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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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喜-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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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同真的很帅,我一直认为,我的幸福生活开始了。平心而论,他对我真的算不错,体贴,温柔。和他最甜蜜的时日,我想过嫁他,替他生个孩子,我们买个房,过最俗的小夫妻生活。我是心甘情愿地这么想的,他真的和以前那些男生完完全全的不同。他教会我爱情,教会我思念,教会我吃醋,同时,也教会我什么是欺骗。

  是的,欺骗。

  自他抛弃我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办法清醒。

  真的没有办法清醒。

  确实是他抛弃了我。而且,确实是第一次我让男生给抛弃了。

  雷同跟我说了太多的谎言。他告诉我他家是工薪阶层,父亲下岗,因此每一次出去消费我都抢着买单,后来我才知道,他家开着一大片超市,是那个小镇上的首富;他告诉我他从来没谈过恋爱,跟女生说话会脸红,后来我才知道他至少跟二十个妹妹谈笑风生;最夸张的是,他告诉我他有先天性的心脏病,可能随时会不久于人世,以至于我四出搜罗治疗心脏病的秘方,而到最后,那些用小楷密密抄下来的土方只证明了我的愚蠢。

第28节:倘若我叫七喜(5)

  这些毫无意义的谎言只说明了一点,就是,从一开始他就在耍我。

  他把这一切,当成一个再好玩不过的游戏。而我居然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恍然不觉,直到他亲口告诉我这一切,并跟我提出GAME OVER。

  他公开真相的原因不是有愧于我,而是,他忽然厌倦了。

  〃没想象中刺激。〃他说,〃他们都说你难追,而我不过使了三成力。〃

  〃你有没有爱过我?〃我哑着嗓子问他。

  〃有。〃他说,〃最初那会儿,你确实迷人。〃

  〃你在开玩笑吧?〃我做着可怜的垂死挣扎。

  〃方若虹,何苦呢?〃他看着我,一字一句,仿佛充满不解地问,〃我以为你是玩得起的那种人,不是吗?〃

  我发誓,如果那一刻我手里有刀,他已经死了一万遍。

  两个月后我在一个博客上看到他的照片,不是他一个人,是他和某女的合影。那个女人是阿毛的表妹,他们靠在一起,笑得甜甜蜜蜜。

  我输得这样彻底。

  毕业之前,我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我拒绝了好几家大公司的OFFER,决定用半年时间去旅行。

  是我忽然觉得累了吗?我不晓得。然而四年来辛苦兼职的积蓄已经足够我休息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我甚至变卖了几条以前某男友送我的限量版名牌手链以备不时之需。出发前我没有和雷大义打招呼,只给我仍然单身贵族的老娘发了条短信:〃已出发,勿念。〃

  我的计划是先取道四川,然后走公路入藏,在西藏过完藏历的新年,然后翻越高原,将行程终结在尼泊尔。

  其实选择这条路线的唯一原因,是我听说这么走很危险。不仅要遭受一场场剧烈的高原反应,闹事的僧人、黑店、甚至过境时不晓得哪国的游击队,都可能在我毫无准备的时候要了我的命。

  我不晓得我是在和谁较劲。

  就算是不得好死,也不能死给那些等着给我收尸的人看。

  当我开始准备旅行的时候,才发现我完全是个新手。我不知道怎么办护照、怎么办签证,不知道怎么找到便宜的旅馆,甚至不知道旅行有什么必备用品。

  当我最终弄明白这一切,夏天已经来临。当我看着我的一身装备,忽然发现,那一双登山鞋,配着我拉风的短裙,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我还是穿着我九寸高的高跟鞋义无反顾地踏上了旅途。

  我不愿意承认,我所做的这一切,是为了忘记雷同。

第29节:倘若我叫七喜(6)

  那样一个卑鄙的人,根本不值得我去忘记。我的旅途一帆风顺,高跟鞋给我带来艳遇无数,大巴上,只要我皱一下眉头,自有男人愿意来背过我的大包;在旅馆好几个背包客争着为我买单,我坦然受之,不为所动,每天晚上把自己房间的门闩得紧紧的。

  在你摔倒的时候第一个扶你,天热的时候给你买喜欢的冷饮。

  或许有数不清的男人愿意为我做这些。但我渴望的,却是永远不会再向我伸出的一双手。

  甜言蜜语全都是狗屁。

  让我有点失望的是,旅途远不如我想象的艰险。最惊险的经历大概是在拉萨,我走在街上忽然被一个黑黝黝的藏族汉子拦住,嘴里嘟嘟囔囔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我听了半天才明白大概的意思是:〃美丽的姑娘,我看上你了,我家里有数不清的牦牛和绿松石,做我的女人吧,我会让你一辈子什么活都不用干要什么有什么!〃

