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清当军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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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1节:哪? (1)

萧远心有余悸的看着手上这个不过一指大小的银色小棍子,就是这个东西,刚刚两根大姆指在两端按了一下,屋子里所有的插座全都向外冒着电光,啪啪做响,结果插座冒出一阵青烟,屋子里所有的线路都废掉了。萧远现在倒是没功夫考虑到房东大婶会不会河东狮吼,只是在琢磨着,手上这个小棍子倒底是个什么东西。
萧远,三流大学三流专业毕业以后,混迹于这个东北重工业大城市春城的每一个角落,不停的奋斗着,虽然萧远长得并不帅气,身高没到一米八,虽然健壮,却有点小肥,眼睛有点小,鼻子也不挺。
但是他这种朝气向上,棱角分明的性格却颇引人注目,特别是在如今都市人个个圆滑的情况下。
可惜,奋斗的结果并不能让他留住美人之心,相处半年,感觉相当不错的女友宣布分手,不再坐他的破自行车,回头去寻找她的宝马。
失恋的萧远觉得自己混得挺失败,溜达到了东湖公园,看到波光鳞鳞的湖面,突然想尝试一下死亡是什么滋味,于是不会游泳的他一头就跳进了湖水里,结果扎进了烂泥里,旁边都是三米多深的湖水,只有这一块,下面是个台子,上面积满了一尺厚的淤泥。
舍身一跳没死成,倒是满脑袋的烂泥,手上还抓了两把,就着湖水清洗的时候,才发现了那个银光闪闪的小棍子一样的东西。
死亡这种事,也只是尝试一次,何况萧远还从来都没想过要死,只要想找找感觉而已,现代都市人什么事都敢想,萧远也不例外。
当手上这小棍子过电以后,萧远发现它长了一点,难道吞了电能以后就会变长吗?萧远有些想不明白,打开门,偷偷的看了一眼,大半夜外面也没什么人,于是悄悄的推门,走到了门口的电表总箱前。
双手的姆指再一次按了下去,滋的一声,电流击穿的薄薄的铁门,光闪闪的电流射进了小小的木棍当中,木棍变得更加闪亮,但是随后发生的事情让萧远知道事情好像搞砸了。
不远处,一栋栋的楼房为数不多的灯光几乎同时熄灭,好像约好了大家一起睡觉一样。
萧远捧着这个光亮的家伙调头就向屋子里跑去,闪亮的银色在夜色里是那么的刺眼,他用最快的速度将窗帘拉了个严实,然后拎着闪亮的小棍钻进了被窝里。
捂着被子,萧远终于在小棍的棍体上看到了三个字,“开拓器”
“开拓器?什么东西?”萧远一愣,双手姆指再一次按到了小棍的两侧,刷的一下,小棍一下子变长了,刷刷,光亮闪个不停,小棍竟然就在被窝里形成了一个宽一米五,长两米的一个长方形光幕,而萧远也惨叫一声,从光幕里掉了下去,随着一起掉下去,还有他的破被子。

第1卷 第2节:哪? (2)

