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庄的风流韵事》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小村庄的风流韵事- 第2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春妮觉得再也不能呆下去了,她把学校边边角角搜了个遍,确定林瑶不可能来了,心绪更为不宁。她想让和煦的晚风吹拂一下,希望自己能清醒。而这时,排练场次中正好没有卫生员的戏份,她躲过了众人的眼光,贼一样溜出了学校的大门。
  农村的夜晚真的好美啊!她仰头看天,天上的星星真的像课本上说的一样眨巴着调皮的眼睛。若在以前,她会睁大眼静静地数天上的星星,数累了,伸几下懒腰揉揉颈部接着数。这样的暗夜,星星格外多,也格外明朗。她多么希望自己的心也像这眼前的小村庄,静谧、祥和,没有一丝纤尘,但是不能够。或许,正像毓秀说的,自己不再是小孩子,而是的的道道的大姑娘了。那么,现在所思所想不正是大姑娘应有的吗?爱情真是一个神秘的字眼,还没体验呢,仅凭这些不确定感觉,竟让自己失了魂似的。如果真的爱神降临了,又会怎样呢?
  她想象不出,又控制不住自己。她把这几个月来那份别样的感情清理了一下。从看到他时的耳热心跳,到现在的神魂失据,她觉得爱情真的好甜蜜又好残酷。她不敢相信自己还能坚持下去,她的精神到了崩溃的边缘。她要把自己的心交出来,她要亲口对她说出她的爱,哪怕对方冷淡地拒绝,自己也好死了这条心,或许,从此,内心趋于平静。
  是的,说出来。猛然间,她觉得自己是个勇敢的女孩子了。她知道,村里很多年轻夫妇都是靠媒人撮合的,而自己则要冲破这种樊篱,走自己的路。她内心激烈的跳荡不断地提醒自己,也只有走自己的路,才能获得向往已久的圣洁爱情。我春妮是秀水村唯一的高中生,是有学问的人,爱情之路也得与众不同。
  “春妮,一个人在这里啊?!”尽管声音那么熟悉,黑暗中冷不丁冒出来,还是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哦,哦,是,”平时伶牙利齿的,这一会竟结巴起来了。
  “没去排练节目吗?”又是明知故问。
  “林瑶,你怎么没去?”幽怨的声音感觉不出是责备还是心痛。
  那一个竟恬不知耻地表白:“春妮,你知道,我就在等你,我知道你会来找我。”
  “找你?”春妮苦笑了一下。“为什么会找你,这么自信?”
  “是的,我知道,你喜欢我,就像我也喜欢你一样。”林瑶的语气里充满坚定。
  城里来的男人都有这么恶毒的眼神,任什么都能看穿吗?她一个颤栗,但很快又平静下来。“也好,”她对自己说,“如果不是他说出来,自己反倒不知从何说起。”
  “喜欢?”她疑惑地看了看他所在的方向,觉得他冷峻的目光正盯视着自己。
  “是。”那一个竟一点也没有回避。“这些年来,我从没有过这种感觉。”他顿了顿。“自从你在我的视线里出现,我就知道,我的公主正向我翩翩走来。是的,春妮,我等了好久好久。我也能看出来,你的眼神,你的一笑一颦,都在向我暗示什么。我想等你说出口,但我知道那是徒劳。春妮,我爱你。我从心底里问过一百次这是不是真的,我的心在回答是的。”
  没等春妮往下说,他下意识地握住了她的手。“我已经在这里等了好长时间。我的心告诉我你会来,如果你不来,我也就死心了。果然,你来了,虽然比我预期的晚了些,可还是来了。为了这个夜晚,我已经等了好几个月了。春妮,你会答应我吗?”
  “会,怎么不会?我也等了好久了啊!”可是,春妮只在心里呐喊,没有说出来。相反,当林瑶自顾自说着的时候,她脆弱的心一阵痉挛:当白马王子到来的时候,就是这种滋味吗?
  她感觉到自己的小手被攥得越来越紧,惊恐地叫了一声“不要”,抽出来,转身跑了。 


第五十三章 爱情滋味

  春妮扶着学校门前暗影里那株古老的家槐,目送人们三三两两地离开。她踌躇着走进去,毓秀正在收拾凌乱的残局。
  “妹妹,你到哪儿去了,吓坏我了呢!”毓秀一把搂住她的肩,生怕她再跑了似的。
  春妮露出淡然的笑。“这又奇了,我只不过出去一会就是了,怎么就这么操心起来了?”
  毓秀听她的声音不对,没敢多问什么。熄灭气灯的瞬间,她隐隐看到春妮的眼角挂着泪珠。
  “春妮大了,”她边收拾边在心里说。“已经不是处处把自己当偶像的小孩子了。她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行为,再也不愿意受任何人的约束了。”
  整理好床铺,小桌上的煤油灯发出幽幽的光,她们的内心世界也在小煤油灯“啪啪”的跳荡中闪现。
  “毓秀姐,你谈过恋爱吗?”
