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当嫁 作者: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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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当嫁 作者:唐清-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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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书房门口,浩云呆立着,里面传出男女的高声说话,浩云听了,玩味地笑。
  凌云妈妈说,“你算计错了,她根本不对齐家小子有兴趣,我看,她更在意的是慕容家……”
  宋傲然粗暴打断,“从一开始我就说过,这种事由不得小子们,连我自己也是……我不能,决不能让齐修缘那个老狐狸拿捏我的女孩。”
  凌云妈妈说,“我就怕——到头来,被聪明误了的人,只有你自己。”
  “你什么意思!”
  “我没什么意思!你不是也很久对我这个妻子没意思了吗?”
  “你胡说八道什么?”
  “我是不会乱说话的,我还怕你一喝酒,就对着“那张照片”胡说了呢。”
  “你,简直不可理喻!”
  “算了,本是半路夫妻,要能彼此理解,太阳都打西边出来了。”
  “哼……哼……”
  母亲是过分的,凌云涩中带甜的还是爸爸对她的称呼——“我的女孩”。
  连浩云在对她研味三分地看,她也不介意了。
  世上能有一个把她称为“自己女孩”的人,哪怕一个,只有一个,她什么都不会介意。

  六 上坡路
  月老是用绳子将世间男女牵连在一起的,这个古老神话里,本能地带有一种强迫的象征。若联结双方彼此情投意合,这条线就成了朝朝暮暮的鹊桥仙,若男女对方恰成冤家,这条线只能是制造矛盾的导火索,只等——爆破的一瞬。
  凌云晓得自己父母由来是不愉快的,婚姻的大小问题不是光凭睁眼闭眼,就能彻底解决,她只是没料到,爆发的一天会这么早到。
  午后,凌云在图书馆里接到一个手机,姆妈告诉她,老爷太太吵架了。
  其结果是,她爸爸拿了一个酒瓶,把自己锁在书房,她妈妈,不见踪影。
  凌云草草收拾学具,提包跑出学校,校门口抄近路,拐个弯子,进了一条瘦巷,步子反而放慢许多。
  巷子,有个古典制造的名字,“留芳声”。一排横铺的小平房,作为医疗保健器械一条街。这年头,人们腰包鼓足,倒更在意起自己的生命,人心往内在世界里看得多。应声而起的,是各个厂家生产的保健药品和健身器具,和旧故时候,北京天桥卖狗皮膏药的情态差不离。留芳声巷的前头,是药店的门面,有大而干净的橱窗,摆着商品的样板,有太阳时,金属器械被耀射下的光芒照着,即使是夏日里看,也泛着冷冷的味道。留芳声巷的里面,店铺的后背,是常春藤的天下,这种凭湿而爬的植物,到哪儿都不是麻烦,而成心仪的绿意。
  九月的末旬,没有北雁南飞,造不了凄凉伤悲的意境。今日也只是微雨,由天撂下一幅丝丝烟烟的幕景,迟钝一点的人,会误以为入了江南的三月。二三十年代的时候,有敏感的诗人就为配了雨的巷子起了个雅致的名字,并且说这样的雨巷,适合走来撑油纸伞的小姑娘,小姑娘的神情顶好不要太过忧郁,也不要太过浮躁,静且平心就是了,小姑娘的装扮顶好不要太过时髦,也不要太过寒瑟,淡且适意就是了。
  凌云没有带伞,这么小剂量的雨,用书包挡着也成了暴殄天物。于是,她举右手,反掌遮额,让从天而下的“礼物”,随意亲吻她的指根茧,心瓣打开,贪婪吸食这份温柔。
  她听到了雨声,世间最纯然的声音。她还听到湿嗒嗒的脚步声,有人,在跟着她。
  她驻足,转头,看到因她的回视而惊讶停步的安必新。这么直落的巷子,要避是无从避的,安必新恰恰是实诚又顿顿的男生,碰着这种场境,他只是尴尬地回望对方,然后,看得那本该生气的对方,比他更加尴尬。
  安必新的两个肩子都已湿透,可见,她一出校门,他就在后头。
  遇见了,他也不过来,只这么羞羞碜碜地对她笑。