萧远啊啊的大叫着,砰的一声摔到了地上,很柔软,被子也从头上落了下来,盖到了脑袋上,萧远有些慌乱的将被子扯开,梆的一声,手指头大小的小棍子砸到了头上。萧远顺手抓起小棍子,只是看了一眼环境就知道,自己肯定是处在一个十分神奇又玄妙的地方,这里的空气太清新了,这种青翠得如同仙境一般的草地也不可能是公园那种破环境能养得出来的。
四周要仰得翻跟头才能看到尖的大树也不是人工种植的大树能长到的高度,就连那两只野狼眼中的凶悍都不是动物园大狗一样的狼那样温顺。
野狼?萧远一愣,然后怪叫了一声,甩开被子向最近的大树冲去,而那两头灰色的野狼也悄无声息的这里纵跳了过来,它们是真正的野狼,不是动画片里笨得要命的灰太狼。
萧远十岁以后就没有再爬过树,时隔十几年之后,今天也不知怎么的,比人腰还要粗的光滑大松树,如同猴子一样滋溜一下就爬到了半树腰上,坐到了横杈上。
谁说狼不会爬树来着?借着冲力,两头野狼窜起五米来高,若不是萧远及时的将双腿一缩,怕是这两只狼就要咬着他的脚脖子将他拖下去了。
虽然生活不如意,可好歹也能冒充一下小白领,萧远懂事的时候,河干了,山秃了,连山里的野兽也都成了餐桌上贵得吓人的佳肴,想见活的,只能到动物园去观尝那些喂养得野性全无的野兽了。
两头灰色的大野狼围着这株大松树呜呜的吼叫着,不肯离去,甚至退了几步,坐了下来,打算蹲守到底了。
萧远坐在树上,不停的大骂着,把兜里的手机都砸了出去,反倒被那头野狼咬了个粉碎,抓起火机要扔,不过摸到身上还有半包烟,没舍得扔,坐在树杈上叼着烟不停的叹着气。
抽烟顶不了饿,听说野狼吃一顿可以坚持十几天,这两只野狼看样子皮毛光滑,不像营养不良的样子,怕是更能坚持,难道等自己在树上饿昏头的时候再扑上来撕了自己?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就是萧远如今的写照,从日头初升一直蹲到日头西斜,肚子咕咕直叫唤,在树杈上坐得两条腿麻得利害,几乎失去了知觉,双臂抱着树干,已经僵住了。
哪怕如此,萧远也不敢松手,生怕一松手僵硬的身体就会从树杈上载下去。
“吱!”一声尖啸,地上的一头灰色的野狼身子一载,自耳中插着一支羽箭,另一只野狼反应极快,身子一窜,一支箭擦着野狼的耳朵飞了过去,在耳朵上带起一蓬血水。
野狼嘶着牙站立了起来,四爪一蹬就向前扑去。

第1卷 第3节:哪? (3)

一声怪啸,一条壮汉从草丛里窜了出来,身上仅披着一些皮制的衣服,伤痕累累的大腿和手臂暴露在空气中,活动的时候疤痕扭动,肌肉高高的鼓起,不停的弹跳着,充满了力量感。
一人一狼撞在一起,壮汉手上精光一闪,野狼的脖子被割断了大半,可是他的胸口处的皮衣也迸飞皮屑,野狼锋利的爪子生生的在他的胸前留下了几道伤痕。
壮汉只是低头看了一眼胸口的抓伤,伸手从身边的皮袋里抓出一把药粉来向伤口上随便的一抹就算完事了。

第1卷 第4节:鄂伦春 (1)

