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男青年纵欲堕落史:动物学 -作者: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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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男青年纵欲堕落史:动物学 -作者:老了-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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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老了


  动物学上部:济南……济南!

  十五万字的摇滚:动物学(1)

  ——读老了的长篇小说《动物学》
  路也
  书的题目叫《动物学》,貌似一部自然科学教科书的名字,看上去那么严肃,板板正正,仿佛要配上挂图,拿来给人上课的,但它竟然是一部小说,一部地地道道的小说,一部能
  够让人一路嬉笑着读下来到最后却想哭的小说。这种作风倒颇像它的作者老了本人,把端庄和邪气天衣无缝与生俱来地集于一身,前者我理解为是其质地,用真善美来形容似乎也并不太过分,后者我理解为聪慧过人和无拘无束精力充沛的天性,当一个人的才华不仅仅是横溢,而是达到了肆虐和猖獗的地步时,肯定就会让常人感到他身上散发着异端和歪邪的气息了。
  如果用音乐来对应文字的话,那么毫无疑问,这部书肯定不是美声唱法,不是交响乐,不是民族唱法,不是那种柔美的流行歌曲之通俗唱法,那么它是什么?它应该是摇滚,是老了一个人的摇滚,他用诗歌摇滚还嫌不过瘾,所以就用小说来摇滚了,一口气摇滚了十五万字。
  我在这里用“摇滚”一词来概括这部小说给我的印象,主要是指它从形式到内容都有着摇滚的精神:自由、强烈、单纯、粗砺、原始、直白、反叛、有着相当的爆发力和破坏力,是的,这部小说最大的优点在我看来正是由上述这样那样的一系列特点带来的最终结果:它有着一股粗野甚至蛮横的力量。
  这部书的两头都写到了省城,类似嬉皮士的迷幻摇滚,在那个叫王小明的“我”身上,在他的朋友老马和严卫东身上,都是理想主义和极端享乐主义并存,并由此带来肉体的失重感和精神的幻灭感。“我”那个准备用泉城的七十二名泉来给自己的女人命名的计划就是明证,是对当今所谓爱情的他嘲和自嘲吧。
  小说中间那一大块篇幅是用来写县城的,此部分最精彩,是真正的重金属摇滚或朋克摇滚,仿佛能称得上“最”的乐器全用上了,电吉他、贝司、架子鼓、键盘、甚至小号和萨克斯,手法是自然主义的、夸张的、梦境的、象征的、反讽的、当然更多的是黑色幽默的,以至使得笔下的县城恍惚间有了些许魔幻色彩。是的,那听上去仿佛已经失真的噪声,那在简单、重复的最强音里伴随着的蜂鸣和飘忽,传达出的正是当前初级阶段的社会纷纭状况和人们的慌张心态,县城既没有农村的淳朴温厚,又没有大城市的成熟和自信,它永远都在匆忙地追赶时尚却总是对接受的新事物进行荒诞的篡改,它有着小农经济的狭隘和自卑,也有着暴发户的狂妄、无知和脆弱。作者在此仿佛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长卷的当代清明上河图:这里有金钱至上和东施效颦的庸俗,有暴力、色情、凶杀等一切社会症结,而在此间也流露出了对在最底层挣扎的弱小者的同情……作者写到深夜“我”拉着身患艾滋病的妓女小红从饭馆的拳脚下跑了出来,在郊外的庄稼地旁听小红讲述自己如何报复嫖客父亲的经过,最后两人唱起歌来,唱的全是小时候的那些老歌,在那首《让我们荡起双桨》的歌声指引下,小红想在临死前去看看歌里唱到的北海公园,两人依偎着睡去,第二天清晨小红像英勇的女荆轲一样踏上了去往北京的列车……到此为止,这重金属摇滚或朋克摇滚里竟忽然插播进了怀旧的儿歌与民谣,虽然它们在这一曲长长的摇滚里出现的时间是极短暂的,但那闪烁出来的永恒的纯洁,却无法不让人感到疼痛。
  作者贯穿全书的是“动物退化论”,那些不时闪烁出来的新奇古怪的动物学理论正是对人性的无情剖析,这里没有粉饰太平的风花雪月,却有着冷静的怀疑主义的批判。
  在小说的结尾,小说的主人公“我”重新回到省城,考到气象局改变天气办公室工作,任务是为保泉而进行人工降雨,这是一个颇具象征意味的工作,虽然绝对说不上是济世救国,但那尚未枯竭的泉眼和向着云层打出的隆隆炮声分明可看成是混乱生活中透出的隐隐希望。
  这是一部青春祭奠式的小说,它记录下了那“并不久远却恍若隔事”的往事。这是一本荷尔蒙亢进的小说,它既颓废又激越,写出了个体在一日千里地巨变着的社会和迷乱无序的生活面前的疑虑和绝望,但这疑虑和绝望并没有阻止对于可能存在的美好未来的向往和探索。这是一部像《麦田里的守望者》那样质地单纯的小说,而它的单纯恰恰比复杂更有着憾人心魄和直截了当的力量。
  这本书里的那些情爱细节,都是以百分之百的男性视角来写的,当然老了本来就是男人,我们无法强求他一定按别的视角去写。这是我作为女性读者,对此书持保留态度的地方。
  继续你的摇滚吧,年轻的老了,相信一个擅长对自己和这个世界进行趣味思想的人永远都不会老去。