  我瞥一眼他挂在腰间的一尺多长的藏刀,吓得魂飞魄散。

  〃Sorry; sorry;〃我急得讲英语,〃我已经结婚了,那个,那个是我老公,他在等我,等我离了婚再回来找你噢!〃我顺手指了指街对面的一个男的,飞奔过去挽起他的手。

  不过我也没忘了对那藏族男子回眸一笑,不管怎么说,谢谢欣赏。

  只是我的旅途不能停在这一站。

  只有不停地走,或许才可以遗忘。我想要遗忘掉生命中每一个羞耻的细节,或许只有这样,不可一世的方若虹才可以回得来。

  十一月中旬,我到达尼泊尔,加德满都。

  这是尼泊尔旅游的最好季节。

  我算得很精确,我的旅费,还够支持我在这个消费不算高的小国游荡一个月左右。

  加德满都太热闹拥挤,我在那里呆了一个礼拜便到了博卡拉,住在费瓦湖畔的一个小客栈。

  博卡拉确实是非常美丽的城市,游人如织。我放任自己过着猪一样的生活,每天中午起床,然后找一间小网吧上网,在论坛上跟人吵架。吵不过的时候我就贴照片,这样自有人会跳上来帮我吵。

  虽然已经有半年没有化妆,我仍然是一个美女。走在大街上仍然有人对我回头,坐在咖啡馆里仍然有人给我免单,但是,日复一日,我越来越喜欢只是坐在沉静的湖边,想一些不着边际的事。

  我忽然很不想回去。

  干脆就在这里找个人把自己嫁掉算了。我对自己说。

  如果那些男人不是那么黑,不是那么说这蹩脚的英语,不是一看见我就走不动路的话。有什么不可以呢?

第30节:倘若我叫七喜(7)

  因为想在这里呆久一点,我花钱很省。从湖边走回客栈,一路上要经过很多美丽的小店,但我一眼都不往里面看,各色鲜艳的羊绒制品真假参半,恐怕还是假的居多,而我,早已对一切谎言深恶痛绝。

  日子本来过得很平静,如果不是有天我坐在湖边时,接到她的电话。

  〃若虹,若虹,死丫头你死哪去了,怎么还不回来?〃尼泊尔的手机信号不好,我的电话断断续续,但还是听得清她在那边的哭喊,〃雷大义死了!他死了!〃

  我的手机掉到地上。捡起来,继续再听,只是已经丧失了一切表情。

  雷大义死于车祸。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小城里,其实时有发生。我忽然想起一句话,婚丧嫁娶,生老病死,人生而已,算不得传奇。

  所以,就算是雷大义的死,也属平常吧。

  只是她,会不会后悔自己终于没有来得及,在他的有生之年,与他共同度过最后幸福的岁月?

  〃若虹,若虹,〃她的声音仍是带着哽咽,〃我知道你一直怪我不跟他和好。你以为我……〃她又呜呜地哭起来,〃若虹,你回来,你快回妈妈身边。〃

  她需要我。

  这么多年,只有雷大义不在了,她才知道她需要我。

  我把手机塞进口袋,头埋下去,用双膝用力地压迫我的双眼。

  不可以哭,不可以。

  这个世界谁都不可能再让我哭。

  半小时后,我进了一家卖二手登山器材的商店。

  博卡拉有最适合攀登安纳布尔纳山脉顶峰的路线。1950年法国著名的Maurice Herzog就是从这里登上了超过八千米的安纳布尔纳山脉的1号山,成为人类历史上首个登上此峰的英雄。

  我也是英雄。只是,暂时不会有人知道。

  无数间卖登山器材的商店我独挑了这一家,只因为它的冷清。

  似乎东西要卖得贵一些。便宜没好货,贵了也可能没好货,不过现在我不在乎这一切,能少些人打扰便额首称幸。

  店里的老板也不招呼生意,远没有其他店主般热情。

  我眯起眼睛看,他坐在柜台的一个角落看书,微微地弓着背,白色T恤上停留着博卡拉特有的带着湖水颜色的阳光。

  他没有抬头看我,我也懒得看他,随便挑了几样便走过去付账。他一样一样把价格写在纸上,用计算器算给我看。我捺着性子看着他慢慢地摁着键盘,等最终数字出现,数钱给他便走。

  〃小姐,〃他忽然在背后叫住我,〃你还需要一双鞋,是不是?〃

第31节:倘若我叫七喜(8)