“那小娃子,下来呀!”壮汉说话的口音很奇怪,就像是嘴里含了一根木片一样,发音不准,但是却能听清。“我……麻了!”萧远苦着脸说道。
“哈,我当啥事呢!”壮汉哈哈一笑,几步就冲了过去,轰的一声撞在人腰那般粗的松树上,松树剧烈一晃,萧远已经麻掉了手脚再也扣不住大树,腾云驾雾似的飞了下来,跟着身子一重,却被大汉给拎住了。
“谢谢这位大哥了,让我躺会,一会就好!”萧远躺在草地上,让发麻的身体一点点的恢复着,血脉初通的一阵阵刺痛感让他除了眼睛,哪都不敢动,一双眼睛骨碌碌的转着,上下的打量着这个大汉。
大汉身边一米八左右,但是却极其建硕,皮肤微黑,闪动着金属似的光泽,脑袋上的头发很长,在头上绑成一个个的小辫子,看起来充满了嬉哈的风格。
这大汉越看越是怪异,看他留着小辫子,说是清朝人吧,可是脑门又没有剃光,萧远想不哪个朝代是这种发型。
“这位大哥,这是哪?现在又是哪朝啊?”萧远恢复了一点,微微的动了动身子,千根钢针攒刺般的痛。
大汉这会正回身剥着狼皮,听了萧远的话,不由得回头好奇的看了他一眼,然后笑了起来,“这娃子,官话说得倒是挺好。”
“这是辽东,我叫古狼,鄂伦春族人,至于现在是哪朝嘛……可说不太清楚。”大汉捏着下巴说道。
“说不清?”萧远心头不由得一惊,难道是乱世?
说话的功夫,这叫古狼的大汉已经将两张狼皮剥完了,从嘴部剥起,然后翻转过来,皮层上不再一点油脂,剥完了一边说着话一边又利落的将狼皮翻了过来,拿着刀子在四周割了些草,一边向狼皮筒子里填着草一边接着说道。
“外头正打着仗呢,我去外面交易皮毛和盐巴的时候听说,满清西军打过了长江,可是大明的火枪队也打到了辽东,唉,战乱呐,人命不值二两盐巴!”古狼说着不停的摇着头叹着气。
“呃……”萧远不由得一愣,满清打过长江他能理解,在他的记忆里,清朝在后期势如破竹,自吴三桂开关引清入关以后,人数稀少的满清竟然一路顺利,本想打个秋风,可是眼见中原起义不断,战乱不断,就势打了下去,结果白捡了个天下,成就二百余年的蠢昧满清时代。
可是他还从来都没有听说什么清军西路军打过长江,可是明军的火枪队竟然打到了辽东。
“大哥,敢问现在大明是哪位皇帝当朝?满清又是哪位皇帝?”萧远小心的问道。

第1卷 第5节:鄂伦春 (2)

“噢,我上次听说大明的皇帝是什么号世新,谁知道他叫朱什么,反正都是姓朱吧,满清嘛,两年前那个叫康熙的叫大明的将军给用炮炸死了,现在当皇上的是他的儿子雍正,满清现在皇姓爱新觉罗,叫什么玩意我就不知道了。”古狼说着还有些不太好意思。
“什么?”萧远已经完全假了,从那个棍子一样的东西形成的光幕掉到这里,闻着空气,望着丛林他就觉得自己很有可能是到了古代,可是却万万没有想到却是这样的一个古代。
从古狼的话中可以推测得出来,大明没有灭望,满清依然勇猛,可是却被大明的火器牢牢的顶住,战事犬牙交错,争夺着大好江山,这倒底是个什么样的狗日历史。
萧远转着眼珠子,一脸的不可思议,十几分钟之后,除了身上还有些发麻之外,行动也不受影响,伸手在身上摸了摸,那根小棍子还在,万幸万幸,希望它还能带自己回去。
“这仗还没有打到咱们这里吧?”萧远看着古狼收拾好了两个狼皮筒子连忙问道,若是打到了这里,立刻就用这个叫开拓器的小棍子带自己回去。
“没,辽东山多水多,我们鄂伦春人是山林的民族,在这里我们才是主人,就算是满清刚兴起那会,我们鄂伦春人都不答理他们,想进山,哼哼,问问我鄂伦春猎手的弓箭答不答应。”古狼傲然的说道,跟着整了整身后的弓。
那张弓,粗糙之极,弓臂是用榆木制成,足足有手臂那么粗,粗糙,但是弓力却大,一般人还真不一定能拉得开。
“娃子,中原来的吧,反正也来了,正好到我们部落里坐坐,好久都没来客人了。”古狼很是热情的说道,少数民族的热情好客是出了名了,相比之下,人口最多的汉人就显得有些小家子气或者说精明许多了。
萧远立刻答应了起来,好不容易来了一趟,能感受一下原始的少数民族部落的风情,也是一件乐事。
幸好,这里距离鄂伦春的一支部落并不远,不过这并不是古狼的部落,但是古狼来了,却像是回到了自己家一样,一个个打着招呼,倒是那些人,都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萧远。
萧远的模样太怪了,这些鄂伦春人只穿着兽皮,甚至还有不少人都光着脚,但是萧远却穿着T恤衬,一条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白色的李宁运动鞋,这一身放在现代,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可是在鄂伦春人眼中看来,短头发还无所谓,身上的衣服就怪异多了,像是在看外星人一样。
天色渐黑,一个个的火堆点了起来,用桦木搭成了木楞子里也钻出不少人来,萧远好奇的探头向木楞子里看了一眼,这种木愣子是用三根桦木搭成,周围蒙着桦树皮还有兽皮,顶头还有孔洞,用来排烟,在这木愣子里,直接就点着一堆火。

