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杀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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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杀故我在-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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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姆警官的助手马上去找医生。到凌晨1点16分的时候弗雷德里克。布莱克威尔(FrederickBlackwell)医生来到了现场。他的助手比他早到了几分钟。在后来弗雷德里克医生提交给警方的报告当中,他这样写到:“死者向左侧卧在过道上,她的脸对着房屋右侧的墙壁。她的腿曲起,脚抵在过道的右侧。她的脖子和胸口还很温暖,脸上也有体温。她的右手伸展着,但手已经冷了并满是鲜血。放在地上的左手半握着,手里是一小包用纸巾包着的口香糖。她脸上的表情很平静,嘴略微张开。在下颌2。5英寸的的脖子上,有一条几乎成直线的很深的割伤,气管完全被割断了。”前面提到为安妮。奇普曼验尸的斐力普斯医生也和布莱克威尔一起在现场,他们两人估计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12点36分到12点56分之间。    
    警察对现场进行了勘察,但没有什么凶器或线索可以找到。他们得知在发现尸体前20分钟,俱乐部的主席曾走过院子,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在迪亚姆舒茨在1点钟进院子的时候,也没有看到任何人。    
    然而;当警察们忙于处理这桩凶案的时候,在离俱乐部不到四百米的主教冠广场,一桩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这个广场周围都是商务楼和仓库,居民并不多。当夜里商店关门之后,这里就成为一个黑暗和荒凉的所在。当夜在主教冠广场值勤的是爱德华。华特金警官。在凌晨1点半的时候他从广场上走过时一切都很正常,但当15分钟后他转回来时,在他手中灯笼的灰暗的光线下,他却有了一个可怕的发现。一个女人仰躺在地上,衣服被掀到腰部。她的喉咙被割开了,肚子被剖开,肠子露出体外,身下都是血。他急忙跑到广场旁边一个商业楼里面,找到在那里做守夜人的乔治。莫里斯(GeorgeMorris);莫里斯是个退休的警察。与此同时;爱德华大声地吹口哨,叫来了几个在附近的警察。他们开始在附近搜查,看是不是还能够找到凶手。    
    到了凌晨2点18分,弗雷德里克。乔丹医生(FrederickGordon)来到了犯罪现场。尸体的惨状让他不忍目睹。她的身体还很温暖,乔丹医生估计她死亡还不到半小时。她的腹腔被完全剖开,一直到达脸部。在现场没有发现钱,也没有发现被害人有搏斗的迹象。    
    总之,在主教冠广场发生的凶案让人既不寒而栗又迷惑万分。在案发的时候广场附近有很多警察。除了华特金和莫里斯以外,还有一个警察的巡逻路线也经过主教冠广场。他在1点42分的时候走过广场,但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的情况也没有看到任何人。更何况,住在商业楼的退休警察也没有听到任何情况。也就是说,那个凶手把被害人带到了广场,杀了她,将她剖腹并悄无声息地逃走了,而这一切是在15分钟内完成的。    
    警察们被这接踵而至的凶案搞得精疲力竭,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漫漫长夜还有更多的情况在等着他们。凌晨2点55分,阿尔弗雷德。朗(AlfredLong)警官在白教堂高尔森街的一栋房子的入口处发现了一条满是鲜血的围裙。就在围裙上方被煤烟熏黑的砖墙上,用白色的粉笔写着这样几个字:“对犹大(这个字被拼错了)人的指责并非无凭无据。”    
    警察们相信;这条沾满鲜血的围裙的主人;就是躺在主教冠广场上的被剖腹的女人,此外;警察们还认为这几个字显然是凶手写的。一个警察留下来守住现场,其他人准备去叫人来给这几个字照相。但是,在照相的人还没有来之前,大都会警察局的高级长官查尔斯。华伦(CharlesWarren)却命人将这几个字擦掉了。他的理由是那些字就在那房子的拱门边,路过的人都可以看到,如果留在那里,会引起当地居民更强烈的反犹情绪甚至会引发暴乱。然而,时至今日,关注〃开膛手杰克〃这个疑案的人;还是对华伦的卤莽行为指责并遗憾不已。然而人们更加惊叹的是,这个凶手居然能够在警戒森严的地区,在很短的时间里,连续两次作案,尤其是还将后者剖腹并在墙壁上写字,这一切令人难以置信,但却的的确确发生了。    
