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杀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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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杀故我在-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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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泰德独自呆在图书馆里的时候,他从二层楼的一扇打开的窗户跳了出去。虽然一只脚腕扭伤了,但他获得了暂时的自由。    
    他溜进了白杨镇,因为他既没有带手铐也没有脚镣,在人群中并不突出。白杨镇的警察很快就发现泰德越狱了,在各个路口都设了路卡,但泰德很聪明,他知道急着往外面跑并不是个好主意,他仍然躲在镇上。尽管警察出动了150多人,还带上了警犬,但还是没有找到泰德。    
    在镇上,泰德只在晚上才溜出藏身的地方。他从垃圾桶里找些吃的东西,有时到附近林地里的露营地偷些食物。他知道,自己需要一辆车,他总不能永远躲在白杨镇里。他深信自己会获得自由,现在只是暂时的陷入了困境而已。他果然找到了一辆车,粗心的主人忘记拔走车钥匙。他开上车,立刻就向白杨镇外驶去,但是,车的主人并没有走远,发现自己的车不见了,他立刻报告的警察,泰德在离开白杨镇的路上被警察又给捉了回来。    
    这一次,泰德再出门的时候,就被戴上了手铐和脚镣。然而,一个新的逃跑计划已经在他的心中酝酿着了。这次的计划还是从空中逃走。    
    在泰德住的监牢的天花板上,做有一个夹层。在7个月的时间里,泰德想方设法地让自己减轻了将近50磅的体重。到了12月30日,新年的气氛也传进了监狱。趁着警察们的戒备有些松懈,泰德爬进了天花板的隔层,现在,瘦削的他可以在里面活动了。他在上边找到了一个出口,通向一个警卫房间的壁橱。他在天花板上耐心地等到房间里没有了人,就进到壁橱里,然后换了身衣服,堂尔皇之地走出了监狱的大门。这次,他的逃狱计划比较成功,警察们足足15个小时之后才发现他不见了,而这时的泰德,已经用偷那个警卫的钱坐上了去芝加哥的长途汽车。但是,他真正的目的地,是在冬日里依然风和日丽的佛罗里达。


第3章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第46节 午夜凶案

    1978年1月14日夜里大约3点钟,尼塔。纳尔瑞( Nita Neary)和男朋友回到了她住的女生联谊会宿舍。这是星期六夜里,而这个宿舍也没有关门的时间,所以,很多女生都在外面跳舞或参加啤酒聚会,这个时间才回来也很常见。    
    尼塔跟男友就是去参加了一个同学的聚会,当她走近宿舍的门口时,发现门没有锁。这很奇怪,因为住在这里的女生平时都很小心。进到楼里,她听到楼上有人奔跑的声音,然后就听到楼梯上有脚步声。尼塔猜测一定是有人入室盗窃,于是她马上就躲在了门口。她看到一个男人穿着一身黑衣,从楼上走了下来,他的脸被一顶针织的蓝帽子遮住了,在他的肩上还扛着一段用衣服包裹着的东西,他一直跑出了门。    
    尼塔立刻跑上了楼,叫醒了一个住在楼里的女孩南西(Nancy)。尼塔告诉南西说她刚刚看到有个奇怪的男人离开她们的宿舍。一时间,两个女孩子也不知道怎么办好,她们决定去叫醒女舍监。但是,刚走到一半,她们就惊恐地看到另一个住在这里的女生,凯瑞( Karen)步履蹒跚地从房间里走出来,她的头上满是鲜血。南西立刻跑过去帮助凯瑞,尼塔则连忙叫醒了女舍监。她们立刻去查看凯瑞的隔壁房间,凯西住在那里。一进门,眼前的情景就让她们大吃一惊,凯西躺在床上,但已经昏迷不醒了,她的头上也在流着血。惊恐万状的南西连忙语无伦次地打电话抱了警。    
    等到警察来到以后,他们立刻对所有房间进行了搜查。不幸的是,在另外两个房间里分别有两个女生已经死亡了。可以肯定的是,有人趁她们熟睡之际,人不知鬼不觉地下了毒手。这两个女孩儿分别是莉莎。列维( Lisa Levy)和玛格丽特。褒曼(Margaret Bowman)。    
    莉莎是被勒死的,她的头曾被棍棒打击过,而且,她还被人强奸了。在她的臀部和胸部,法医还发现了被咬过的痕迹,尤其是她的胸部,牙齿的痕迹很深地印在了那里。而且,从她房间内的一个喷发胶瓶子的化验结果来看,在莉莎死后,凶手还曾经用它来猥亵过莉莎,对她实施了鸡奸。    
    玛格丽特身上的伤和莉莎的相仿,而且,她也受到了性侵害,只不过在她的身上没有发现被咬伤的痕迹。警察后来在现场发现了一条内裤,很可能凶手就是用它勒死了玛格丽特。此外,她头部的伤也是致命的,不仅她的头颅骨被打碎了,而且一部分脑组织都流了出来。然而,玛格丽特和莉莎的房间都没有显示出有打斗的痕迹。很显然,凶手是趁她们不备的时候,突然进行的袭击。    
    尽管凯瑞和凯西都幸运地逃过了一劫,但她们都丝毫不记得凶手的样子,只有尼塔对那个袭击者有一点儿印象。    
    但是,这个夜晚并没有就此平静下来。在距离出事的女生宿舍不到一英里远的一栋住宅里,一个年轻女人被从隔壁传来的敲击声给吵醒了,隔壁住的是她的一个朋友,她很奇怪在凌晨4点钟的时候她的女友怎么会弄出这样大的响动。敲击声持续着,她感到了怀疑,于是叫醒了睡在身边的男友,当他们帖着墙壁仔细地倾听的时候,听到了住在隔壁的凯瑞尔(Cheryl)好象在呻吟。他们立刻给凯瑞尔打电话,但没有人接,预感到事情不妙,他们马上报了警。    
    警察就在不到一英里以外,所以他们很快就赶到了。当他们破门而入时,发现凯瑞尔半裸着坐在床上,她的脸因为脑部受到打击而肿了起来,但还算清醒。警察马上叫来了救护车,将她送进了医院。在她的房间里,警察在床脚下发现了一个面具,那是个用长袜剪成的面具,当时,他们并没有听说过在西雅图和尤他州作案的班迪,更没有想到,这个面具和班迪被逮捕时在车里被发现的那个一模一样。    
    整个晚上,警察们都在认真地工作着。在他们的职业生涯中,曾经见过各种各样的犯罪,但是,对于这些如同鲜花一样美丽的女孩子,竟然有人会下这样的毒手,让每一个警察的心中都充满了愤怒。他们仔细地勘察了整个犯罪现场,不肯放过一点蛛丝马迹。    
    最终,他们找到了凶犯的一些血样,精液的样本和指纹。但是,指纹的痕迹不是很清楚,而精液和血样,由于当时还没有DNA技术,无法构成最终的定罪标准。但是,在凯瑞尔的床边发现了凶手的头发,而莉莎身上的咬痕也可以作为比对的样本,这些是独一无二的,可以作为定案的确凿证据。


