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医法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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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医法圆通-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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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也,可发汗。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太阴病汗后不解,仍发热,脉浮者,当复汗之。伤寒发汗本无体,随邪之浅深,本气之盛衰,有大发汗,复发汗,微发汗,更有和解,亦得汗而解,温经亦得汗而解,回阳亦得汗而解,不可不知。

病有不宜汗者

仲景云:阳盛阴虚,下之则愈,汗之则死。发热身疼,脉浮紧者,当发汗。假令尺脉迟弱者,不可发汗,以营弱血少故也。咽燥喉痹者,不可发汗,津液现已伤也。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发汗,下元虚也。下利,虽有表证,不可发汗,发汗则水湿必散于周身,而成浮肿胀满。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则津液内亡,客热更增。衄血亡血家,不可发汗,以其血液虚也。疮家不可发汗,发汗则痉。表虚热盛故生疮,汗之则表愈虚而热愈炽,热则伤血,热则生风,故变为痉。少阴病,脉沉细数。沉为在里,不可发汗。大便素难便者,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以其血液既少,而复夺之,表虚里实,故谵语。汗家不可重发汗,发汗则心神恍惚,盖以汗为血液也,心液大耗,神无所主,故见恍惚。虚人发热,无身疼者,不可发汗,发汗则阳亡。盖以发热乃阳越于外,收之唯恐不及,今误汗之,阳必亡。血气欲绝,手足厥冷,引衣踡卧,不可发汗,发汗则殆。厥证脉紧,不可发汗,汗则声绝咽嘶舌萎。要知阳厥宜下,即热深厥深是也。阴厥宜回阳,即四逆汤法之也。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宜和解,不宜发汗,发汗则变证百出。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1]强痛,或眩冒,时加结胸,心下痞硬者,


'1' 项 原本作〃顶〃,据文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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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发汗。风温证不可发汗,汗之则热盛,汗则血伤也。湿温证不可发汗,汗之卫阳虚,津液竭,热必盛也。 虚烦证不可发汗,汗之则心血虚,而烦愈盛也。午后热,不可发汗,汗之则阳亡。久病阳虚阴虚,一切诸证,不可擅发汗。

病有宜吐者

病如桂枝证,头不疼,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硬,气上冲咽喉,不和息者,此为有寒。一云内有久痰,宜吐之。病人胸中菀菀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涏唾,下利日十余行,其脉反迟,寸口微滑。此宜吐之,吐之则利止。少阳病,饮食入口即吐,心下温温欲吐,复不能吐者,宜吐之。宿食在上脘者,当吐之。病手足逆冷,脉乍结,以客气在胸中,心下满而烦,欲食不能,病在胸中,当吐之。凡病在膈上,脉大胸满多痰者,食在胃口,脉滑者,俱宜吐之。

病有不宜吐者

脉虚、脉微者,不可吐。太阳病干呕,呕逆者,不可吐。吐之则伤胃。 四肢厥逆者,不可吐。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宜吐,当温之。凡中下二部之病,切不可吐,吐则为逆。

病有宜下者

发汗不解,腹满痛者,急下之。 下利,三部脉皆平,按之心下硬者,急下之。 下利,脉迟滑者,内实也,利未欲止,当下之。 脉滑而数者,有宿食也,宜下之。 寸脉浮大,按之反涩,尺中亦微而涩,知有宿食也,宜下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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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不欲食者,以有宿食故了,当下之。不利,见谵语者,有屎燥也,宜下之。 下利瘥,至其年月日时复发者,病不尽故也,当下之。伤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晴不合,无表里证,大便难,身微热者,此为实也。急下之。阳明病,发热汗出多者,急下之。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但发潮热,手足漐漐汗出,大便难而谵语者,下之则愈。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干者,急下之,此邪未深入,便作口燥,肾水将干,宜急下之,以救欲绝之水也。少阴证六七日,腹胀不大便者,急下之,此少阴邪热入胃府也,土胜则水干,宜急下以救肾水。 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中必痛,口中燥者,急下之。青为肝色,肝邪乘肾,故下利。阳邪上攻,故口燥,此亦少阴传阳明腑证也。厥阴证,舌卷囊缩,宜急下之。此证有寒极而缩者,宜温。此由阳明之热,陷入厥阴,阳明主润宗筋,宗筋为热所功,弗荣而急引舌睾丸,故舌卷囊缩,此为热极,故宜急下以存阴也。

