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配――天命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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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配――天命配-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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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窗边吃着泡过头的泡面,望着冷清的校道,不由自主地想家:不知这时候家里怎么样,母亲可还安康,小妹可还听话。 
结束一顿冷冰冰的年饭,我倒回床上,拿起看了一半的书继续翻阅。 
平时的我,是从不看这些言情小说的,看也只看鲁迅,胡适,矛盾。。。。。。这些已作古的前人所写的具有点历史价值的书藉。 
两天前,在书店的书架上看到这本书,或许是因为曹渊那件事的影响,看完简介,突然萌发一种购买欲,结果买了下来。 
看完第一遍,竟在不知不觉中被书中两个男人之间即平淡又浓烈的爱情深深打动,在看的过程中,我哭了好几次,即使看第二遍,仍忍不住心头泛酸。 
原来两个男人间也能产生轰轰烈烈的爱情! 
我觉得我似乎能理解曹渊的心情,在残酷的社会上,弱势的一群总是会受到强势一群的排挤和鄙视,身为弱势一群,他们也不得不向社会低头,想爱又不敢爱,像条离水的鱼,张嘴却呼吸不到空气。他们在社会的缝隙间挣扎求存,无论多么浓烈的爱在也只能在狭小的生存空间中窒息而亡。 
两个男人相爱之路,一开始就注定荆棘满途,他们面对的不仅仅是感情枷锁,家庭压力,道德观念,而是整个社会,正因为此也比任何一段男女恋情来得更轰轰烈烈,更容易打动人心。 
几乎整个春节我都沉浸在一种难以理解的悲哀中,我这个不知情滋味的书呆子,也开始对爱情有了模糊的概念。 




新学期开学,同学们陆续返校,冷清的校园又开始热闹起来。 
刚开学没多久,我就明显发现我们系上的变化,成堆男生聚在一起聊天的情况锐减,反而多了一对对的男女公仔。那些确定关系的男女情侣如雨后春笋般,越露越多。 
昨天,刘蒿才带了他的女友回宿舍,面见各位叔伯兄弟。 
他女友是全校闻名的才女蔡欣嘉,这位全校排名第三的才女,在上次期末考仅与第一的我相差四十七分,曾耳闻她酷爱文学,尤其热爱通俗文学,什么白珠格格,黑珠格格之类便是她的挚爱。 
一进门,她便迫不及待地向我们展现她过人的才华,开口一句琼瑶好,闭口一句某瑶妙,不知道的还以为某瑶是她亲戚,她才这么尽心尽力地替某瑶的书作宣传。 
临走前,还塞给我们同舍六名男生每人一本某瑶大作,叮咛我们要仔细阅读,细细体味其中的人生哲理。 
当晚,为了不负才女美意,我开卷阅读。 
看完第一章,不禁拍案而起,连声叫俗。 
俗!俗!简直俗不可奈,堪称通俗文学之典范。 
第二天,才女带着几名某瑶迷来验收成果。 
当问到我时,我本想如实回答,但看到刘蒿苦苦哀求的眼神,基于兄弟道义,女怒难犯,再加上我上有高堂,下有幼妹,实不想英年早逝,唯有泯着良心道:〃不错!真情流露!〃 
众女闻言大喜,以为终于找到知已,纷纷向我面述她们的读书心德,末了还说要将某瑶最新的大作借于我。 
天知道,这句违心之论让我的良心足足痛了二小时。 
若世间男女之爱皆如琼瑶书中所述如此虚华不实的话,我宁愿自己是个同性恋来得强! 
* **** 
开学后,我仍边读书边打工,给曹渊辅导功课,也越来越顺,他的成绩一路窜升,最新一次测验,他已挤入三甲之列,当然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曹渊改变了以往那种无所谓的学习态度,再加上他有一个很好的脑袋,所以才能在短时间内进步神速。 
本以为我会一直辅佐他直到他升高中为止,谁知一件我意想不到的事中断了我们的师生缘份。 
那是六月初的一个夜晚,临近大暑,即使在夜里,空气中仍残留着日间的闷热。 
我如同往常在八点准时到达曹渊家,曹夫人一见我来,便将我请入了客厅。 
平静有礼地对我说:〃陈老师,今天我有点事想跟你说。〃 
〃什么事?〃 
〃有关于犬子的升学问题,我跟我老公商量过了,国内的教育水平不高,我们打算把小渊送到英国去留学。〃 
〃这么早,他才刚要升高中。〃 
〃早是早了点,但早点过去早点适应,有了高中做基础,升进名牌大学也比较容易。〃 
父母疼爱子女之心是可以理解的,父母总是想将最好的给子女。〃我明白了。〃 
〃很抱歉,这是你这个月的工资,我们很感谢你将小渊教得这么好。〃 
〃哪里,他有目前的成绩,全是靠他自己的努力,我只是适时的在旁边给他加把气而已。〃 
〃不管怎样,我们都很感谢你。〃 
我笑了笑,转了个话题问道:〃什么时候走?〃 
〃下周二,我们已经托人在英国那边准备好了,想让他早点过去适应。〃 
〃也对,那。。。我可不可以上去看看他,跟他道个别。〃 
〃可以,当然可以。〃    