第3章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第47节 佛州少女失踪

    虽然发生了这样令人发指的血案,但此时佛罗里达州的警察对于泰德。班迪这个名字还很陌生。    
    到了1978年2月初的一天,在一个学校附近,警探詹姆斯。帕曼特( James Parmenter)的女儿站在路边等她的哥哥来接她回家。这时,一辆白色的小货车在她身边停了下来,从车里走出一个男人。他自称是个消防队员,问女孩儿她是不是就在这个学校里读书。詹姆斯。帕曼特平时就经常警告自己的孩子;千万不要随便就跟陌生人讲话。女孩儿对这个男人有点儿怀疑,因为他自称是个消防队员,但是却穿着一件格子呢裤子和一件海军夹克。幸好,在那个男人跟她套近乎的时候,她哥哥的车开了过来。他们兄妹俩都感到那人形迹可疑,于是,开车跟踪了他一阵子,将他的车号记了下来。    
    詹姆斯。帕曼特听到孩子们的讲述之后,调查了那个车牌的来历。他发现车牌是一个叫兰德尔。雷根的,可是,当他去拜访兰德尔的时候,才知道他的车牌早就被偷了,而且他已经申请了一个新的车牌。后来的调查发现,詹姆斯的孩子们见到的那辆白色的小货车也是被偷来的。在詹姆斯心中,突然想到了一个人。他将子女们带到警察局,给他们看了一堆警方存档的嫌疑犯照片,在这些照片中,他的子女们立刻就辨认出了那个男人,他就是泰德。班迪。事后,就连詹姆斯都感到后怕,他知道,只差那么几分钟的时间,如果他的儿子没有赶到,如果不是他平时的教诲让他的女儿对陌生人充满了警惕,他也许就永远失去了这个可爱的女儿。    
    然而,林奇夫妇就没有那么幸运了。1978年2月9日晚上,林奇夫妇一直到晚餐时间还是没有见到他们的女儿金柏莉回家。他们的女儿很乖巧,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问题。最终,焦急不安的林奇夫妇报了警。    
    警察的调查发现,最后见到金柏莉是在学校的操场附近。金柏莉的一个好朋友,普莉斯拉( Priscilla)在那天看到她在校园附近上了一个陌生人开的车,但遗憾的是,她记不得那个司机或是车的样子了。    
    八个星期后,在佛罗里达苏凡尼地区的一个公园里,人们发现了金柏莉的尸体。但是,因为尸体已经高度腐烂,警察能够得到的线索很少。    
    后来,在一处僻静的小路上,警察们发现了那辆白色的小货车。班迪抛弃了这辆车,因为现在,他又有了一辆他更熟悉更喜欢的车,一辆橘红色的甲壳虫。但是,这辆车并没有带给他好运。    
    在1978年2月15日夜里10点多,在佛罗里达西潘斯克拉区巡逻的警官戴卫。李看到一辆橘红色的甲壳虫轿车。李警官对这个区域很熟悉,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辆车,他记下了车牌,打电话到警局,发现这个车牌已经有人报告被盗了。听到这个消息,他立刻加快了车速,跟上了那辆甲壳虫。    
    就像几年前在尤他州出现的情况一样,班迪发现有人在追他,立刻加快了车速。但是,开了一会儿以后,班迪的车突然停在了路边。李警官命令班迪从车里面出来,靠在车边背过手来,就在李警官给他带手铐的时候,班迪突然转过身来,和李警官厮打起来。班迪挣脱了李警官,拔腿就跑,李没有办法,只好掏出手枪,开了一枪。班迪倒在了地上,当李上前拉他的时候,班迪突然动手要夺下李手中的枪,但这一次,强壮的李警官没有在让他得逞,最终将班迪铐了起来。