须知胃为五脏之大源,凡胃受热,处处皆可传及。总之,土燥则水易亏,故阳明与厥阴皆有急下法。法虽不同,其入腑之理则一也。

病有不宜下者

仲景云:阳盛阳虚,汗之则愈,下之则死。 太阳病外证未解者,不可下。下之则引邪入里也。 脉浮大者,不可下。浮大为在表也。 恶寒者,不可下。邪尚在表也。 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下。邪在上焦也。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哕,胃中虚冷故也。 阳明病应发汗,反下之,则为大逆。太阳阳明合病,喘而胸满,不可下,宜麻黄汤。寒散肺清,胃邪亦自散也。 脉细数者,不可下。细数为血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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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热,下之热邪入里,恐亡阴。 恶水者,不可下,下之则内冷,不嗜食,完谷出。 头痛目黄者,不可下,邪在上也。阳微者,不可下,下之痞硬,阴盛而阳不宣也。 寒厥者,不可下,下之则死。 腹胀可按而减者,不可下,里虚而邪未实也。咽中秘塞者,不可下,邪未上也。 阳明病,面赤,心下虽微满,不可下,邪未实也。 腹中上下左右有动气者,不可下。结胸证,脉浮大者,不可下,邪在表也。脏结无阳证,舌上苔滑,安静不渴者,不可下。 大便硬,小便数者,不可下,乃脾约丸证也。 阳明病,自汗出,若发汗小便自利者,不可下,此为津液内竭,虽硬不可攻,宜蜜煎导之。

凡病之当汗与不当汗,当吐与不当吐,当下与不当下,浅深各有定据,不得砐行妄为。务宜详察病情,诊视脉象有神无神,声音微厉,饮热饮冷,喜按畏按,各处搜求,自然有下手处也。

服 药 须 知

大凡阳虚阴盛之人,满身纯阴,虽现一切证形,如气喘气短,痰多咳嗽,不食嗜卧,面白唇青、午后、夜间发热,咽痛,腹痛泄泻,无故目赤,牙疼,腰痛膝冷,足软手弱,声低息微,脉时大时劲,或浮或空,或沉或细,种种不一。皆宜扶阳,驱逐阴邪,阳旺阴消,邪尽正复,方可了扶阳之品。但初服辛温,有胸中烦燥者,有昏死一二时者,有鼻血出者,有满口起泡者,有喉干痛、目赤者。此是阳药运行,阴邪化去,从上窍而出也。以不思冷水吃为准,即吃一二口冷水,皆无妨。服辛浊温四五剂,或七八剂,忽咳嗽痰多,日夜不辍。此是肺胃之阴邪,从上出也,切不可清润。服辛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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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剂后,忽然周身面目浮肿,或发现斑点,痛痒异常,或汗出,此是阳药运行,阴邪化去,从七窍而出也,以饮食渐加为准。服辛温十余剂,或二十余剂,或腹痛泄泻。此是阳药运行,阴邪化去,从下窍而出也。但人必困倦数日,饮食懒餐,三五日自己。其中尚有辛温回阳,而击身反见大痛大热者,阴陷于内,得阳运而外解也,半日即愈。

凡服此等热药,总要服至周身、腹中发热难安时、然后与以一剂滋阴,此乃全身阴邪化去,真阳已复,即与以一剂滋阴之品,以敛其所复之阳,阳得阴敛,而阳有所依,自然互根相济,而体健身轻矣。虽然邪之情形,万变莫测。以上所论,不过略陈大意耳,学者须知。

… 112 …

卷四

失血破疑说

今人一见失血诸证,莫不称为火旺也。称为火旺,治之莫不用寒凉以泻火。举世宗之而不疑,群医信之而不察。所以一得失血证,群皆畏死,由其一经失血,死者甚多,不知非死于病,实死于泻火之凉药耳。然则,凉药其可废乎?非即谓凉药之可废,但失血之人,正气实者少也,正气一衰,阴邪上逆,十居八九,邪火所致十仅一二。不可不慎。

予有见于今之失血家,群皆喜服清凉而恶辛温,每每致死,岂不痛惜。予故为当服辛温者,决其从违焉。不观天之日月,犹人身之气血乎。昼则日行于上,而月伏于下,夜则月行于上,而日伏于下,人身气血同然。失血之人,血行于上,而气伏不升可知。欲求血之伏于下,是必待气之升于上,气升于上,血犹有不伏者乎。知得此中消息,则辛温扶阳之药,实为治血之药也。

又可怪者,人人身中本此气血二物,气为阳,法天,火也;血为阴,法地,水也。故曰人非水火不生活。水火二字,指先天先地真气,非凡世之水火也。愚夫愚妇,固说不知,而读书明理这之士,亦岂不晓。明知血之为水,水既旺极而上逆,何得更以滋水之品助之。此其中亦有故,故者何?惑于血色之红也,不知血从火里化生出来,经火锻炼,故有色赤之象。岂得以色红,而即谓之火,即宜服凉药乎?此处便是错误关头。毒流有年,牢不可破,予不惮烦,又从而言之,愿与后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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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作一臂力焉。幸甚。

附:七绝一首

吐血都传止血方,生军六味作主张。甘寒一派称良法,并未逢人用附姜。姜、附,阳也。血,阴也。以阳治阴,即益火之源,以消阴翳。血水如潮本阳亏,阳衰阴盛敢僭为。阴盛,即君弱臣强,夫弱妻强的章本。人若识得升降意,阳主升,阴主降,乃是定理。今阴升而阳不升,更以阴药助之,阴愈升而阳愈降,不死何待。宜若宜辛二法持。宜苦者,十仅一二,宜辛者十居八九。