  我看了看自己脚下的白色高跟鞋。

  〃不用。〃我淡淡地说。

  走出店门不到两百米,忽然听见背后有人叫喊。我回头,居然是那个店主,他挥着手跑上来,拦住我。

  〃你应该买一双鞋。〃他强硬地说,英语虽不流利,发音却标准。

  〃谢谢你,我不需要。〃我维持基本礼貌,对他轻颔首,便转身。

  他忽然抓住我的衣袖:〃小姐,你到底在想什么?你这样子去登山,是非常危险的,你的同伴没有对你说吗?〃

  我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会微笑着对他说:〃我没有同伴。〃

  其实我应该说的是〃关你屁事〃才对。

  我没有忍心说粗话,只为一个原因。在回头的一瞬间,我忽然发现,他是个帅哥。

  是完全不同于当地尼泊尔男人的一种帅,白皮肤,挺直的鼻梁,头发是栗色,非常明亮的棕色眼睛。

  〃小姐,我的店里有一款极好的鞋子,如果你买,给你八折,如何?〃

  我笑,这么急切,原来还是为了做生意。

  然而这一切,对我来说,都是无可无不可的事。仅仅为了他是个帅哥,我转身随他折返去他的店里。一路上他总是握着我的衣袖,我暗暗挣了几回他都没松手,我叹一口气,由他去吧。

  这样一路拽着我,直到店堂里他才松手。里间忽然走出来一个妇人,穿着尼泊尔的传统服饰,他用我听不懂的语言快速地和她说话,很快,这妇人给我搬来一张凳子,送到我身边之前,先用绒布细细擦过。

  他自己就取出一只形状奇怪的茶壶,又打开一只木盒子,从里面取出几种香料。有一种,他是放到我的鼻子底下来闻,问我:〃中国有这个吗?〃

  〃桂皮。〃我用中文说。

  他忽然用一种心花怒放的眼神看我,我不知道为什么,难道我讲了一句中文他就值得这么激动?开水已经烧好,冲进杯子里散发出奇异芳香,他小心地把杯子递给我。

  〃喝一杯茶再走吧,〃他说,〃你确定是要去登山吗?现在不是好的天气啊。〃

  〃不是去登山,我是去找死呢。〃恶作剧地用中文说,嘲弄地看着他。

  他显然没听懂,不然不会仍然那般微笑地看着我。我也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他应该还年轻,眼角没有皱纹,最重要的是,眼神还足够温柔。那个给我搬凳子的女人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店堂里就只剩下我跟他两个人,茶雾氤酽给人一种更加安静的错觉。我忽然听见心跳的声音,却忽然分不清,是他的还是我的。

第32节:倘若我叫七喜(9)

  真见鬼。

  只不过要卖一双鞋给我,却不惜这么大费周章,看来如今世道上,生意当真难做了。

  我站起来。

  〃先生,我想看看你给我推荐的那双鞋,不知道在哪里?〃

  他似乎没听见我说话。我以为是自己英文不够好,有点尴尬,低头找鞋,忽然觉得背后火辣辣。猛然抬头,却正好跟他的目光相撞,于是明白了那阵不安的感觉,因为这个人,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每个女孩都希望一生中能有一个男人用这样的眼光看自己,哪怕一分钟也好。那样的眼光里充满了不加掩饰的欣赏、依恋、渴望,这样的目光,我应该是很熟悉的吧,然而,那一刻我猛然惊觉,从来没有人是如此看过我,他们的目光里,都有得失和欲望。

  也许阿毛曾经那样地看过我吧。只是当时我太小,还真的不懂得。

  我忽然很生气,莫名地生气。

  〃我可以去其他的店里再买一双鞋的。〃我冷淡地说,要多冷淡有多冷淡。然后我扭头走出了那间店。

  这一次,他没有跟上来。

  我到底还是买了一双鞋。

  因为我想要跑到足够高,这样,才能更好地实施我的计划。

  不过说实话,我也没有什么明确的计划。爬到最高峰然后往下跳?很可能,在没有到达最高峰之前,我已经死于寒冷、雪崩或者食物的匮乏。

  在山脚下,有几个登山队正在集结。我的装备之简陋颇引起了一些注意,但是,这一次居然很顺利地,没有人来拉住我问长问短,

  看来,我是真的注定不得好死,这一次,连老天都给我开了绿灯。

  那么就死在一个永远人迹罕至的地方好了。不需要葬礼,让冰雪把我埋住。

  这个想法也许纯真得矫情,却是我这一生中,第一个最真实最强烈的愿望。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我没带地图没带指南针,故意选和登山队相反的方向走,很快就已经分不清方向。

  时间应该是下午,雪山反射着箭一样的白光,我觉得有点累,坐下休息。防寒服底下也透出一阵凉意,我打开随身的背包,掏出一瓶水一包饼干,想了想,扔掉了。

  它们顺着陡峭的山壁迅速地滴溜溜地滚下去,很快不见踪迹。

  忽然间这好像一次绝对的单身旅行,我一直是个寂寞的女孩子,虽然我一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寂寞。但是在这山中,我忽然明白了,其实寂寞才是生命本来的样子,就像两峰之会,只有风肆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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