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当嫁 作者: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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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当嫁 作者:唐清-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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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揉着,一昧从两边贴来她的脸庞,勾勒那脸面线条,愈瘦愈瘦。这种景里,别说干坐了,就是稍稍走动着,一忽儿功夫,那五官形色也会一片粘粘了。照理,雨水是不会这么拖沓的,将人儿的眼睛,睫毛,压盖密封到一块儿,想来,那里面一定混了些别的成分了,一种用化学试剂分析肯定能调配出酸酸涩涩味道的东西,通常,被男男女女用在彼此的感情里。
  那羽裳也不坐得好一点儿,只用半个屁股凑着池台边沿,台座又是用瓷砖累的,可滑着,就见她在雨头里,身子一斜,要倒过去,却尴尴尬尬又自个儿拨正了,这么一来一回几次,让擎伞在不远处看着的凌云,担心半晌。
  羽裳的心用在了别处,她一直俯首低眉,将手往水池子里掏着。
  被雨幅刮着的水面,不平静,也不激烈,只随风间歇走着浅浅的白浪,跟海面的比,小巫见大巫。
  她到底在寻捏什么?
  凌云慢慢走过去,讶然瞪目,只看到羽裳一撂一抓,是要把握住被雨催逼到池子边边的金鱼。以往晴好时,也能从池子隐深处欣赏到它们灵动的身子,没想到,天气恶劣时,反而让它们更加自得,有些人来疯了。看羽裳,眼儿泛着不正常的光,有些凶猛,逼逼地凝着池中鱼,下手也利落,只是这会儿,她的目的还未达到。
  凌云移过手中伞,去遮她。
  她没抬头,将身子往后一撤,躲开凌云的保护,仍在雨中。
  凌云实在想不明白她。
  她却说开了话,仔细念着,也不像特别对凌云说的,是喃喃自忖的味道。
  “希腊神话里有种叫塞壬的半人半鱼的精灵,我把她称作精灵,事实上大多数人把她叫作“妖怪”。因为她的歌声非常美,常常引得过往船只上的船员沉醉其中,不安心驾驶,于是那个地面触礁沉船事件,屡屡发生,人们就说她是不祥的象征,还有人类的“大英雄”好事地要去除害。这个故事讲述来心安理得,我却认为是希腊神话里最荒谬最没有道理的一则。是人也都承认了,她的歌声具有天然的不可抗拒的诱惑力,那么杀人的责任就不可归罪于她,难道她能游出来一个一个劝诫过往水员:走开,走开,你们碰了我会死的,不要听了,不要听了!我猜就算她恳恳地说了,还是有好奇的秉性浮华的人,孜孜以求上去的。这有点像我们中国故事里的“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另有一个深切但悲哀的原因——她,是离不开水的东西。我想象着,她一定长得很美,她那么会唱歌,也有才华,她才不甘心年年月月,生生世世泡在那冰冷的海水里呢。那海水又幽深,周围圈着长而坚韧的红藤树林,树林根底交错,扎在水底淤泥里,形成一弯一弯引人迷路的格局,阴着霉着森然着,多么可怕的地方。她既然是精灵,就不会喜欢,看自己下半身久而久之浸泡浮白,腐烂,然后寂寞的死去。她从没走出过那个天地,去呼吸一下外面爱琴海上新鲜的空气,感受明媚的阳光,或者,体验爱情。赫拉那么善嫉的,一无是处的女人,都能做上天后,曾经享受过宙斯的爱,还有那妖艳的人尽可夫的阿弗罗迪忒。她凭什么争不过她们,她比她们纯洁,更有权利享受健美男子的爱。可是——她离不开呀。她生于水,长于水,水赋予她歌唱的天赋,水给予她生存的力量,所以,一旦她走开了水,她就会死!你没看过出水的鱼吧——就像这样!”
