“南海。”帝叹曰:“岭外乃有此人,枉杀之矣!”后帝若见人绯衣立日中,曰“臣周新已为神,为陛下治奸贪吏”云。后纪纲以罪诛,事益白。
  妻有节操。新未遇时,缝纫自给。及贵,偶赴同官妻内宴,荆布如田家妇。诸妇惭,尽易其衣饰。新死无子。妻归,贫甚。广东巡抚杨信民曰:“周志新当代第一人,可使其夫人终日馁耶?”时时赒给之。妻死,浙人仕广东者皆会葬。
  李昌祺,名祯,以字行,庐陵人。永乐二年进士。选庶吉士。预修《永乐大典》,僻书疑事,人多就质。擢礼部郎中,迁广西左布政使。坐事谪役,寻宥还。洪熙元年,起故官河南。与右布政使萧省身绳豪猾,去贪残,疏滞举废,救灾恤贫,数月政化大行。忧归,宣宗已命侍郎魏源代。而是时河南大旱,廷臣以昌祺廉洁宽厚,河南民怀之,请起昌祺。命夺丧赴官,抚恤甚至。正统改元,上书言三事,皆报可。四年致仕。家居二十余年,屏迹不入公府,故庐裁蔽风雨,伏腊不充。景泰二年卒。
  萧省身,泰和人。与昌祺同举进士。洪熙元年,布政考满,当给诰命。奏父年八十余,愿以给父。帝嘉而许之,后遂为例。居河南十二年,治行与昌祺等。
  陈士启,名雷,以字行,泰和人。永乐二年进士。选庶吉士,擢礼部郎中。尚书吕震险忮,属吏皆惮之,承奉唯谨,士启独不少徇。
  十二年三月,吏部言布、按二司多缺官。帝曰:“布政、按察,吾方岳臣。方数千里地悬数人手,其简廷臣贤能者,分别用之。”于是诸曹郎、给事中出为监司者二十余人,而士启得山东右参政。尽心吏事,不为察察名。督徭赋,不峻期约。青州饥,疏请振之粟。使至,而饥民倍。士启复上疏,先出粟予民,谓使者曰:“有罪吾独任。”廷议竟从之。
  坐唐赛儿乱下狱,数月,释还职。高煦谋不轨,士启自青州暮驰归语三司,密闻于朝。高煦既执,从薛禄、张本录余党,抚安人民。事竣,命清理山东军籍。宣德六年卒于官。
  应履平,奉化人。建文二年进士。授德化知县。历官吏部郎中,出为常德知府。
  宣宗初,擢贵州按察使。所至祛除奸蠹,数论时政。旧制,都督府遣使于外,必领内勘合,下都司,不敢辄下卫。至是军府浸横,使者挟关文四驰,历诸卫,朘军伍。宣德七年,履平抗疏言:“勘合之设,所以防诈伪。今右军府遣发至黔者,不遵故事,小人恁势横求,诈冒何从省。”宣宗善其言,都督陈政引罪。帝令诸司永守之,军府为之戢。
  山云镇广西以备蛮,岁调贵州军万人,春秋更代,还多逃亡,则取原卫军以补,不逐逃者。履平奏:“贵州四境皆苗蛮,军伍虚,有急孰与战守?今卫军逃于广西,而以在卫者补。不数年,贵州军伍尽空,边衅且起。”帝乃命云严责广西诸卫,追还逃军,俟足用,即遣归。罢贵州戍卒。云,名将,镇粤有功,轻履平书生。正统元年,履平劾云弄权,擅作威福,帝令云自陈。云大惊,引罪。帝宥之。
  明年,上书言四事。一,镇远六府,自湖广改属贵州,当食川盐。去蜀道远,仍食淮盐为便。一,军卫粮支于重庆,舟楫不通,易就轻赍多耗费,请以镇远秋粮输湖广者就近支给。一,停黎平诸府岁办黄白蜡。一,贵州初开,三司月俸止一石,今粮渐充裕,请增给。并从之。
  时方面以公事行部者,例不给驿。履平言僦车舟必扰民,请给驿便。又以军伍不足,请令卫所官旂犯杂死及徒流者,俱送镇将立功,期满还伍;边军犯盗及土官民与官旂罪轻者,入粟缺储所赎罪。并从之。三年迁云南左布政使。时麓川用兵,屡奏劳绩。八年致仕归。
  林硕,字懋弘,闽县人。永乐十年进士。授御史,出按山东。
  宣德初,按浙江。为治严肃,就擢按察使。千户汤某结中官裴可烈为奸利,硕将绳以法。中官诬硕毁诏书,被逮。硕叩头言:“臣前为御史,官七品。今擢按察使,官三品。日夜淬励,思报上恩。小人不便,欲去臣,唯陛下裁察。”帝动容曰:“朕固未之信,召汝面讯耳。”立释硕,复其官,敕责可烈。硕在浙久,人怀其惠。