  “怎么突然问这么奇怪的问题?”毓秀明知故问,“一定是恋爱了吧?”
  她料想春妮会竭力否定,没想到那一个只是咬紧了嘴唇,奋力地点点头。
  “你喜欢他吗?”
  还是点点头。
  “他也喜欢你?”
  春妮不置可否,呜呜哭出声来。
  “我也不知这样的喜欢是不是就是爱情,但我觉得我真的离不开他;可当他说出爱我的时候,我又怕了。我真的好怕会像菊花姐姐那么惨。”
  “那不同啊,”毓秀安慰地说。“菊花是被逼的,你呢?这不正是你希望的吗?”
  “我知道,”春妮擦擦眼睛,含泪笑了一下,“毓秀姐,我也不知道了。你教我啊,我该怎么办?”
  “他伤害你了吗?”
  “没有。我好渴望,可是,当他拉住我的手的时候,我又害怕了。我喜欢,我可更怕受伤害。书里说,男人都是用甜言蜜语来骗人的,一旦得到了,也就不再珍惜了。”
  毓秀笑出声。“小妮子,这是从哪里学得啊?歪理一套一套的。如果都像你说的那样,就都不用谈情说爱了,还是找个媒婆塞进花轿就得了。”
  春妮滚下床,搂住毓秀的脖子。
  “我跟你说真的呢,好姐姐。我一直希望爱情是这样的,可又好怕人家会说。更害怕他哄了我。如果真得受到欺骗,这一辈子不是跟菊花姐姐一样完了吗?我可不想那样。”
  “傻丫头,越说越离谱了。菊花是菊花,你是你。菊花是被迫的,可有谁强迫你了吗?”
  春妮把头偎在毓秀怀里。“我也不知道了。不过,好姐姐,你要帮我拿主意。还有——”她借着微弱的灯光看着毓秀清丽的面庞。“姐姐真漂亮。怪不得书上说‘灯下看美人’呢,此言不虚。”
  “长不大的坏妹妹,又胡说了。”毓秀推开她,“都恋爱了,该躺到别人怀里去。”
  “姐姐羞,姐姐更坏。”春妮故意搂得更紧。“我谁也不找了,就要姐姐陪着。”
  “姐姐才不呢,姐姐也要恋爱去。”毓秀故意拖着长腔。“只是可惜哟,没人喜欢我。哪像妹妹,温柔、体贴,又可爱,谁见了都想咬一口。”
  春妮又翻回到自己床上。“不理你了,越说越没人样了。”
  “好啊,那就别再说姐姐帮忙的话。”
  “那可不成,我就赖上你了,谁让你是姐姐呢。”
  也不知道折腾到什么时候,反正,话说了好久,说要睡了,两个人却又都翻来覆去的。毓秀完全理解春妮的心理,但她不好下结论,林瑶是不是值得托付终身的那一个。本来,像自己这样下放到农村的知青,都有一种临时的心理,没有谁打算过一辈子的。这个林瑶,她会在秀水村呆下去吗?如果真是那样,春妮也算做出了最好的选择,可是一旦只是临时的想法,那不是把春妮给害了吗?他可以一拍屁股走人,春妮呢,拿当地的风俗,她还能嫁人吗?可这些事不能说出来,处在热恋中的春妮,一定也听不进这些。一个人一旦被另一个人从精神上征服,是排他的。说多了,倒是春妮会跟自己翻脸呢。
  还有,这事,要不要告诉二姐?春妮在秀水村,算得上是新潮女子了,她不愿意走父母和现在大多数农村人走过的路。毕竟,感情是个人的事,特别是接触过外面世界的人,谁也不会让媒人像蚂蚱一样拴在一起。她从心底里佩服春妮,支持春妮,但仅仅这些就够了吗?二姐对自己这么好,自己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春妮跌倒了不扶一把。可怎么又说春妮是跌倒了呢?没准她追求的正是很多人求而不得的幸福呢。
  想想刚才与林瑶相逢的一幕,春妮又落泪了。此情此景,不是自己反复向往多次的吗?这正是自己渴望已久的爱情降临了啊!可当林瑶抓住她手的那一刻,她真的好怕,根本不是书上说的那种触电的感觉。或许,哪一刻,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因为心存恐惧,所以不再有心思享受它的美好了。毫无疑问,她喜欢林瑶,她甚至梦里都想象着拥抱他的滋味。可是,当那只手伸过来,还是本能地退缩了。男人的表白都是那么直露的吗?男人的行动都是那么急促的吗?春妮有些不懂城里人了,是城里人的狡猾让她心里织了一层网,不觉过滤着些什么。
  虽然自己也想过,如果真的爱神降临,哪怕只享受一天,也心满意足,可那个男人如果仅仅是耍弄自己,感情不是白费了吗?那不是对自己向往的爱情最大的嘲弄吗?还有,这事,一旦传出去,在秀水村,是不是也跟几年前的李茂生和嫣红一样?不是没有这种可能。自己可不是李茂生,还要在秀水村活下去,母亲在秀水村也算得上是个明白人,可丢不起那个脸。想到这里,她又有些庆幸,她从那个男人那里抽出手,尽管会牺牲一点感情,但却保全了自己,保护了母亲。
  这样的事,只能胡思乱想了。对毓秀而言是这样,对春妮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那么,事情该朝着什么方向发展?看来只能顺其自然了。 