  她猛然捏住了一条鱼的尾巴子,高高提起,那小东西懊悔透了,怎么不小心落入这样泛着狠狠眼光的女孩手里,极致挣扎,抖张着全身的鱼鳞片,若有音的话,它一定撕心裂肺地叫,可它,到底比它半人半鱼的祖先差了点。她“嘿嘿嘿”,突兀地笑了,像末秋里的一丝阴风,吹进人的心窟窿里,能绽起厚厚的鸡皮疙瘩,三天三夜不退。
  “你……要干吗?”凌云颤颤地问。
  与此同时,羽裳狠命地一甩手,将金鱼的后半截身子打在池台边沿上,“啪”,腥味丛生,有几滴水珠子弹到凌云的唇畔,似乎隐有血味。凌云不敢去舔,也不敢相信刚才看到的一幕是真的。
  “你,你要干吗……”凌云的声音都不像是自己的。
  “嘿,给你看啊,鱼离开了水,能不能活?”
  羽裳一放手,那鱼身子全然躺在湿台上了,给了它跑的机会了,它已经走不动了,许是像她说的,离久了水的缘故,但凌云更相信,是她杀了它。
  李羽裳看向凌云的眼睛,因为后者掉了伞,那发儿也绺绺粘着,被雨刷过的脸面,有些白,不大的眼睛圈边红着,漉漉着。
  李羽裳慢慢说道,“你在可怜它?哈,它有什么好可怜的?你知道吗——”她一字一顿,“如它一样的人,更可怜!鱼离不开水,人一旦淌了某条“浑水”,也是轻易脱不开的。而且,人受到的惩罚,更重。鱼的束缚处境是因自生存本能,而人,却是自作自受。一开始,小小的利益就能诱惑住人,人多么得意呀,以为一报还一报,最终能做到两不相欠。哪能呀!那“浑水”可是紧紧绕着你的,就算洗一百次澡,身上还是有他的味道。一辈子的,如影随形!哈哈哈,自作自受,自作自受!”
  凌云跑过去一把抱住她的身体,“我不明白你说什么,你这样令人很害怕。”
  羽裳甩开凌云,转头对着雨里,生生干呕起来。
  因为雨水洗得快,她呕出的东西,没有在地面上停留,就像她带血带腥的字句一样,很快消散了。
  她一手捂着嘴,一手摇摇,朝校门后走去。
  凌云怔在原地,不晓得跟好,还是不跟好。
  看着池边的死鱼,想着羽裳的情态,咂摸着那半似狠绝半似伤怜的话,突然觉着探听她身上的“秘密”并不是最重要的,本能地有种关怀她的冲动。
  ——九月初,梧桐树下,一看见你,就想做朋友来着。
  安碧如这般说,说的是她和凌云的遇。
  只是凌云这才忆起,这句话,羽裳同样对自己说过。
  她也说过,“故意认识你的”,“和你的一切都是带有目的的”,“呵呵”。
  凌云真该相信她的“笑”,还是,还是今天她的“哭”。
  唉,摇摇头,凌云拾起地上伞,朝羽裳离去的方向追过去。
  校门边,没有她的身影,往长远里望,她正急速拐进一条幽巷。
  凌云也进去了。
  那巷子另一口,停着一辆高级轿车,或许很久。
  羽裳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凌云已经觉得不可思议,慢慢地不让对方察觉地蹭了过去。然后,看到车里深处——
  驾驶座上的人,凌云认得,怎么可能不认得!
  凌云猛地顿了步子,连思维也粘粘稠稠,弹不出调子——
  那是,齐修缘哪!