第三章 





房间里,曹渊正坐在地板上看书,知道我进来,他连头也没抬。 
我在他身边挨着他坐下,一时间无言以对,好半晌,才由他打破僵局。 
〃喂,星期二。。。。。。你会不会去机场送我?〃 
〃不会。〃我想也不想地否决掉,因为我不喜欢那种生离死别的场面,我怕到时我会忍不住哭出来,毕竟跟他相处了近一年,有感情的。〃那天我有课,去不了。〃 
〃哦。〃从他平静的语气里,我实在听不出他对我不去送他到底有什么感觉,是失望还是无所谓。 
〃你去英国那天我是去不了送机了,先在这里祝你一路顺风。〃 
〃哦。〃 
之后我们没有再交谈,只是静静地坐着,让时间偷偷地从我们身边溜走。 
* *** 
连着三天乌云盖天,偶闻雷呜不见雨影,阴郁的天气让许多人心情不佳,老天爷憋了一肚子的水,硬是不肯释放,正如我此刻的心情。 
望着窗外阴沉沉的天,我虽身处课室,但我的心早已不在这里。 
从书柜中抽出一本散文集,发黄的页面,是经常被翻阅的痕迹。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名叫《沧桑》,书中主人公满经磨练的人生,勇敢面对困难的生活态度,曾无数次激厉了我。不知为何,这二天,我一直很想看这本书,即使里面的故事我早已滚瓜烂熟,然而我还是忍不住一次次翻阅。 
还有二个小时,他就要登机前往英国,以后恐怕相见无期了。。。。。。 
我舍不得他,虽然他狂妄自大,目中无人,傲慢无比,但我还是舍不得他,就这样。。。。。。就这样。。。什么都没说,连句再见也没有地分开!不!!不行!!! 
一记闷雷在我头顶敲响,如偍壶灌顶,让我矛塞顿开。 
我在众目睽睽下头也不回地冲出教室。 
* ** 
我首次大出血,拦了辆的士,直冲机场而去。 
当我到达机场时,所剩时间已不多,在地广人多的机场里,我如一头地头苍蝇四处乱窜,寻找他的身影。 
突然一团金云映入我眼窜。 
〃曹渊!〃 
金云闻声停住,转头。 
果然是他。 
我推开人群,向他身旁靠近。 
我看到了,在他的眼中除了惊讶还有一丝惊喜,是的,惊喜,我没有看错。 
〃你不是说不来吗?〃 
〃我现在来送你,你不爽吗?〃 
〃谁要你送啊!〃嘴上这么说,但他微翘的嘴角,却泄露了他的心情。 
〃好好好,算我鸡婆,这个。。。。。。给你。〃我把我挚爱的《沧桑》送给他。 
〃好好拿着,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自己一个人在外,万事小心,别让外国佬欺负得哭着鼻子回来!〃 
〃哼!老子会被人欺负,笑话!〃说着,这只小公鸡骄傲地抬起脖子,好不神气。 
我不禁哑笑,临出国门还这么跩,他这自大的毛病怕是一辈子也改不掉了。 
这时,曹渊突然伸手从袋子里掏出一张纸条塞到我手里,〃地址!给我写信!〃完全是命令语气,很符合他的性子。 
我看着这张早就写好的纸条,不禁心头一暖。 
这小子真是不坦率! 
之后,我俩相对无言,直到曹夫人过来催促。 
我们才结束长时间的对视,目送着曹渊消失在入口处,我的眼角不由自主地热了起来,几颗不听话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啊转,终于。。。流了下来。。。。。。 




从机场回到宿舍,我的眼睛依然通红,执笔书信,其间又忍不住掉了几次泪。 
将写好的信投入邮箱,虽然明知道这封信绝不可能跟曹渊同时到达英国,我还是忍不住希望我的问侯能在第一时间飞到他身边。 
。。。。。。。。。 
* ** 
二年后,我大学毕业,由于我成绩优异,在教授的推荐下得以留校担任助教一职,虽然当助教工资并不算高,但胜在福利好,半年后的宿舍分配中,我很幸运地分到一套二房一厅的宿舍,我当即将在老家的母亲跟小妹接过来一起住。 




在这二年间,我跟曹渊的通信从未中断,虽然现代通讯发达,电子邮件更是方便快捷,但我们还是选择最原始的书信交流。 
我记得古人说过观其字则知其人,看一个人的字不仅能知道一个人的性格,还能看出书信人当时的心情,比如,当他心情好时,他的笔锋会特别轻快;当他心情烦乱时,字体会比较辽草;当他心情沉重时,落笔会突力沉重。 
频繁的书信交流让我们成为知心好友,明明相隔数万里,但我们的思想却能在书信中尽情交溶,互诉衷肠,很多平时面对面说不出口的心底话,在书信中都能尽情表达。 




