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十日谈-一个上海知青在缅泰的奇遇 作者: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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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十日谈-一个上海知青在缅泰的奇遇 作者: 吴越-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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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荒,老百姓连糠都吃不上了。我们在上海,生活比别的地方还好一些,但也是什
么东西都买不到。我们一家还不能不节衣缩食,从已经很少的口粮定量中节省出一
些来,接济我母亲。
    1965年,我母亲经过八年的劳动锻炼,总算“改造好了”,给她摘了右派帽子,
把户口迁回上海。但是还不能让她当医生,只能让她到挂号室当挂号员。
    对我们一家来说,只要她能回来,大家都念阿弥陀佛,关于职务高低、工资多
少,都不去计较了。
    1966年暑假,我14岁,刚上初中一年级,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就开始了。我家从此陷入了分崩离析四分五裂的悲惨境地。
    首先遭殃的是我外公、外婆。革命派说他们是“逃避改造的地主分子”,没收
他们的全部存款,把他们押解回原籍,交贫下中农监督改造,还什么也不许带,只
准许他们带一床被子和几件替换的衣裳。那一年,我外公、外婆都已经七十多岁了,
说起来虽然都是农村出身的人,可一天农活儿也没干过。到了农村,只能参加积肥
组干点儿轻活儿,每天所得的“工分儿”,只够喝粥的。天天晚上还要挨批斗,不
挨批斗也要陪斗,没有一天消停的日子。没过几年,就这样被活活折磨死了。
    接着遭殃的是我爷爷。当时他虽然年纪已经很大,早就离开了法律顾问处,但
仍在市政府的政法研究小组挂一个“组员”的名义,有时候去开开会,讨论一些司
法方面的政策性问题。“文化大革命”一开始,“革命派”就说他是“反动学术权
威”,先贴他的大字报,接着拉出来批斗。他们采用“形而上学”的逻辑,问我爷
爷:“你当了一辈子法官,有判错的案子没有?”我爷爷是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
知道自己不是圣贤,经手的案子大大小小没有一万件也有几千件,怎敢说连一件也
没有判错的?他刚答应了一声“那当然有”,“革命派”就递给他三张纸、一支笔
要他写交待:要写出判错的都是什么案子,为什么要错判,被错判的都是什么人。
我爷爷说:“说有,那只是估计而言。如果自己明明知道是错判的,还要那样判,
岂不是明知故犯了?”他们说我爷爷态度恶劣,抗拒交待,“呸”地一声一口唾沫
吐在他的脸上,继续批斗。
    如果我爷爷理直气壮地说“没有”,“革命派们”当然要说他不虚心,不实事
求是,结果依旧是继续批斗。
    总之,那时候是只讲一面理,凡是被批判的人,是不许讲理的。这一点,连封
建帮会都不会这样干。
    我爷爷一辈子光明磊落,仕途通达,没有受到过任何侮辱,如今当众被乳臭未
干的小辈唾面自干,无法忍受,当天夜里一根绳子就上了吊。第二天我们发现的时
候,早已经断气了。
    在他的桌上,用整张白纸写了“士可杀不可辱”六个脑袋大的字,这是他的绝
笔。
    此外,写给我爸爸、妈妈的遗嘱是:“忍辱负重,度过难关”八个字。写给我
的遗嘱最长,是“认真学习,做一个无愧于自己良心的人”。
    我爷爷革命一辈子,就这样无声无息地走了。他是上海市第一批自杀的人。幸
亏他有先见之明,走得早,不然,等待着他的酷刑和折磨,还不知道有多少呢!
    我爷爷生平最佩服两个人:一个是孙中山,一个是毛泽东。他在上大学的时候,
一本《三民主义》读得滚瓜烂熟。他当北伐军团党代表,靠的就是这一本《三民主
义》。新中国建立以后,他读了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等一系列著作,又对毛
泽东崇拜得不得了。四卷《毛泽东选集》读了又读,圈圈点点,眉批脚注,书上几
乎没有空白的地方了。这还不算,还写了厚厚的十几本读书笔记,总字数绝对超过
了雷锋的笔记。他按照毛泽东的每一句教导实事求是办事,认真到从粮店买回面来,
都要过秤,多一两要送回去,少一两必须去补,粮店的人都叫他“老认真”。没有
想到的是,最终他还是死在自己最尊敬、最崇拜的人所发动的运动中。
    我爸爸、妈妈当然也逃不掉。好在他们都是“名牌货”,并不是“走资本主义
道路的当权派”,运动的矛头,并不针对他们而来,经过象征性的批判、抄家,只
要老实、听话,没发现“现行”,无非接受监督,低头认罪而已。他们先后被轰出
办公室,在单位里扫院子,扫厕所。比起被打倒了的厂长、院长们,日子似乎还好
过一些。
    至于我,在那个形而上学猖獗、是非好坏只凭出身就能决定的年代,尽管我是
新中国出生的孩子,但是我有这样的父母、爷爷、外公、外婆、舅舅,我的生死簿
上,早就注定我的终身前途了。我在学校里被同学称为“黑五类子弟”。什么叫
“黑五类”呢,指的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分子”这五类人。凡
是这五类人的子女,只许接受“正面教育”,不许参加当时学生中最叱咤风云、可
以随便鞭打老师、可以随意抄别人家的“红卫兵”组织。这五类人中,我家就占了
三类,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说心里话,我倒真得感谢我的这个出身成分,不然,我
不当红卫兵固然不行,当了红卫兵不去造反更不行。要我违心地去鞭打老师,去抄
无辜者的家,我还真做不到呢!