  凌云的伞,到底在途中丢了。她走在去齐家的矮山坡上。
  雨势磨人,并不体贴,越渐越大,湿了她满满一身。这么粘腻着的一条路,倒是吓跑了行人,也躲光了鸟虫,静生一片,幽凉绕空阶,草色恹然,别成一景。
  凌云没有那份心那份性来赏景,她脑中困惑又混乱,是来求解的。
  齐家那个板色严肃的老管家在门口迎着凌云时,并没有很惊讶。
  凌云就了然了,傻傻的只是自己,人家早置备了答案让她来取,只不知她有没有准备好接受。很难,很难。
  凌云拿手一撩额前颓废的刘海,干脆地道,“我不找少爷,找老爷。”
  管家低眉拢眼,眼观鼻,鼻观心,回答也很有个性,“少爷不在,老爷也不在。屋里只夫人和小少爷,请问,您要见哪个。”
  凌云说,“哪个都不要。可问,我是否能在这里等你家老爷回来?”
  管家撤身,让凌云进去一些,摆手一指二楼,“请。”
  凌云抬眉,“不用通知夫人吗?”
  听好管家的回答。他说,“老爷说了,宋小姐何时来,何时受欢迎。且,老爷希望你去书房等。”
  凌云“哈哈哈”大笑起来,好没礼貌,待到停下,眼底伤然,三分泯色。
  人家希望她“跳”的地方,她不进去探一探,会对不住人的。
  凌云至此以牙咬唇,这条以往走过两回的楼梯,今天,格外行得艰难。
  书房,果然是未锁的。
  管家未跟来,也不送咖啡,仿佛里面这幅幽洞的氛围,足够凌云来“尝”。
  凌云轻轻推门,转而将之虚掩,她进来前什么样子,进来后还是让它什么样子。
  外头近昏了,又下着绵绵雨,更是光色隐然。书房里四下的窗帘全合拢密实,透不得半点风情。凌云觉得有些气闷,却不敢去撩动窗户,怕破坏了齐修缘设定好的“格局”,会遭来狠狠的报复。可不像李羽裳摔金鱼般的小家子气,“大人”的玩意儿一定,一定是不可承受的。凌云至此害怕,才恍然“大人”的世界,确实像困住希腊精灵塞壬的海水,冰冷,残忍。
  凌云紧攥自己衣襟,往中间沙发坐去。不像很久,却已经被这里一份紧窒魅惑的气氛,团团缠绕住了。房间一角竖着一面落地大钟,以往不曾注意到的,因为黑暗里听来,格外清晰,也格外惊心。不是常见的家居挂钟那样,发着不扰人的“嘀哒嘀哒”,而是敲进人心里的“哐堂哐堂”,闹腾的场合,这种声音许没什么,可是一个人的时候,碰着像凌云这样敏感锐利的女孩一个人的时候,受不了……
  凌云抿抿干涩的嘴唇,眼光不由自主瞟到那个玻璃书柜。
  喏,“它们”在那里,就整齐地被排在那儿。瘦小残破的身子,和旁边的书籍紧挨着,很小可怜似的,却有“可怕”的力量。
  凌云看到了也听到了。它们从她一开始掩进门时就注意到了她,然后互相默着,却合契地挤眉弄眼,说在各自心里:女孩来了,这个冤家来了,嘻嘻。她喘不过气,又受怕着不敢拨动这里的一桌一椅时,它们眨着嘲弄的眼神,咂着咪咪的声音,头向儿一侧,彼此抵靠着,轻声议论她:瞧这个小没用的,她只能做定上钩的鱼儿,等着,她会坐下来的,然后,会看到我们。她在听钟声了,它们开始扭动身子,狂野地叫,像五六岁的小女孩受了委屈又极不甘心时,总会发出那种刺耳的让人受不了的“吱吱”声。“吱——吱——吱,你注定要被我们吃掉,被噪杂的声音吃掉,被隐藏的秘密吃掉,就算你挣扎着身子逃出来时,一定也体无完肤!”她捂耳,摇头,身拒绝,心拒绝不了,到底,她看了它们。它们更得意起劲了,它们的气力居然这么大,悍悍地推开了旁边比它们竖起更高大的书本,就是突兀地跃来她的眼帘,纷纷出手,抖着多年未剪的长而脏的指甲,伸过来,变长,不断变长,那指甲撕拉着风,破碎的风絮儿擦来她的脸庞,一阵麻栗,心下抖颤。她喃喃求助,“我不要看,我不好奇,我不要知道秘密,饶了……我吧。”它们却笑开了,“嘻嘻”,“嘿嘿”,“嗬嗬”,是世界上最难听的声音。左面第一本说,“都看完我了,何妨进行到底,要不然,多不划算?”中间一本说,“不要到我这儿打住嘛。你不想知道柳云容是谁,和你爸爸什么关系,和云磊爸爸什么关系,还是,你在害怕什么?别怕,说不定最后是好事呢?乖,来试一下。”最后一本说,“结局在我这里,在我这里……”凌云,快疯了。
  她“咿呀”低喊一声,走过去,拉玻璃门的声音就像有人用刀子在她脸上,手上,脚上,心上划着横子。
  ——鱼被水束缚住,是因自生存本能。而人,却是自作自受。一旦淌了哪条“浑水”,洗一百次澡也去不了那个味道。人,不值得可怜!
