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说魃道+4番外 作者:水心沙(晋江金推高积分vip13.10.13正文完结)》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狐说魃道+4番外 作者:水心沙(晋江金推高积分vip13.10.13正文完结)- 第5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而通常,他对此是从不理会的。

    任由人对他恶意的捉弄,自顾自弹着琴。但有时候刚好石子丢在了他身上,或者琴上,那琴声就嘎然而止了。而这时候我们立刻扭头就逃,因为他必然会走到窗前,朝外探望。有那么一两次,逃跑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下,刚好看到鸟人那双黑洞洞的眼睛正朝我这里看着,同每次我送食物过去时的表情一样,他在朝我微笑。

    让我毛骨悚然的微笑……

    于是回到家,少不得会做上几夜的噩梦,梦见那双直愣愣黑洞洞对着人看的眼睛,梦见那双眼睛下,那道让年少的我实在无法消受的很奇特的笑。

    而这样近乎劫难般的日子一直到我十五岁的时候,才终于结束。

    因为“鸟人”死了。

    他是在工人体育馆表演的时候,被那把突然而起的大火活活烧死的。

    至今对于那场火,我还都印象深刻,当时如果不是因为出了点事耽搁了一下,我可能也会成为那葬身在里面的三百多个亡魂中的一员。记得当时赶到体育馆的时候,整半边天都被火给烧红了,偏那天风势特别大,大得仿佛要把地都给掀起来了,于是纵然出动了所有的消防车,硬是无法将这场大火控制住。

    直到第二天早上火把整个体育馆烧得一点不剩,它才熄灭了,当时那片广场上只剩下一团黑糊糊的废墟,还有一大团一大团吹不散的飞灰。

    那是“鸟人”第一次在这样的公开场所表演,也是最后一次。

    很多人说,火是在“鸟人”演奏的时候才突然开始燃烧的,至今查不出火势的起因,只知道来得极突然,也来得莫名其妙。突然间的烈火将疏散人群变成了一场灾难,无秩序的混乱硬把几百个人活活堵死在了体育馆里,所以后来挖掘出来的那些尸体,很多并不是被烧死的,而是被活活踩死的。

    而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体育馆里的人因为那场火而乱作一团的时候,就在火将整个体育馆团团围住的时候,“鸟人”始终没有停止过演奏。仿佛那一切都同他无关似的,一直到烈火将体育馆完全包围,我们依旧能听见那水似的音乐声,混杂在咆哮的火焰和狂风间,丝一般地流淌缠绵。

    这真是一场可怕的记忆。以致很长一段时间,我总是会梦见那场火,梦见火里悠扬的琴声,还有“鸟人”奇怪的脸上那种奇怪的微笑。他总爱微笑,笑起来就像只没毛的鹦鹉……

    一晃十年就那么过去了。

    如果不是忽然想起来整理一下姥姥的遗物,我几乎已经快忘了那张脸,以及它所带给我的一切不愉快的记忆。它们随着鸟人所住的房子一并被时间给拆除了。只是再一次将那把古老的琴碰到手里,闻着它上面似有若无的桐油的味道的时候,那张消失了很久的脸又重新在我脑海里深刻了起来。

    那把凤凰弦现在就在我的家里,是姥姥从火场里把它带回来的。

全文免费阅读 64第二章

    关于这把琴;姥姥从没有跟我说起过什么,自从将它带回来后姥姥一直将它收在自己那口巨大的皮箱里;用一块丝绸小心包裹着。尽管如此;我倒一直都没有彻底将它忘记,因为它的存在就如同它主人给人的感觉一样;有种特别的怪异。

    始终都不明白当年那把火将整个体育馆都烧成来了焦炭;为什么唯独这把琴;却是几乎毫发无伤地被人从废墟里找了出来;当真奇怪得很,除了弦丝不见了;它甚至一点都没有被破坏,仿佛它整个质材都是防火似的。

    但它就是那么安安稳稳地被姥姥捧回来了;带着火场里焦糊的味道;还有“鸟人”终年累月一遍遍在它身上擦出来的桐油香。

    这么一把古老得几乎连纹理都快看不清楚了的古琴。

    每次摸着上面粗糙的表皮,总给我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它并不像现在那些普遍的古琴那样光滑细腻,虽然它上面总闪着层釉般的光泽。这把琴的表面和一般的古琴不太一样的地方就在于,它的质材并不单纯是木头。

    它是用木头做的胆,外面再裹上一层皮,压平了制成的。皮质颇为坚硬,可能时间放得太久,上面的纹理很多已经同琴身融成了一体,几乎什么都看不清了。只依稀有着蟒蛇般的花纹,一棱一棱烙在这样的一把琴上,无论是摸起来还是看起来,总有种妖冶的诡异。