  自序:人家是第一次(1)

  (自序)
  一
  人这一生,有许多第一次都特别难忘。比如第一次爱上一个姑娘;第一次梦遗;第一次写一个长篇小说;第一次写序,或者,第一次,为自己第一次写的长篇小说写序。
  本来,我是想让我的领导为我写这个序,可是,我一直很尊敬的领导在看完这篇小说后,坦诚地表示他不喜欢。他不喜欢的东西,写起来比较为难,外加正赶上世界杯,领导更喜欢足球,同时又日理万机,所以只好把此事暂放一旁。尽管,我也很喜欢足球,但我更喜欢自己的这个小说,想到那些彻夜不眠的冥想就要印成墨香四溢的纸张,说真的,比中国队夺了世界杯冠军还要令我兴奋。
  原谅我就是一个这样坦诚的人,我知道这样说会被很多人所不屑,或许这本书也会被很多人所不屑,或许在看到这样的序时,很多人嘴角会挂着不屑的微笑……事实上,你们并不必这样,因为——
  人家是第一次嘛。
  二
  十几年前,我在老家县城上中学。入学的时候,成绩全校名列前茅,毕业的时候,我在班里几乎倒数第一。可以想像,我那些错误的答案背后,隐藏着一段多么快乐的时光。那段时光中,我爱上了一个姑娘,她的自行车总停在我窗前,为了那辆自行车,我第一次写诗,写在用来抄歌词的本子上,写得比本子上的所有的歌词都差,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会喜欢,没错,那个姑娘也不喜欢,所以,她对我毫不理睬,尽管那时候我长得比现在还帅,还勇敢、执著,也撬不开她的芳心。后来,听诗人朋友感叹说:其实,那是唯一一个诗歌可以用来骗女孩的年代,我很难让自己相信。
  那个姑娘中学毕业就结婚了,多年后,我看见她一边骑着当年的自行车一边吐着瓜子壳穿过县城的一条大街,幡然醒悟,岁月一直在掉漆,我的第一次只是掉了链子而已。
  也许,才华原本就是应该用来被浪费的,青春也原本就是用来被蹉跎的。
  就这样,我蹉跎了很久、很久。直到现在,我也不能判断自己的生活是否依然处在蹉跎的状态,青春蹉跎完了,是否还应该蹉跎别的?是否真的就这样蹉跎至死?
  写小说是我主动去抵抗蹉跎的一个过程。第一次写短篇是在上世纪的最后一年,短暂的卧薪尝胆使我考入了一所艺术高校,毕业实习的那家公司有台486电脑,在那台电脑上,为了练习打字,一个星期时间,我写了一个8000来字的短篇。一年后,我在另一家公司的电脑上练习上网,把小说贴到了网上,很快,一个文学杂志的编辑和我联系,小说发表了,收到样刊和800多块钱的稿费,第一次收到稿费就收到那么多,又是第一次,第一次的感觉真好。
  三
  2003年,我的生活发生了变化。我辞去了一份待遇优厚的工作,回到老家县城,开了一家名为1983的酒吧。至今,我都认为,1983是世界上最奇怪的酒吧之一,从开业到关门,没有一天处在赢利的状态中,连工商、税务都懒得过来。在那里百无聊赖的时候,我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始写这篇小说。经常有人好奇地问我是否在练打字,我只好很谦虚地说:打不好,瞎打。
  两个月后,小说停了、酒吧关了,我连买烟的钱也没有了,还欠了两个月的房租。我想,只有一个办法能够摆脱眼前的困窘,就是重新找一份工作。
  其实,我一直都想在县城的文化馆上班,翻翻地方志,写写地方戏,过一种平淡闲适的生活。但是,县城的文化馆已经人满为患了,家人也没有能够疏通的关系。过去我爸倒曾想过让我去他所在的工厂当业务员,可还没等到我上大学,他的工厂就倒闭了。所以,我必须要靠自己去闯荡,于是,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我再次离开我热爱的县城,到济南的一家媒体做记者。没有想到的是,记者是一份这么忙的工作,这种忙对我来说前所未有,为了对得起工资卡上每月跳动的数字,我必须要适应并接受这种忙,小说只好无限期地停下去。
  直到有一天,在整理电脑里的资料时,我忽然看到这篇小说,尽管只有一个开头,但还是触动了自己。我觉得如果不写下去,就成了一次半途而废的做爱,不但毫无意义,反而伤了感情。于是,我让自己的精力集中起来,让自己所有空闲的时间集中起来,让写作的欲望坚强起来,终于,小说出来了,它几乎使我精疲力尽。
  四
  第一次,原本,我想写写我最熟悉的生活。但是,当我写出来的时候,我发现即使再熟悉的生活,写成文字,就变成了完全不同的样子。有一种很强的隔离感,原本我想捅破,最终还是没有这样做的勇气,也许是因为我真的老了,还不到三十岁,就皱纹满脸、白发丛生。
  第一次,难免是有些疼的。如果你们感受不到文字中的疼,我并不会因此遗憾,反而会宽慰,谁都不想被弄疼,无论是第一次也好,第一百次也好。我们需要的是快乐,哪怕是在高潮中死去。
  五
  该说谢谢了,往后可以不说,现在必须要说,因为这是第一次。
  谢谢我的爷爷,是他教我从小读书写字,尽管他已经去世11年了,但每次想到他,我都特别想哭;谢谢我的父母,他们对我非常信任,从不约束,从不苛责,让我长成了一颗自由的心;谢谢我的领导,尽管他没有给我写序,但他是我尊重的大哥;谢谢苏省,现在有勇气给我这样年纪还是新人的文学准中年出书的人已经很少了,何况我们至今连一面之交也没有;谢谢马知遥、严冬、雒武、长征、孙磊、宇向、江非、邰筐、路也、赵思运、刘军生、董克勤、商登贵、郑玉森,他们是优秀的诗人,是我的良师益友;谢谢马飞、夏天、老武、张宗恒等等等等……他们是和我一起长大的、肝胆相照的兄弟。
  谢谢老天爷,让我认识了这么多不断帮助我的人。
  最后,还要感谢一个对我特别重要的人,她就是和我相恋九年的女友,九年来我们一直在两地生活,经历无数次相聚和别离,除了一抽屉情书,她几乎没有看过我写的任何文字,所以,我无法确定这本书她是否会喜欢,是否会因书的题材、内容而去怀疑或者否定什么。事实上,我们的感情已经被时间证明了,这些年来,两个人投资到交通部门和电信部门的钱足够买一间阁楼,买一个可以容纳我们身体和灵魂的爱情空间。
  所以,亲爱的,结婚吧。