  正统三年误引赦例出人死,佥事耿定劾之。逮讯,输赎还职。其冬迁广东布政使,未及任而卒。其后宁波知府郑珞劾可烈不法,可烈竟罢去。
  况钟,字伯律,靖安人。初以吏事尚书吕震,奇其才,荐授仪制司主事。迁郎中。
  宣德五年,帝以郡守多不称职,会苏州等九府缺,皆雄剧地,命部、院臣举其属之廉能者补之。钟用尚书蹇义、胡濙等荐,擢知苏州,赐敕以遣之。
  苏州赋役繁重,豪猾舞文为奸利,最号难治。钟乘传至府。初视事,群吏环立请判牒。钟佯不省,左右顾问,惟吏所欲行止。吏大喜,谓太守暗,易欺。越三日,召诘之曰:“前某事宜行,若止我;某事宜止,若强我行;若辈舞文久,罪当死。”立捶杀数人,尽斥属僚之贪虐庸懦者。一府大震,皆奉法。钟乃蠲烦苛,立条教,事不便民者,立上书言之。
  清军御史李立勾军暴,同知张徽承风指,动以酷刑抑配平人。钟疏免百六十人,役止终本身者千二百四十人。属县逋赋四年,凡七百六十余万石。钟请量折以钞,为部议所格,然自是颇蠲减。又言:“近奉诏募人佃官民荒田,官田准民田起科,无人种者除赋额。昆山诸县民以死徙从军除籍者,凡三万三千四百余户,所遗官田二千九百八十余顷,应减税十四万九千余石。其他官田没海者,赋额犹存,宜皆如诏书从事。臣所领七县,秋粮二百七十七万九千石有奇。其中民粮止十五万三千余石,而官粮乃至二百六十二万五千余石,有亩征至三石者,轻重不均如此。洪、永间,令出马役于北方诸驿,前后四百余匹,期三岁遣还,今已三十余岁矣。马死则补,未有休时。工部征三梭阔布八百匹,浙江十一府止百匹,而苏州乃至七百,乞敕所司处置。”帝悉报许。
  当是时,屡诏减苏、松重赋。钟与巡抚周忱悉心计画,奏免七十余万石。凡忱所行善政,钟皆协力成之。所积济农仓粟岁数十万石,振荒之外,以代民间杂办及逋租。其为政,韱悉周密。尝置二簿识民善恶,以行劝惩。又置通关勘合簿,防出纳奸伪。置纲运簿,防运夫侵盗。置馆夫簿,防非理需求。兴利除害,不遗余力。锄豪强,植良善,民奉之若神。
  先是,中使织造采办及购花木禽鸟者踵至。郡佐以下,动遭笞缚。而卫所将卒,时凌虐小民。钟在,敛迹不敢肆。虽上官及他省吏过其地者,咸心惮之。
  钟虽起刀笔,然重学校,礼文儒,单门寒士多见振赡。有邹亮者,献诗于钟。钟欲荐之,或为匿名书毁亮。钟曰:“是欲我速成亮名耳。”立奏之朝。召授吏、刑二部司务。迁御史。
  初,钟为吏时,吴江平思忠亦以吏起家,为吏部司务,遇钟有恩。至是钟数延见,执礼甚恭,且令二子给侍,曰:“非无仆隶,欲籍是报公耳。”思忠家素贫,未尝缘故谊有所干。人两贤之。
  钟尝丁母忧,郡民诣阙乞留。诏起复。正统六年,秩满当迁,部民二万余人,走诉巡按御史张文昌,乞再任。诏进正三品俸,仍视府事。明年十二月卒于官。吏民聚哭,为立祠。
  钟刚正廉洁,孜孜爱民,前后守苏者莫能及。钟之后李从智、硃胜相继知苏州,咸奉敕从事,然敕书委寄不如钟矣。
  李从智,宜宾人。
  硃胜,金华人。胜廉静精敏,下不能欺。尝曰:“吏贪,吾不多受牒。隶贪,吾不行杖。狱卒贪,吾不系囚。”由是公庭清肃,民安而化之。居七年,超迁江南左布政使。
  初与钟同荐者,户部郎中罗以礼知西安,兵部郎中赵豫知松江,工部郎中莫愚知常州,户部员外郎邵旻知武昌,刑部员外郎马仪知杭州,陈本深知吉安,御史陈鼎知建昌,何文渊知温州,皆赐敕乘传行。
  陈本深,字有源,鄞人。永乐初,由乡举入国子监。授刑部主事。善发奸。畿内盗杀人,亡匿。有司系无辜十八人于狱。本深以计获盗,十八人皆免。迁员外郎。
  与况钟等同受敕为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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