    狐狸说那层皮是龙皮。

    说的时候他表情看起来像是认真又不怎么认真,所以我不知道该不该把他的话当真。谁能把龙皮剥下来制琴呢,况且世界上究竟有没有龙这种生物,也还尚待探讨。不过既然有狐狸这种妖精的存在,我想,一切应该皆有可能的吧。

    他告诉我这把琴的名字叫凤凰弦,在某个特定的环境下,被某个特定的人弹奏出一段特定的旋律,它可以把龙给引来。

    他说着那些话的时候轻轻掸着琴的肚子,琴因此会发出一种空洞但好听的声音:嘣,嘣嘣嘣……然后他对我说,瞧,只有印度产的琉璃红木才能发出这种声音,那种木头三百年才算成材,现在,它们已经绝种了,生长率低又过度采伐的后果。

    这么说来,凤凰弦是属于极珍贵的琴中极品了,但为什么“鸟人”会拥有它呢,他家并不富裕,祖上三代也不过是普通老百姓,没有当官的,没有富豪,甚至连从商也不过是裁缝之类的小本经营。那这么把珍贵的古琴是怎么到“鸟人”手里呢……

    这问题恐怕只有问过“鸟人”才能知道了。

    林绢打电话约我出去那天,店里生意正清淡。

    下午连个客人的影子都没有,杰杰在柜台上打着盹,我在用药水驱着苍蝇。立秋过后虽然气温低了很多,这些烦人的东西始终还在不屈不挠地存在着,挥之不去,趋之不离。正收拾得差不多,接到了林绢的电话,声音听起来有点兴奋,她说要请我吃饭。

    自从她出院以后我们有挺长一段时间没有联系了,学校她也不来,我一直在担心她没能从周家那件事里缓过来,虽然很多事情她都记不起来了,但毕竟她曾在那里曾经经历过一段不为人所知的时间段,所以很怕她会因此有什么不好的后遗症。

    所幸这次电话里她声音听起来是颇为精神的,和过去没什么两样,但她不肯在电话里告诉我为什么突然会想到要请客吃饭,只是一刻不停地催我去。

    没办法,我只能去了,临走把店、懒猫,以及赶苍蝇的活儿丢给狐狸。这让狐狸很不平衡,他始终认为男人是不可以干这种拿着药水和苍蝇拍到处跑的事情的,况且杀虫药水的味道让他鼻子过敏。

    ‘那你可以用你的甜心小姐啊,狐狸。’因此我这么建议他,并且无视他充满了鄙夷的眼神。他总说我不懂香水,‘不懂香水的女人不是真正的女人’,这句话不知道被他重复了多少次,听多了也就无视了。随便他说吧……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那香水的味道的确是足以和杀虫药水匹敌了,就算他再不承认,至少杰杰跟我是同一阵营的。

    和林绢约在市中心最大那家商场的茶餐厅见面,到的时候比约的时间晚了半小时,她已经在餐厅里点好了菜等我了,但说实话,如果当时她没有朝我挥手,我还真没能认出她来。因为她整个人风格变了不少。

    没有化妆,头发也没像过去那样波浪似的披散着,而是像写字楼那些优雅的女秘书那样,很整齐地在脑后绾了个髻。这让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成熟了不少。不过风格变化最大的是着装,以往她总是很出挑的,什么样的衣服抢人眼球,她就穿什么,就算颜色看起来很突兀也不怕,这点和我家那只臭美而自信的狐狸很像。而这次却相当低调,低调地一件白衬衣,一条紧身的黑短裙,特别朴素的样子,不过因为标着夏奈尔的牌子,以及开得低低的领子,于是低调里不显山不露水地带出了点奢侈和性感。

    真的很像写字楼里刚跑出来的,就差一副漂亮的无框眼镜,她就御姐了……胡思乱想的时候她拍拍椅子让我坐下,一边翻着她的手机。

    “碰上什么好事了今天想到请客吃饭。”坐下来后我忍不住问她。

    她笑笑,关上手机盖:“我有男朋友了。”

    这让我愣了愣。

    林绢有新男朋友,这其实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她身边从来就没缺过男人,并且还是不同款式以及不同特别称谓的男人。但今次一说,倒是让我或多或少有点惊讶的,因为自从周家的事过去之后,她很是安静上了一阵,甚至给人种几乎足不出户的感觉,所以我很意外她的这名新男友是什么时候交上的。

    “什么时候的事?”

    “上个月,庙里碰上的。”听我问起,林绢咬着筷子回答。这回答让我再次感到了惊讶。

    林绢居然会去庙里,她去庙里干什么……

    “前阵子,也就是从医院回来以后吧,我一直都失眠,你知道失眠有多痛苦的吧。”上菜后林绢对我说。

    我点点头。

    “老睡不着,好容易睡着了,又醒了。人一塌糊涂,宝珠,你是没看到,我整张脸都是浮肿的。”

    “这么严重?”我吃着菜,看了看林绢的脸。她的脸没化妆但气色很好,看不出一点她所抱怨的,那种一塌糊涂的浮肿的样子。“你都不告诉我。去看医生了没?”