  济南……济南!(1)

  一
  我和林小蕾约好星期六上午十一点整在泉城路上的麦当劳不见不散。之前我做好充分准备,决定当天就毙掉这个还不曾谋面的女人。
  我喜欢“毙掉”这个动词所携带的愉悦,严卫东则更喜欢用“拿下”来形容和某个女人
  做爱。“毙掉”是爆破音,有一种从嘴里往外吐果核的快感。“拿下”则显得有些抒情,如果搭配着一个大气的手势还好一些,至少也像去攻克某个被日寇占领的城市;但如果是慢条斯理地说:拿——下——,就仿佛在朗诵一首三流诗歌。严卫东是个二流诗人,他所有的诗我只记得有一个题目:《他们还在日着》。这个题目曾经给了我莫大的渴望。
  “如果确实有渴望/如果所渴望的东西确实光明/那么,这种对光明的渴望本身/将会产生光明”。
  这几句是个外国女诗人说的,幸好她在外国,山高皇帝远,否则,也一定也会被我列入必须毙掉的名单。
  毙掉还有一种速度感:快、准、干脆利落。对付女人就应该这样,如果过于温柔和缠绵,就会陷入一种不清醒的状态,这种状态显然是可怕的,对身体的危害要超过各种泌尿系统疾病。
  我上大学时的女朋友叫张小洁,早在军训的时候我就注意上了她,她个子很高,和那群发育不良的女生站成一队,仿佛一排邮筒中间一棵笔直的垂柳。我们终于在大二上学期双双告别了自己的处子生涯。事后她指着床单说:血。
  我一边擦汗一边说:这才是血染的风采。
  毕业后一年张小洁去了瑞士,我送她到机场:好好在那呆着,将来我去领诺贝尔文学奖的时候没准还能碰见。
  张小洁说:傻瓜,诺贝尔奖是在瑞典,瑞士产表。
  那你回来帮我买块表给我妈。
  对了,我最恨外国人了,别刚到就让八国联军给操了。
  ……
  到了给我打电话。
  直到飞机一怒之下插上云端,我们竟然都没哭。
  我了解张小洁,料定她会一去不返,她走后,我就换了个新手机号,搬出我们同居过的房间。痛下决心再不看欧美黄碟,那些金发碧眼、赤身裸体、阳具可以当车的男人一个个面目可憎。
  值得庆祝的是我的酒量上升,在朋友圈中已经罕逢对手,曾有喝白酒一瓶,加啤酒六瓶的纪录。只有一个人能和我不相上下,就是号称“少妇杀手”的严卫东。简直是我的酒场克星,连泡妞的外号都胜我一筹,我一直被称为“少女杀手”。
  我们都属于“杀手科”雄性动物,女人和酒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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