    但是封建帮主们是绝不会放过我和我们一家的。1968年,我16岁,彻底拆散我
们一家的日子终于到了:爸爸、妈妈接到通知,要分别到各自系统的“五·七干校”
去劳动锻炼,改造世界观;我也接到学校的通知:要到西双版纳去插队落户,接受
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一句话,上海把我们扫地出门了。
    对你们来说,当然不懂得发生在中国大陆的这些名堂。简单地说,“五·七干
校”就是变相的劳改队,主要是收容被打倒的领导干部和五类分子,当然也有“革
命派”,不过那是起监督作用的;插队落户呢,是因为当时的学校并不上课,学生
一届届招进,毕业了也什么知识、什么本事都没有,什么也不会干,经过“大革命
洗礼”的小将们,人人锻炼成天不怕地不怕的闯王,谁也奈何他们不得,又没地方
可去,总在城市里闹事,连帮主也头疼起来了,只好把这些没有知识的“知识青年”
们统统送到农村去,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和“农村是一个大有作为的广阔天
地,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大有作为”的口号下,把这盆脏水泼到农村这个大院子里
去,以减少城市主要还是帮主们的压力。
    我们家既然是这样的组成成分,家破人亡,被赶出上海,当然是必然的命运了。
比较起来,我们家还不算最惨的呢。
    我父母只有一个要求:不论是下“五·七干校”还是插队落户,希望一家三口
都在一起。但是这样的要求谁也无法答应。因为父母的单位系统不同,而我又是教
育系统安排的。父母的单位说:“你儿子又不是干部,哪有带着儿子进干校的?”
负责插队的干部则说:“你父母又不是学生,插队嘛,哪有带着爹娘的?就因为你
们这些孩子太骄气,离不开父母,所以才要让你们到农村去锻炼锻炼呢!”
    好,帮主的决定,根本就没有商量的余地。我们一家,只好把家具财产送进信
托公司廉价处理了,大家分一点儿,然后三个人抱头痛哭了一场,爸爸以“历史反
革命”的身份去了苏北,妈妈以“摘帽右派”的身份去了江西,我则以“可以教育
好的子女”的身份到了西双版纳。从此一家三口,劳燕分飞,天各一方,相距千山
万水,谁也照顾不了谁了。
    我和同学们到了西双版纳。这个地方是傣族聚居区,到处是美丽的竹楼。傣族
实际上就是泰族,从语言、服装到生活习惯,都与泰国的泰族和缅甸的掸族十分接
近。可见努丹说的泰国的泰族和缅甸的掸族是十四世纪从云南迁移过来的,有一定
道理。
    当时被送到西双版纳的学生有两种,一种叫做“生产建设兵团”,属于军队系
统,由军队派人管理,人员集中,管理得严些,生活相对地比较好一些;一种是插
队,属于人民公社系统,也就是把学生分配到各乡各村,人员分散,一个“知青点”
最多不过十几个人,少的只有四五个人,管理松散,要自己挣工分儿,自己做饭吃,
生活相当艰苦。
    那里是亚热带地区,勉强适合于橡胶树的生长。当时中国的橡胶,主要靠南洋
进口,其次靠在海南岛种植一些,供不应求,大大落后于需要,所以决定把我们这
些“知识青年”送到这里来开垦橡胶园。
    种橡胶,需要比较大的场地,需要严格的管理,需要有组织的熟练技术工人,
因此,最好是组织国营农场。但是“文化大革命”把国家仅有的一点儿资金都折腾
光了,国库里没有钱,只好把我们分送到各生产大队去,以大队为单位,营造一些
小面积的“队有橡胶园”。我们在公社技术员的指导下,和傣族社员一起把热带雨
林毁掉,砍树,烧荒,栽种树苗,施肥浇水,中耕除草,费了好几年工夫,什么收
益也没有。生产大队对这种既没有眼前利益又劳民伤财的经济作物没有兴趣,逐渐
放松了管理,橡胶园又变成荒地了。
    这期间,我外公还在老家监督劳动。我是他从小抱大的,对我特别宠爱。我到
了西双版纳以后,就数他给我写的信最多。这是因为爸爸、妈妈在“干校”劳改,
监督得严,所有来往信件都要经过检查,所以除了报平安的“例行信”之外,除非
