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不能忘怀的老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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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不能忘怀的老电视剧-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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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有抓住方子昭以死相挟,更没有对她施以强暴,你能说他害了子昭吗?他只是想救自己的命,子昭的命,他没有对不起任何人。然而那之后呢?他沦丧一切天道人道,务求成功,不择手段,直接毁掉三个女人的一生,更间接害了不知多少条人命。丛树康终于成了一个太值得玩味的反派。甚至和杨康,丁有康(义不容情)一起,令我对所有名字当中有个康字的男人产生荒唐的成见。 


            他会让我想起无极当中的无欢和鬼狼,前者执念于谁动了他的馒头;后者看似没有害人,其实狠狠的对不起了自己——内心深处,丛树康是恨方子昭的吧,她高贵的内心,伟大的智慧,和坚忍的勇气只要在那儿,总是他的一面照妖镜。可能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但在某个条件允许的时刻,他终于做出这样的选择,未尝不是一种解脱。可惜这借口牵强之极,破绽百出,他再怎么努力说服自己,欺骗自己,还是无从解脱。于是干脆沦落。正像最后他啷铛入狱之后对前妻高彩元说的那样:当你出卖了对你来说最重要的一件东西之后,你将发现,再也没有什么是你不能出卖的了。他还是承认了自己对方子昭的爱情,那被他的软弱改写为讽刺和耻辱的一份真情,毕竟啊,曾真实的存在过。 


            方子昭把自己历尽尘劫,最后修成正果的成功人生全部压在丛树康身上,从容淡定的和他同归于尽,一起下狱。所以她会对他说,树康,请相信我是真的爱你,从以前,直到现在,乃至将来,为你而生,为你而死,誓不言悔。这句放在琼瑶剧中会令我起鸡皮疙瘩的独白,由方子昭说来,完全换了味道。因为那字字句句背后,是流着血泪的钢铁一般的事实啊。不忍卒睹。 


            好一句红尘无泪。很久以后才明白,不是红尘的美好令眼泪失了踪,而是红尘中,有恨已断,有情难绝,无言以对,无泪可流。


    


            第十三篇 我本善良 

            这是一部在90年初风头之劲,一时无两的电视剧。剧中人际关系之复杂,人物群像之立体堪称教科书般的经典,惟其立意之深刻,机心之诡变,冲突之激烈,矛盾之广泛令人咋舌。而幕后制作班底之强大,细节处理之精良更增强电视剧的欣赏性。一句话,真真成全了齐浩男。 


            这都是套话,实际上,每一部曾获得巨大成功的电视剧几乎都会无一例外的具有以上所说的全部品质。如果说《我本善良》有什么独到之处的话,我想先引入一部电影,一部非常不简单的电影,事实上,那是美国影史上仅次于《公民凯恩》的一座丰碑,有个响当当的名字,叫做《教父》。一部再如雷贯耳不过的黑帮片——贪欲,城市,暴力,和其他所有纠缠在工业文明成长和壮大的过程之中的黑色因素一样,是系统自身生成并且无法修复的破绽——无论美国的意大利黑手党移民,还是香港的殖民崛起史。犯罪与反犯罪,像一对连体双生子,试图在系统中寻找一个相对稳定的平衡,便不得不勾画出无数黑的,白的,灰的面谱。 


            《教父》告诉我们有关黑帮宿命的轮回,而《我本善良》告诉我们有关人性在这种轮回中寻找救赎的途径。一个悲剧,一个看来强大至从你出生就注定并绝对无力改写的悲剧,究竟应该怎样迷途知返?浪子回头,是更深的水?还是那向往的岸?齐浩男是幸运的。这当然得益于他两重身份的设定。蒋定邦这个警察生父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齐乔正这个黑帮养父对于齐浩男的影响,使他内心所谓的“善良”在苏醒之后有了实践的现实可能。Blood 
            Good or Evil?这是《我本善良》的英文译名,是不是很玄妙? 

            鉴于这部电视剧的人物关系太像一棵地瓜蔓,不管从哪一个人着手,都非得拉出一串不可,我现在要做的是,把我比较喜欢的几个瓜,摘下来。第一个应是齐浩男的前女友,那给他带来无妄牢狱之灾的黛安娜。 