第五十四章 爱情抉择

  春妮毕竟是有识见的女孩子,有爹和娘遗传给她的基因,又有小说里偷来的灵感,所以当林瑶的手真的握住了自己的时候,她退缩了。不,不是退缩,是理智。没有人教她该以什么方式对待感情,母亲也没能够,但她知道这就是出自真心的爱,她懂得要让这份爱升值,就不该轻易地付出。这是她从书里学来的,邻居的叔叔是大队部的图书管理员,她凭借这一优势几乎遍阅了那里所有的馆藏图书,特别是那些违禁书,她更看得如醉如痴。
  是书教会了她那些男女之间的感情,也是书让她懂得了女孩子怎么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感情。她自认为秀水村的男女在这方面没有谁比她懂得更多。她没有资格说,却有能力完善好自己。虽然那天曾经想过,只要拥有了真正的爱情,哪怕只享受一天也是值得的;可是,当真要身体力行的时候,就又不那么简单了。自己还是一个纯洁如玉的女孩子,一旦失身,就在他喜欢的那个人的眼里一文不值了。她忘记是哪位母亲教育女儿的那句话,虽说土了些,却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纯情的女孩子是金奶子,结婚以后是银奶子,生了孩子就是狗奶子了。女孩子的价值其实是掌握在男人手里的,要想让男人瞧得起,就得先保护好自己的女儿身。
  菊花和嫣红,哪个才叫爱?她常把两个人进行对比,没有结果。她心里清楚,菊花一定是动物型的,把爱情加在她身上纯属荒谬。嫣红当然也不会是,但仅就男女之欢来讲,她得到了,她得到的未必可以叫做爱情,但却一定拥有了爱情必有的成分。
  那个晚上,她想着这些的时候,不自觉地恨起自己来。自己怎么会跟她们比?可是,不跟她们比又跟谁比?这是一个连“爱情”这两个字都几乎消失了的时代,如果不是因为那些书,她也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爱情两个字,而爱情是微妙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她笑了,她觉得当小手从林瑶那些里抽出的一刻,她获得了真正的爱情,并使爱情升华。
  还好,第二天是星期天,两个人同时艳阳高照才醒来。醒来后又不愿早早起床,便继续未了的心事。不过,二人都能从对方的动作中知道已经脱离仙境,回到了人世间的正常思维。所有的迷惘都随着一阵鼾声化为乌有。她们睁开眼,对视了一下,同时微微笑了。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俺家小妹再也不是只会过家家的小顽童了。”毓秀打破沉寂,希望从春妮口里挖出更多的信息。
  “坏姐姐啦,就知道损我。”春妮面朝墙壁,假装生气的样子。
  这回轮到毓秀跳下床,爬到春妮旁边,扳过她的身子。
  “好妹妹,教我一点恋爱经嘛!”
  春妮索性一声不吭。
  “恋爱的感觉真的好美——”毓秀只管一个人抒情。“当公主沿着河岸行走,不小心让水打湿了裙子,娇嫩的公主哭了;一位英俊的王子恰好路过,莞尔一笑,轻轻拭去公主的泪水。他在向公主示爱吗?是的,王子向公主求婚了。公主甜蜜极了,可高傲的公主并没有马上答应,而是留给王子一个魅人的背影。”
  “别说了,别说了。”春妮捂上耳朵,“我不要听,不要听。”
  “你当然不要听,”毓秀故意奚落她,“听故事没什么意思,亲身体验才够味。”
  “你坏,坏死了。”春妮猛地转过身,越过毓秀跳下床。
  是了,毓秀看得出来,春妮不光个子长高了,还真成窈窕淑女了呢。要是自己是男儿身,也一样神魂颠倒的。
  她为春妮高兴,又有些惋惜。这个环境,这样的时代,春妮有自己选择爱情的权利吗?或者,即使选择了,未来的路又在哪里?几年的接触,她也知道林瑶是个可靠的男人,但他那家庭,跟自己的差不多,能保证给春妮幸福吗?即使没有资格返城,他会安心在秀水村呆一辈子吗?人都想决定自己的命运,可命运更多时候并不在自己掌握之中啊!
  为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跟自己有相同的命运?这样的处境何时是个尽头?她不敢想这些,一想,就有掉泪的冲动。也正是因为她思绪的转移,让春妮感到受了冷落。她弯下身子凑到毓秀面前,见她泪珠涟涟,别有一番风韵。
  春妮没有说话,而是重又躺在毓秀身边。“姐姐,我知道,你又想家了,又想叔叔阿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