    “看了,没什么用。吃了很多种药,还靠安眠药撑了几天,都没什么用。那阵子心情很差的,老发脾气,所以没和你联系,也没去学校。”

    “哦……”原来是这样。

    “后来有人跟我建议,别说撞了什么邪吧,所以让我去庙里烧烧香。”

    “所以你就去了?”

    “是啊。”

    这回答让我不由得停了停筷子。“你不是不信这些的。”世界上最现实的女人是谁?就算排不上前三,林绢这个女人至少也能挤进前十。现实的女人除了钞票什么都是可以不认的,更不要说那些神神佛佛的东西。如果哪天你要看到她手腕上挂串佛珠,绝对不要以为她信佛了,那佛珠不是玉的必然是价值不菲的翡翠。就是这么个人,居然会因为一句正常人看来都觉得迷信的话跑去庙里,这女人貌似当真是转了性……

    我若有所思的目光让林绢脸微微一红,“咋了,干嘛这样看我。”

    “我以前也找你去烧香的,你从来没那么积极过。”

    “……我知道是有点荒唐啦,可是失眠这种罪如果你没有尝过,是真的很难理解的,宝珠。”

    我觉得她解释的时候似乎有些紧张,但不知道是为什么。“这么说你就在庙里和他碰上了。是什么样一个人?”

    听我这么问起,林绢的目光闪了闪,略思索了下,她道:“很有教养,很体贴,很有品位……很,宝珠,你该听听他弹得琴,他古琴弹得可好了……”

    这么一连串的“很”让我不由得再次朝她瞥了一眼。

    很有教养,很体贴,很有品位并且古琴弹得很好。那么多的“很”,但似乎少了一样。

    一样对于林绢来说是择偶条列上最重要的一个选项——

    很有钱。

    偏偏林绢一个字也没提到。

    她真的转性了……

    诧异间,我点点头:“那不错啊,什么时候带出来看看?”

    谁知这句话却让她脸色微微尴尬了一下。“呃……可能不太方便。”

    “为什么?”

    “……因为他是个和尚。”

    噗……一口汤从我嘴里直喷出来,“和尚?”

    “是的和尚……”

全文免费阅读 65第三章

    和尚叫清慈;十五岁时出家,在市北那座香火很旺盛的庙里已经待了好几年了。

    林绢说他不是本地人;老家是北方的;因为从小对古琴就有种特别的悟性,所以早早入了音乐学院进修;在没出家前是个很受期待的音乐神童。

    十五岁的时候忽然就出家了;并且选的是离家很远的南方城市的寺庙;这让他父母很难接受;以至至今都没有释怀。但清慈本人似乎对此并不在意,从来到这座寺庙后他就开始安安心心地当起了他的和尚;就好像过去安心专注于他的古琴,也极少同人能说起他的家人;仿佛他们根本就不曾存在过一般。

    也是;和尚本就是无家之人。

    但林绢从没有把人带出来见过,这同她以往的习惯很不相符。

    以前只要一结识了新的男友,林绢就会迫不及待带出来给我看,就好像买了双新鞋,或者换了只新包。这是属于她的炫耀的乐趣,而我亦乐此不疲,因为每见一次她的新男朋友,就意味着一顿比较奢侈的晚饭,有时候甚至会得到点小便宜,比如送林绢一些东西的时候也顺便搭给我一样小礼物,那就双收了……

    这次说什么她也不肯把新男朋友带出来,尽管看起来她对那男人比以前历任(除了周家两兄弟外)都在乎。她甚至可以在吃一顿饭的时候因为担心饭店信号接收不好,而反复拿着手机看上好几遍,就为了等那个男人的电话。这样的患得患失,所以我想林绢这次是认真的,尽管那人是个除了寺庙和佛祖外一无所有的和尚。

    而那天之后,我没再和林绢出去约会过,她忙着她的约会,我忙着店里的活儿和夜里的课。偶尔会想起林绢和她的和尚男朋友,一晃眼半个来月也就那么过去了。

    这天又是个生意清淡的一天。

    不冷不热的季节小店生意总是比较难做的,更多的人在这种温度里宁愿走得更远些,去比较高级的场所里享受一番,而不愿意在小店简陋的环境里将就。有时候忍不住祷告老天爷降场雨,丫还就是一滴也不下,每天都风和日丽的,所谓秋高气爽,所以每次开收银机数钞票的时候,难免让人沮丧。

    更让我沮丧的是最近收到一封信,以前初中时候的同学写来的,她说她孩子满月了,邀请我去喝满月酒。

    这真叫人惆怅。同是一届的同学,人家孩子都满月了,而我连个固定的男朋友都没有。哦当然了,也别说固定的男朋友,就连一个人类的男性朋友都没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