    在那可怕的夜晚之后;警察们对这个地区进行了挨家挨户地走访;聚在现成周围的旁观者也逐一地被盘问过了。在国际工人俱乐部院子里被发现的女人大约有5英尺2英寸高,皮肤很白,有着黑褐色的卷发。她穿着一身黑衣服,在夹克衫上别着一朵红玫瑰。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她的身份,在她衣服的口袋里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经过一番努力;她的身份终于被搞清楚了。她的名字叫伊丽沙白斯特莱德,45岁,来自瑞典。她来到英国做家庭女佣。按她自己的说法,她是在1878年发生的艾丽斯公主号沉船事故的幸存者,而她的丈夫和两个孩子却在海难中丧生了。这个悲惨的故事使她在伦敦的瑞典教堂里得到了很多的帮助,并得到了人们的同情。但事实是,她的丈夫是泰晤士河上的一次船难的幸存者,后来病死在一家济贫院里。她和一个叫麦克尔。基得尼(MichaelKidney)的工人住在一起已经三年了。她很讨人喜欢,人们给她起了个外号叫“长丽丝”。她主要靠给人做针线活和洗衣服为生,有时靠卖淫挣点儿零用钱。偶尔她也会喝醉酒闹事,但这在这一带很普遍。遇害的那天早上,她很早就离开了寓所,但没有告诉任何人她要去干什么或去哪里。在她口袋里有一点儿替人打扫房间赚的钱。令人迷惑的是,在她离开住所的时候,衣服上并没有别着玫瑰花。而在遇害时,衣服上却别着一朵完好无缺的玫瑰。    
    按照斐力普斯医生的推断,伊丽沙白是死于喉咙上的割伤。尽管凶手可能是拉住丽丝脖子上的围巾将她拖倒的,但这一次在脖子上没有勒痕。布莱克威尔医生指出,凶手是一个刀法很娴熟的人。


第1章 街女终结者——伦敦“开膛手杰克”第6节 狰狞的夜(2)

    警察们开始进行调查以后,有很多目击证人向警方报告说他们曾在伊丽沙白死前看到过她。其中一个就是威廉。史密斯警探,他在波纳街巡逻的时候,在夜里12点30分左右看到丽丝在和一个男人聊天。这距离她死亡的时间很接近。史密斯警探看到的男人大概三十岁左右,黑头发,还留着小胡子。他的肤色也比较黑。他估计这个男人大概有5英尺7英寸高。他戴着一顶深颜色猎鹿帽,身穿一件黑色的大衣,内穿白衬衫还系着领带。在他手里还拎着一个包。另一个重要的目击证人叫伊莎贝尔。舒尔茨(IsraelSchwartz),住在海伦街22号。在那天夜里12点45分的时候,他看到一个男人,他大约有30岁左右,面貌清秀,有5英尺高,身穿一件黑色的夹克和裤子,戴着一个有帽舌的帽子,空着手。这个男人停住脚步,叫住一个站在门口的妇女。那个男人试图将那女人往街上拉,之后又将她拽回去推倒在那个门口,那女人叫过三次,但声音都不大。在街道的另一边,还有一个男人站在那里,这个男人大概有35岁,身高5英尺11英寸,皮肤白皙,淡褐色的头发,身穿长的黑大衣,头戴一顶宽边的硬黑帽,手里拿着一个陶制的烟斗。舒尔茨走开了,拉着女人的那个男的朝抽烟斗的男人叫了一声,那个吸烟的人就跟了上来,舒尔茨惊恐地夺路而逃,那男人就没有再继续追上来。后来,舒尔茨后来证实,死去的女人就是那天夜里他看到被拉扯的那个人。    
    警方认为史密斯和舒尔茨的证词非常重要。此外,还有两名目击证人的证词也引起了警方的兴趣。其中一个人叫威廉。马歇尔(WilliamMarshall);他住在波纳街64号;在那天夜里11点45分左右;也就是在斯特莱德被谋杀前大约1小时15分的时候;他就站在案发现场附近。他看到丽丝和一个戴着圆帽的中年男人在讲话,那帽子有点儿象是个水手戴的。那人很胖,穿的象个职员,讲话也很有教养。但遗憾的是他没有看清那个男人的脸。尽管马歇尔描述的人和舒尔茨讲的男人有些相似,但丽丝也有可能是在和另外一个人在聊天,毕竟这时候距离她遇害还有一个多小时。另一个证人看到丽丝的时间距离她被害的时间更近。詹姆斯布朗(JamesBrown)在12点45分的时候看到丽丝在和一个男人交谈。这离她的被害只有几分钟的时间。当时他正转过和波纳街交叉的费尔克劳斯街的街角,看到丽丝和一个身高大约有5英尺7英寸,穿着一件黑色的长大衣的男人在讲话。他听到丽丝说:“今晚不行,再找时间吧。”布朗的证词非常重要,但他讲的时间只是他的估计,因为没有戴表,他只能推算那大概是什么时候。史密斯、马歇尔和舒尔茨等人描述的很有可能是同一个人,但即使如此,警察还是难以在伦敦的茫茫人海中找到罪犯。    