第3章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第48节 对魔鬼的审判

    现在,重新落入法网的班迪面临着至少两项谋杀罪名的审判。在1979年6月25日,班迪在佛罗里达州的麦阿密接受了第一次审判。这一次的审判主要是关于1978年1月14日晚在女生联谊会宿舍发生的血案。    
    审判一开始,就受到了公众极大的关注。大批的媒体记者聚集在法庭外,在当时的报纸上,泰德的名字更是以特大的黑体字频繁出现。他被控涉嫌36项谋杀罪,他的名字,仿佛就已经成了噩梦的代名词。人们称他为“复活的魔鬼”,“怪物”等等。    
    在女生联谊会血案的审判中,泰德决定自己为自己辩护。他深信自己的能力,认为自己的罪名一定不会成立。泰德的陪审团主要是由一些非裔美国人组成,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他们一直都很注意观察泰德的表现。    
    有两件事让陪审团对泰德的罪行感到深信不疑。一是尼塔。纳尔瑞的证词。当法官问站在证人席上的尼塔,她在那个恐怖的夜晚看到的从楼上下来的男人是谁时,尼塔豪不犹豫地指向了泰德。    
    另一件事就是理查德。索沃伦(Richard Souviron)博士对于莉莎身上的咬痕的描述。站在证人席上,里查德博士描述了在莉莎身上发现的咬痕。他一边向陪审团介绍,一边将图片展示给众人。可以看出,泰德在莉莎死后,在她的臀部留下了很深的牙印。    
    里查德博士指出,在莉莎身上发现的齿痕和班迪的牙齿记录是一致的。由于每个人在成长和使用的过程中,造成的牙齿的磨损都是不同的,因而每个人的齿模可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莉莎身上的咬痕不会是来自别人。看着悬在空中的照片,泰德意识到,这一次他是输定了。    
    到了7月23日,在经过了7个小时的讨论之后,陪审团达成了协议。当法官念到“谋杀罪名成立”之后,坐在被告席上的泰德大叫了起来,他知道,自己的末日就快来临了。    
    按照佛罗里达州的规定,每个案件都要进行独立的审判。在女生联谊会宿舍凶案中被判定杀害莉莎的罪名成立之后一个星期,泰德。班迪又一次坐进了被告席。这一次是关于玛格利特的被杀,的主审法官还是上个案件的法官,泰德也被给予了一次在法庭上进行申辩的机会。    
    在申辩的过程中,泰德表现得很激动,他说自己完全是被警察陷害的,他说整个的诉讼程序都有问题,完全是一场闹剧。他没有罪,因而也不需要请求什么人的谅解。而坐在法庭上的泰德的母亲,也流着眼泪恳求陪审团和法官重新考虑泰德的死刑定罪。    
    但是,主审法官考沃特(Cowart)坚决地认为泰德就是凶手,他宣布判处泰德死刑两次,执行的方式是将泰德送上电椅。    
    接下来泰德要面对的就是金柏莉。林奇失踪案的审判了。现在,他已经不那么自信了。当1980年1月7日庭审开始的时候,泰德决定聘请律师了。他请了朱利斯。艾弗瑞坎诺( Julius Africano)和莉恩。汤普森( Lynn Thompson)作他的辩护律师。这一次,他们的策略是以泰德作案时精神失常作为辩护的理由。    
    现在,泰德在法庭上已经完全失去了原来的镇静和理智。他甚至对证人大喊大叫,在坐位上也经常表现得很痛苦。他心里很清楚,自己是赢不了的,现在这场审判的结果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他的命运。    
    在林奇案中,警方的证据也很充分。在金柏莉失踪的那个下午,有三个人曾经看到过班迪开着那辆白色的小货车,其中一个人曾看到泰德牵着金柏莉的手走进小货车。而且,在车里也发现了班迪的衣服纤维。在小货车的地毯上,有金柏莉的血迹、和班迪血型相符的精液,在金柏莉遇害时穿的内裤上的血型也和班迪的一致。    
    不出所料,到了2月7日,整整一个月以后,在将近7个小时的讨论后,陪审团的裁定还是“罪名成立。”两天后,法官当庭宣判了班迪的第三次死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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