必要,互相之间很少通信。而外公在农村,所谓监督,只要不破坏生产,不散布
“反动言论”,给外孙多写几封信,村干部并不管。因此他每隔一个来月,总要给
我写一封信,讲讲江南农村的新闻。我也每隔一个来月给他写一封信,谈谈西双版
纳的新鲜事儿。
    我外公年纪大了,生活又苦,精神非常空虚,就去找书看。那时候,全中国除
了四卷《毛泽东选集》和一本《毛主席语录》之外,只有一部“以阶级斗争为纲”
实际上是以阶级偏见为主导思想写成的小说《金光大道》,宣传的是地主的阶级本
性怎么怎么坏、贫农的阶级本性怎么怎么好。这是一部没有文学价值但却可以当阶
级斗争教材的小说。别的书找不到,只好也拿来看。他看了以后,很不以为然。本
来,像他这样的身份,帮主恩典,没有杀他,让他当一头会说话的牲口活着,就应
该感恩戴德才是,偏偏他脑子还会思考,思想还很活跃,就在他写给我的信中,结
合他读了《金光大道》后的感想,给我说了一个发生在我外公老家的真实的故事。
    四十年代,我外公在县城开布店办纺织厂,我外婆在老家管理田产。本来,二
十几亩地,大都是租出去的。可我外婆总说:“儿要亲生,田要亲耕。”上等好田
租给佃农种三年,就会肥力大减,变成三等田。因此,她哪怕自己辛苦些,雇了一
个长工、一个牧童,亲自监督春耕、秋收,种起田来。雇的长工姓杨,因为是个遗
腹子,长辈们给他起了个名字叫“百了”,是“一了百了”的意思。长大了,人家
送他一个外号叫“伯劳”──伯劳是江南的一种常见鸟;当地方言,伯劳也是乖巧、
能干的意思。
    这个伯劳果然乖巧能干。二十亩稻田,年年种得籽粒饱满,比租给佃农种产量
要高得多。由于多施绿肥和圈肥,土地的肥力不但没减低,反而一年比一年好了。
我外婆对他很满意,常给他几件旧衣裳,农活儿累的时候,总要炖肉煮鸡蛋,给他
做点儿好吃的,还给他酒喝。他对我外婆也很满意,常对别人说:这样好的东家,
打着灯笼也没地方找去,只要我外婆不嫌弃他,他哪儿也不去了。
    新中国建立,江南土改,他作为雇农,被工作队吸收为积极分子,通过学习,
回村来开展工作。这时候,他还对我外公、外婆很好,悄悄儿地告诉我外公:共产
党对富农采取的是孤立政策,对地主采取的是打击政策,但如果主动把土地全部交
出,就可以评一个“开明地主”,至少可以不挨斗。他劝我外公看开一些,免得皮
肉受苦。我外公本来就不把这点儿土地看在眼里,于是就接受了他的忠告,把土地、
房屋连同家具、农具全部交了出去。当然,有许多东西,就悄悄儿地让他拿走了。
后来分房屋、分田地,他分到的,全是外公的好地,外公的那座瓦房,也归了他。
    我外公在土改中没吃到苦头,他在土改中立了功,入了党,当起村干部来了。
    打土改以后,他又得了一个新的外号,叫“杨白劳”──这是歌剧《白毛女》
中一个女儿被地主霸占的老佃农的名字。
    十几年过去,等到我外公、外婆被遣送回籍监督生产的时候,他已经当了大队
长兼支部书记,在村子里是最高领导,什么事情都是他说了算了。
    房子呢,土改时候分给他的原来外公的房子,已经作价让给生产大队做了大队
部,他在大队部的前面新盖了一座三层楼。后门正好对着大队部,进出非常方便。
    他对我外公、外婆倒还“不忘旧情”,特地把我外婆当年盖给长工、牧童住的
三间小房子“还给”他们住下。他的这一举措,当然含有“如今天翻地覆,当年你
住的大房子,归我住了;当年我住的小房子,现在得让你们住了”的意思。他让我
外公到积肥组参加劳动,好歹给几个工分儿,好让他到秋收的时候能分到两个人的
口粮。还特地对我外公说:国家的形势在那里摆着,阶级斗争要天天讲、月月讲,
既然彼此是敌对的两个阶级,他也不可能照顾得更好了,以免上级批评。只要我外
公不生是非,不多口多舌,在他的治下,可保证老两口儿平安无事,算是他对我外
婆当年对他好的报答。
    但是不久以后,我外公就发现这个大队长兼支部书记有问题,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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