    当夜在主教冠广场发现的另外那个女人的身份也很快就被查清了。因为在她的口袋里有几张当票。当这个消息一见报,一个叫约翰。凯利(JohnKelly)人就来到了警局。被杀的女人名叫凯瑟琳。艾德伍斯(CatharineEddowes),她和约翰在主教与花路上55号的一个寄宿公寓里已经住了7年。凯瑟琳是个非常随和的女人;总是精神饱满、兴高采烈的,她的歌也唱得相当好,人们经常亲昵地叫她“凯特”。但她和其他几个被害人一样,也曾有过一段酗酒的历史,这导致她和她的家人以及同居者发生争吵。她出生于1842年,遇害时46岁。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她的父母就去世了,那个家也就此解体了。16岁的时候,她爱上了托马斯。康威(ThomasConway),并成为他事实上的妻子。他们在一起生活了20年,养育了3个孩子。在1880年的时候,凯特的酗酒和康威的殴妻导致了婚姻的破裂。那之后第二年她遇到了约翰。凯利,并在她遇害以前一直和他住在一起。她的朋友们都坚决否认凯特是妓女,但有一些证据表明她确实偶尔在酗酒之后卖淫。    
    在她遇害那天晚上,凯特跟约翰说她想到她女儿那里去借一点儿钱。凯利警告她白教堂一带不安全,要她早点儿回来,凯特说她会早些回来,叫他不要担心。“我不会落在他手里的,你放心。”但是,凯特并没有去她女儿那里,她不知从哪儿弄到了些钱,喝得烂醉被送到了主教门街的警察局,那个警察局的位置离主教冠广场步行不到8分钟。在那儿她一直睡到酒醒,大约在12点半的时侯,她问值勤的哈特(Hutt)警官她是否可以走了。很快警察就同意让她走,在离开警局之前,她曾问过几点了,他们告诉她快到1点了。听到已经这么晚了,她说“糟糕,我回家去肯定得跟凯利好好解释一番”。“你是得好好反省一下,不该醉成这个样子。”哈特对她说。    
    除了腹部被剖开以外,凯特脸部受到的伤害也很严重,在左眼下1/2英寸的地方有一道深深的割伤,右眼睑被割开有1/2英寸深,在鼻梁上也有一道深深的割伤,鼻尖都几乎被割了下来。在脸上还有一些其他的割伤,而且她的右耳垂被割掉了,在她被抬起来往停尸房运的时候从衣服上掉了下来。    
    凯特被害一案也有一个重要的目击证人,他的名字叫约瑟夫。劳温迪(JosephLawende)。在那天夜里1点35分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朋友一起离开了帝国俱乐部。他们看到有一对男女在通向主教冠广场的教堂路上交谈。劳温迪说那个男还很年轻,中等身材,穿着一件黑夹克,戴着一顶猎鹿帽,留着小胡子。他们没有看到那个女人的脸,但后来他们认出了凯特的衣服。在他们走过之后9分钟,凯特就遇害了。    
    至于写在墙上的粉笔字,有三种不同的看法。一是认为这些字一直就在那里,不是凶手写的,他只不过是凑巧把凯特的围裙扔在了那里。另一种解释是这些字是一个排犹分子写的,但是有点儿说不通的是,如果他是个犹太人,或是一个排犹分子,都不应把表示自己民族或自己一直仇视的几个字母拼错的。第三种说法是这些字是凶手自己写的,目的是将警察的调查方向引向犹太人,苏格兰场的警察和当地的犹太人社区更倾向于最后一种解释。但不管这些字是谁写的,他的作者确一直是个迷。


第1章 街女终结者——伦敦“开膛手杰克”第7节 神秘的来信

    “开膛手杰克”并不只是满足于让他的双手染满鲜血;舞文弄墨似乎也是他的爱好。从凶案发生开始,数以百计的信邮到了警察局、报社以及一切与案件有关的人手里。一百多年来,有三封信一直受到关注这个案件的专家们的重视。其中有两封信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而正是这两封信,给了这个神秘的人物以〃开膛手杰克〃的名字。    
    其中一封信是用红色的墨水写的,在1888年9月27日寄到了老板街的新闻中心。    
    信是这样的:    
    “亲爱的老板:    
    我不断地听到警察已经将我逮捕的消息,可惜这不是真的。当听到他们自作聪明地说案件的调查已进入正轨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大笑特笑。尤其是那个关于皮围裙的笑话真是让我开心。我恨妓女,我不会停止剖开她们的胸膛;除非你们能捉到我。上次干的不赖吧!我根本没给那女人喊叫的机会。他们怎么会捉到我呢。我爱这个工作,我还会干下去的。你很快就会听到我干的有趣的小把戏。我上回留了一姜汁啤酒瓶的〃红颜料〃,可惜它很快就粘的象胶水一样没法用了,用红墨水也可以满足我的愿望了。哈,哈。下回我会用剪刀,把那女人的耳朵割下来送给警察,是不是很好玩儿。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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