  他要真是为她而来,她至少还有点少女的虚荣感。
  可惜——
  她叹口气,这么跟着她的他,只能是个名副其实的“大麻烦”。
  有个周末晚上,慕容承诺,要为凌云做个好好的打算。
  慕容把她带进了人缘热闹的话剧社,理所当然地以为,在这儿,她这样性子的女孩儿,也不会寂寞。
  话剧社安在一座怎么看来都是微微颓圮的老楼里,别人是呆不下这么阴气的地方,社团的成员,心安理得。
  凌云进来的时候,跟在慕容后面,怯生生地,却想着刮大风下大雨时候这地儿的安全问题。
  后来才晓得,话剧社成员和这儿气质,很配,都不是“简单人物”。
  能一目了然,简单看明白的,照理应是社长安必新。
  碧如的哥哥,浩云的学弟。
  凌云对他的认识,分三个阶段,不要以为复杂,用三个词语就可以概括了。
  凌云先以为他是个势利眼,也就是除了慕容会长这样的优秀人物,什么都看不上的那种。凌云觉着,要在这样的人底下工作,她宁愿天天去帮古文系的孔教授打印春秋材料。
  凌云后觉得他是个傻瓜蛋,这不关他那副几近鼻尖的眼睛框子,也不关他那个复古八十年代好男儿的经典头型,而是在于他的反应迟迟。他这样的怎么能成社长,还是在灵气应该最重的文学剧社“一统江山”,他应该——坐到孔教授办公室的那张凉席垫子上,双腿盘膝,闭目冥思去。
  凌云才真觉得,他是个花痴。
  他不是痴在凌云身上,她要谢谢他。
  她被慕容介绍进社的第二周,她把李羽裳也介绍入了社。
  据清眼人的描绘,安必新社长对李羽裳,惊为天人。
  然后,他的前两个特征也发挥了,他对凌云的待遇,势利有加,他对羽裳呢,真真切切成个傻瓜蛋。
  他应该不属于口舌笨拙的那种,他会写诗,写文,写剧。
  凌云读过,他的诗琅琅上口,他的文比八点档的电视情节好,他的剧——基本上话剧社的存活,也全靠他自编自导的剧。
  他的才气恰恰,虽不至高过云端,用来骗骗女孩子,也就够了。
  不晓得他以往有没有骗过,他在羽裳面前,可一点儿也比不得《儿女英雄传》里左搂金凤,右抱玉凤的安公子。
  他,有些愧对同姓祖先。
  凌云也不能够笑他,她自己处境也遭。
  安碧如是话剧社的“名誉会员”,跟搞政治似的,她的“采访发布”能力,正是这个恹恹寂寂,无名无气的小社团所必需的。她是社长的妹妹,这点忙不帮,也太说不过去。她不喜欢虚构夸张的东西,社里排演话剧时,演员功力不够,常把感情深沉的台词念成堂吉诃德式的喊叫,令她受不了。安必新怕是求过妹妹,千万别让她这“肥水”流入别的“田地”,他要谢谢她。即使他表面上从没承认过对妹妹的低声下气。
  慕容是事先给社里打过招呼的,安碧如对凌云的进门,并没有过分惊讶。
  只是她的安静,不贴合她自封的“八卦妹”的本性。她,对凌云安静得让人倍感难堪了。
  梅兰娇却出乎意料地没有给凌云的这份难堪,雪上添霜。
  事实上,她搞错了。她搞明白了,凌云并不是云磊的女朋友。她自以为是,认定凌云是慕容的女朋友。
  自以为是的在校园里可不只兰娇一个。
  凌云认为,慕容的某些“行为”必须为这种凭空的造谣,负上责任。
  慕容最近很奇怪,从她晓得父母为她和齐云磊造事开始,从他也晓得她落入这种处境开始。
  他对她的“私有亲密”,开始变得“公开化”。
  他会冲进她的教室,当着很多自习同学的面,执她手,带她去话剧社。
  他也在校园小径上截住她,说好巧,然后一块儿去“蓝衫记”喝咖啡。
  他并不介意对好奇的同学承认,他和她是一块儿长大的真正的“青梅竹马”。
  她想,也许是她的多想,可以前的他,并不会对她这样。
  她还是不够喜欢。因为他是风云人物,不够出众的她反而成了人们口里沾光的那个。虽然,她愤愤跺脚,她可从没凭什么真正沾光过。可惜,没有人愿意听进去她的。
  兰娇就是。她对她突然的“友好”,让她浑身起鸡皮疙瘩。
  她觉得这不是一种好兆头,天天疙瘩不散,她怀疑要否去医院看看这种“强迫症”。 人都有一些心理疾病,在凌云这种善沉入自我世界的人身上,这份变态来得更过强烈。
  她进门的第一天,兰娇笑嘻嘻过来,依然一身红,依然辣身材,牵起凌云的手,往那雕刻凿凿的旧木桌旁带,然后一脸妩媚地对慕容说,“学长,您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您的……”并拍胸脯保证道,“谁要和她过不去,就是我梅兰娇过不去!”