            相比石一明,这个有点软弱,有点脆弱的女孩子或许不讨巧,但因为她的饰演者黎美娴是我多年的宠儿吧,又或者在她的身上,隐讳了浅显的爱,一切皆在灵魂深处,所以我偏向欣赏她。她对齐浩男的感情也会让我联想《教父》当中的黛安基顿与艾尔帕西诺,那是一种被男人的固执折磨至疲倦至枯死至绝望的爱情,却因为始终铭心刻骨而矛盾丛生,痛苦不堪。她知道自己的理智命令自己结束吧,但是怎么可能?她知道一切非男人所愿,只是他也无力改变,这才格外的凸显其悲剧性质。理想主义的女子在维护自我,维护爱情的道路上总比“随波逐流”的女人来的艰苦,比如在她而言,只要一句“假证”就能救下齐浩男——要知道,在她的心里,真正要了高俊风的命的人,就是齐浩男——但她做不到,这很让我钦佩,我太了解我自己,为了爱情,我绝不惮于向撒旦出卖灵魂。显然黛安娜做不到不是因为她爱齐浩男爱的不够深,不然的话,她又何必去结束自己的生命。自杀真的只是懦弱者所为吗?如果你曾经在生死边缘瞭望,你会发现,拥有跨过那一步力气的人,毕竟是少数。而不做假证的黛安娜,难免不认为自己是杀掉高俊风,毁了齐浩男的罪魁祸首,这让她这样一个完美主义的女子情何以堪?为了对得起两个男人,她自杀以谢。终于成了齐浩男心中永远的痛。 


            齐浩儿,齐浩男同母妹妹,又是另一出悲剧。石家荣是一个野心家,这样的男人往往比最牙尖爪利的野兽还危险。他会利用小女孩心中对于白马王子的一切幻想去伪装,去欺骗,一旦你陷落在他细细密密,苦心编织的毒网中间,便会万劫不复。谁能幸免呢?那时的齐浩儿,脆弱美丽的像一只蝴蝶。一朵在父母兄长的庇护下,始终健康快乐的成长的太阳花。她何时面对过这充溢着鬼蜮伎俩的险恶的人心。男人的心。她仰慕爱恋的男人的心。如此深不见底,恐怖的好像贞子葬身的井。你永远不知道里面等待着你的是什么,唯一肯定的是,无论是什么,你都将会被彻底毁灭。 


            石家豪,一个无欲无求的小警察,却冒天下之大不韪地动了齐乔正的禁脔。方菱,有时会想把她和石家荣放在一起如何呢?可惜造化弄人,越是权欲熏心的男人往往会痴心于纯净痴傻的女孩,如苏敏之于石家荣,但越是品性纯良一如石家豪,反而会因为高强度的反叛而妄图在不可能榨取出真情的女人身上要天长地久。何谓螳臂当车?何谓飞蛾扑火?总记得家豪死后,石家荣那张脸。他的眼泪为谁而流?时至今日,家荣还不后悔自己的决定吗?又或者一步错,步步错,他早已不能回头。只是无论如何,亲手杀死自己的弟弟的惩罚,太残酷。 


            石家荣反而是最值得玩味的角色,只是他,连同以上三个人,四场悲剧追根溯源,答案不免都是一个齐乔正。高俊风死于齐乔正之手,石家荣为了齐乔正而引诱了齐浩儿,并在齐乔正的威胁下欺骗浩儿到底,并杀死了家豪。齐乔正,多么强势又是多么软弱可悲的一个人。或许一切投身黑帮的人物都是这样,金钱,地位,权势换不来一个淡淡的情字,他越是想要保全的,最终都是被他亲手掐死,这就是他的价值准绳偏离道德轨道,我行我素之后,命运还给他的颜色,看谁狠啊! 


            很长一段里,不能忘记《我本善良》中的每一个人,只是90年的香港工业文明还远胜内地,纯朴善良的中国老百姓只是把它当作一场奇观来欣赏,所以我们只能像刘慧芳一样去善良,却无法丈量齐浩男内心这池“善良”的深浅,不免遗憾。 



            第十四篇 千王之王 

            前面曾因为张卫健嘲讽过王晶,不可否认是对他最近篡改金古的行径忍无可忍了,但这却并不能抹杀他的赌城江湖曾带给我的种种幻想与满足,更不会令周星驰版《鹿鼎记》的经典地位有一丝的动摇。那是不久以前的事,亲耳听王晶本人讲述自己当编剧的经历,一部作品直接电击了我的大脑皮层。一时间,罗四海,谭小棠,谭升,卓一夫,卓丽这些名字如同溅到油锅里面的水点子,迫不及待的噼里啪啦的跳了出来,连并那虽被尘封却没有删除的记忆,重新主宰我的情绪,久久不能平静。 


            赌,是人的天性。金钱是毒药,诱惑是魔鬼。诱惑不除,心魔不灭。套用一句我曾经说过的话,在赌场里,人们总会原始的贪婪,疯狂的侥幸,倾情的诈骗,莫名的亢奋,而这样一个融合了最高的智商和最低的追求的地方,最大的好处就是永不令人绝望——不管是不是一种假相,反正足以使投身其中的人很轻易达到不死不休的境界。人的潜能一旦被无止境的激发,后果通常是一场灾难,至少是大多数人的灾难,因为“王”这个级别本就资源有限,而“千王之王”,更是独一无二的了。 