第1卷 第6节:鄂伦春 (3)

围着火堆,钻着一些兽皮草垫之类,看样子似乎是睡觉的地方。
“来来,萧老弟,你可是客人,来尝尝我们鄂伦春人的口味!”古狼拖着一头割开了脖子的公鹿大步的走了过来,将这足有近三百斤重的公鹿向地上一扔,发出扑嗵的一声闷响。
古狼拔出腰间的刀子,割开鹿肚子,取出里面的胃囊来,小心的剖开,将里面没有消化净的草食翻出去,然后放入水中清洗了起来。

第1卷 第7节:美食、春夜 (1)

将鹿胃清洗好,然后里面装上清水,放了一把野葱野蒜,再装满水,然后就放到木头架子上架了起来,下面放了干柴点了起来,再选最嫩的鹿肋肉切成碎块扔进这个怪异的胃囊里,竟然把这东西当成了锅子来用。古狼又弄了一些圆滑的石头子放到了火堆里烧了起来,烧得通红的时候再扔进充当锅子使用的鹿胃里,凉了之后再取出来烧,再放入烫,一时之间,水汽翻蒸,不时的还有石子炸裂的声音响起。
“古大哥,你这是干啥?”萧远忍不住问道。
“给你做点好吃的,我们鄂伦春人缺铁器,你看看,几百人的部落,就五个锅子,哪够用,烤肉好吃,可是煮的汤更好喝,我们没那个条件,就琢磨出这么个道道来。”古狼笑眯眯的说道。
“那你放烧红的石头子干什么?”萧远好奇的问道。
“祖辈人就是这么弄吃的,我们的盐少,用烧红的石头烫出来的汤有咸味,不过今天我们有盐,从大明的商人手里换了不少,不过我觉得还是用石头烫出来的汤更好喝!”古狼说着,又将十多个烧红的石头子扔了进去。
半个小时以后,鹿胃已经被烧得焦裂,里面的浓汤也滚动着,石头子被捞了出来,汤面上飘着白沫,还些许黑色的杂质,看起来可不干净,不过这才是真正的原始丰情。
古狼用木碗和木勺给萧远盛了满满的一大碗,碎肉,浓汤,虽然没有放那么多的调料,可是喝起来,鲜得萧远差点把自己的舌头也吞下去。
一大碗装满了碎肉的浓汤下肚,就已经七八分饱了,不过,好戏似乎才刚刚开始,几大堆的火点了起来,几只狍子和鹿被架到火上烧了起来,不时的还会用刀子割上一些小口子,让火力渗透进去。
数百名鄂伦春男女围坐着火堆,不时的唱着萧远听不懂的歌曲,萧远并没有被排斥,他也被古狼拉了进去,与这些人扯着手不停的唱着歌,虽然他并不认识这些原始的少数民族中人,但是那种亲近的感觉,就像是已经一起生活了几十年一样,一点隔阂都没有。
萧远有点小胖,看起来虚壮,个头虽然不高,还不到一米八,但是在放在这个时代也算是高个子了,毕竟像古狼那样又高又壮的男人还是少数。
萧远倒是迎来不少媚眼,这些少数民族的女性可开放多了,一丁点也不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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