益火之源以消阴翳辩解

前贤云:益火之源,以消阴翳,阳八味是也。此方此语相传已久,市医莫不奉为准绳,未有几个窥透破绽,予不能无疑也。疑者何?疑方药之不与命名相符[1]。既云益火之源,以消阴翳,必是在扶助坎中一点真气上说,真气一衰,群阴四起,故曰阴翳。真气一旺 阴邪即灭,故曰益火。方中桂、附二物,力能扶坎中真阳,用此便合圣经。何得又用熟地、枣皮之滋阴,阴邪即盛,就不该用此。丹皮之泻火,益火而反泻火,实属不通。山药、伏苓、泽泻之甘淡养阴则利水乎?推其意也,以为桂、附之辛热属火,降少升多,不能直趋于下,故借此熟地、枣皮,沉重收敛之品,而使其趋下。又以丹皮之苦寒助之,更经苓、泽利水,使阴邪由下而出,[眉批]孰知五味下喉,其气味立刻周遍,呼吸立刻上下交通,何待此。似为有理,独不思仲景治少阴病,四肢厥逆,腹痛囊缩。爪黑唇青,大汗淋漓,满身全是阴翳,何不重用此熟地、枣皮、丹皮、苓、泽之品,而独重用姜、附、草三味起死回生,其功迅速。由此观之,仲


'1' 符 原本作〃孚〃,据文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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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之白通、四逆,实益火之源,以消阴翳者也。若此方而云,益火消阴,断乎不可。予非固为好辨,此是淆乱圣经之言。毒流已久,祸延已深,不得不急为剪除也。

壮水之主以制阳光辨解

前贤云:壮水之主,以制阳光,六味丸是也。此方此说,相传有年,举世宗之而不疑,群医用之而不辨,予不能无说也。窃思此方,必是为邪火伤阴立说,并不是言坎中阳旺立说。今人动云阴虚火旺。阴虚便说是肾水虚,通身血水皆属肾,言肾虚亦可。火旺便说是肾火旺,通身之气,皆本肾中一点真火生来,即云肾火旺亦可。但有邪正,不可混淆。统以六味丸治之,其蒙蔽有年矣。予特辨而明之。阴者,水也。阳者,火也。水火互为其根,合而为一,不可分为二也。水从火里生来,故曰天一生水,先天真气,号曰真火、真气,即真金所化。阳旺一分,指真气,阴即旺一分;指真阴。阳衰一分,阴即衰一分。试问阴虚火旺何来?[眉批]阴阳,一气耳。岂有阳虚而阴不虚,阴虚而阳不虚者乎?知古疑团,一语道破,仲景一生全在邪正上论偏盛,今人在一气上论偏盛,相隔天渊,源头错乱。今得此说,方知前人之错误不少。所谓制阳光者,明是教人泻邪火也。邪火始能伤阴,真火实能生阴,此邪正关键,用药攸分区处,岂堪混淆莫辨。要知邪火窃发,无论在于何处,皆能伤血,即以三黄、白虎、承气,与此六味丸,按定轻重治之,皆是的对妙法。今人不明阴阳一气,不明邪正机关,专以此方滋肾中之元阴,泻肾中之元阳,实属不通。

申明阴盛扶阳阳盛扶阴的确宗旨

万古一阴阳耳。阴盛者,扶阳为急,阳盛者,扶阴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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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二语实治病金针。救生宝筏,惜乎人之不得其要耳。今人动以水火二字喻天平,水火不可偏盛,偏盛则为病。予谓不然。人自乾坤立命以来,二气合为一气,充塞周身,上下四旁,毫无偏奇。火盛则水盛,此火指真火,水指真阴。言火盛、水盛者,即五六月之寸水可知。火衰则水衰,即十冬月雨水可知。此正气自然之道,不作病论,亦无待于扶。所谓偏盛者何?偏于阴者宜扶阳,是言阴邪之盛,不是言肾中之真阴偏盛也。偏于阳者,宜扶阴,是言邪火之盛,不是言肾中之真阳偏盛也。前贤立阳八味、六味丸,以言治元阴元阳之方。此说一倡,俱言真阴真阳之果有偏盛也。此语害世非浅。今人又不读圣经,无怪乎六味,八味之盛行,而承气、四逆之莫讲也。

邪 正 论

凡天地之道,有阴即有阳,有盈即有虚,有真即有伪,有邪即有正。试问邪正之道若何?邪也者,阴阳中不正之气也。[眉批]不正之气,四时皆有,六经分为六气。不正之气流行于中,故曰六客。不正之气,伤于物则物病,伤于则人病。治之调之,皆有其道。欲得其道,必明其正。正也者,阴阳太和之气也。[眉批]太和者,真阴真阳浑然一气,氤氲化育之消息也。太和之气,弥纶六合,万物皆荣。人身太和充溢,百体安舒。太和之气有亏,鬼魅丛生,灾异叠见,诸疾蜂起矣。

天地之大,生化消长,不能全其太和,人生逐利逐名,亦不能全其固有。正日衰,则邪日盛。欲复其正,必治其邪。邪有阴邪、客邪在脏,或在里之谓也。阳邪之名,言客邪在表、在腑之谓也。[眉批]风寒暑湿燥火六气,乃是六经的本气,六气中不正之气,方是客气。邪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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