  那个人,说的很对啊。

十六 《女大当嫁》(选摘)
  4
  贾丽珠和慕容谨的事,黄了。
  慕容谨一直有“迫切回城”的愿望,丽珠能理解,丽珠的爸爸贾队长难以接受。贾队长是打麦场上,吸着旱烟就能指挥若定的“厉害角色”,“土干部”,对下有八分威信,对上有五分兜转,照说,凭他的关系帮托着慕容谨达成目的,简直易如反掌。可是,老人家有老人家的想法和顾虑:你小伙子现在“落难”,我女儿成了你翻身的“香饽饽”,一旦进了城,繁华世界,眼界阔了,女儿的“乡气”还会入得了你眼,到时候我老贾岂不是“养着狼儿吃了自己人”吗?贾老头是不会直截了当跟慕容谨坦诚这份利害关系的,我猜,最多使个眼色,言语之中诸多暗示,比如频频劝说当“村官”的地理人文好处:是自家的地盘,又有老丈人撑腰,翁婿合作,还不是如鱼得水?若慕容谨当初交往贾丽珠的目的,只是这般“单纯”,当然好被说服,可是呢……
  有个周末,丽珠和她男朋友买了一罐麦乳精,两条大前门香烟,回了石滩镇,最后一次探探老人的意。回来后,丽珠就哭成了泪人。具体过程我是从我男朋友那里听来的。其实,傲然的叙述,也有诸多“空白”,是他顾及朋友故意对我省略了,还是他本来就知道得不多。我却从那一块块“空白”里填补上慕容谨的声色表情,想来那一“战”真得好不尴尬。
  那是贾家后院,午饭未开,正准备摆桌子,贾队长和女儿,女儿男朋友围坐一张小茶几,贾队长的女人正在厨房里拾掇饭菜,厨房窗户正对场院,打开,敞着风,照理字字清晰,可女人正忙得满头大汗,菜入油锅的“滋渣”声遮去了外面太半声息。及至女人端着五颜六色的盘子,高高兴兴出来时,却发现两个男人之间已经紧张得不可开交了。老的那个,吧嗒吧嗒不停抽着烟嘴子,老眉头紧皱着,眼露凶光。年轻那个,仍是毕恭毕敬,但表情肃默,很有不服气的颜色,女儿倒是可怜,望望父亲,望望自己男人,犹豫着,丛生哀怨。丽珠妈妈咧着嘴,走过去打圆场,嚷嚷道,“吃饭了吃饭了,有什么事,待会儿再说。”贾队长一撤旱烟嘴子,盯着慕容谨问道,“当初你看上我女儿,难道只为了这层心思吗?”慕容谨不答。贾队长厉声再道,“说啊!如果我女儿不是我女儿,普通的乡下姑娘家,对你的回城帮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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