时间总是在你不经意中流逝,当你一转头,才发现原来时间跑得这么快。不知不觉间又过了五年,曹渊赴英留学已经七了,我也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子变成一个饱尝人间沧桑的成熟男子。 
今年年初,我升上副教的位子,我母亲也过了她的七十岁大寿,就在我的人生平静无波的度过二十六个春秋之际,一封从遥远国度飞来的信件改写了我的一生,我平稳的人生掀起了滔天巨浪,险些将我这只不谐水性的汗鸭子淹死! 
七月中旬,我接到曹渊的第四百零一封来信。 
信中只有一句话。 
七月二十五日,下午三点回国来接我! 
就像他离开时一样突然,毫无预警的――他回来了。 
二十五日下午,我特地跟学校请了半天假,提前半小时到机场,在接机处引颈以待,我想像着七年后曹渊的样子,那个任性妄为的矮冬瓜会变得什么样子呢? 
三点飞机准时到步,我认真地从下机的人群中寻找曹渊的影子,要找他其实并不难,他那头夸张的金发应该很容易发现。 
正在我聚精会神寻'金'之际,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转身发现身后站了一位比我高出一个头的英伟男士,乌黑整洁的短发,端正俊帅的脸庞,颀长均称令人赞羡的优雅身段,我寻遍脑海,仍想不起我何时曾认识过这么一位帅哥。 
于是我抬头望着他,问道:〃这位先生你有什么事?〃 
〃不会吧,你认不出来啦!〃男子的声音浑厚低沉,令我联想起寺院里沉重的撞钟。 
男子取下太阳眼镜,那双美眸像一对大放异彩的明珠照亮了四周,引来无数过路人的回眸一望。 
看着那双眼睛,我隐隐对他有了印象,〃你是。。。曹渊?〃我半信半疑地道。 
〃不就是我!〃 
此言一出,我当场哗然,不会吧,当年那个小矮子竟蜕变成眼前这位高大英俊的大帅哥,这让我心生不平,同样是吃米长大的,为什么只有我停留在十九岁,无论身高或样子都没有大的突变,老天爷真不公平,难道是国外的米比较大,养出来的人也比别人高!! 
〃欢迎你回来。〃我笑着伸出右手,曹渊也伸出他厚实的右手与我相握。 
我们曾在书信中无所不谈,然而再次相见,却如此客套疏远。 
〃喂,JOSON,这就是你给我提到的你的笔友啊!〃突然,从曹渊背后冒出一张俊雅的脸蛋。 
他像摄青鬼一样突然窜出来,让我小小地吓了一跳。 
〃HI!我叫丹洋,是JOSON高中到大学的同学兼室友。〃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礼貌地伸出手,想跟他握手。 
然而他对我的善意根本毫不理睬,任由我那只手在半空中尴尬地悬浮。他跳到我身边,极为露骨地对我从上到下,从发梢到脚尖观察了一番,而后得出结论:〃失望!还以为JOSON的笔友会是个大帅哥,谁知道。。。。。。哎。。。。。。真是太――令人失望了!〃 
果然物以类聚,这个叫丹洋的小子,狂妄自大,目中无人的程度绝不在曹渊之下。 
我不怒反笑,指着一对刚从出口走出来的老夫妇对他道:〃你看看那边。〃 
丹洋顺着我指的方向望过去,之后,他转回头,奇怪地看着我。 
我平静地笑道:〃再美的花也有凋零的时候,再漂亮的皮囊也有衰老的一天,再过五六十年,保不准咱们都一个样。〃 
丹洋先是一愣,随后露齿一笑,伸出手与我握手,〃请原谅我刚才的失礼,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不计前嫌地回握他,因为我知道我已赢得他的尊重! 
〃你俩还要站在这里多久!走了啦!〃曹渊突然插入我们之间,霸道地切断我跟丹洋交握的双手,将丹洋护在其身后。 
虽然我没啥恋爱经验,但这么明显的占有欲任谁都能看出,曹渊对丹洋的感情不一般,同学兼室友转换一下就是情人嘛!呵呵。。。。。。原来这小子今天叫我来是想让我看看他的情人! 
我故意不点破,笑问道:〃对啦,怎么只有我一人来接机,曹渊你父母呢?〃 
〃他们四年前搬到T市去了!〃 
〃什么?我怎么不知道!〃 
〃我没说啊!〃 
对哦!这小子这么大的事在信里竟然一句都没提!瞬间,对这个书笔交流了七年的好友产生了一种莫名的疏离感。 
为什么在书信中我们能那样毫无保留地互诉心声,见了面反而什么都说不出来,感觉很不自在。 
不知是不是我把失落都表现在脸上,曹渊生硬地解释道:〃那。。。那个不是我不告诉你,是因为。。。。。。我觉得没必要!〃 
对,家事没必要跟外人讲。〃我明白!〃心里酸酸的,特难受。 
试想想,一个你掏心掏肺真心以待的好朋友,有一天突然告诉你,他跟你只是泛泛之交,你会怎么想?那种打击跟被人甩掉差不多! 
曹渊似乎还想解释,不过被我打断了,我假装自然地问道:〃既然你全家搬到S市去,那你来T市干嘛?〃 
〃他跟家里闹翻了,跟我来这里打天下!〃丹洋抢先一步回答道。 
〃闹翻了?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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