            因此,既然罗四海做了“南神眼”,卓一夫做了“北千手”,那么他们想不成为宿敌也不可能了。有关这一类型的强强对话,彗星撞地球,在电视剧里面绝对不新鲜,再强也拼不过华山论剑。但赌场的背景却令一切变的不同。相比之下,他们之间的斗法更倾向类似于古龙笔下的高手对决,拼的不是武力,不是智力,而是一种综合实力,天时地利人和,场下的斗争只有比场上更激烈。何况在王晶的概念中,所谓赌术,早就已经不只是局限在赌桌之旁的一种技术,而是弥漫在整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当中,上上下下,个个阶层,为了贪欲,为了复仇,为了个人内心的隐秘,尔虞我诈,无所不用其极,将一个“千术”彻底发扬光大。谁能骗得了所有的人,谁就是真正的千王之王。 


            于是堂堂“北千手”也不过是被广州的流氓大亨洪彪请来对付罗四海的工具,而风流倜傥如罗四海,也难免因为失散多年的女友突然成了洪彪的三姨太而乱了分寸。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算计人者,人恒算计之。卓一夫,罗四海尚可意识到自己身边的危险,尽管有时也会低估这种危险的系数,但总不会像最开始的谭升,有对千王头衔近乎狂热的崇拜,爱洪盈盈明明是错了,却还一心执着。或许正是他这颗赤子之心太弥足珍贵了吧,被毁灭起来会透支人的悲哀。 


            卓丽,卓一夫的养女,尽管美,但一开始,我真的没有料到她会毁了一切。从南北两大千王,到不可一世的广州巨擘洪彪,洪豹,再到谭升。她的血海深恨,宏图霸业,一路上染了无数的罪恶和鲜血。作为人,女人,卓丽很努力的利用了可以利用的一切资本,她以柔顺的女儿情态骗过了养父卓一夫,以诱惑的女性魅力勾引了谭升,洪豹,还有后来的霍万亭,一步一步走上权力的巅峰,她果然骗尽世人。于是南神眼瞎了,北千手废了,洪豹死了,谭升变了另外一个人。 


            当谭升再次出现在她面前,已经是她最强大的对手。这个毛毛躁躁的,曾经经不起卓丽三言两语套问,就说出天大秘密的小伙子,此刻冷酷的像一座冰山,并让卓丽也猜不透那底下的十分之九究竟是什么。卓丽不是没有想过和他继续斗法,看看东风西风究竟哪边压倒哪边,只是当一切覆水难收,无能为力,无计可施的卓丽最后的选择,居然是说真话!多么讽刺啊,一个把骗术发扬光大至极点的“千王之王”最后一道围墙居然是一句真话,一个真相。其实世上总有些什么是无从隐瞒,也无法欺骗的,作为母亲,在世上最强大的母爱面前,卓丽,终于虚弱的不堪一击。 


            谭升青出于蓝,他看准了儿子是卓丽唯一的破绽。在此之前,他为人子的时间太短,也从未为人父,为了成为千王,六亲不认,连姐姐谭小棠也不放在心上了之后,这世上,似乎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实施这场报复。当卓丽哭着喊着对他说,他也是你的儿子。他像听到了世上最大的笑话。是啊,一个骗了一辈子的人,突然说出的真话,反而变成最拙劣的谎言。命运,讽刺了卓丽,又何尝不是讽刺了谭升? 


            一个清白可爱的男孩儿,身上捆着他亲生父亲亲手绑上去的炸药,跌跌撞撞跑向他的母亲,在他们的注视下一跤倒地,轰然巨响中,化作一片片横飞的血肉。卓丽一定还清楚记得自己是怎么怀上这个孩子的,那是一个赌局,她要对付罗四海,所以要留住谭升,她赢了;谭升这辈子也不会忘记自己是怎么失去这个孩子的,也是一个赌局,他要救出罗四海卓一夫,所以要杀掉卓丽,他也赢了。可是,谁是输家? 


            那时的任达华还年轻,青涩的像一颗初初成形,表皮还是绿色的果子,谭升给人的感觉也是不确定并且有点怪怪的,更有一旁谢贤饰演的罗四海光芒万丈,但我永远不能忘怀谭升看着卓丽跳崖的那双眼睛,那感觉,好像刹那间,人生再也没有秘密。 


            第十五篇 霹雳红唇 

            如果你看的电视剧足够多,那么我想你一定多少意识到或者发现了这个事实,那就是:但凡人缘较差的“好人”,普遍具有啰里巴嗦的特征;但凡人缘较好的“坏人”,普遍拥有倒霉兮兮的共性。啰里巴嗦不是让人变得虚伪,就是变得讨厌,而倒霉兮兮却能在最广泛的群众基础上激起同情。如果你渴望着罗嗦了还被人喜欢,那就要很帅很帅,帅到掉渣,帅到吐血,帅到让其他竞争都失去意义,可是一旦帅到这个程度的是那个倒霉的坏人,那整部电视剧都将变得与众不同。 


            迄今没有听到任何一个看过《霹雳红唇》的人说他喜欢白道警官帅家明超过黑帮老大戴天。这个事实几乎就和众口一词夸奖“戴天”之帅一样确凿。可见得《霹雳红唇》是一部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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