  凌云在心里喊:喂,喂,你这么江湖歃血似的信誓旦旦,才真是和我过不去呢。
  慕容走后,安必新一手扶住眼睛框子,一头扎进稿纸堆里,安碧如也不理会这边。于是,她只能和梅兰娇聊天。事实是,兰娇噼里啪啦地说,她听。
  兰娇突然顿住,吸了些气,绽着过分晶亮美丽的眼睛,猛瞅着她看。凌云觉着,这种目光,和男生色迷迷的盯看,一样让人受不了。
  那姑娘看宝贝似的盯凌云,好久,好久。
  一绽唇角,声音竟然轻如羽毛,恰似湖心秋萍般的温柔,“你不是他喜欢的人,真好……”
  然后,姑娘半偏头,叹了口气,幽幽婉媚,消了平时嚣张自信的格调,听来半分怨半分盼,合成一整份,是对那个男孩子的又爱又恨。窗外徐进很敏感的风,有常春藤的叶头子频频窃窃往窗户里探,深处的静。凌云突然轻易领会了对座这个看似强硬的姑娘,那同样敏感的细腻心思。凌云想,原来,一个姑娘在碰着怎么也绕不开弄不明的情事的时候,是这样的美丽引人啊。凌云决定,从此不讨厌任何姑娘。因为,她怕轻易误解了她们某些应该被细心呵护的秘密。女孩子的秘密,像窗台上盆子里的香草一样,是要被宁宁浇灌,认真照顾的。女孩子,一辈子可能就只有一次这样的幸运……
  男孩子呢,安必新对李羽裳这股抑制般的狂热,也不是凌云能够理解的,她更不想掺合。可是,安盯上她了。
  凌云在雨巷烟气里停住,没有跑。
  他大胆了些,慢慢蹭过来。
  “安,有事吗?”
  “李羽裳呢?”
  “安,社团时间已经结束了。”
  “我明白,我明白……李羽裳,呢?”
  “唉,我不知道。”
  “你和她是很亲密的朋友,我以为……”
  “我和她是朋友,可没必要刻刻黏在一起。况且——我看她不是喜欢那种死缠烂打的人。”
  “哦,还是我最讨厌了。”
  “安!我不是……”
  “唉。”
  “你清楚,追她的人有很多。”
  “是呀,她是一年级的系花。”
  “她眼光不会那么随便。”
  “只要她没有选定的一天,我就不放弃。”
  “安,你的口气令我害怕。”
  “凌云,替我带个口信吧。”他一下来了好大的劲儿,眼睛被雨气蒙着,有种不正常的火热。凌云后退一步,后悔刚才为什么不跑。
  “替我对她说,十月新生入学舞会上,我要和她跳第一两支舞!”
  “你可以自己对她说啊?”
  他隔了好久才说话,“你要晓得——对一样事物喜欢透了,反而,显得小心翼翼了。”
  凌云一瞬间想到玩捏玻璃的齐云磊,他若像玩家子一样喜欢某个女孩甚过那些工艺品,他是否也会小心翼翼?
  她又想到自己,对父母和家庭之爱期望过高的自己,在处理某些问题上,是否也是小心过了头,以至于想求的东西,反而离自己越来,越远……
  凌云敲着父亲书房的门,心里没底,真正害怕。
  父亲锁着,若一昧不理,也许对她更好。
  父亲却开门了。
  房内一片漆黑落落,父亲把所有窗帘拉起,能遮蔽的都用来遮蔽了,这样的他,反而坦显益彰。
  凌云由亮着的外面,一下子进到里面,很不适应。
  是父亲白白苍苍的脸,给了她平复心情的理由。他喝了多少酒,像打过一场大仗,第二天刚醒来,对现实世界犹有隔离,举手投足,虚弱无力。
  父亲回到那宽大书桌后的红木靠背椅里,两手对抵,成金字顶状,戳着自己的下巴,不像想着什么,就是不吭声。
  凌云只能说,“妈妈在哪,我去把她找回来。”
  “去齐家了。”
  凌云至此明白,父亲是不在想什么,而是在等着什么。
  是凌云自己傻傻地往这个话头圈子里跳的。
  凌云无法退步,也不想抬步,她是两难。
  她只能虚弱地唏嘘着,“她怎么去那儿了?”
  “她和齐修缘的老婆李沁眉好上了,对我气着,被对方一个电话怂恿着,也就去了。”
  宋傲然过了一会儿,加了一句,“我可不想去齐家。”
  凌云说,“我去好了。”
  宋傲然接得快,“让司机送你吧。”
  凌云在暗处看她的父亲,后者的眼睛亮得……可怕。
  凌云此时心里,那久酿着的父亲的承诺,那声比什么都甜的“我的女孩”,还是胜过一切。凌云,还没有来得及想对父亲害怕。
  凌云转身,到了门外又推门重返,她想说,她去是去,不一定成功。
  她看到父亲正拿着一张像照片似的小纸片儿,看她进来了,又那么惊慌地开屉而藏。
  凌云笑了笑,帮他带门。
  凌云想说——其实,我早就看过了。
  十岁,或者更早,那还是天真地会去寻找家里各个角落可能隐藏的“宝贝”的年龄。她翻进过他的书房,打开过那个抽屉,正巧那天他没上锁,他不可能对那个年龄的小女孩有什么防备,而对妻子呢,有可能什么都摊开了,也就无需防备了。凌云以为自己找到了怎样的宝藏,却没想过可能是造成家庭嫌隙的秘密。是的,一件属于父亲的极小极小的秘密。凌云还没有看出要把这个秘密扩大的势头。那片子中央——只是个二十妙龄的女孩,充其量,比她看见过的任何阿姨,都要美丽百倍罢了。照片的背景,只看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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